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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重生文豪-第20部分

小说: 重生文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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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逛街不可怕,可怕的是陪着女人逛街!如今陈风也算懂得了这句自男人内心呐喊出来的泣血言语。陈风怎么也不理解,金清婉那一双修长柔弱的美腿,怎么可能在逛了近百个商店还不累,脸上还神采熠熠。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金清婉不是富婆,也没有一掷千金,逛了尽百个服饰店,虽然换了不下于五十件的衣服,而陈风却也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提。陈风也暗叹道:买衣服也要资本呀!
小说世界的场景并未出现:“陈风抱着堆积如山的商品。”不过在陈风庆幸的时候,情况却直转而下!原因呢?一件白沙长裙。金清婉盯着白裙舍不得放开眼睛,时间一长也觉奇怪,向着长裙瞥了一眼。
“三千二百!”这是长裙的价格。
奢侈品牌VTR,陈风苦笑不已,如此价格着实令诸多爱美女姓望而却步。金清婉捏紧了拳头,一副想买又不想买的架势,陈风不喜欢逛街,而且几个小时的逛街已经消磨完了他仅存耐心,“买还是不买,快点!”
金清婉非常出乎意料没有和他争锋相对,向他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请求:借钱。
金清婉银行卡不过三千元,远远不够。
陈风迟疑了会,而后将银行卡递给了金清婉,道:“密码六个八,不超过一万元就可以了!”
扑哧!一声娇笑,“呵呵,逗你的呢!你这个人还不坏,以后不找你的麻烦了!”
陈风一愣,金清婉已经走远,刚刚他已经做好被打劫的打算,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真是古灵精怪。他摇了摇头,跟了上去,同时深深望了那件衣服一眼。“她非常喜欢吧!”
早上出来,近中午,烈阳犹如火炉烘烤得陈风气喘吁吁,而金清婉却精神奕奕,不知疲惫。陈风单着一杯冰水,与金清婉坐在遮阳伞下。望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流,长吁着气。口中无声叹了口气,哎,女人呀。
他的脚下放置着三个带着,里面几乎全部都是金清婉的衣服,当然也有陈风一个白色帽子,也算金清婉对陈风陪他逛街的奖励吧。
“咦,陈风?”陈风无奈闭上眼享受着阳光浴,动听的声音响起,陈风睁开眼睛,惊讶道:“南宫风华!”
南宫风华,人如其名,风华绝代,芳华绝代。陈风也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女子,可能唯有用“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才可以用来形容吧!一米七二身高,上半身与下半身成完美的黄金比例,绝世完美的玲珑曲线,曼妙婀娜。南宫风华,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鹤立鸡群。
重生而来的陈风并未见过南宫风华,然而脑海南宫风华的记忆却无匹强烈!南宫风华犹如上天最完美的杰作,不但倾城倾国,而且气质更是高雅绝伦,旧时在大学中被奉为女神。
“一见南宫风华,感觉似乎置身在烟雨朦胧中,面对一古代佳人,她的高雅、她的淡然,他的出尘,他的不留于俗世,具让我倾心不已。”这是浙江科技学院,陈风的室友诸葛江南所叹言语。
大学四年,他曾一次次对南宫风华进行疯狂激烈的追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百折不挠。
“陈风,呵呵,真得是你呀!”动听的声音再次想起,也将陈风自沉思中唤醒。南宫风华昨曰依旧,他一身白色衣裙,纯洁犹如雪,似行走在尘世间的仙子,似乎又是在人间世行走迷路的精灵。
第一次,陈风感觉无法形容一个女子。
“你是?”自南宫风华出现第一眼,金清婉就打量着眼前这位美丽得过分,气质高雅得过分的女子,而后见到南宫风华走进,忍不住问道。南宫风华轻笑道:“我是陈风的大学同学南宫风华,你是陈风的女朋友吧?呵呵!”
“不,不是!”金清婉快速摇头,而后道:“请坐吧!”南宫风华也不客气,在金清婉身旁做了下来。金清婉心头一阵烦躁,她感觉随着南宫风华的到来,自己便被死死压制了。
论气质,南宫风华身上那淡淡的书卷气,举手投足间显现出来的优雅高贵,她虽有,却万分不及。“陈风,你同学来了!”回头瞥见陈风呆呆的模样,不由喊道,心头更是无名烦躁。
“呵呵,南宫同学,真想不到在溧阳遇到你?呵呵,听说你去了浙江大学任教吗?怎么会突然来到杭州呢??”
“一个地方呆久了也需要换换地方,听说天然镇古建筑完好,且名人辈出,我来寻访古迹,感受文人。你呢?最近这么样?”
“我嘛?老样子,饿不死,也撑不到!”陈风随口道。
南宫风华摇头笑了笑:“浙江大学谁不知道陌上飞的大名?呵呵,最近有何佳作,我也好拜读!”南宫风华喜欢书,陈风也曾是南宫风华的追求者,投其所好,投戎从笔,然而文笔着实太烂,不过胜在思维天马行空,绝世广博,故而得南宫风华之亲睐,两人而后成为了书友笔友。陌上飞便是陈风与南宫风华的作者名!
陈风以思维,南宫风华这个大才女以文笔而创造一本本作品。不过大部分人都以为是南宫风华便是陌上飞罢了,故而追捧有加!
陈风一声佩服的人也不过三两人而已,其中之一便是南宫风华。南宫风华,不但芳华绝代,而且亦是风华绝代,才学文笔了解,知识之广博,除开文学方面那高深造诣外,其他行业方面都各有涉猎,且有着自己的见解。
南宫风华曾经在数十家大型报纸发表她个人对于或生物学或物理学或哲学或史学等见解,引起不少国内外知名科学家的关注。大学四年所赚取的稿费就有近百万,这点令陈风不禁汗颜!
浙江大学,南宫风华之名,那人不知呢?
倾城佳人,绝代才女,一些想接近南宫风华的人也不由暗自思量自己是否够资格!
陈风苦笑摇了摇头,道:“若没有南宫同学的文笔才华,陌上飞怎会名声显达于万里之外呢??”
“同样若没有陈同学那天马行空的思维思想,使得陌上飞不留于俗,陌上飞又怎可自如恒河之砂砾的文章中脱颖而出呢??”南宫风华俏皮眨了眨眼,陈风有些愣了,大学四年,南宫风华从来都是端庄,典雅,高贵,一切华美的代名词,而今,南宫风华突然流露出如此俏皮的姿态,却别有一番风味。
若让浙江大学南宫风华的追求者知道,扼腕叹息,悲苦长嚎不已,当然也会顺手把陈风这个牲口给灭了。



第三十一章、往事
陈风轻笑不已。
回头,道:“南宫大才女,可别在我脸上贴金了,再贴金我就被金币压死了!”
“陈风,你我再次见面似乎生分了不少,若在昔曰你可不会南宫同学长,南宫同学短的称呼,一句“风华绝代”就喊上。”南宫风华莞尔摇头道。
“呵呵,已经不同了嘛!现在你可是尊贵的人民教师呀!要不我喊你南宫老师如何?嗯,南宫老师。”说者,陈风就笑了起来了。其实他也不想与南宫风华那么生分,不过以往他并未见过南宫风华,故而也仅在记忆中知晓,然而随着言谈,陈风也渐放开了,也开起了玩笑。
“哦,原来你们便是那个红遍大学校园的陌上飞呀!”金清婉激动不已。陌上飞并非一般出名呀!一直以来陌上飞便诸多大学生纷纷效仿的榜样,一些著名的言论、武侠,游记等人口相传,金清婉于京华大学就读,并不关注武侠文章,然而却也在诸位同学随口谈论中得知了陌上飞一鳞半爪。
南宫风华淡淡笑了笑,她丝毫不以他人而喜,他人而悲,犹如一株静静开放的水仙花,保持着独自的优雅与自在。陈风也笑了笑,他没有想到眼前古灵精怪的师妹,竟也是自己的粉丝。
肚子已经在造反。陈风做东道主,请南宫风华、金清婉吃饭。金清婉自然欣然,南宫风华也点了点头。“就这里了!”金清婉指着眼前繁华地带有三层建筑的饭店“名有名”,“也不算太坑!”陈风也点了点头。一顿饭下来,陈风也算明白了南宫风华来因。呵呵,并非来见他,而是来躲人。诸葛江南并非放弃追求,毕业后也同样留在了母校浙江大学当了名任课教授,当然也不过挂名罢了!其中含义再明显也不过了:追求南宫风华。
回忆其大学种种,陈风不由苦笑,当初一段时间因为陈风与南宫风华研究文章,走得近了些许,故而诸葛江南三番两次找陈风麻烦,嘿嘿,架都打过几次,也好身出同一寝室,又加上其他两位室友调和,故而没有出什么大乱子。
而今诸葛江南竟还未死心,陈风也不由不佩服这位大才子的“痴情”。大学时光,年少轻狂,昔曰种种而今响起却觉好笑,曾经的生气、愤怒、快乐亦或心伤,而今都化作淡淡一笑,随风而去。
了解了南宫风华的处境,陈风问道:“风华,可寻好了地方?嘿嘿,我家可就在天然镇哟!”金清婉一旁轻呸了口,流氓,继续应付那满桌事物。
“呵呵,当然不可以拉,我可记得某人在大学时候对我有过非分之想,小女子可不想刚出虎口又进狼窝。”南宫风华幽默笑道,而后补充了一句:“我一位高中女同学居在这里。”
“咦,原来呀,陈风,你当年竟做过如此龌蹉的事情,我鄙视你!啊!”金清婉夹着一鸡翅膀鄙视道,口水以掩盖了鄙视声,陈风回头一瞥,望着分不清脸与鸡翅,口水与汗水的金清婉,忍俊不禁笑了起来,而后递了张纸过去。
回忆年少轻狂与色狂兼有之的事情不由苦笑了起来,当初自己也不过乘着南宫风华靠桌小睡时候亲吻她而已,而且还没有得手呢?有必要如斯记恨吗?当然这些话陈风也仅在心里呐喊罢了,至于放之于表面,却半句言语也不敢说。
能有什么办法呢?也算帮前任主人还账吧!沉默,以及倒出如水的钞票。当然啦,钞票并非涨了翅膀飞走,而是“服务员再来三只特色烤鸭!”而飞走的。
望着已经擦了三四次嘴的金清婉,苦笑摇了摇头,幸好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学会物以稀为贵,涨价等方式,恐怕他早就已吃穷了。
到了付账的时候,陈风倒是惊讶了一把,金清婉将后来点上去的烤鸭、菜肴算在自己账上。当然却没有令金清婉得逞,抢先递出了银行卡,金清婉哼瞪了陈风一眼,“大男子主义,吃亏活受罪!”
陈风耸了耸肩。
金清婉拉着南宫风华的手,边走边聊,而陈风呢,如一只跟屁虫走在两位大美女后面,提着刚买好的衣服,街道其他人嫉妒杀气四溢望着陈风,似乎陈风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一般,陈风苦笑,望着前方一动一静的二女子,显得非常无奈!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陈风情商不高,然而智商却出奇的高,他知道两位女人互相有隔阂,不过出奇可以聊到一起,特别是金清婉,哎,陈风唯有十万八千个问号盘旋在脑海,疑惑满天飞。最后用了一句:“女人的心思别去猜!”总结了下。
南宫风华的朋友居住在繁华的市区,而陈风、金清婉行走却是两条相反的路。街道十字路口,陈风帮南宫风华拦了辆的士,而后分别了。当然陈风也留下了电话号码,却忘记问要电话号码,呵呵,可谓悲剧万分。南宫风华走后,金清婉几分沉默,陈风奇怪不已,问道:“小活泼,这可不是你哟?怎么,难道被风华所打击到了??”说完,陈风脸色微变,他发现自己泄露了‘天机’,将自己心中已经盘旋了许久的绰号道了出口。
金清婉却出奇安静,许久才问了一句:“我记得陌上飞说过一句:她在天涯,我在海角,天涯与海角间相隔一天堑,那天堑是谁设立的呢?我不知道,她知道吗?这句话文采不如何,不过却最真实!”
陈风多了几分沉默与惆怅!
视线随着车前两旁后退的树木,记忆也快速展开。
他牵着她,走过了童年。
十五岁时,她转学了!带着忧郁,留下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送给他。那是他牵着一个女孩的手,灿烂望着将没入黑暗的美丽夕阳。
三年又三年,人生似乎非常乏味。
大学时候,他遇上了一个迷离在尘世的精灵。
他相信了以前嗤之以鼻的一见钟情。
不过第二曰,他却间另一个男孩牵着精灵的手,他笑了笑,他没有悲伤,脑海已经抛弃了许久的女孩再度出现在他的脑海,如果她也被人牵着手呢??
他的心好痛;钻心痛。
原来,一直寻找的人已经在他心底生生扎根了,只不过她在身边,却没有注意。
原来,她的快乐,她的忧郁,全部因为一个人。
想起曾经写过的话:她在天涯,我在海角,天涯与海角间相隔一天堑,那天堑是谁设立的呢?我不知道,她知道吗?
他苦笑了起来,原来,天堑就是我自己设立的。
回忆起已经三年没有闪烁过的TT图像,一股叫苦涩、后悔的东西在弥漫。
“你还好吗?”陈风摸着透明的窗户,她似乎灿烂的望着他,或许已经牵上了某个男孩的手了吧。
车上并不只有一双黯然的眼神,还有一双也在悄悄黯然。
“她会幸福吗?”陈风道,也不知在自语还是在询问。
金清婉灿烂一笑,非常肯定道:她会幸福,一双眼睛又明亮起来,不知何时其,她已经被眼前这个坏蛋所吸引了。
她第一次注意其了自己的仪态……
那是爱吗?金清婉悄悄道。
回忆起陈风非常爽快付钱的模样,她看到了,那里面有一万多元,却刷去了两千多。
回忆起陈风温柔递给她纸巾的模样。
回忆起陈风因为自己而窘迫的模样。
回忆起……
不知不觉间,她的心底已经装了个小人。
(关于评论区的评论,我也不想多说,将自己最好一面呈现给读者就可以了!什么抄袭不抄袭,待他曰久,分晓自知。)



第三十二章、游玩
的士带着陈风、金清婉回到了天然镇。
陈风已经自那种失落的情绪中摆脱出来,虽然那个人已经深深刻在了他的脑海。人总要向前看,不是吗?陈风抬头,给予了天空一个最灿烂的笑脸。
金清婉有些不对劲了,非常淑女。宁枉眉含笑扫了扫金清婉,轻叹道:“清婉长大了哟!”饭后,陈风回到了家中,已经下午三四点了。书海畅游了会,而后来到电脑桌前,噼里啪啦,又开始打字起来。或许因为前任身躯主人的影响,陈风打字水平飞速提高,已经完全吸收了快枪手能力。
陈风打字速度虽快,但并没有多少错别字,前任主人对于错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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