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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青楼秘史:媚心计-第53部分

小说: 青楼秘史:媚心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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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清笛被刺得面色通红,“区区走兽,还敢蔑视人类!你,你等着吧!”

    清笛说罢竟然推开狼王就走,愤怒之下竟然忘了人类本。能对于豺狼的恐惧……

    狼王显然也没想到眼前的人类丫头会这样快就克服了恐惧,而且上来就把它给推一边去了,意外加上愠怒,便是朝天又是一声长啸!

    狼王发怒,自然是群狼应和。一时间天地之间狼嗥成云!

    清笛恼羞成怒,索性大喊,“你们,都给我闭嘴!”

    “噗……”小六再也按捺不住,笑出声儿来。狼群这么久以来,当没受过这样的训斥,更何况这训斥来自弱小又孤单的人类女子。

    清笛听见小六的笑,面上越发挂不住,转身朝向狼王撒气,“看在你是他舅舅的份儿上,今日我便不与你算账。日后你若再胆敢带着狼群欺侮我,或者是欺负我汉人,我定然以马鞭招呼你!”

    说罢转身而去,娇小的身影披满月华星光!

    而她面前,远处,传来了铺天盖地的马蹄声——显然,是凤熙带着接应的宋军到了。

    狼王愣在当地半晌,转头又望了小六一眼,这才仰天长啸——命令狼群退去。

    而月光轻拢,小六那傻孩子却依旧站在原地,遥遥望着那人类丫头的背影。

    狼王走过去,张口咬住小六的手腕,扯着他向后退去。

    小六失神轻笑,转头望狼王,“她是无人能比的,是不是?”

    狼王恼得呲了呲牙,眼神滑过不耐烦。

    “怜儿!”

    “姑娘!”

    清笛用力不转头回望,只踯躅踏过碧草,走向行营的方向。远处凤熙一马当先,骑着御风发疯一般奔来;紧随他后头的,竟然是不会骑马的翡烟!

    御风冲到清笛身畔,将长长的马颈全都凑过来,贴在清笛肩上。它咴咴地喷着气,大大的眼睛里竟然似乎含了泪……

    “嘿,小子,我没事。”清笛也含泪笑着拍着御风的鼻子。

    凤熙只站在她面前,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上上下下一眼一眼地看她,仿佛连呼吸都不曾。

    翡烟更惨,几乎直接是从马背上滚落下来,上来抱住清笛就是大哭,“姑娘,吓死奴婢了!你可好?你可受伤了?”

    “我没事。”清笛也回抱住翡烟,“都怪我任性,累你们担心。今夜是我最后一回,日后再不会了。”

    凤熙这才终于相信眼前的怜儿是真实的,粗重喘息着说,“我看见御风发疯似的奔回来,背上空无一人,而它腿上、身上都有狼爪抓过的痕迹——怜儿,你知道不知道,倘若你出了三长两短,我下一步就会带人杀光这草原上所有的狼!”

    清笛也惊了下。她知道凤熙倘若狠起来,绝不是表面上白衣如玉的形貌,可是见他此刻戾气,还是让她心底微微一惊。

    “哥哥,我没事。”清笛轻轻晃了晃他手臂,“你看看眼前的我,没事。”

    “公主千岁,末将护驾来迟,还望公主责罚!”后头的送亲官员以及武将也都赶到,全都跪倒一地。

    “今晚是本宫自己的疏失,与各位无关。请各回营帐,好好休息,以迎契丹侍者明日到来。”清笛昂首而言。虽然曾为罪臣之女、青楼女子,可是这一刻身在草原月华之下,却是贵气天成。让所有臣子心悦诚服。

    凤熙遥遥望着怜儿,望着那个曾经一起长大,天天打架的女孩儿,此时却有一刻的恍惚——她仿佛已经融入了这片草原,她骨子里的某种气质已经暗暗绽放。

    便如这草原里盛开的银莲花,虽然没有水中莲花那般娇嫩,却兼具莲花之秀丽与草原之野性!

    她丝毫没有水土不服。   

162、笳鼓喧喧(⑤更,答谢加更)

        日出晨起,清笛早早便叫翡烟帮她梳妆。送亲的仪仗里原本也有随嫁的宫女,可以专为伺候清笛一应起居,却都被清笛回绝了。

    好在她这个公主原本就是假的,这回和亲也没什么人真正在意,所以送亲的朝臣与内侍们也并没有多做苛求。

    清笛明白,今日起,她便要以最佳的风貌来面对整个契丹的审视。相对于公主的衣装,能最让她舒服、能最帮她体现出风貌的,反倒是自己素常穿惯了的衣裳、梳惯了的发髻。

    倘若只循着仪轨,穿戴属于公主礼服的那些劳什子,她会被压垮,又哪里还有精气神儿来面对契丹人的挑衅!

    “姑娘,你快给奴婢讲说讲说,昨晚遭遇了狼群,姑娘是怎么安然逃脱的?”

    菱花浅映,翡烟望着清笛的面容,小心地避开不快,只说昨晚的事。

    “我有马鞭在手。”清笛便也笑开,面上挂着十六岁的女孩儿家该有的稚气与狡黠,“我马鞭一挥,它们便都吓跑了!”

    “果真如此?”翡烟分明不信,却也找不到其它理由,“听人言说,草原的狼群是最不好对付的,它们成群进攻,就算比它们还大的野兽,都早晚被它们围困死!姑娘就这么甩甩马鞭,它们就不敢来了?”

    “小妮子,你还不信?”清笛笑开,面颊上终究染了赧红。她自然不能告诉翡烟,昨晚遇见了什么离奇的事体,又是遇见了什么人。

    自己都知道这谎话编得一点都不圆满,断然骗不过翡烟这颗小脑袋瓜子去;可是她自己却也找不到更好的说辞,竟只能让这巨大的漏洞继续这么漏着——全因,想起昨夜便尽是心慌意乱……

    他竟狼皮而来,他竟将那狼王称作舅舅!他竟——竟然是真的狼崽子!

    初次于草原中见他,他竟又是另一重面貌——他究竟还有多少面貌,是她所不知的?

    “好啦,我的公主殿下,奴婢可不敢再问了。”翡烟就笑,“公主这脸颊红的呀,倒是不用上胭脂了,最是自然不过!”

    清笛冲着菱花镜瞪了翡烟一眼,“你倒是学会贫嘴了。”

    翡烟一吐舌,“姑娘,听说最好的胭脂可是来自草原的燕脂……只因为只有草原高山上的花儿才能红得那么纯粹,那么拼尽了所有力气似的;倒是都说咱们汉地的花儿都开得过于温吞。”

    “这话,倒也说得。”清笛听着也愣怔一下,不由得想起昨夜野性潋滟的小六。他不是人,他是披着狼皮的动物,他是这大草原上万物生灵的一种;不是高高在上的所谓万物灵长,而是与草木走兽平等的生灵。

    “草原上环境恶劣,比不得咱们汉地富庶。游牧之人都靠上天垂怜,若得水草丰美便是一年丰盈;倘若上天不肯开颜,那么他们的牲口就会损失极大,有的连自己的口粮都没有……草原上的花儿与草原上的人一样,为了活下来,没有半分外力可以倚仗,只能拼尽了自己的所有;活着一日,便灿烂一日。”

    清笛说着都不禁叹了口气。

    如果草原与汉地之间,没有那么多攻伐征战,彼此之间没有隔着那么多仇视和尸骨,该有多好。彼此赞赏对方的优点,而不只是一提到对方便是咬牙切齿。

    都是苍天之下平等的百姓,每个人都为了生计而拼搏,却还要——自相残杀。

    “启禀公主,契丹的迎亲使者已是到了。就在帐外,伏乞拜见公主。”内侍徐传富入内通报。

    清笛截住自己云游的心神,知道真正的考验已然开始。

    “中贵人,契丹派来的迎亲使者是哪位?”清笛亲自将最后一缕发丝绾好,拈起点翠花钿来,朝着镜子试验花样儿。随后呵融了呵胶,将花钿黏在眉间。

    翠色朱红,冲撞之中更显仪态万方。

    “回公主,正印使者乃是契丹二皇子……配印使者为契丹大国舅帐太保萧殷。以下从使为……”徐传福一一将契丹使者队伍成员报来。果然是训练有素的黄门内侍,竟然能将偌大队伍中的人名说的一个不漏。更难得的是,这其中更有诸多契丹人名,听来都是拗口,徐传福竟然说的口齿清晰。

    原来来的都是熟人……清笛一笑,“请正副二位使者入帐。”

    既来之,则安之。也许耶律玄舜和萧殷巴不得她避而不敢见吧?真抱歉了,她会令他们失望。

    门口黄门内侍高声宣进,帐帘高挑,耶律玄舜与萧殷耀武扬威而入。

    纵然已是六月天气,耶律玄舜的锦缎衣袍上依旧出着一圈风毛,玄色貂毛随着行走的带起来的风,飒飒而动。

    “连城公主,别来无恙。”耶律玄舜走到近前,并不行礼,反倒面上漾起戏谑。他的目光贪婪地从清笛面上转了一圈儿,继而沿着她修长的颈子滑下她周身,肆意饱览。

    “放肆!”翡烟看不过去,冷声提醒,“见过大宋连城公主千岁,还不下跪!”

    “小丫头。”耶律玄舜一笑,“可惜这儿是契丹地界。她是南朝什么劳什子的公主,我却是契丹嫡皇子!谁尊谁卑,还用说么?我没要她向我跪拜,已是给足了她脸面!”

    萧殷也狂傲地笑,只盯着清笛的脸,“别给脸不要脸。”

    “你们!”翡烟气得浑身俱颤。她在江南礼仪之邦长大,何曾见过这么不讲道理的!

    清笛伸手扯住翡烟,暗示安慰,只含笑望二皇子,“抛开公主、皇子的身份。二皇子倒是该叫我一声庶母的。我们不说国尊,只论家事,二皇子这一点礼数总该还有吧?”

   
163、莫作独醒(第一更)

        耶律玄舜原本是带着强者倨傲而来,还以为清笛见了她,就算敢见,却也一定惴惴;哪里想到清笛不卑不亢,一句话便将他推到崖边,无可反驳!

    萧殷咬牙瞪着清笛。

    耶律玄舜倒是缓缓笑开,挑着眉尖儿睨着清笛,“庶母……好,儿子这便见过庶母。还望小庶母来日多多疼爱儿子……”

    萧殷愣了下,先扭头去望耶律玄舜;却见耶律玄舜面上拢起狎色,便也会意而笑。

    清笛就当没看见。来日方长,且待来日再看。

    。

    号角浑厚,声荡天地。清笛弃了宋国宫车,坐上了契丹带来的迎亲毡车。

    从前便也听小六说过,毡车便是契丹人移动的家。无论贵贱,所有人都是在毡车中度过自己的一生。即便是帝王之尊,每有重大国典要回归京城皇宫,可是到了夜晚还是要回到城外的毡车中歇息,足见毡车已是融入了契丹人的血脉之中。

    皇家毡车巨大,下头以八匹马拉拽,便宛如可移动的毡帐。清笛端坐其中,知道就算不愿,却也从此都要将一日日的时光,都交付给这异族的毡房。再没有从前的青瓦飞檐、曲廊画苑。

    “姑娘,这毡帐倒似许久未曾清洗,闻闻这里头一股子腥膻气!”翡烟自幼在江南长大,对于北方的一切都不适应,更何况是草原上的迥异。

    “翡烟,只管抬眼望窗外吧,别只顾着眼前的方寸之间。”清笛扯着翡烟的手一同坐下。

    “嗯?”翡烟不明所以。

    窗帘掀开,外头大片的翠色扑入视野中来。碧空、青山、绿草、清水……天地辽阔而清透,无一丝污渍。

    草原上更是处处都开满了花儿,那一蓬蓬、一簇簇红的、粉的、蓝的、黄的、白的。遥遥望着,便仿佛翠色的绒毯上织满了的繁复的花纹……

    那些花儿都小小的,虽然不知名字,也看不清细致的形状,却点染了草原天地,让大片的青翠之间平添万重风情。

    “哇,好美!”翡烟由衷赞叹。

    清笛漾起微笑。也许心中带着排斥的心境而来,便会时时刻刻只看得见眼前周遭的不适,就仿佛翡烟方才执拗于毡帐中的腥膻气;越是在这样的时候,也许反倒越该放开心怀,抬头去发现辽阔草原的壮美景色,以欣喜来代替心中的憋闷,才是最佳的自我安慰之道。

    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带着笑颜,活下来。

    清笛转头望窗外,将视野拉得更远。心思便也不由得随着视线而飘飞起来,飞出了毡车,飞向了大草原的高高云天——便禁不住想起,昨夜雪狼少年说,要她爱上这片草原……

    初时只以为他是要她放下仇恨,此时想来,却已有另一番领会。

    “我还以为契丹人都只会茹毛饮血,却没想到他们倒也还会附庸风雅。那名字倒也好听。”翡烟自顾在旁边聒噪,嗓音甜丽的,倒也欢快不少。

    “嗯?什么名儿?”清笛这才收回心神来。

    “鸳鸯泺、燕子城啊!”翡烟扬起娇俏的下颌来,“听着,倒不比咱们汉地的名字粗糙,反倒还多了份轻灵之美。”

    是了,翡烟说到的是她们即将到达的地方——乃是契丹皇帝夏捺钵之地。

    “鸳鸯泺的得名有两个因由。”清笛便也将心思放远,只去想那片即将到达的地方。不论那里的人会是什么模样,那片天地倒是她所神往的,“头一个是因为鸳鸯泊乃是南北两片水泊,两水相依相偎,共同汇成古老的湖泊,所以以鸳鸯名之;其次则是因为那片古湖上鸳鸯栖游,所以就叫鸳鸯泺了。”

    “哇……”翡烟听得神往,“如此说来,那燕子城便也是同样的好意头吧?我听见鸳鸯,便自然想起‘梁上双燕’。姑娘,这也是成双成对,恩爱相守呢!”

    成双成对,恩爱相守……清笛轻笑阖上了双眼,

    倘若只是印证这一场南北两朝初次的和亲,倒也应了不错的口彩;只是若要深问内心,又哪里有什么成双、相守?

    。

    “静箫那蹄子,干了贱。人的事儿,还就知道哭哭啼啼哀求,真是脏了我的鞭子!”

    燕子城,月牙儿郡主的营帐,贴身侍女双羚一大早便拎了鞭子进了月牙儿的寝帐,面上愠怒未消。

    今儿是南朝公主抵达的日子,自然要所有人都迎接的,月牙儿便也只能一大早就梳妆打扮——她尤其要在今天现出自己最美的容颜来,岂能输给那人去!

    所以纵然心内对静箫揣着不满,她今儿却也还没工夫去亲自教训,却没想到双羚倒是先去办了此事。

    “那蹄子又怎么了?”月牙儿对着菱花梳妆,斜了眼睛去瞟双羚。

    双羚站在原地还气哼哼地,“实则要是光看那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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