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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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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烛光摇曳中摊开了一张白纸,一笔一画地写下一句话:“管火猴叫‘火儿’的小姑娘就是泥菩萨的孙女。”
在天山下与步惊云分道扬镳时他便下了决心,只要一确定释武尊的行踪,自己便去无双城和他一起离开,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去。
根据电影,在明天的事情中,自己发挥的最大作用就是认出易容为樵夫的泥菩萨。那么现在给聂风留下了提示,也就不至于因为自己的离开而害得他任务失败,遭遇惩罚了。
写完后又提笔坐了很久。今夜自己走得又安静又突然,总不至于连一句交代与道别都没有。然而眼见着墨汁渐渐地干了,也想不出应该再对聂风说些什么。
回想几年间的相处和情谊,点点滴滴,就发觉要把这些浓缩成几个字着实太困难了
“风师弟,再见”?可是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相逢了。
最终还是放弃了,将那张纸折了折,放进了信封,打算到聂风房间去,从门下的缝隙中塞进去给他。
谁知一开门,就看到了一个长身玉立的背影,黑发及腰。回过头来,正是聂风俊美的面容。
秦霜顿时就愣住了。
不告而别什么的,竟然被当场抓个正着。
不过抓人者倒像是被抓的,聂风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看起来比秦霜还要尴尬:“霜师兄,我……我只是睡不着,出来吹吹风……”
这家客栈,客房的窗才是朝着外面的,门对着的走廊处于屋子正中,是封闭着的,也不知他吹的是哪来的风。
秦霜也无心去计较这种小事,只低头“嗯”了一声,把手中的包裹往身后藏。
不过聂风还是眼尖看到了,那一点刚刚涌上的血色突然退去,疑惑道:“这个时间……霜师兄要出门?”
这回轮到秦霜不知所措了。聂风的一双眼睛清澈而明亮,只要看着就有坦白从宽的冲动,只好实话实说道:“是……我要去找你云师兄。不过风师弟你不必担心,那释武尊虽然武功高强,却及不上你,明天你一定可以马到成功的。”
还记得在电影中他们二人的较量,释武尊掌势威猛,但很快就被聂风化解然后困住了。聂风站在他的肩膀上,以一式“风卷楼残”急速旋转的力量,将他整个人硬生生地压入了土中,只露出了一个脑袋在地面上。
“无双城那边,独孤氏的实力毕竟不容小觑,我还是放心不下,就想去看一看。”
只见聂风蹙眉道:“可是云师兄毕竟带上了所有飞云堂的属下,而我这边,就只有霜师兄。”
秦霜:“呃……”
丢下他一个人确实很愧疚,看到他这样委屈的神情,心里难免又是一揪。但是,走还是必须的。
正沉默着,听到聂风用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语气道:“我一直以为,除却喜欢的人,至少同门之间,霜师兄还是会一视同仁的。”
如果说上一句是请求,那么这一句则是带着抱怨了。他说得平淡,也掩盖不住其中那种“无论如何你都把我放在最后”的责备。
据秦霜的经验,聂风素来体贴而宽容,像这样的反驳和计较委实不多。可能真是自己这个做师兄真的是把他忽略得狠了。
于是低头看着地面,下定决心说了出来:“风师弟,你误会了……在师兄的身份上,我并没有偏心,我之所以对步惊云更在乎一些,那是因为……其实,他就是我喜欢的人……”
不用想也知道这样的事有多出人意料。
果然聂风的声音顿时震惊到发颤:“霜师兄你……喜欢男人?”
“呃……”摸了摸马尾辫,咳了声,“其实真到了一往情深的时候,只觉得这个人便是对的,也无所谓是男是女了……”
这种“性别不是问题”的理由果然对三观的杀伤力很大,弄得聂风久久都没有言语。
秦霜也不敢抬眼去看他脸上会是怎样崩坏的神情,只干巴巴地解释道:“对我而言,步惊云他不是师弟,而是恋人……风师弟也知道的,这两者自是不同,对不对?抱歉,我心里着实放不下他……风师弟啊,那我先走一步了……”
说罢便落荒而逃了。
直到骑马出了小镇,才突然想起来自己的留言还攥在手里,没有递出去。
无双城位于河南省的伊洛平原,与这个小镇相距不远,半个月便到了。
这是一座坐南朝北的城池,背靠青山,面临河流。因为地处平原,所以四面都筑起了高高的城墙。只是这防御措施只能对一般的强盗贼人管用,碰上轻功不错的江湖人士便阻挡不住了。
秦霜本以为自己到来时面对的会是一座尸横遍地的废墟,然而却不是。一切似乎都是井然有序的样子,在城门处既有把守的,也有不少来来往往的人,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不禁疑惑:难道步惊云他们在路上耽搁了?
这时,有两个家丁打扮的人赶着一辆大车从里面出来,经过秦霜身边,一些只言片语飘了过来:“老爷……三日后……六十大寿……”
秦霜恍然。
这个老爷就是独孤一方。在电影中,为了给他祝寿,独孤鸣也出门去抢夺火猴。就是希望能带回泥菩萨,让神相用金口预言他阿爹能够长命百岁。只是可惜,后来事与愿违,在独孤一方寿诞的当晚,他就被步惊云割去了头颅。
所以照这个时间推算,不是步惊云晚了,真正的攻城应当是在三日之后。
现在的问题是,自己要怎么与他会合呢?
观望了会,发现对于进城的人,守卫都会一一地检查,这些人身上都带着各自的身份凭证,看来自己很难蒙混过关。
想了想,还是到周边的地方去走走,碰碰运气。
散落在无双城周边的是被他们管辖和保护的百姓们的住处,因为地处中原的枢纽位置,加上物产丰饶,交通也是便利,形成的个个小城虽然占地面积都远远及不上天下会治下的天荫城,但繁华程度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沿街的商店开得十分热闹红火,客人也是络绎不绝。
秦霜来时便找了一家农户买了一身麻布衣裳和斗笠,此刻已经换了装,加上人来人往,走在大街上也不怕被无双城的人突然认出。
盲目地逛了几个地方,正东张西望着,突然眼前一亮,那个从一家布匹店出来的人不正是步惊云手下的沈丁么?
过去迎面擦肩而过,故意撞了他一下,然后稍稍地一弹自己的斗笠边缘,露了下脸。
沈丁先是要发火的神色,继而就惊讶非常:“你这人!哎?霜堂……哥……”说着飞快地看了看四周,见无人注意,才稍稍放松了警惕的样子。
“你反应得倒快。”秦霜忍俊不禁,“你另一个堂哥呢?他在哪里?”
沈丁的神情别扭了会,还是笑了出来,压低声音道:“此处不便说话,随我来。”
秦霜随着他往南跨上马奔驰了一阵,来到了山脚下。
直到这时,沈丁才大胆地开口问道:“霜堂主怎的也到无双城来了?”
秦霜含混道:“呃,我那边事情做得差不多了,于是来看看。”
“咦,风堂主怎么没有一起?”
秦霜尚未回答,只见他一拍脑袋道:“噢,我糊涂了,一定是他又突然不见了吧。”
秦霜辩解道:“呃,也不是……”
可是沈丁显然已经在自己的想象上跑远了:“唉,毕竟是‘失踪之神’嘛……一定是觉得任务完成了,所以就自己先离开了。我听神风堂的人说,他平日里就是这样,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还用上了安慰的语气:“不过他还有一点是靠谱的。无论如何,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还是会现身的,不至于在紧要关头丢下队友不管。”
秦霜这时已经只剩下一个“呃”字了。
咳了声,转移话题道:“你们都驻扎在这山上么?”
沈丁道:“是啊,我们两百余号人,都是练家子,住客栈太显眼了。还得时常提防着隔墙有耳,倒不如住在这说话自在。”
秦霜点点头,无双城的守备如此森严,在周边的小城里应该也都有探子,一有不慎就会被盯上。问道:“那计划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沈丁道:“三天以后,我们来时帮主已经把原先那个眼线的信息都给我们了,天下剑供奉在城西的宗祠中,独孤一方的宅院在城的正中心。”
秦霜道:“他的寿诞不就在这几日么?我们大可以以道贺为名混进去,到时候里应外合。”
沈丁叹口气道:“这个办法试过了,可是不见效啊,那些守卫倒是把礼品收下了,对人却死活不肯放行,说是历来的规矩,无双城中居住的都是独孤氏一族的人,外人不得入内。”
秦霜沉默。守备森严,又无法混入里应外合,确实很有难度,难怪兵法上会说“最下攻城”,这种情况是最为棘手的,棘手的程度更甚于双方的短兵相接。
只听沈丁接着道:“所以独孤一方宅院内部的结构是怎么样的,我们现在还一无所知,他的卧室只能进去后临时去找了……
“让人措手不及的机会只有一次……”秦霜沉吟着道。目的是特定的剑和人,都是可以转移的。若是提前进去打探不小心打草惊蛇了,那么以后就连大概的位置都没有了,搜寻的范围会扩大到整座城。
但哪怕就是那一次,在攻城时也必然要耽搁一段时间,在步惊云到城中心前,独孤一方依旧会提前得到消息,所以……“而且在这一次中,同时还得让全城上下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丁笑道:“这一点我们倒是有把握了,霜堂主不必担心。”
秦霜道:“你们是不是准备……给他们的水源下毒?”
无双城北面就有河流,水质清澈,来时就曾看到人工挖掘的引水入城的沟渠,想来那就是他们所有人的饮用水了。下毒虽然残忍,但秦霜也不得不承认,在面临这种严峻形势时十分有效。
在电影中,步惊云此行就是先使用了毒药,让大多数的人包括独孤一方的守备都毒发身亡了,然后才轻而易举地打了进去。飞云堂从头到尾所做的与其说是攻城,不如说是屠城。

62

谁知沈丁摇摇头道:“霜堂主猜对了一半;蝙蝠和麻鹰就是这样提议的;但后来被云堂主给否决了。”
“否决了?为什么?”秦霜惊讶。
沈丁道:“我也不知道,其实这个办法是最方便的了。云堂主只是说了一句;暗杀和盗剑而已,与整座城无关。”
秦霜心里一动;又觉得奇怪:“可是如果不打进去的话,那要怎么接近独孤一方的宅院呢?”
沈丁正要回答;突然语气一顿,恭恭敬敬地唤了一声“云堂主”。
秦霜本是一边与他对话一边注意着脚下的山路;闻言抬起头,就对上了一双幽暗而深邃的眼睛。
步惊云站在高处,也正看过来;背后飞扬的火红披风分外熟悉也分外温暖。
沈丁向步惊云行了礼;指指自己夹在腋下的黑色布匹道:“按云堂主的吩咐,已经买齐了。属下这就去准备。”说着便退下了。
秦霜看他的背影远了,才问道:“你不选择下毒的方法,是不是因为我?”
看到步惊云微微点了点头,心里便仿佛有热流涌过。眼前的这个人,已不是电影中那个滥杀无辜的不哭死神。他重视自己,便会连自己的想法也一并重视,虽然不一定真的认同“人命关天”的观点,但他会牢牢地记在心里。
当下便对他绽开了一个笑容:“谢谢你。”又问道,“那你想到的主意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用到黑色的布匹?”
步惊云只说了两个字:“风筝。”
“风筝?”秦霜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步惊云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来到了面前,向他伸出了手。
他的目光在说“跟我来”,于是秦霜放心地把手递到他干燥而温暖的掌心中。双手相握,随着他继续向山上攀援。
不一会儿,二人便已登上山顶,抬头只有蓝天白云。
风将秦霜的马尾辫高高地吹起,步惊云带着他转过身去背对着风,然后伸出手往二人面朝的那个方向一指。
秦霜顺着看去,眼前不由得一亮。
在极其开阔的视野中,被分割成一块块种植着各种作物的平原便仿佛是一块铺展开来的花格子桌布,而上面所摆放的一盘盘珍珑棋局便是错落分布的城市。
距山最近的就是四面围墙的无双城,从这里望过去,四四方方的外形,内中纵横的街道,分布极有规则的建筑都尽收眼底。
“城中心的那座很大的宅院,就是独孤一方所住的地方。”秦霜喃喃道,突然回过神来,“我明白你说的风筝是什么意思了。”
与步惊云四目相对,彼此间有一种默契的了然:“善攻者,攻于九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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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风筝,就是做成能载人的大风筝,从山顶上滑翔过去,避过守备,悄悄地落在无双城中。之所以要选用黑布,就是为了在晚上能融入夜色,不被人发现。
步惊云所在的这座山离无双城有三千米左右的距离,依照常理,在这里远程攻击的话,矢石都是不及,所以独孤一方才这么放心,没有安排守卫在这里警戒。山本身不是很高,才一千多米,身负轻功的人下去不会有什么坠落跌伤的危险。再加上风向风力也都非常合适,在地利上,可谓万事俱备。
秦霜这几日里就在帮忙做风筝,反复地试验校正,力求万无一失。
到了行动当天,与步惊云、沈丁等人站在山顶上俯瞰,只见其他地方都是日落而息,唯有无双城到天黑后一直都是灯火通明。
“看!”沈丁手指着一处道,“那是什么?”
秦霜顺着看去,只见是一条长长的发光的东西,想来体积不小,沈丁会注意到,是因为那东西正在移动。
“应该是龙灯吧。”秦霜道。独孤氏一族历史悠久,经过开枝散叶,人数已经发展成五百余户,所以会住满了整个无双城。而现在,城中所有的人都在为他们的城主兼族长庆生。
沈丁道:“咦,霜堂主发现没有,独孤一方住处的光似乎特别不一样呢。”
确实,那里的光是蓝白色,冷幽幽的,与四周红艳热烈的火光对比起来就分外鲜明。
“那是夜明珠,我见过的。”独孤一方上天下会结盟时曾作为向孔慈求亲的彩礼拿出来过,只三颗便照得议事厅亮若白昼。秦霜道:“连这么贵重的宝物都摆出来了,他一定正在大会亲朋宾客。”
在电影中似乎就是这样,独孤鸣为他阿爹摆下了豪门宴,大街小巷上的人都在手舞足蹈,争先恐后地向独孤一方敬酒,散落了一地的酒坛子。酒酣耳热,热闹非凡。
在这样的狂欢过后,人总是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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