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刀-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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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的少年已开了口,道:“我们那里只有欢笑,没有拘束,只有音乐,没有……”
小马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音乐?”
远方的音乐仍在继续。
小马问道:“那就是你们的音乐?”
长发少年道:“朝拜祭礼时一定要有音乐。”
礼乐本就是分不开的。
小马的好奇心又被逗了起来,又问道:“你们朝拜的是什么?”
长发少年道:“太阳。”
小马道:“现在还是晚上,晚上哪里有太阳?”
长发少年道:“今天我们的朝拜祭礼比平时提早了些。”
小马道:“为什么?”
长发少年笑了笑,拍了拍美腿少女的头道:“因为她喜欢你。”
小马立刻明白了。
他们朝拜的乐声一响起,就表示黎明已将来临。
夜狼们就像是魂魄,黑夜一消失,他们就必须消失。
蓝兰抢着道:“就算是你救了我们,他也不会跟你走的。”
美腿的少女道:“你呢?”
蓝兰道:“这里没有人会跟你走。”
美腿的少女道:“我不喜欢勉强别人,可是只要你们来,无论谁我们都会欢迎。”
她的声音充满诱惑;“你们只要跟着乐声走,就可以找到我们,找到你们平生绝没有享受过的快乐,我保证你们绝不后悔的。”
她转过身,长袍的开襟吹起,她那双修长美丽的腿就完全裸露了出来。
老皮的眼睛发直,连眼珠子都好像快掉了下来。
另一个少女忽然走过去,走到珍珠姐妹面前。她一直在望着她们。
她的眼睛里竟似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魔力,珍珠姐妹竟似已被她看得迷住了。
她走到她们面前时,她们连动都不能动,她就拥抱住她们,在她们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
她的手在轻抚着她们的腰。
珍珠姐妹的目光朦胧,眼波带醉,直到她走了很远都没有醒。
现在三个人都已走了很久,蓝兰才轻轻吐出口气,道:“这两个女人简直是魔女。”
小马笑了笑,道:“你呢?”
蓝兰不理他,却去问珍珠姐妹,道:“她跟你们说了些什么?”
曾珍的脸红了,道:“她…她问我们是不是处女?”
她们当然还是处女。
蓝兰道:“她还说了些什么?”
曾珍的脸更红,吃吃地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蓝兰还想逼着她说,轿子里的病人又开始在不停的咳嗽。
这次他咳得更厉害,本来就有很多种病痛都是在黎明前后发作得最剧烈。
蓝兰的眼睛里立刻充满了关切和忧心,道:“不管怎么样,现在我们总得先找个地方歇下来。”她在看着常无意。
常无意居然没有反对,他也看得出这些人都需要休息。
可是在这狼山上,又有什么地方能让他们安静休息?
这里几乎没有一寸土地是安全的。
蓝兰转向张聋子,道:“你到狼山来过?”
张聋子点点头。
多年前他就已来过,那时这座山上还没有这么多狼,所以他还能活着下山。
蓝兰道:“这里的人虽然变了,山势总不会变的。”张聋子承认。
蓝兰道:“那么你就应该能想得出一个可以让我们歇下来的地方。”
张聋子道:“我正在想。”
他已想过很久,想过了很多地方,只可惜他完全没有把握。
突听一个人道:“各位不必再想,再想也想不出的。但是我却可以带你们去。”
星月已消沉,东方已渐渐露出了鱼白。
这个人手里却提着灯笼,施施然从岩石后走了出来。
他的衣着和样子看来都像是个生意人,也正是他们到狼山来看到过的最正常的人。
他看来甚至很和气,也很客气。
小马道:“你是谁?”
这人笑了笑,道:“各位请放心,我只不过是个生意人,不是狼。”
小马道:“狼山中也有生意人?”
这生意人道:“只有我一个。”
他又笑着解释道:“因为只有我一个,所以我才能活下去。”小马道:“为什么?”
这生意人道:“因为我能跟那些狼大爷们做各式各样的生意,若是没有我这么一个人,他们有很多事都没有这么方便了。”
他再解释;“那些狼大爷们只会杀人抢钱,不会做生意。”
小马道:“你做的是什么生意?”
这生意人道:“什么样的生意我都做,我替他们收藏,替他们卖出去,我还会替他们找女人。”
小马笑了,道:“这件事的确重要得很。”
生意人笑道:“简直比什么事都重要。”
小马道:“所以他们舍不得杀你。”
生意人道:“他们要杀我,只不过像捏死只蚂蚁,捏死只蚂蚁有什么用?”小马道:“没有用。”
生意人道:“所以这儿年来我都太平得很。”
小马道:“你准备带我们到哪里去?”
生意人道:“太平客栈。”
小马道:“狼山也有客栈?”
生意人道:“只有这一家。”
小马道“这家客栈是谁开的?”
生意人:“我开的。”
小马道:“你那里真的很太平?”
生意人笑道:“只要走进我那家客栈,我就负责各位太平无事。”
小马道:“你有把握?”
生意人道:“这是我跟他们约好了的,连朱五太爷都答应了。”
无论谁都知道朱五太爷说出来的话就是命令,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
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
这生意人道:“朱五太爷有时也会要我替他做点事,而且他老人家也知道,要闯狼山的人,一定有急事,谁也不会在我那里住一辈……”
小马道:“所以他们要下手,机会还多得很。”
生意人道:“所以他们肯让我做小生意,因为这对他们根本没妨碍。”
小马道:“好,这回生意你已做成了。”
生意人道:“现在还没有。”
小马道:“还没有?”
这生意人笑道:“不瞒各位说,我那里只接待一种人,我还得看看各位是不是那种人。”
小马道:“哪种人?”
生意人道:“有钱的人,很有钱的人。”
他又笑着解释:“因为我那里无论什么东西都比别的地方贵—点。”
小马道:“贵多少?”
生意人道:“有些人说我那里连一杯酒都比别的地方贵三十倍,其实他们是在冤枉我。”
小马道:“贵多少?”
生意人道:“只贵二十八倍。”
小马笑了。
蓝兰也笑了。
生意人看看他们,道:“却不知各位究竟是哪种人?”
蓝兰:“是有钱人,很有钱的人”
她随随便便从身上拿出张银票,就是一万两银子,她随随便便就给了这生意人,就好像给的只不过是张破纸。
小马道:“这够不够我们住半天?”
一万两银子已经可以买一座很好的房予,在里面住上三五百天都不会有问题。
这生意人却道:“只要各位吃得随便一点,也许勉强够了。”
小马大笑:“现在我才相信你真是人,不是狼。”
生意人道:“为什么?”
小马道:“因为只有人才会这么样吃人。”
(二)
太平客栈真的很像是个客栈。
只不过很像而已。
最像的地方就是排在门口的一块大招牌,上面真的写着“太平客栈”四个大字。
除了这一点外,别的地方就不太像了。
最不像的是他的房子。
一间东倒西歪的破屋子,只有一个满头癞痢的小伙子。
生意人道:“这是我的儿子。”
即使是癞痢头的儿子,也是自己的好。
生意人道:“我老婆已经被我赶走了,我老婆不是个好东西。”
者婆总是别人的好。
生意人道:“我们这里有八间房子,还有个大饭厅。”
饭厅的确不太小,至少总比那些豆腐干一样的客房大一点儿。
生意人道:“我们的酒菜都是第一流的,所以随便什么时候都有客人。”
这句倒是真话。
现在才刚刚天亮,这里已经有了客人。
只有一个人。
一个又干又瘦的老头子,穿着件用缎子做成的棉袍子。
现在才九月,天气还很热。
他穿的却是件棉袍子,而且还穿着棉袍子饮酒,饮了至少三五斤酒。
可是他脸上一滴汗珠子都没有。
他脸上在闪着光。
旱烟袋的火光!
一杆五尺长的旱烟袋,比小孩子的手膀子还粗,无论谁都应该看得出是纯钢打成的。
烟斗更可怕,里面装的烟丝就算没有半斤,也有六两。
照张聋子估计,这旱烟袋至少总有五十多斤重;照小马估计,就有八九十斤了。
这么重的一杆旱烟袋,被这么样—个又干又瘦的老头子拿在手里,却好像拿着棍稻草一样。
他闪着光的脸虽然枯瘦腊黄,却带着种说不出的慑人气概。
他就这么样随随便便地坐在那里,气派之大,已经很少有人能比得上。——卜战!
狼山上最老的一匹狼!
每个人都已认出他是谁了,他一双炯炯有光的眼睛也在盯着这些人,忽然问:
“是谁杀了铁三角?”
“我!”
这个字并不是一个人说出来的,小马和常无意都抢着要认这笔帐。
他们看得出这匹老狼是来算账的,也看得出珍珠姐妹的剑,绝对接不住他这杆旱烟袋。
卜战在冷笑。
小马抢着道:“我杀的人还不止铁三角一个,你要算这账,尽管来找我。”
卜战道:“我听说过你。”
小马道:“我叫小马。”
卜战冷冷道:“你不是马,你是头驴子。”小马也在冷笑。
卜战道:“只有驴子才会做这种蠢事,抢着要把别人的账算在自己身上。”
他不等小马开口,又道:“你用的是拳头,铁三角却死在剑下。”
小马道:“可是我……”
卜战又打断了他的话,道:“他要宰你们,你们当然只有宰他,这本是天公地道的事。”
小马道:“想不到你这个人居然值得公道两字。”
卜战道:“这笔账本来并没有什么可算的,只不过……”
他的手紧握:“只不过他实在死得太修,我老头子实在忍不住想看看,那种阴毒狠心的剑法,是什么人使出来的!”
常无意闭着嘴,却抽出了剑。
一柄精光四射、寒气逼人的软剑,迎风一抖,就伸得笔直。
卜战道:“好剑!”
常无意冷冷道:“是好剑!”
卜战道:“好!我等你。”
常无意道“等我?”
卜战道:“等你睡一觉,等你走。”
常无意道:“你不必等。”
卜战道:“这里不是杀人的地方。”
常无意道:“我现在就可以跟你出去。”
卜战盯着他,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出了门。常无意已经在门外等着他。
珍妹姐妹还是迷迷蒙蒙的,这件事就好像跟她们完全没有关系。
蓝兰压低声音,道:“你看他有没有关系?”
小马握紧拳头,闭着嘴。这一战是谁胜谁负,他完全没有把握。
那生意人道:“有关系,有好处。”
小马盯着他道:“有什么好处?”
那生意人道:“他死定了,少了一个人的开销,各位至少可以多喝几杯酒。”
(三)
晨雾迷离,连山风都吹不散。
卜战身上的棉袍子已被风吹了起来,他的人却峙立如山岳。
他一双脚不丁不八,就这么样随随便便往那里一站,气势已非同小可。
只有身经百战、杀人无算的好手,才能显得出这种气概。
常无意也没有动。
他的敌手还没有动,他绝不先动。
卜战又抓起旱烟管,深深吸了一口,烟袋里的烟丝又闪出了火光。
他冷冷地看着常无意,道:“我看得出你是个好手。”
常无意不否认。
卜战道:“所以你也应该看得出,我这烟斗里的烟丝,也是杀人的暗器。”
常无意看得出。
这种燃烧着的热烟丝,实在比什么暗器都霸道可怕。
卜战道:“我出手绝不会留情,你也尽管把那些阴毒的剑招使出来。”
常无意冷冷道:“我会使出来的。”
卜战道:“我若也死在你剑下,我那些徒子徒孙们绝不会再来找你们的麻烦。”
常无意道:“很好。”
卜战冷冷笑道:“你就算剥了我的皮,我也绝不怨你。”
常无意道:“你的皮可以留着!”
卜战道:“哦?”
常无意道:“因为你的皮并不厚。”
他剥皮,可是他只剥一种人的皮。脸皮厚的人!
卜战又看了很久,道:“很好!”
很好!
这就是他们说的最后两个字。
就在这一瞬间,五尺一寸长、五十一斤重的旱烟袋已横扫出去。
旱烟袋通常只不过是点穴,打穴的兵器,用的招式跟判官笔点穴差不多。
可是他这根旱烟袋施展起来,不但有长枪大戟的威力,其中居然还夹杂着铁拐、金铁鞭、巨石一类重兵器的招式。
那些炽热的烟丝,随时都可能打出来,烟斗中闪动的火光,也可以眩人眼目。
小马心里在叹气。
就连他都没有看见过这么霸道的外门兵器,他实在有点替常无意担心。
现在卜战已攻出十八招,常无意却连一招都没有回手。
旱烟袋虽然并没有沾上他一点,可是这种现像并不好。
他的剑法本来一向是着着抢攻、绝不留情的,此刻似已被通得出不了手。
一柄又轻又狭的软剑,要想在这种霸道的招式下出手,实在不是件容易事。
忽然间,“蓬”的一声响,一片发光的烟丝,随着大烟斗的泰山压顶之势,向常无意打了下去。
常无意仿佛已被逼入了死角,他的剑仿佛已根本无法出手。
谁知就在这时,他偏偏出手了。
他的剑忽然又变得柔若游丝,笔直的剑竟变成了无数个光圈。
闪动的光圈,一圈圈绕上去,火烧的烟丝立刻消失不见。
又是“叮”的一声响,剑光击上烟斗,火星四激,剑锋居然又笔直地弹了出去。
小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一定要卜战先将人逼入死地才出乎。高手交锋,有时就正如大军对垒,要先置之死地而后生。
因为对方的势力比他强,气势比他盛,他只有用这种法子。小马心里很佩服。
他忽然发现常无意这两年不但多了把好剑,到法还精进了许多。
真正高明的剑招,有时并不在剑上,而在心里。
这一剑并不以势胜,而以巧胜!并不以力胜,而以智胜。
他胜了!
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