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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

七绝刀-第92部分

小说: 七绝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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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长青回转头,就看见了用绳子绑着的邓定侯和王大小姐,也看见丁喜。可是他完全认不出这个满身油腻的糟老头就是丁喜,没有人能认出。

伍先生大笑道:“你错了,现在我女人只多了一个,钱财却多出四份。”丁喜道:“四份?”

伍先生道:“邓定侯的一份,王大小姐的一份,再加上百里长青的一份,再加上联营镖局的盈利,岂非正是四份?”

丁喜笑道:“也许还不止四份。”伍先生道:“哦?”

丁喜道:“姜新多病,西门胜本就受你指使,现在他们都到了你掌握之中,放眼天下,还有谁敢与你争一日之短长,江湖中的钱财,岂非迟早都是你的?”

伍先生又大笑,道:“莫忘记我本来就一向有福星高照。”

他走过来,拍了拍这个老山东的肩,道:“我当然也不会忘记你们这些兄弟。”

丁喜道:“我知道你不会忘的,只不过你吃的是肉,我们却只能吃些骨头。”

说到“肉”字,本来被绳子绑着的邓定侯和王大小姐已扑上来,丁喜也已出手,说到“骨头”两个字时,伍先生的骨头已断了十三根。

就在这一瞬间,永远有福星高照的归东景,已变成霉星照命。变得真快,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歹祸福,人生就是这样子的,只不过变化实在来得太快,本来占尽上风的人,忽然间就跌得爬不起来,这变化甚至连百里长青和邓定侯都不能适应。

现在他们已退出去,带着小马和小琳一起退出去,插贼先擒王,归东景一倒下,别的人根本不敢出手,就算出手,也不足惧。

邓定侯忍不住道:“你一直说这是件很困难,很危险的事,为什么解决得如此容易?”

丁喜淡淡道:“就是因为这件事太困难,太危险,所以归东景想不到有人敢冒险。”

邓定侯道:“就是因为他想不到,所以我们才能得手。”

丁喜笑了笑,道:“非但他想不到,就连我自己都想不到。”

可是他们现在已知道,一个人只要有勇气去冒险,天下就绝没有不能解决的事。班超、张骞,他们敢孤身涉险,就正是因为他们有勇气。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能够立大功成大事,也都是因为这“勇气”两个字。但勇气并不是凭空而来,是因为爱,父子间的亲情,朋友间的友情,男女间的感情,对人类的同情,对生命的珍惜,对国家的忠心,这些都是爱。若没有爱,谁知道这个世界会变成个什么样的世界,谁知道这故事会变成个什么样的结局

第七卷 愤怒的小马

月十一。重阳后二日。

晴。

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马最走运的一天。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

因为今天他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

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

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

这一刀的份量也不能算太重,可是一刀砍下来,要想把一根碗口粗细的石柱子砍成两截,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这一刀的速度也不能算太快,可是要想将——只满屋子飞来飞去的苍蝇砍成两半,也容易得很。

若是三个月后,以这样的刀就算有三五把同时往他身上砍下来,他至少可以夺下其中一两把,踢飞其中一两把,再将剩下来的一下子拗成两段。

今天他挨了这—刀,并不是因为他躲不开,也不是因为他醉了。

他挨这一刀,只因为他想挨这一刀,想尝尝彭老虎的五虎断门刀砍在身上时,究竟是什么滋味。

这种滋味当然不好受,直到现在,他的伤口还在流血。

一把四十三斤重的纯钢刀,无论砍在谁身上,这个人都不会觉得太愉快。

因为彭老虎现在早巳躺在地上连动都不能动了。因为刀砍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总算暂时忘记了心里的痛苦。

他一直在拼命折磨自己,虐待自己。就因为他拼命想忘记这种痛苦。

他不怕死,不怕穷,天塌下来压在他头上,他也不在乎。

可是这种痛苦,却实在让他受不了。

月色皎洁,照着寂静的长街。灯已灭了,人已睡了,除了他之外,街上几乎连个鬼影都没有,却忽然有辆大车急驰而来。

健马,华车,簇新的车厢比镜子还亮,六条黑衣大汉跨着车辕,赶车的手里一条乌梢长鞭,在夜风中打得劈拍的响。

他居然好象完全没有看见,也没听见。

谁知车马却骤然在他身旁停下,六条黑衣大汉立刻一拥而上,一个个横眉怒目、行动快捷,瞪着他问;“你就是那个专爱找人打架的小马?”

小马点点头,道:“所以你们只是想找人打架,就找错人了。”

大汉们冷笑,显然并没有把这条醉猫看在眼里:“只可惜我们并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小马道:“不是?”

大汉道:“我们只不过来请你跟我们去走一趟。”

小马叹了口气,好象觉得很失望。

大汉们好象也觉得很失望,有人从身下拿出一块黑布,道:“你也该看得出我们不是怕打架的人,只可惜我们的老板想见见你。一定要我们把你活生生的整个带回去,若是少了条胳膊断了条腿,他会不高兴的。”

小马道:“你们的老板是谁?”

大汉道:“等你看见他,自然就会知道了。”

小马道:“这块黑布是干什么的?”

大汉道:“黑布用来蒙眼睛最好,保证什么都看不见。”

小马道:“蒙谁的眼睛?”

大汉道:“你的。”

小马道:“因为你们不想让我看见路?”

大汉道:“这次你总算变得聪明了一点1”

小马道:“我若不去呢?”

大汉冷笑,其中一个人忽然翻身一拳,打在路旁一根系马的石桩子上。“格”一声,一根比拳头还粗的石柱,立刻被打成两段。

小马失声道:“好厉害,真厉害。”

大汉轻抚着自己的拳头,傲然道:“你看得出厉害,最好就乖乖地跟我们走。”

小马道:“你的手不疼?”

他好象显得很开心,大汉更得意,另一条大汉也不甘示弱,忽然伏身,一个扫腿,埋在地下足足有两尺的石桩子,立刻就被连根拔了起来。”

小马更吃惊,道:“你的腿也不疼?”

大汉道:“可是你若不跟我们走,你就要疼了,全身上下都疼得要命。”

小马:“很好。”

大汉道:“很好是什么意思?”

小马道:“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又可以找人打架了。”

这句话刚说完,他已出手。一拳打碎了一个人的鼻子,一巴掌打聋了一个人的耳朵,反手一个对拳打断了五根肋骨,一脚将一个人踢得球一般滚出去,另一人裤档挨了一下,已疼得弯下腰,眼泪、鼻涕、冷汗、口水、大小便同时往外流。

只剩下最后一条大汉还站在他对面,全身上下也已湿透了。

小马看着他,道:“现在你还想不想再逼我跟你们走?”

大汉立刻摇头,拼命摇头。

小马道:“很好。”

大汉不敢开言。

小马道:“这次你为什么不问我‘很好’是什么意思了?”

大汉道:“我…小人……”

小马道:“你不敢问?”

大汉立刻点头,拼命点头。

小马忽然板起脸,瞪眼道:“不敢也不行,不问就要挨揍!”

大汉只有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问道:“很好的意思……很好是什么意思?”小马笑了,道:“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已准备跟你们走。”

他居然真的拉起车门,准备上车,忽又回头,道:“拿来!”

大汉又吃了一惊,道:“…拿……拿什么?”

小马道:“拿黑布,就是你手上的这块黑布,拿来蒙上眼睛。”

大汉立刻用黑布蒙自己的眼睛。

小马道:“拿黑布不是蒙你的眼睛,是蒙我的。”

大汉吃惊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个疯子,还是已醉得神智不清。

小马已夺过他手里的黑布,真的蒙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舒舒服服地往车上一坐,叹道:“用黑布来蒙眼睛,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了。”

小马并不疯,也没有醉。

只不过别人要想勉强他去做一件事,就算把他身上戮出十七八个透明窟窿来,他也不干。

他这一辈子中做的事,都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喜欢做的。

他坐上这辆马车,只因为觉得这件事不但很神秘,而且很有趣。

所以现在就算别人不要他去也不行了。

马车往前走时,他居然已呼呼大睡,睡得象条死猪,“地方到了再叫醒我,若有人半路把我吵醒,我就打破他的头。”

(二)

没有人敢吵醒他,所以他醒的时候,马车已停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园子里。

小马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是他这一生中,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贵美丽的地方,他几乎认为自己还在做梦。

可是大汉们已拉开车门,恭恭敬敬地请他下车。

小马道:“还要不要我把这块黑布蒙上?”

大汉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开口。

小马居然自己又将黑布蒙上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这么样更神秘、更有趣。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的人,而且充满了幻想。

传说中岂非有很多美丽浪漫的公主嫔妃,喜欢在深夜中将一些年轻力壮的美男子,掳到她们秘密的香闺中,去尽一夕之狂欢。也许他并不能算是个美男子,可是他至少年轻力壮,而且绝不丑。

有人已伸过条木杖,让他拉着,他就跟他们走。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地走了很多路。走人了一间充满香气的屋子里。

他也分不出那究竟是什么香气,只觉得这里的香气也是他生平从未嗅到过的。

他只希望拉开眼睛上这块黑布时,能看见一个他平生未见的美人。

就在他想得最开心时,已有两道风声,一前一后向他刺了过来。速度之快,也是他平生未遇过的。

小马自小就喜欢打架,尤其这三个月来,他打架几乎已比别人一辈子打的架加起来还多三百倍。

他喝酒并没有什么选择。茅台也好,竹叶青也好,大曲也好,就算三文钱一两的烧刀子,他也照喝不误。他打架也一样。

只要心里不舒服,只要有人要找他打架,什么人他都不在乎。

就算对方是天王老子,他也先打了再说,就算他打不过别人,他也要去拼命。

所以他打架经验之丰富,遇见过的高手之多,江湖中已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所以他一听见这风声,已知道暗算他的这两个人,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所用的招式不但迅速准确,而且狠毒。

虽然他痛苦,痛苦得要命,痛苦得根不得每天打自己三百个耳光。

但是他还不想死,他还想活着再见那个令他痛苦、令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人。

那个又美丽、又冷酷、又多情、又心狠的女人。

——男人为什么总是要为了女人而痛苦?

急锐的兵刃破空声,已到了他后心和腰。致命的招式,致命的武器。

小马突然狂吼,就像是愤怒的雄狮般狂吼,吼声发出时,他已跃起。

他并没有避过后面的那件武器,冰冷的利锋,已刺入他的右胯。这不是要害,他不在乎。

因为他已避开了前面的一击,一拳打在对方的面上。他看不见自己打中的是什么地方,他根本来不及拉下眼睛上的黑布。

可是他耳朵并没有被塞住,他已经听见了对方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种声音虽然并不令人愉快,可是他很愉快。

他痛恨这种在暗地偷袭的小人。

他的右胯上还带着对方的剑锋,剑锋几乎刺在他的骨头上,痛得要命。可是他不在乎。

他已转身,反手一拳打在后面的这个人的脸上,打得更重。

出手的两个人当然也都是身经百战的武林高手,却也被吓呆了。

不是被打晕了,是被吓呆了。

象这种拼命的打法,他们非但没看过,连听都没有听过,就算听见也不相信。

所以等到小马第二次狂吼,两个人早巳逃了出去,逃得比两条中了箭的狐狸还快。

小马听见他们窜出去的衣裤带风声,可是他并没有去追。他在笑,大笑。

他身上又受了一处伤,胯下挨了一剑,但是人却笑得开心极了。

他眼睛上的黑布还没有拿下来,也不知屋子里是不是还有人躲着暗算他,这种事他真的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他想笑的时候就笑。

——一个人若想笑的时候都不能笑,活着才真是没意思得很。

这当然是间很华丽的屋子,他眼睛上带着黑布的时候,连想象都不能想象这屋子有多华丽。

现在他总算已将这块要命的黑布拿了下来。他没有看见人。

最美的人和最丑的人都没有看见。这屋子根本连半个人都没有。

窗子是开着的,晚风中充满了芬芳的花香。

暗算他的两个人,已从窗子上出去,窗外夜色深沉,也听不见人声。他坐了下来。

他既不想出去追那两个人,也不想逃走,却选了张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那些黑衣大汉的老板究竟是谁?为什么要用这种法子找他来?为什么要暗算他?这一次出手不中,是不是还有第二次?

——第二次他们会用什么法子?

这些事他也没有想。

他有个好朋友常说他太喜欢动拳头,太不喜欢动脑筋。

不管那位大老板还有什么举动,迟早总要施展出来的。

既然他迟早总会知道,现在为什么要多花脑筋去想?舒舒服服地坐下来休息休息,岂非更愉快得多。

唯一遗憾的是,椅子虽舒服,他的屁股却不太舒服。事实上,他一坐下就痛得要命。

刚才那把剑,刺得真不轻。

他正想找找看屋子里有没有酒,就听见门外有了说话的声音。

屋子里有两扇门,一扇在前,一扇在后,声音是从后面一扇门里传出来的。

是女人的声音,很年青的女人,声音很好听。

“屋角那个小柜子里有酒,各式各样的酒都有,可是你最好不要喝。”

“为什么?”小马当然忍不住要问。“因为每瓶酒里面都有可能下了毒,备式各样的毒都可能有一点儿。”

小马什么话都不再说,站起来,打开柜子,随便拿出酒瓶,拔开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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