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意未来-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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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紧接着肚子上挨了重重一拳!
他没料到对方速度会那么快。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而肚子上的一拳,让他痛得弯下了腰。
148、没收“作案工具”
“啧啧……撅起屁股来干嘛?这姿势好恶心哟!”菲尼克斯笑眯眯的说着,腿一抬,尖细的皮鞋头已经向某处踢了过去!
她很遗憾为了方便而没有穿高跟鞋,要不然用高跟鞋的鞋跟,效果会更好!
可怜那家伙前面刚刚痛得弯腰,后面再来这么一脚,身体马上反弹直了起来。
李维斯没有跟他客气,手臂一挥,击中他的身前,将他打得摔落在地上。手里的水果刀抵住了他的脖子。
“嗜血狂魔是吧?看样子你似乎挺享受媒体的封号啊?等你上庭的时候,会有大批媒体来拍你的,让你红遍全城!”
躺在地上痛苦不已的嫌犯,这才明白,敢情是警察设套子等着自己钻呢!
刚才那拿着刀子威逼落单女性的他,这个时候,顾不得疼痛,忙辩解了起来:“长官,我不是嗜血狂魔啊!刚才是和这位……这位Madm开玩笑的,我真的不是嗜血狂魔,我只是路过的……”
“警方自然会对比证据,你刚才已经亲口承认是嗜血狂魔,加上你的行为,你已经是最大嫌疑犯。”罗咏诗也走了过来。
看到眼前这阵势,他惊慌之余,更加为自己解释了起来:“我真的不是嗜血狂魔,我只是看到过这个新闻,一时间好玩,才试着开玩笑的,你们可以调查我,我是良好市民……刚才只是第一次,并没有作什么,我真的……我不是变态杀人犯啊!求求你们……”
“先打电话找人抓回去再说吧。”罗咏诗拿出了手机,准备报警。由电台中心联系附近的巡警过来,协助把人带回去。
那个人更是惊慌,如果真的带回去警局,无论有没有被媒体知道,无论最后查证自己是不是嗜血狂魔。传出去之后,大家都会把自己当初变态杀人狂的。名声是一回事,更加担心的是。万一警方破不了案。就做假证据,让自己为嗜血狂魔背黑锅,那才是冤枉呢!
企图不轨的色魔和已经有至少两件命案在身地连环杀手。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警官!我真的不是变态杀手,我只是装作嗜血狂魔吓唬人,找单身女孩占点便宜而已,我没有杀人、我不是变态呀!”
以他的叫声,估计不用等报警电台,已经可能会把巡警引过来了。而罗咏诗正待拨号的时候,已经先有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一看是同事,她立马接听了。走到了一边。
听了一会儿,罗咏诗走了回来,压低声音道:“几分钟前,京士柏一带地PTU发现了一具女尸,刚刚死去不久,有被咬破血管吸血的痕迹,和嗜血狂魔是一个作案手法。”
附近很安静。地上那个人见他们说话。也不敢吭声,听到罗咏诗的话。喜出望外,忙说道:“警官,那才是真地嗜血狂魔!我只是临时做做样子而已,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你们放过我吧!”
李维斯三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从时间上来看,这个人应该不是嗜血狂魔。从神态上,大家也都早就怀疑了,真正地变态连环杀手,就算不是每个都喜欢挑衅警察,但也不至于向这个人一样的反应。
只是从他刚才作案时候的从容,加上今天地时间,可以看出,他绝对不是第一次的巧合,肯定早就有过经验,只是其他被他挟持的女孩子,可能害怕他报复,被带去强奸了也不敢报警。
“我打电话报警。”
菲尼克斯不以为然,这人抓去警局,肯定会否认一切,今晚自己又没有真的让他占便宜,其他吃亏的女孩子,为了名誉、怕被报复不敢报警,想要找到她们已经不容易,何况说服她们出庭作证?
“我看还是直接一点吧!对于这样借变态杀手的名来强奸的色魔,还是没收作案工具直接一点吧!我看他还怎么兴奋!”菲尼克斯跃跃欲试的说道。
“作案工具?”已经拨号地罗咏诗,看了一下李维斯手里的水果刀。
那个人和李维斯都反应过来了,而看到菲尼克斯抬了抬脚,作势要踩那人的下身,罗咏诗也明白过来了。
电话已经打通,罗咏诗报案之后,忙阻止说道:“别乱来,他自然有警察来调查、有法律来处理!”
以李维斯的想法,他是同意菲尼克斯的,强奸犯不值得同情,自己可以解决、花几百块钱也可以解决的事情,却要给别人加上莫大的痛苦,是应该让他也莫大痛苦。
不过那得没有其他人地时候,有罗咏诗在,这肯定是她原则所接受不了地。再说,现在真正的嗜血狂魔还没有抓到,需要一个典型来警告,以免出现其他地冒名、模仿犯罪。
“算了,你要真的把他太监了,说不定又为未来制造了一个变态杀手。”
看到菲尼克斯抬脚,后面还痛着的那个色魔,心已经悬了起来,这里没有一个人,这几个穿便衣、也不知道是不是真警察的人,就算把自己下面给废了,到哪里去申冤啊!听到李维斯和罗咏诗的劝阻,他不由得泪流满面:“我一定痛改前非,一定配合警官们的调查,绝不敢有所隐瞒!”
“不过,惩罚还是要的……放心,我有分寸。”
前面一句是对菲尼克斯说的,后面一句是对罗咏诗说的,而在两句话的中间,是李维斯对着那人下身踢了一脚,以及那人杀猪般的嚎叫。
这个动作出乎她们两个人的意料之外,菲尼克斯拍手称快,罗咏诗则有很不满。身为警务人员,虐待没有反抗之力的嫌犯,已经违反警例、违反法律了。
“范坚强先生,你没事的,只是痛一下而已。对了,这是你自己撞到的吧?”
那色魔不知道为什么会叫自己“范坚强”,但见李维斯问话的时候,脚又抬起来了,痛得眼泪鼻涕一起来的他,那里还敢说不?说不可能就真的会太监了!
“是、是……是我自己撞伤的。”
“够了啊!别太过分!”罗咏诗低斥道,左右看了看,这一段要是被有心人拍摄下来送到投诉科,足以让李维斯被革职。
几分钟之后,最近的巡警赶来,在看过罗咏诗的证件、了解了情况之后,马上配合的把人带回去。
李维斯他们因为要赶去新的案发现场,现在当然不能跟随回去警署做笔录。
嗜血狂魔的案子,是在上一次案发之后,才移交到重案组的,包括刚才打电话通知罗咏诗的同事,大家都没有去过之前的案发现场,现在有新的案例,自然第一时间赶去调查。
在他们开车到达京士柏案发现场的时候,另外那个同事林洋也已经到了现场。
因为这案子已经移交西九O记,所以在PTU伙计发现尸体之后,除了通知油麻地分区的CID过来,也同时通知了O记得。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案发现场已经封锁。分区的CID尽可能的保持原貌,只是负责保护案发现场,还没有进去勘察。
林洋也只是刚刚到,通知罗咏诗,是因为她也参与调查这件案子,但并没有通知李维斯,见李维斯一起来了,有点惊讶。又看到他是和罗咏诗从一辆车上下来,略带暧昧的点了点头,没有多问,李维斯作为罗咏诗的拍档,参与案件也是说得过去的。
菲尼克斯不是警察,不便和他们一起过去,所以单独留在车上。互相打过招呼过后,李维斯、罗咏诗和林洋三个人来到了封锁线内的案发现场。
经过和先到现场的CID、发现尸首的PTU警员了解后,他们获得了大致的情况。
死者为大约二十三、四岁左右的女子,PTU发现尸体的时候,是在晚上十一点五十五分左右,发现的时候,死者已经没有生命,只是颈部、手臂血管有明显咬破伤痕,地上也流了不少血液。初步推断死亡时间是在晚间十一点半左右,具体则需要法医验尸之后才知道。为了保持第一现场,他们并没有经过详细勘察,CID到了之后,已经拍过各角度、细节的相片了。
149、罗咏诗初入李家
接过CID警员带来的口罩、手套之后,他们三个还有一名油麻地分区的CID督察,一起上前仔细勘察。
虽然立功不少,但不能掩盖李维斯是新人的身份,在实际办案经验方面,远不如林洋丰富。即便是团队里面公认很出色的罗咏诗,擅长的领域,也是在案情分析、情报搜索、支援等方面,案发现场的勘察、取证,并不是她的强项。
所以此刻,林洋也当仁不让的在最前面调查。
罗咏诗是非常尽责的,对于警察的工作,也有很大的热忱。即便是一般女孩子很难以接受的、新鲜出炉的血淋淋尸体,她也面不改色的近距离观察,做到了一个警察的专业素质。
李维斯没有凑近过去,以一个新人的态度,在边上学习。
但实际上,他观察到的东西,并不比他们少。而且保持距离,能够让他更好的纵观全局,留意到更多细节。
一边看、一边默默的分析,从死者的血管的伤处痕迹,他推断的结果,死亡时间,比发现尸体的PTU警员的大致推断更后!死者不是流血而死的,而是在死亡之后继续仍有血管流血的。
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这被封锁的现场,这一段路附近没有商铺、住户,两边都是高大的墙垣,虽然路灯并不算昏暗,但看样子也是案件多发之地。嗜血狂魔选择作案地方,和他的猜测,还是相近的。
这个嗜血狂魔已经作案多起,还没有被警察抓到,应该会比较自得吧?这个时候会不会就在远处某栋楼上注视着这里?
他向四周远处的建筑物逐一扫视了一圈,仿佛看到了黑暗中的某双染血的眼睛……
忙碌了近一个小时,完成了现场勘察。尸体搬回去由法医解剖,分析具体的伤害、死因和死亡时间等。
虽然又发生了嗜血狂魔的案子,但法医解剖、技术部门分析、对比唾液样本、牙印、指纹等都需要时间,他们也不急在一时。处理完之后,还是各自回去休息。等明天再全力面对。
这本来就是一个引起过媒体关注地案子,现在很可能又会被媒体报道出去,比起上一次来。压力会更大。林洋心情并不轻松。而那个油麻地的CID督察,同样也不轻松,这是发生在他们警区的凶杀案。不过确定这是嗜血狂魔连环杀人案。他的压力可以小一点,至少有重案组顶着。
等到开车回去的时候,菲尼克斯在车上已经先睡了一觉。
李维斯本来要先把车开到了罗咏诗停车地地方,让她取车回去。但考虑到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刚刚又有凶杀案,还看了血淋淋的尸体。她一个女孩子,开车不知道会不会走神,要是出现意外就不好了。
所以。他干脆直接开车回家。
“你这是开往哪里?”罗咏诗虽然看起来很疲倦了,心情也因为案情而沉重,但还是留意到李维斯是开着回家去。
在第一次合作之后,机场回来,李维斯开的是菲尼克斯留下地车,而她骑地是李维斯的摩托车,后来在他回到警校之后。曾给他送回来过。因而对于他家,还是有一点印象。
“已经两点多了。你也困了。刚才又看了尸体……我担心你开车,所以,先回我家休息一晚上吧。也就几个小时而已,天亮我再送你去取车。”
现在是他们两个坐在前面,菲尼克斯一个人在后面睡觉。听到李维斯的话,她凑了过来:“这样不好吧?”
看她有点迷糊慵懒地样子,李维斯笑着推了她的额头一下,“睡你的觉吧!”
“不行,我家人会担心的。”
“算了吧,你晚上出来,都准备好有事情发生,肯定已经跟家里打过招呼了。要不然现在打个电话回去吧!放心吧,我家地方大,有地方你住。如果你怕别人说什么,说我有女朋友不就得了?”李维斯指了指后面的菲尼克斯。
罗咏诗微微一笑:“多谢你的关心,我没事,还能开车,这点夜算什么?通宵两晚我都试过。”
菲尼克斯在后面好像说梦话似的说:“笨蛋李维斯,她就是因为你有女朋友才不去呢。罗咏诗分明就是喜欢你,我不在的话,她推辞一下就答应了。”
背后说说,可以当成是开玩笑,无所谓,可现在是当面说,李维斯和罗咏诗都有点尴尬。
“呵……她说梦话呢……走吧!要不然她真地要这么认为了。”
罗咏诗微微皱眉,她知道菲尼克斯不是在说梦话,似乎是激将法、又似乎另有别的含义,但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有开口拒绝。
说话商量的时候,李维斯没有停下来,等她默认了,更是直接的往家里开。
回到李家,因为时间的关系,大家都轻手轻脚地。
罗咏诗还是第一次进来,她上次来的时候,李炳鉴、麦琼珊都在上班,李维斯回了警校、李维雯在上学,只是通过玛丽亚把车存入车库而已。
她打量了一下这栋陌生的大房子,想象着这一家人是怎么样地生活。从以前跟李维斯地闲聊里面,她大概能得知父母都是大忙人的这个家,平时也很冷清。可是菲尼克斯为什么又会喜欢他们家地生活呢?
跟着李维斯上楼,看到菲尼克斯熟门熟路的开了一个房门进去了,罗咏诗心里有点异样的感觉。
李维斯领着她来到客房,简单的交待了一下。
“休息吧,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应对案子。”
“嗯。”
李家的客房条件也不差,堪比酒店。可在这完全陌生的地方,罗咏诗还是难有融入的感觉。“你们……真的睡一起啊?”
“嗯,住一个房间,做给他们看的。其实很纯洁,并没有发生什么。”李维斯简单解释了一下,这不能多说,会越描越黑,同一个房间、同一张床,谁相信你们还是纯洁的?
“嗯,晚安。”罗咏诗也不好多问什么。
李维斯回到房间,本以为菲尼克斯会有什么话要说,因为是她的话才劝罗咏诗回来的。可是等他回房,发现菲尼克斯已经换好睡衣在床上酣睡了。
看着她对自己不设防的睡姿,李维斯给她盖好了被子,又想到她今晚为了帮自己破案,不惜冒险,心里微微感动,凑过去在她额头亲了一下,不带任何欲念的纯洁之吻。
第二天早上,罗咏诗起来很早,但因为在别人家里,又是半夜三更回来的,还没有和李维斯的家人见过面,她也不便出去,简单洗漱后就留在房里。
等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