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至圣-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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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黑袍人变色,张芝的加入让黑莲阵慢慢出现瓦解之势。戮仙剑的杀气可以说是魔剑之首,那股磅礴的杀气若无玲珑宝塔守护,恐怕他纵有九条命也免不了一死。
在戮仙剑和老者戮力攻击下,黑莲阵瓦解于无形,散作一团黑气不见了踪影。黑莲阵一瓦解,那陷仙剑也断断支撑不了许久。
四名黑袍人皆被玲珑宝塔镇杀,这场大战才落下帷幕。
老者脸色苍白,浑身干瘪与干尸无异。既不见了黑袍人尸身,也没看到陷仙剑的踪影。难道一切都是幻觉?
“别找了,这是虚拟之境,其实我们在当年那一战中早已战死。我之所以受尽这种折磨,是为了等有缘人。现在他来了,我也就彻底解脱了。”老者用疲惫不堪的声音说道。
“前辈难道是等我?”张芝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这可是圣人,货真价实绝世强者,曾屹立在混元大陆最巅峰。
“咳咳,不是你是你的朋友,你叫他过来,我单独跟他说几句话。”老者佝偻着身子,将云中鹤祭灵拘禁到跟前。张芝走了出去。
过了片刻,传来云中鹤嚎啕大哭的声音,听其声如丧考妣。张芝等人进去时,老者已经归西,云中鹤抱着老者骸骨悲恸不已。
“你哭那么伤心干嘛,前辈留下什么话吗?”
“前辈说我是山海门唯一的继承人,他把一生修为封印在他的体内,让我借他的身体活过来,替山海门报血海深仇!”云中鹤握紧了拳头,不仅要替父亲,叔祖和宗门死去的同胞报仇,同时还要为古老山海门报此深仇大恨。
“好事啊,换做别人高兴来不及,哭什么!前辈有留下他那件玲珑宝塔,或者其他宝贝?”张芝又在打玲珑宝塔的主意,大狗赶紧转身,与他保持距离的好。
云中鹤摇了摇头,只从怀里拿出一个白金玉盒,里面肯定藏有宝贝。
“前辈只留给我一颗九转仙丹,助我脱胎换骨之用。”
“兄弟你把玉盒交给我保管,我保证万无一失,你要的时候随叫随到。”张芝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大狗很鄙视看了他一眼,打趣说,“只怕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兄弟别信他,把东西交给我,我替你看管。”
“这是前辈给我,他吩咐我不能把九转仙丹交给别人,请两位见谅。”云中鹤摸了摸脑瓜顶,感觉左右为难说。
云中鹤走进老者身躯,与老者心神合为一体,又将九转仙丹服下,霎时间,从嘴里喷出仙光霭霭,令人称羡。
张芝等人退出,并且为云中鹤护法,防止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云中鹤这一闭关足足就是半个多月,在这闭关期间,张芝也离开过几次,在这附近猎杀妖兽,收获甚丰。
马上要到试炼结束的日子,他手里的火种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很惊人。通过第一关试炼简直是小试牛刀。
这一日云中鹤出关,整个人焕然一新,相貌俊朗,仪表堂堂。其修为竟然不止恢复到以往颠峰时期,还突破到了后期巅峰,离弟子境大圆满也只有一步之遥。
张芝等人轻而易举通过试炼,剩下一小半火种留给了黑河部落,其中那颗上等品质,大水妖体内的珠子给了黑豹。
这黑豹服下珠子,顺利突破到精英修为,在此之前黑河部落年轻一辈的冠楚,如今也是黑河部落第一高手,即使与老酋长实力相比也遑不多让。
不仅如此,黑河部落的勇士们在足量火种情况下,基本上都到了高阶修为,其中好手更是到了后期巅峰;火狐狼的情况与黑河勇士们情况差不多,大多数火狐狼都到了高阶,其中火狐狼头领也是顺利进阶到后期巅峰。
这么一来,整个黑河部落的战力翻了何止一翻。黑河部落都快把张芝奉为神明,在他们即将离开黑河部落,踏上去圣城的道路那天,携老扶幼,为他们送行数十里依然眷恋不去。
张芝和雪儿等人是首批,后面的人也是分批次去往圣城,比如说黑豹,北狼与西河等人就在下批。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各位请回吧。认识你们这些日子,过得很开心,很有家的温暖,其实大家都舍不得分开。不过我们以后还会回来,常常回来看望大家。保重!”张芝很是感动,这大雪纷飞,道路难行的季节,黑河部落扶老携幼,送他们到了黑河部落的边境,再往前就是南蛮人的地盘。
“小子这儿就是你的家,大伙儿都想念你们,有空回家看看。”老酋长说到动情处,热泪在眼眶处打转,声音也是哽咽起来。
“大哥哥我们不欺负你了,记得回来看我们。”
“大哥哥,我舍不得你走!”胖妞一米九三的个子实在太显眼了,她紧紧抱着张芝,把他搂在胸前。
“妹子松手,我有恐高症。”张芝此话一出让众人哄堂大笑起来。
张芝临走之时,将一棵神煌竹留在了黑河部落。
“老大我们舍不得你走,老大!”头狼带着狼群跟媚儿惜别,把头纷纷蹭着千娇百媚的媚儿。
“乖,它们就托你照顾了。我会时常想你们。”媚儿红着眼睛,很是不舍说。
张芝等人骑着红毛大狗,很拉风在雪地走着,与前来送行的朋友挥手告别。
雪花纷纷下,地面白茫茫一片,天地间苍茫萧瑟。放眼万里都是冰雪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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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求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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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即是南蛮人部落聚集地,沙木柯知道张芝等人打这里经过,率领部众来到大路口接迎。
南蛮人野蛮而好客,性情豪爽,大大咧咧,一顿好酒好肉好好侍候。
“兄弟,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吃饱喝足好上路。”沙木柯极是热忱,粗厚的手掌拉着张芝来喝酒,将羊腿塞在他嘴里。
肉还在吃,酒已到嘴边,张芝支支吾吾不知在说什么。南蛮女子生得粗大,果然是标准女汉子,在大帐内手舞足蹈,美感全无。
从南蛮部落离开,张芝等人个个都是酒囊饭袋,走起路都是轻浮的。
走了三天三夜出了南蛮地界,进入到一片茫茫荒原,传说这一带流寇马匪不少,经常来劫掠过路行人。
平坦大地绵延而去,天地间荒蛮浩瀚,一棵神奇大树突兀地生长在这片荒原,这是荒原中唯一一点绿色,一点生气。
张芝看到那大树下有黑影在挪动,前面有人在树下歇息。得得得马蹄声从不远处响起,数十骑快马风驰电掣而来。
不用说流寇马匪来了,目标是树下乘凉的少年人。少年人惨然变色,显然知道这些马匪的可怕之处,杀人越货对于这些流寇来说那是家常便饭。
吁!领头马匪一拉马缰,勒马下来,指着少年人,正眼也不看便说,“识相的把身上财物,值钱的都拿出来。”
少年人很警惕看着这些盗匪,手里紧紧拽住一个包裹。头领一把抢过来,翻了又翻,无非是些干粮衣服之类,半分金银都没有。
手里拿着一个红色肚兜,笑呵呵问,“小子这肚兜偷谁的?还随身带肚兜,你小子难道是*色~鬼?”
“还给我,我没钱!”少年人身子比较瘦弱,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样子。
“难道你还是娃儿,戴着肚兜喝奶?啊哈哈,真会笑死人了!”马匪们哈哈大笑,看那少年人畏畏缩缩,捉弄起人来。
“小东西,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教出来的。”头领身边一个凶悍刀疤马匪将少年人推倒在地,将他浑身搜了遍,只有零碎的几文钱。
“把东西还我,不然跟你们拼命。”少年人心理恐惧,万万不是这些彪悍马匪的对手,拳头还没挨着边,连人来拉摔倒在黄泥地里,吃了一嘴灰。
“你们这些马匪真不要脸,老弱妇孺的东西也抢。把东西还给这位小弟。”张芝内心正义感爆棚,要替少年人教训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土匪强盗。
“大哥很多年没碰到这种傻了吧?”旁边一个马匪讨好似地对头领说。
“小子哪里冒出来了,大爷做事要你教么?废话少说,走过路过不能错过,把身上值钱的拿出来。”马匪头领表情戏谑看着张芝,嘴里咬着苹果说。
张芝手脚利索,一脚踢翻身边的马匪,顺手夺了头领在吃的苹果,咬了一口酸甜口感,这就是苹果?明明是桃子味道!
“小子你敢先动手,还抢我苹果,兄弟们扁他,看他不顺眼!”头领一声怒喝,四五个彪形大汉,壮得如牛,抬起张芝往地下狠拽。
张芝倒身一翻,踢中一人下巴,那人下巴坏了,说话也不利索了。
一拳放倒一个大汉,这些马匪哪里是他的对手,遇到土匪不能示弱,而应该比土匪更土匪。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树过留下买路钱。把值钱的拿出来。”张芝一口咬着青苹果,将果肉吐在地上说。
“有两下子,我不服气,老子的拳头比你硬。”头领挥着拳头,砸向他面门,张芝侧身避过,踢腿一绊,马匪头领也摔了个狗吃屎。
“服不服?”张芝脚踩那人胸口,马匪老大摇了摇头。
张芝一顿暴揍,马匪头领悲催了,脸肿得像猪头一样。
“服不服?”
“我服了,心服口服!”马匪头领肿着两只眼睛,只看到张芝要吃人的雪亮牙齿,这人怎么比土匪还霸道。倒霉运了!
“你们服不服?”张芝遥指身边的马匪,马匪们纷纷跪倒在地,也表示诚服。
“把你们的衣裤也脱了,钱财留下,可以走了。”
“穿着裤衩不好吧?”头领还要据理力争,又被土匪还土匪的少年暴揍一顿,而且专往痛处下手。头领发出杀猪一般的嚎叫,惨不忍睹。
方才还是猪头,现在连脸的轮廓都分不清了,彻底变成猪头。
数十个马匪老老实实脱下衣裤,身上只穿着裤衩,张芝看到了亮点,不由捧腹大笑。
众马匪也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他们伟大英勇的头领居然穿着红色花裤衩,这笑料就大了。
“兄弟把你的红肚兜给我。”张芝对少年人说,少年人对他很是感激,将拽紧的红肚兜交给张芝。
“来乖猪,哥哥给你穿上红肚兜,老实点,不然扁你!”张芝强行让头领穿上红肚兜,马匪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红肚兜,大花裤衩!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笑的,啊哈哈!”
张芝牵来数匹马好马,让所有人骑上马,马鸣萧萧,风驰电掣而去。
“红肚兜花裤衩,有缘再见!”张芝扬长而去,后面的灰尘遮住了远望的视野。
少年人骑在马上,对张芝致谢道,“多谢仗义相救,我叫莫二,还没请教恩人尊姓大名?”
“张芝,不用谢,路见不平顺手为之。请问兄弟是要去哪儿?”张芝见他一个人踽踽独行,便随口问道。
“我想去圣城学院报名,不曾想路遇马匪,不知几位前往何处去?”莫二彬彬有礼,说话也很斯文。
“这样啊,我们同路哦!一起吧,给我们说说你的故事。”媚儿嘴角含笑,少年人看得眼睛僵直,一时间羞红了脸。
“我自小无父母,是野兽抚养我长大。后来给一家农户收养,没过几年这家农户因为瘟疫流行,也死于非命。我就靠要沿路乞讨。听说圣城学院招收新弟子,包食宿,我就想去试试运气。”少年人说起自己的身世,让大家唏嘘不已。
张芝开始狐疑,又觉得少年人身世可怜,没往深处想。莫二正式成了他们中一员,同吃同喝,与张芝等人形如兄弟。
辽阔荒原无边无际,长路漫漫走了何止半月,终于到了人族居住之地。唐国边境小镇,人来人往,各种商贾生意兴隆。
这伙人都是乡巴佬初进城,看到什么都稀奇,感叹人间繁华之余,就忍不住要去客栈饱餐一顿。
这奇怪的组合走进店子一刹那,让所有吃客目瞪口呆。
店小二冷色一冷,穿得野蛮人一样,不用说是来求施舍的。便拿来几个黄霉的包子递给他们。很不耐烦地说,“走吧,今天本店生意好,便宜你们了。”
大狗见不惯人眼看狗低的,张开大嘴撕咬店小二的大腿。
“死狗滚开,狗咬人了,快来打狗吃狗肉火锅!”
瞬间爆发人狗大战,大狗虎虎发威,一狗干翻店里所有人。酒饱饭足后,大摇大摆走出店子。
“狗兄威风不减当年,佩服!”
“也不看我是谁,我是天狗的后人。”大狗很骄傲扬起狗头,壮如公牛的大狗,浑身火焰色长毛非常惹人瞩目。
张芝无语,这大狗出尽风头,完全掩盖了他的光芒。
走出小镇,又行八百里到了荒无人烟之地,这里都是坟墓,气氛幽森恐怖。
此时正值黄昏,古墓之地多半是阴间鬼魂出没之地,天色越来越暗,转眼间整片天空暗下来,阴风习习,甚是?人。
噔噔噔马蹄声响彻这片大地,无数阴兵骑着战马从这儿经过,骑兵后面跟着鬼卒,浩浩荡荡,如奔流。
这个过程持续了半个时辰之久,半个时辰之后,当所有阴兵过去,他们这才匆匆从墓地过去。
无敌之势,独步天下
砂糖开单章来就小说说明一些问题,首先是小说风格和路子,不用说大家还是感受到了走的是无敌,一路碾压对手的路子。
可是猪脚给人感觉好像挺厉害的样子,但到了小说情境,又感觉不是那么回事,猪脚并没有一开始就呈现无敌姿态,与龙族少年争雄,别人为了公平还特意压制实力,打了一个多月才勉强战成平手,不是说明龙族少年多差劲,而是猪脚太弱;面对大水妖只有自保和逃窜的份,在试炼中也是靠团体的力量才渡过难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