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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锦绣王妃-第17部分

小说: 锦绣王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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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你不用这么着急吧?”我拉着要步上石阶敲门的夜朝夕,夜朝夕根本没打算理我,举手就猛敲门上的铜环。

没多大会儿,门打开了一条缝,我凑上前看了看,只看到黑暗中两团亮光。夜朝夕不耐地把门狠狠地推开,里面的一团东西马上跳了出来,飞身抱住了夜朝夕。

我跟夏夏吓得抱在了一起,大呼白天见鬼。

“夜夜,你好久没来看我了!”那个声音像个十几岁的少年,清朗却有些娇气,我跟夏夏的鸡皮疙瘩一下子掉了一地。

夜朝夕提起那团东西,把他往旁边一丢,我这才看清楚那是个人,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少年。

一头银发没有任何绑缚地迎风飞舞,一双大大的银色的眼眸闪动着雀跃的光芒,细长的银色眉毛亮得似乎能反射日光,皮肤像雪一样晶莹剔透。这个少年长得极其漂亮,漂亮到若是女装,红颜都要失色。

难怪当初票选美男子,他没份。这相貌已经美到不能往男同胞里面算了。如果一定要说他有什么缺点,那就是个子不算太高,身子太单薄,跟夜朝夕站在一起,像颗发育不良的小白菜。

“哇,这个小姑娘好生漂亮啊!”少年咋咋呼呼地朝我跑了过来,我连忙撒腿就跑,生怕这是个神经病。我最怕神经病了,我每次一看到神经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经病杀了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夜朝夕拔高的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陆弘熠,你够了。”

我脚下一个不稳,差点没摔到地上去。陆弘熠?!这个少年是治国星陆弘熠?神仙姐姐,杀了我吧。陆弘熠今年也三十岁了,还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一阶官,性格怎么,长相怎么,怎么这么让人难以接受啊?!我僵硬地转过身,向正朝我挥手微笑的少年,哦不,男子看去,他洁白的八颗牙齿正在向我问好。

直到在朴素大方的陆府坐下来,我跟夏夏还是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弘熠一个人忙进忙出的,这府中居然连一个使唤的下人都没有……穿堂风把我们都吹冷了……

不一会儿,我们三个人的面前都出现了一杯冒着香气的热茶,陆弘熠则笑嘻嘻地坐在对面看着我,气氛变得诡异和尴尬极了。

“夜夜?你干嘛不讲话啊,这些年我可很想你呢。”陆弘熠扬起无公害的微笑,瞬间把我和夏夏看的目瞪口呆。三十岁的大男人啊,长得这么娃娃脸不说,声音也稚嫩得很,跟他一比,我跟夏夏就像两个油尽灯枯的老女人。

“不要叫我夜夜!”我发现夜朝夕的风度在这个人面前完全扛不住,他的额头上暴起一个大叉叉,显然是脾气上来了,“我按照约定来找你了,你定比赛的方式。”

“啊,为什么一见面就要讲这么严肃的事情嘛?”陆弘熠不高兴地撇了撇嘴,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真的非常漂亮,用很土的比喻就是,仿佛会说话。

“你不要给我浪费时间!”

陆弘熠没脸没皮地笑,“夜夜,你知道过几天就是昊天文试的日子了么?这次的主考官是我。”

夜朝夕的目光没好气地瞥向另一边,那模样仿佛在说,是你就是你,关我什么事。可据我所知,昊天的文试不在这个时候,今年为何会提前了?

“所以,我定的比赛方式就是,这个姑娘只要赢得昊天文试,就算我输!”陆弘熠说完,笑嘻嘻地伸出手指着我,一双银色的眼眸扑闪着诡计得逞的光芒。神仙姐姐,我遇到的男人里面,除了我的聂明烨,就没一只好鸟!

昊天自开国以来,就没有女子参加过文试,原因之一是这个国家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原因之二是女子一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陆弘熠的这个要求实在是强人所难!

“推荐信我写,怎么进考场,凭你们的本事。”陆弘熠说完,一个转身,手上已经弄出了一封信,然后大大方方地递给了我,这不禁让我极度怀疑,他预谋已久!

“进不了考场或者拿不了第一,夜夜,你就输了。”他勾起嘴角笑了笑,那耀眼的自信仿佛挥一挥手就可以疑难全解,谈笑间就可以乾坤扭转。今天发生的一切他似乎早就已经预知,并精心策划好,而事情的发展也与他所想的分毫不差。

好一个治国星,那张娃娃脸上的睿智和成竹在胸,终于与记忆中人人称颂的那个手段韬略天下第一的人契合在了一起,虽然他长得不像是一个堂堂天朝的一阶高官,但这一刻,我认可了他就是陆弘熠,是昊天史上最年轻的文状元,是苍王的左膀右臂。

夜朝夕尚算冷静地盯着陆弘熠看了一会儿。他们两个对视的眼眸幻化成两道强光,直直地碰撞在一起。陆弘熠在夜朝夕堪称凌迟的目光下居然还是笑得灿烂无比,我深深地佩服他的内力。

对视了一会儿后,夜朝夕没再说什么,领着我跟夏夏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被这个男人摆了,狠狠地摆了一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错了,貌似还有一个……这不是最后一个主角。别打我啊……很快就齐了,这个人反正是在昊天嘛,是吧,还有若干配角……

下一章嘛,当然是讲三个臭皮匠怎么混进森严的文试考场的故事,戚璟萱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在众多人才中脱颖而出呢?昊天的文试为什么会被称为天下第一呢。好吧,下次告诉你们。(*^__^*)

狭路相逢谋者胜(一)

回去的马车上,大家一片诡异的安静。

夜朝夕独自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据我所知,昊天的文试极其严格,两年才举办一次。昊天体制,学子由所在乡和里的绅士和学士举荐,参加每郡的初试,由郡中的前三甲汇集到各府举行秋试,各府秋试前十者取得身份文牒,方可参加在枫弥举行的国试,也就是文试统考。统考分三场,淘汰制,一场不合格者,即宣告淘汰,而且统考的形式,题目,全部由当年的主考官和副官们决定,每一年都不一样,形式五花八门,三场考试下来,只有二十名考生能最终站在明光殿上,接受苍王的殿试,并点出前三甲。

“丫头,不用去考试了,当我输了。”夜朝夕的目光依旧看着窗外,口气很平静,仿佛他等了十年的这一场比试,像云烟一般轻。

“师傅?”我疑惑地喊了他一声。

“昊天的文试是绝对不允许女子参加的,并不是我对你没信心。女子在昊天没有一席之地,她们的使命就是相夫教子,延续香火,这也就是为什么苍王下令女子不受教的原因。”夜朝夕说的是女子,却好像是他深受其害一样。他似乎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某些事情,整个人陷入了一片回忆之中。

“不,这个文试我参加定了!”我慷慨激昂地站了起来,一时之间忘了这是在马车之内,脑袋结结实实地撞到了马车顶棚,发出了一声闷响。我惨叫着,抱头坐了下来。夏夏帮我看了看,不禁埋怨道,“小姐,你也太不小心了……都肿起来了……”

“丫头,要参加考试就必须女扮男装,女扮男装可是欺君大罪,偌被揭穿,是会被斩的。”听起来后果相当严重,但夜朝夕的表情却一派轻松,仿佛这种事情就跟吃饭一样平常,甚至要比吃饭有趣的多。

这个夜朝夕,最喜欢口是心非。我磨了磨牙,笑说,“这并不重要,到时候师傅总会有办法的对不对?徒儿只要全力以赴去赢,就可以了。”

我们找到了永昌城最大的一间客栈投宿,刚好也只剩下了两间上房。我跟夏夏换上了男装,去隔壁的房间叫上夜朝夕,三个人一起下楼吃饭。我曾跟夜朝夕说过,没事就学学女子,弄个帏帽戴一戴,好歹把脸给遮起来,他那张脸晃荡在那里,想不叫人注意都很难。

果然如我所说,从我们下楼开始,下面大堂上的人都不住地抬头看,有男的有女的,有老的有少的,他们的目光全都凝集在夜朝夕的身上。其实夜朝夕长得不如聂明烨,但是他举手投足皆风华无双,同样一件白衣穿在他身上,就像仙人高洁的道袍,暗香盈袖。他骨子里傲视不羁,偏偏表露在皮相上是淡泊不争,这无疑给他的外貌加上了一层神圣光环,导致他与聂风共享盛名。

我无奈地扫视了一下大堂,在看到一个人影的时候,脚生生地顿住。那个人坐在角落里,一身紫色曲领袍,白色的马靴,穿着随意而干练,可纵使这么简单的装束也掩饰不了他身上天生的一股贵气,所以引得身边的几桌人纷纷侧目、猜测。

见我停下来不动,夜朝夕回过头来看。他顺着我的目光望了过去,一会儿之后,淡淡地下了结论,“那个人不是一般人。”

我笑,“他当然不是一般人,他是天朝的将军。”

大堂里早已坐得满满当当,热闹非常,一时竟然找不到能坐下的桌子。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一桌食客起身,走过去还没坐下,已被三个年轻的男子抢了先。

“喂,你们怎么能抢别人位置!”夏夏生气地出口指责,声音大了些,惹得所有人都往这边看。

三人中一个穿白衫的男子率先站了起来。他长得很清秀,唇红齿白,面如冠玉,一看就是个文弱书生,但应该出身优渥。他的态度谦和有礼,“实在是对不起,因为吃完饭急于回房温习功课,不知几位公子能否相让?”

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没有不让的道理。我回了个礼转身走人,可走了几步,发现夏夏和夜朝夕还站在桌子那边,根本没动。夜朝夕淡淡地看着白衣男子,“凡事都有先来后到。”

“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苏兄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了,你还这么不识相!”另一个穿着青衣的男子站了起来。看他身上所穿的服饰,来头也定是不小,只是他的目光太过犀利,斜冲的剑眉和过于瘦削的脸庞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凶,并不如第一个男子一样温润而让人舒服。

白衣忙拉住了青衣,温和地笑,“叶贤弟不要动怒,这位兄台想必也是来应试的,我们再等等就可以了。”

听到白衣这样说,他们中的第三个男子站起来退离了桌子。他的年纪应该是三个人中最小的,只能算是个少年,脸蛋很精致漂亮,细长的水汪汪的眼睛,小巧的鼻梁,莫名地给我一种怪异的感觉。

青衣嚷了起来,“苏兄!你再这样一桌桌地让下去,今天晚上我们就不要吃饭了!先是让给那个穿紫衣服的,现在又让给这三个人!”说完,他的目光朝不远处看了看,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刚好就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穿紫衣服的男子。

这时,掌柜的赔着笑脸走过来,“几位客官,大家都是来赶考的试子,不要伤了彼此的和气。这位客官,您看这样行不行,小的在二楼给你们找个雅座,不收你们雅座的钱。”

“我们不走,要走,叫他们走!”说着,青衣男子掏出一个金元宝掷在了桌子上。

那个金元宝在桌子上翻了个跟斗,底面朝上,那上面仿佛刻着什么字,我探身仔细地看了看,是官家隶书,赫然写着“江南道敕造”。

这个男子莫非来自昊天最富庶的枫弥府?天下富庶不出昊天,昊天之富始于枫弥。枫弥府物产丰富,林木发达,商贾云集,水陆交通便利,不仅盐铁可以在枫弥府自由流通,枫弥的知府甚至有铸造货币和制定法律的特权。同为知府,枫弥的知府是正二阶,比全国的任何州府的正三阶知府都高。

夜朝夕转过头来跟我对看了一眼。其实,等下一桌也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因此冲撞了官家的人。

我们迅速地退开,四处寻觅空座。

“你们可以来这边坐。”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传来,如洪钟,似巨浪涛声,只听过一次,我就没有忘记。但是,他是昊天的将军,是把我的江城子拿去当密报的人,是把聂明烨骗到十里行的人,我不喜欢他。我正要开口回绝,夜朝夕却已经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开始点菜。

我当场愣在了原地,没想到夜朝夕竟这么不客气。我不知道是该走过去,还是继续傻站在大堂的中间。紫衣男子也不恼夜朝夕的无礼,只是淡淡地对不睬他的夜朝夕点头致意,然后径自喝酒吃菜。

“小子,你再不过来,今天晚上就别吃了!”夜朝夕拿着菜单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饥饿战胜了别扭。我走了过去,在紫衣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的五官远看的时候,仿佛是普通的小山,并不如聂风夜华夺目,也不及聂明磬的英俊。可走近了才发现,他的五官居然非常地耐看,仔细地寻味,会发现他的眉梢,眼尾,嘴角似乎都藏着情绪,目光和表情虽然淡淡的,但是蕴含着极深沉的心思,那是一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眼界,也是一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城府,更是一种凡事皆成竹在胸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磅礴大气。好神奇的人,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势,不像是将军之位能够承受得起的。

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来,幽深的蓝眸直射向我,我的心魄仿佛随着他的目光一抖,差点没把手中的茶杯扔到地上去。虽然抓住了茶杯,可杯中的水已经洒了出来,溅了我一手,夏夏着急地想去拿手绢,却发现自己已经换了男装,手绢没带在身上。

男子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了手帕递给我。

我低头仔细地看了看,那手帕已经有些陈旧,上面是两只蓝色的小蝴蝶,绣着一个“萱”字。这正是当年在蝴蝶谷的时候,我给他的那块手绢!他居然就这样随身带着?!我接过一看,发现那上面用黑丝绣着《江城子》。

“你知道这首词的意思吗?”我拿着手绢,开口问道。

他似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发问,微怔之后,不动声色地反问,“你知道这首词?这几年我遍阅书籍都查不到。”

“当然查不到,现世的书籍上没有这首词。”我边用手帕轻轻地擦拭手上的茶渍,边说,“这首词是悼亡词,是词人悼念亡妻,表达两人之间坚定不移的真挚感情的,取意是好的,却不该被利用。如果你真的有心收藏它,就应该让它仅用来追思,这样才不违背送你的人的心意。”说完,我把手帕递还给了他,尽量让自己笑得不经意。

男子并没有伸手接回手帕,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的意识居然不受控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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