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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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名身着八爪蟒袍的中年男子坐在了其上,看着下面那些低头拜倒的人群。
那显赫的声势,那让人窒息的威严……叶欢嗤之以鼻,但是蓉蓉却看得两眼发光。
“爸爸,他是什么人 ?'…'”
“是龙,但不是那种兴云布雨的龙,而是恶龙。”
“恶龙?”
“对,在西方的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最可怕的动物就是龙。”
天子为龙,然后其龙子龙孙掌控天下。
万民为蚁,民脂民膏喂养之。
“他是当今天子的五弟,琅邪王,杨秉纯。”
龙生九子,多暴虐好杀,而琅邪王无疑是败类中的败类。
他没有洛阳王的天纵奇才,也没有楚王的乐善好客,他是一条恶龙。
他横征暴敛,贪淫好色,整个境内民不聊生。
周围的店铺纷纷关门,路边的行人也如同蚂蚁一样跪倒在地上。
黄金高台离叶欢越来越近,他长叹了一声说道:“我们走吧。”
但是,命运的奇妙却让下一秒叶欢和琅邪王产生了交集。
琅邪王的目光扫向了路边,他看到了骑在叶欢脖子上的蓉蓉。
明媚的阳光正落在蓉蓉的侧脸,如雪一样精致的容颜上微微的泛着胭脂似的红。她正好奇的看着琅邪王,就像是一具精美而雅致的瓷娃娃。
她是那样的美,就连琅邪王这种花丛老手的心头也不禁一跳。
暖洋洋的风吹在了脸上,这是心动的季节。
“好漂亮的小姑娘!”他笑着对着手下说道,“带回府中吧。”
他的话就是旨意,一名仆从走到了叶欢的面前,直接去抢蓉蓉。
这种强买强卖的行当看来他很熟悉,也没有人敢反抗。同时,他将一块碎银抛向了叶欢。
“王爷看上了你的女儿,让她回去享福吧。”
他的手去抓玲玲,但是却落在了叶欢的手中。
令人发麻的骨头断裂之声响起,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二十六步,二十六步的距离,他离他只有二十六步的距离。
家丁脸上的一滴冷汗顺着脸颊,正要落下。
琅邪王举起了酒杯,晶莹的水珠离开了杯沿。
不远处,警惕的军官手握着钢刀,浓眉微微的皱起。
一切仿佛突然停止,琅邪王笑容凝固在脸上。
手放在长剑上,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但是他没有动,只是看着挡在了琅邪王前面的三个人。
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一双手落入了插入了身下的鹿皮口袋。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手边有一把牛角刀。
而一名花季少女,正有兴趣的看着叶欢。
琅邪王手下的三员大将,老字号的老苗荷,唐家唐一多以及血屠子王变红。
“杀了他!”琅邪王挥了挥手,说道,“别伤了小女孩。”
一怒拔剑,血溅五步。
青色的长剑脱鞘而出,蓉蓉从他的怀中跳下,躲在一边。
一团黑色的网向他笼罩而来,出手的那名妙龄女子。
唐门暗器,天下无双,而唐一多作为唐门三代弟子,虽然才出道不久,但是这名妙龄少女却已经击败了自己的几位堂哥,甚至连琅邪王手下的暗器高手千千手李曼多也败于她的手下。
一吸气之间,她已经用散花天女的手法,一连打出了六枚铁蒺藜,八枚回旋镖,十二枚银莲子。
同时,还有三点鱼骨刺似缓实快,等接近叶欢之时,就会猛然加速。
每一枚暗器上都附有剧毒,只要擦破皮就能致死。
老苗荷的举动非常的简单,他挥掌。
他的手掌干枯如鸡爪,漆黑如墨。
三十年苦练的九幽百毒掌,曾经让无数的江湖豪客饮恨其下。
一片晶莹的刀芒盛开在叶欢的下三路,那是血屠子王变红。
他本是一名屠夫,但是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了江湖名刀客罗伟元留下的秘笈。
此后,他凭着一把牛角刀曾经在四川境内,一连击杀峨嵋派三十一位高手,后从峨嵋掌门的手下逃脱,落入琅邪王手下。
他们三个人配合的天衣无缝,暗器封住了叶欢的每一条退路,九幽百毒掌粘人立亡,而王变红的牛角刀近战无比犀利。
叶欢已无路可逃,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女神的笑容。
叶欢挥剑。
这世界上没有毫无破绽的武功,就算有,也可以在其中制造出破绽。
在那些人的眼前,叶欢的长剑缓缓的划动。
一个圈,两个圈……他在那里画圈,一十三个圈子从他的长剑上产生。
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一道剑墙立在了他的面前。
唐一多的暗器,就像是狂风遇到了巨石,虽然猛烈,却无法伤害他分毫。
老苗荷的九幽百毒掌被一股绵韧的力道推开,身体不由自主的一斜。
王变红的牛角刀冲入了剑圈,但是他却看到了一道道的寒芒。
他感到自己仿佛冲进了一团粘稠的棉花包,里面充满了一道道如同针芒般的剑气。
这是他最后的感觉,叶欢的反击这一刻开始了。
一道道的剑芒呼啸而出,剑光笼罩了一切。
武当的武功还有一个称呼,那就是当者立扑。
王变红身体飞溅着鲜血倒下,牛角刀断成了两截。
叶欢的长剑落在了老苗荷的手上,但老苗荷却反手一抓。
他的一双手坚如钢铁,可以生撕虎豹,根本不畏惧兵刃。
但是下一秒他就后悔了。
叶欢的长剑微微的一颤,然后一旋,一拉,血光暴溅。
三年练剑,让他对剑的微操作炉火纯青。一人合抱的大树都能被他一剑挥断,更何况是护体真气?
老苗荷的手跌落在地上,然后叶欢一脚将他踢飞。
唐一多的脸色变了,叶欢的强大出乎她的意料。
鹿皮手套再次握住了暗器正准备发出,却感到了咽喉一痛。
叶欢的手一扬,长剑脱手而出,穿透了她的咽喉。
两死一伤,叶欢的目光冷如冰霜。
武以剑犯禁,因为侠客有反击的选择。
三分钟以后,手中的长剑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王府侍卫的尸体七零八落的倒在了地上,叶欢拉着蓉蓉一步步的退后。
七步之内,杀十二人,重伤四人,叶欢的长剑饱饮了鲜血。
“我的女儿,不卖。”
长剑上的血点点滴滴的落在了地上,琅邪王的脸色发青。
没有人敢于追赶他,琅邪王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种事情曾经发生过,调虎离山的伎俩并不少见。
叶欢也没有击杀琅邪王的想法,越往琅邪王身边,他的高手就越多。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护卫琅邪王的生死,而不是击杀敌人。
一天后,通缉的文书漫天飞。
叶欢,行刺王爷,形同造反,诛九族。
夜色笼罩了大地,城外三十里处的小庙中燃起了一团篝火。
叶欢正在为蓉蓉烤着兔子,蓉蓉的主食还是馒头。
“蓉蓉,不好意思,又让你露宿了。”
那时候,他完全可以抱着蓉蓉转身逃走,但是他却拔剑而起。
“不要紧的,爸爸,琅邪王的样子,实在是太神气了。
爸爸,如果有一天,我能像他一样,那多么好?“
数千年,刘邦望着天子之队,说,如能取而代之……
蓉蓉回想着那时候的情景,眼睛中转着圈圈。
人的幸福,来源于和别人比较,只要自己的衣食住行好于旁人,那就是幸福,如果还能奴役别人,那更是幸福中的幸福。
“宝宝呀,你能当王爷,还不如盼我有一天当天子,那么你就是蓉蓉公主了。
到时候,爸爸给你造一座金屋,蓉蓉就在里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吃馒头的时候,吃一个扔一个。“
他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笑了起来。
蓉蓉什么都好,就是性子比较张扬。
对于那个通缉令,他倒不是十分的担心。
一怒拔剑,快意恩仇,如今他武功已成,大不了带着蓉蓉改名换姓到别的地方。
当有人想要抢夺自己女儿的时候,还不拔剑而起,那还是男人吗?
突然,叶欢制止了蓉蓉的说话,急促的说道:“有人来了,蓉蓉,到我的身后。”
小庙外传来了沙沙的声音,有不少人在奔跑。
难道是琅邪王的手下追踪而来,叶欢拔出了剑。
走到外面一看,却发现那是神拳门的弟子,铁臂苍龙三徒弟白才!
他一身浴血,正在向着这里逃来,而他的背后还有数人追来。
“叶大侠,救我……”他倒在了叶欢的怀中,身上到处是伤痕。
这次,江湖中传闻天姥瀛洲图出土,不但蒲州有消息,甚至在这里也有人发现。
吴茹仙听说了这个消息后,于是带着几个姐妹前来寻找。
天下间狐族广为分布,但是琅邪王治下却几乎没有。
他的一个重要的财源,就是掳得狐族,然后做人口的生意。
虽然狐族将琅邪王的领地作为禁区,但是考虑到这里是琅邪王领地的边缘,而且为了安全,吴茹仙还雇佣了神拳门等高手作为外围。
可是,这是一个圈套。
既然领地上的狐族被抓的差不多了,那么琅邪王就想别的方法。
他让人散布出天姥瀛洲图的消息,然后坐在那里等着狐狸进来。
他想用这个圈套来抓获狐族的重要人物,甚至是狐族族长吴月娘。
吴茹仙路上遇到叶欢只是一个偶然,她想考验一下自己未来的姐夫。
姐夫的反应让她非常满意,君子剑果然是君子。
铁臂苍龙和吴茹仙一行人在城中落脚,却没有想到琅邪王早就在那里等着她们。
白天叶欢见到了琅邪王的时候,也正是收网的时候。
吴茹仙她们因为一个意外,逃脱出来,但是……铁臂苍龙却倒霉。
神拳门借宿在城外龙门镇一家田性大户中,当他们发现自己被包围后,铁臂苍龙做出了一生中最错误的决定。放弃抵抗,将生命交给别人的手中。
其实,这也没有错,对方是官府,杀官等同于造反,而琅邪王一纸文书,就能让神拳门三百年基业灰飞烟灭。
毕竟,他们只是接受狐族的委托而已。
毕竟,琅邪王是官,不是吗?
提着滴血的剑,叶欢走入了田家。
白才的运气好,他凭借着一身好水性潜伏在小河中逃脱。
叶欢杀掉了那几名追兵,想要看看能否救人。
但是,他还是来迟了,血液已经将田家大院染红。
“不要杀我……”
“东岳一鹰”车君跪在了地上,苦苦的求着叶欢。
院子里面活着的人,只有琅邪王的爪牙。
“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长剑插入了车君的腿上,用力的搅动着。
“你发誓,我将这里的一切告诉你以后,你会放我走!”
没有放过最后生存的机会,“东岳一鹰”车君依旧在讨价还价。
“你们这些天杀的!”
叶欢低下了头,看着房中的屠场。
那群王府的侍卫,将田家、神拳门的弟子全家杀光……为的,仅仅是发泄和娱乐。
所有的男丁的尸体已经冰凉,那些禽兽刚刚杀光了那些受辱的女眷。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是……仅求一活都不能!
神拳门的高手原本有一搏之力,但是却轻信了琅邪王手下的承诺。
然后,三十四人全死。
这世界上有些人,总是以伤害或者损害他人为乐。
铁臂苍龙的一对眼珠子被挖了出来,身上体无完肤。
那些女眷身上多有凌辱的痕迹,男子们死去的脸上充满了痛苦。
九十九口人命,仅仅是琅邪王的一次发泄。
“你们这些禽兽!”
白才的脸扭曲的不成人形,手在不停的颤抖。
低声的叹了一口气,合上了铁臂苍龙的眼睛。
他将神拳门三十四口,以及田家六十五口一一的埋葬,然后一把火烧掉了那座田园。
刀俎鱼肉,他们……连死都那样的痛苦。
“把他拉到外面杀了,这种杂碎只适合喂狗!”
“你骗人,你怎么能骗人 ?'…'”
“东岳一鹰”车君大声的怒吼道,叶欢承诺只废了他的武功,会饶他性命。
是的,叶欢的声誉很好,还被人称为君子。
叶欢笑得很冷,“我为什么不能骗人 ?'…'”
“可是,你对着鬼神发誓,你不怕报应?”
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叶欢点中了他的死穴。
如果有报应的话,叶欢在冷笑“替我联络狐族,我需要她们的帮助!”
郭巡检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微微的叹息了一声。
田家的事情他参与了,但对琅邪王的手段他不赞成。
何必要那样暴虐的杀人 ?'…'可是当时的他,却连阻止的勇气都没有。
囊中有一块玉佩,那是从田家归来后得到的赏赐。
田家的血案被嫁祸给一名叫做叶欢的人,郭巡捕还在上面画了押。
玉佩能值十二两银子,良心,真相,那值几文钱?
突然,他的身体一震。
一根铁矛贯穿了他的胸膛,远处,一名年轻人正在冷笑。
王天宝骑着马巡视着街头,四名护卫保护在他的身边。
他是琅邪王手下的帐房,聚敛钱财是个中好手。
田家的财产被没入王府,他也从中得到不少好处。
他曾是落魄的书生,如今却高高在上。
周围的人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的畏惧他,所有人见到他都低下了头。
他喜欢这种情景,享受着人上人的待遇。
前方传来了一声巨响,一辆马车撞在栏杆上。
四名护卫的注意力被吸引,他们没有注意到路边一名戴着斗笠的人。
他手一挥,一道淡淡的寒光没入了王天抱的肋下。
李大同,作为琅邪王的手下的三总管,这些年过得很滋润。
他原本是黑道魔头,却发现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当豪门的狗。
辛苦在江湖中拼死拼活,风餐露宿,怎么有现在这样以官府的名义随心所欲?
就连以前追捕他的六扇门好手,见他还要叫一声李大哥。
“李总管,你要的人参。”
青衣小帽的仆人走了进来,手中的匣子中是李大同定购的百年人参。
寒光一闪,一把利剑刺透了他的胸口。
不可能……
这是李大同生命中的最后疑问,他没有在小李子脸上看到任何的易容痕迹。
小李子怎么会背叛他,什么时候,他有这么好的剑法?
反抗是弱者天生的权利,只有这样强者才会有所顾忌。
七天,六次刺杀,叶欢一连杀了十二个人。
有江湖高手,有文弱的帐房,有六品官员,还有通风报信的地头蛇。
狼不吃狼是因为别的狼会反抗,叶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