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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渭城曲之一 买夫-第14部分

小说: 渭城曲之一 买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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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她以为它在跟她玩,不死心地爬起,又扑抱而来。
  不对!它干么要躲!应该是她要怕它才对,它会吃掉她!
  这一犹豫,竟让她暗算成功,小小的身体扑到它身上来。
  它可以反扑,她比它小很多,一用力就可以捏扁扁,可她不怕它,还凑上来,用自己软软的肌肤蹭他,好奇怪。
  寻常小动物一看到他都会害怕地逃掉,只有她不会,还跟它玩。
  它有点舍不得吃掉她了。
  这个冬天很长,很寂寞,它需要一个玩伴陪它过冬。
  等冬天过了,它再来考虑要不要吃掉小家伙。
  反正,她小小的,连走都走不稳,它不担心她像小兔子一样逃掉。
  它将她叼回洞穴里,把果子分她吃。涩涩的酸果子她不吃,咬了一口就哇哇哭,然后吐掉,它只好把软软的甜桃让给她,自己吃掉酸酸的。
  小家伙吃饱了,在它身上爬,用小小的身体蹭它,跟它玩,于是它觉得,吃酸酸的果子也没关系,它还可以去找更多更甜的果子给她吃,只要她一直一直陪着它,跟它玩。
  入了夜,很冷很冷,它有丰润的皮毛御寒,但是小家伙看起来很脆弱,很多动物都是这样死掉的,于是它将她护在暖暖的肚腹下面,挨靠着一起睡觉。它很喜欢小东西,不要她冻死。
  白天,它会去找水、找果子给她,就像记忆中,母狼养育它的方式那样。
  然后,一天一天、再一天,小东西渐渐地不再笑了,也不再像最初那样活力十足、挥舞着小手小脚陪它打滚、玩耍。
  她愈来愈虚弱。
  那是动物本能,它嗅到死亡的气息。
  她与它不同,小东西太脆弱,它养不活她。
  它真的很喜欢小东西,本想让她陪它过冬,但是留她下来的话,她会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是让她走好了,虽然这让它很难过。
  它找了一个白日,没下雪,天气暖和,背着小东西下山。它知道山下有个小村庄,以前还是幼狼时,同类告诫过它,别轻易接近人类,他们很坏。小村庄里,住的都是人类,一旦它接近,只会被扑杀,但是现在为了小东西,它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村子里,有一栋最大的宅子,人们说,那是本村的大地主,很有钱,多年来地主夫妻一直很想要一个小孩,但是生不出来。
  它想,能住那么漂亮的大宅子,应该不会那么小气,舍不得分小东西几口食物吃吧?
  它将小东西放在门口,用舌头将她染了泥的小脸蛋舔干净。小东西很可爱的,刚刚开始找到她的时候它就这么觉得,只是现在有点脏脏的,舔干净的话,人就会跟它一样喜欢她吧?
  舔干净了,小东西抓着它的毛哇哇大哭,不让它走,也心动了大宅子里的人。
  “唉呀,小畜生,这可怎么得了……”
  它本来也舍不得走,可是那妇人惊怕大叫,唤来屋内壮丁,个个手持棍棒,它不得不逃走。
  这是它第一次接触人类,感觉很不好。同类说的对,它们和人类不可能和平共处的,就算它压根儿都没想过要伤害谁。
  它想,等小东西长到和他们一样大的时候,会不会也这么讨厌它,见着它不是喊打就是避得远远的,就像那女人一样?
  可是即使这样,它还是很想念她,时时跑下山,偷偷躲在暗处瞧着它的小东西,不敢让人类发现。
  大户人家的夫人很爱小东西,养下了她,给她吃好、穿好,养得白白嫩嫩的,她又会笑了,会转着大大亮亮的眼睛,挥舞小手小脚,就像它最初捡到小东西时那样,甜甜的,带着淡淡乳香味。
  又过了好久好久,它算不清楚了,只知道小东西愈来愈大,如今已经会走路,不像刚开始,爱追着它、抓着它的毛又老是扑跌,所以它每次都是假装被她抓到,然后,她便笑得很开心。
  有一天,夫人带她去逛庙会,庙会人很多,它不可以靠太近,躲得好辛苦,然后夫人一个没注意,和小东西走散了,有人想趁乱抱走她,抢她颈子上亮亮的金锁片,害小东西哭了它好生气,由暗处冲出来,扑上去咬他。
  它不伤人的,可是谁要敢欺负它的小东西,它就会。
  它赶跑坏人,小东西抹着泪,自己拍拍小屁股从泥地上起来,颠颠晃晃走向它,拿泪颜蹭它,嘴里直喊:“狗狗、大狗狗……”
  她还记得它吗?
  它好感动。人类过年都要穿穿红的新衣、放鞭炮,小东西都穿过两次新衣了,还记得它?
  “翎儿……唉呀!”夫人找了来,看见它一嘴的血,惊白了脸色。“小畜生,你要对我的翎儿怎样?快放开她……”
  乱讲,小东西才不是你的,她是我的!我寄放在你那里的!
  “娘,狗狗,打打,不可以,翎儿要……”
  小东西一直抱着它,这一回,它不敢再挣开跑掉,上一次她哭好久。
  后来,它就跟夫人一直回去了。
  它知道人类还是不喜欢它,只是因为小东西一直抱着它,吃饭睡觉都要看见它,不然就会哭闹,他们没办法,又怕强要分开,它会误伤了小东西,才会勉强让它留下来。
  虽然他们后来知道是它救了小东西,可是人类的疑心病很重,从来没有相信过它,说畜生就是畜生,野性难驯,忌惮它随时会发狂伤人。
  但是没关系,小东西喜欢它就好,只要和它的小东西在一起,每天都可以看见她、不必再躲远远偷看,它什么都没关系。
  又过了很久、很久,它一直把小东西保护得很好,有一次小东西犯了错被她爹责打,它想扑上去咬人,但是小东西说:“不可以,那是爹爹,他是为我好。”
  打人会痛,它也被那棍棒打过,为什么这样还叫为她好?
  它怎么也不懂,但是小东西很坚决地告诉它,绝对不可以伤人,否则她就不要它了。
  好,它会乖,小东西不喜欢的事,它不做,只要她一直一直地喜欢它,别不要它。
  小东西现在不是小东西了,她愈来愈大,府里请来教书先生,让她开始学读书、识字,不能再成天跟它玩,但没关系,她读书时,它就趴在书斋外面,玩玩落叶,舔舔自己的毛,有时候追着厨房养的猫跑,可是一点点都没有伤到它们。就算每次看到池子里养的鱼,只只都肥美得教它流口水,嚣张地在它面前游来游去,它也不敢抓来吃,怕翎儿不开心,就不再喜欢它了。
  有空的时候,她会替它洗澡、梳毛,她还替它取了个名字,叫“不弃”。
  人类都有名字,像养她的爹娘叫她翎儿,可是它又不是人类,为什么也要名字?
  她说:“这样以后只要喊不弃,你就会知道是在叫你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好,那它要名字。
  很久很久以后,它才理解,名字其实不只是名字,也是一个承诺。
  她说,不离不弃。
  简单地说,就是会一直、一直和它不分开的意思,所以它很喜欢这个名字,每次她一喊,它便开心地扑过去。
  慢慢地,她的爹娘对它也不那么防备了,大概是因为它替他们抓过几次夜里攀墙进来的贼子,吓跑欺负翎儿的人,从来没有让她受到一点伤害的关系吧!
  老爷说:“这狼有灵性,像是天生就要来守护翎儿的呢。”
  “是啊,瞧它拿翎儿当宝似的,老瞧着她,寸步不离地守着,有它照看着翎儿安危,咱们也可少操些心。”
  它趴在厅口,不是很认真地听着老爸与夫人闲谈,目光时时关注着廊道那头。翎儿这时候在练字帖,不能吵她,等她练完字来向爹娘请安,就会从那个地方走过来了。
  它只要等、一直一直等,就可以看见她——
  啊!来了来了!它开心地飞扑过去,她娇小的身子承受不住它庞大的冲力,向后跌去,可是它好开心,顾不得太多,已经整整个三个晚上和早止,还有今天半日没看到她了,它压在她身上,一直舔、一直舔。
  夫人说她生病,不可以去吵她,要让她安静休养,然后病好一点又要读书练字帖……人类真的好麻烦,为什么不能像以前那样一直陪它玩就好呢?
  它听见夫人的惊呼声,喊来府里的男丁,七慌八乱地把它架开,它不是很懂,为什么不让它接近翎儿,它和她以前都这样玩在一块儿的啊。还有,翎儿为什么哭?仿佛没有很高兴看到它,缩着身子呜呜地抽息,眼睛里一直掉透明的水来……
  它被手执长棍的家丁架开到好远好远的地方,直到看不见翎儿了,那棍棒打在它身上,老爷气愤的咒骂:“才夸两句,你就伤了翎儿,畜生就是畜生……”
  它伤了翎儿唉?何时?它为什么都不知道……
  它很痛,很慌,棍棒打得很痛,但是它更慌的是翎儿伤到哪里了?万一它真的害她受伤了怎么办……
  虽然很痛,但是它不敢逃跑,一跑掉,便看不到翎儿了。
  但是不跑,老爷还是把它赶出去了。
  它在后门外绕着,不肯走。一天、两天、三天、四天……
  它很饿,可是不想去觅食,一直守在这里,翎儿出门就可以看见它。
  然后门开了,夫人没办法,叹气说:“翎儿一直哭着要你,她待你好、当你是玩伴,你虽是畜生,但我相信你听得懂,当心些,别再伤着她了好吗?”夫人让它回来,领着它去找翎儿时说了这些话。
  它本来就不想伤害翎儿,它不是故意的,可是翎儿会不会不知道?会不会生它的气?会不会……怕它?
  “不弃,你去哪里了,我都找不到——”还没到翎儿寝房,她就开了房门,带着笑快步飞奔过来。
  它赶紧退开一步,不敢靠近她,也不敢像以前那样放肆地扑上去,怕又伤了她。
  她偏头,困惑地瞧它,招招手。“快来呀,不弃——”
  她不怕它,也没有讨厌它吗?
  好似真的没有。她自己跑向它,还像以前那样抱它、摸它、赖在它身上。
  她臂上缠着布,上面还有一丝丝血迹,那是它抓的。
  它爪子利,开心忘形时一不留神就抓伤了,也不可以乱扑上去,会害她跌伤、撞伤,这些都是夫人一再告诫的。以后、以后要提醒自己,绝对不可以——
  那段时间,它有空会抓抓地面,想要把尖利爪子磨平滑一点,她不晓得,常常有趣地看着,以为这是它无聊时的新游戏。
  后来,又过了好久好久,久到它都数不清。
  翎儿十五岁了,它觉得自己也慢慢老了,可能也快要死了,没办法再陪她更久了。
  可是在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翎儿的爹娘相继离世,她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什么都不懂,被家庭里其他的亲戚占去了家产,还将她赶出来,说她只是被收养的弃儿,来历不明,也不是这个家的人,没资格继承那些财产。
  它不是人类,什么都没有办法帮她,只能很笨、很无奈地看着她被欺负,身无分文被赶出来,除了一直陪在她身边,帮她舔眼泪,其他什么都不能做。
  她抱着她,很伤心地哭,口中喃喃说:“我只剩你了,不弃……不要离开我……”
  对,它还不能死,要活着陪翎儿。
  他们生活过得很苦很穷,常常饿肚子,但是翎儿有东西都会分它吃一半。
  它在街上摆摊卖豆腐,能赚到的钱真的很少,他们已经很久没吃到肉了,都快忘记那是什么滋味。
  偶尔,她会很愧疚地摸摸它,对它说:“委屈你了,不弃。”
  不会啊,它一点都不觉得委屈,只要能陪在她身边,一直看着她,它便觉得快乐。而且它比较希望她能吃饱一点,它饿着没有关系,可她从来都不会这样。
  还有他们对面那摊卖汤圆的姑娘,有时候会来找她说说话,然后也会逗一下它。
  它其实不讨厌那个女人,她会对翎儿笑,也会偷偷帮翎儿一点忙,它看到了。对翎儿好的人,它就喜欢。
  她拿鲜肉汤圆来逗它玩的时候,它其实好馋、好想吃,可是不能吃。翎儿看它的眼神,酸酸的、仿佛很想哭的模样,它虽然不完全懂,但总觉得它如果接受了,翎儿会不会就不要它的?把它送给那个可以给它吃肉的女人?
  所以它一次也没理过那个女人,还假装很讨厌的样子。
  后来,女人身边多了一个男人,男人勤奋工作,帮了她很多忙,翎儿常常出神地看着他们,那种眼神它知道,是一种叫欣羡的东西……
  她羡慕女人吗?羡慕女人有那个男人在身边?所以她也想要那个男人?
  也对。虽然翎儿身边有它,可是它已经没有办法再活很久、陪她很久了,况且人类都是要成亲的,东大街的张媒婆来跟她说过好几次亲了,她们讲的话它都听到了。
  女人最幸福的事,就是有个好归宿,就像那个男人,那样至少他可以帮她做很多事情,照顾她很长的日子……如果它死掉的话。
  后来,那对男女没再出来摆摊,它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他们了。有一天,男人突然来找她,说要请她去店里当伙计,问看看她意思怎么样。
  他们谈了一下,要走的时候,它实然想到翎儿想要这个男人的事。
  它体力已经不是很好了,还是使尽力气扑上去。男人吓了一跳,跌退几步,和身后的翎儿摔成一团。
  “不弃,你做什么 ?!”翎儿生气的喊了一声,又连连向男人道歉。“对不住,它平时不会这样的……”
  它知道她会生气,可还是拼命作梗,把男人推向翎儿。
  以前在庙会看戏,好像都是这样演的,男人都是这样爱上女人的……
  可是男人还是想走,就算它拼了命咬住他衣摆,还是留不住他——
  “不弃!”翎儿好像懂了,没再生气凶它,只是阻止它,让男人走了,才蹲下身告诉它。“那是别人的,不是我的。”
  她伸手,搂了搂它,再开口时,声音很轻,带点酸楚。“没关系,你是我的,我有你就好了,我有你……”
  真的,这样就够了唉?那她为什么还要哭?一颗又一颗清透的水珠,都滴到它眼睛里了。
  “我去他那里做事好不好?这样生活稳定下来,就能让你吃好一点,不用再跟着我有一餐没一餐地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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