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珠鬼话(全文完结)by水心沙-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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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真正的狐狸精应该是女人,魅惑苍生的女人,狐狸家家传族谱里是这么写来着的。可是狐狸很倒霉,在满五百年的最后一天,他遭雷劈了,结果出观以后,痛苦地发现自己成了个男人。
变成男人的狐狸精是失败的,相当地失败。
我想这应该就是造成他现在这么变态的原因。变态地对自己的长相自恋无比,变态地喜欢收集各种香水,变态地喜欢招惹女人又不放过男人,变态地喜欢反复问我一句:小白,我美么。
我不叫小白,我叫宝珠。虽然这名字比小白好不到哪里去。
听着像出土文物,读书时经常被人写成饱猪。自从刻着这两个字的桌子的纪念照被狐狸发现,他给我起的品种繁多的绰号里就此多了一个类目——
饱,猪科,性白目。
每次他反复哼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就有朝他碗里下药的冲动……
这个很容易被人揪小辫子的名字,是姥姥起的。
两岁前,我的大名叫林晓蕾,很普通的名字,搁哪都不会起眼,不过至少不会被人拿来恶搞。为什么后来改成现在的名字呢,据说,因为一直到我两岁的时候,我还有着夜啼的习惯。
半夜老是莫名其妙地哭,对于两岁大的小孩来说,确实很丢脸。爸妈试了各种方子,正的偏的,都治不好。后来姥姥不顾爸妈的反对把我抱去庙里,回来后,我脖子上多了串珍珠念珠。并且硬拗着爸爸去办事处给我改了名叫宝珠,甚至连姓都划掉,至此,我晚上不再夜啼。
那时候的事,我现在都记不太清了,现在那串让我终止了大龄夜啼的念珠早从我脖子上转移到了手腕上,而爸妈,也早在我对名字不怎么敏感的年纪就早早去世。所以,我也就无从探究姥姥这番话的可信度。但有一点我是晓得的,在我心脏承受度还远没有现在这么强悍的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过得很混沌,混沌且黑暗。
总是能看到一些东西,听到一些声音,可说给别人听的时候,别人都不信。于是只能在突然见到那些东西的时候,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地哭,偷偷地在指缝里看它们在我哭泣的时候,刻意地朝我靠得更近。
我想这可能就是我直到两岁时还会夜啼的原因,夜晚总是让那种东西变得很恣意,哪怕姥姥大声地呵斥,它们依旧会在我一睁开眼的时候出现在我视线最近的范围。冷冷地笑,冷冷地走来走去。于是空气因此而变得冰冷,冷得我蜷缩在被子中间都捂不出一点点温度。
直到有了这串念珠,恐惧终于离我稍微远了些,我不再会经常看到那些东西了,即使看见,也是在一个对我来说比较安全的距离,于是慢慢地有了胆子,从最初的敢于同它们正视,到后来的观察,再到后来的熟视无睹。正如那个经常会在我家窗外游荡的阿丁。
阿丁一直都在找他的头,可一直都找不到,所以一直会在我家窗外朝里窥视,用他那个空空的脖子,年复一年。他很孤独,我也是,从我姥姥也和其他人那样离我而去的那天开始。
他们说……我命犯孤星,所以只要是我身边的人,那些越是亲近的人,越容易早早离去。所以逢年过节,家里通常只有姥姥和我两个人,不过姥姥在世的时候,倒也不觉得什么,反正,我本来也不是很爱凑热闹的人。
姥姥突然离开的那天,我开始自省“孤星”这两个字对我的含义。
或许它们并不像姥姥轻描淡写的解释那么简单,她总是说,命硬没什么,宝珠,人总是要死的,别把那些记在自己头上,况且算命的瞎子不是说了,这种命极少见着呢,不是大凶,就是大福,我们家的宝珠啊,天生就是张福脸……
可真的像她说的这样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连她都离我而去后,我开始异样地孤独。甚至葬礼上那些来往的身影和安慰,都像隔着一个世界那么远似的,除了飘荡在角落里那些苍白的脸。它们在对我笑,我知道那笑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它们在说,你一个人了……你一个人了……命犯孤星……命犯孤星……这种孤独,一直持续到狐狸的出现。
“小白,做人要厚道,不要每个月都学包租婆好不好。”
“小白,你做的那叫饭?我跟你说,这东西连猪都杀得死。”
“小白,你该减肥了。”
“小白,我美吗……”
狐狸话很多,特别是吃撑了,或者每个月开头那几天我问他讨房租的时候。一边挥舞着两团雪白的爪,一边喋喋不休,像只漫天乱飞的苍蝇。这就是背着人群丢掉了优雅后狐狸在我家的真实嘴脸。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才慢慢习惯他这副德行,而在习惯的同时,也慢慢的,那些曾经的让我冷得像困在地狱里的声音,有一天终于不再整日碰撞我的耳膜。因为有了取代它们的东西——狐狸的啰嗦。
于是当有一天我耳朵里充斥着狐狸自恋的招牌话:“我美吗,小白……”那个时候开始,我真不晓得自己是从地狱回到了人间,还是从地狱又掉进了另一个变相的地狱。
“小白,为什么别人的胸围在锁骨一下肋骨以上,你的胸围在肚脐以上肋骨一下?”
“小白,与其花钱,不如先琢磨下自个儿的身材问题。”
“哦呀小白,相亲?这回是土豆大叔,还是鼹鼠小子?”
“房租?房租是什么东西呀!小白……”
狐狸如是说。
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总会认真考虑下,谋杀狐狸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
狐狸说,幸福是杯子里的水,看上去很满,但是喝一口少一口。有些人贪,一大口一大口地吞。有些人吝啬,一小口一小口地抿。而无论贪婪还是吝啬,最终水就是那么一点,总有喝到杯子见底的时候。幸福就是如此。
时间是什么。
狐狸说,时间是握着幸福又看着它在自己眼底消失的东西。幸福是杯子里的水,时间是装着水的杯子,幸福装满时,时间是充盈的,充盈而诱人。幸福喝干后,时间就像那只失去了水的杯子,轮廓还在,确实空空如也。
有一阵子,在我家店外头那条不宽的马路边上,经常看到一个老人。
很老的一个老人。
每天下午三点,如果天气不是那么糟糕,必然会看到她拄着拐杖从对面的人行道上慢慢走过,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住在这附近,也不知掉她每天这么慢慢的是要去哪里,她走路时的眼神看上去是毫无目的的,毫无目的,却又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一直到太阳落山,再看着她被夕阳拉长了的身影慢慢经过我家的店门,到消失不见。
那会儿总能听到一些小小的声音,伴着她的脚步声,此起彼伏的。有时候是在店的某个角落里,有时候是店外那些太阳晒不到的角落,偶尔能听清那么一两句,总归是反反复复:为什么还没死……为什么还没死……老不死……老不死……
若是刚好狐狸从厨房出来,那些声音就一哄而散了,然后缩在对面房子的阴影里恨恨地望着我店的方向,一边用力吸着店里点心飘过去的香气。
如此循环,我的每一天。
而这天下午三点,天气很好,风和日丽的,却没看到老人从对面经过。
循环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但意外并不起眼。
依旧是招呼客人,收钱,送点心,清洁,忙忙碌碌的,所以那个男人进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
直到他在我面前站了一小会儿,我才留意到这道挡住了我光线的身影。这是个看上去非常安静的男人,安静而普通,于是只要不出声,就像空气似的不引人注目。
可一双眼睛却是特别的,在我看着他准备问他需要些什么的时候。
说不清的特别,因为在这样一双眼睛的注视下,明明有话要问,我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然后看到他笑了笑,笑容像外头那些晒得草皮发亮的阳光似的:“你好。”他说。
“你好。”于是我的喉咙终于找到了出声的地方:“想要些什么。”
“累了,在这里坐坐,可以么。”他问。
没等我回答,身后突兀一阵脚步声:“不好意思,这里是吃点心,不借坐。”
回头撞见狐狸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通常他拒绝什么时,总是笑得这样甜美,比如那些被他招惹来,又不想继续纠缠下去的暧昧。
可他不该这样对待我的客人。
于是收回目光准备弥补些什么,一转头,却发现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柜台前空空荡荡,门上的铃铛安安静静,说不出他什么时候出现的,也不晓得他是怎么离开的。只他带进来的那股阳光的味道还在空气里静静流动着,像他刚才那种不为人所察觉的存在。
“他是什么。”于是有点意外,我问狐狸。
狐狸对我笑笑:“一个假如你答应了他,就可能会后悔一生的东西。”
再次见到那个老人,是在一个月之后。
一个月里始终没有见到过她,无论天气有多好。一度以为她已经走了,因为她看上去是那样的苍老和疲惫,就像台只要稍微抽掉一个部件,便会彻底垮倒的机器。可是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下午三点,她又和往常一样出现了。
慢吞吞地拄着拐杖在人行道上走着,慢吞吞地像是找着什么似的打量着四周。只是走到对面新摆出来的烘山芋摊子边,却没像往常那样直接走过。她停了脚步,在离它很近的那块花坛上坐了下来,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只烤炉,像是在受着炉子里一波波香气的诱惑,但始终没过去询问价钱。
烘山芋的气味很甜,隔着道玻璃门都能没有保留地透进来。
狐狸说,去买个尝尝吧,小白。
于是我拿着钱走了出去。
买好了两只烘山芋,个儿不大,但却是皮最焦,外头蜜汁溢得最多的。
两只山芋一人一只,不是和狐狸,而是和花坛上那个老太太。我挨着她边上坐着,咬着山芋,她捧着山芋闻着它的味道,但并没有剥开了吃。
我说:“阿婆,趁热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她说:“我要拿它泡饭。”
“山芋泡饭?多难吃啊阿婆。”我再道。
她朝我笑笑:“你不懂,好吃,好吃得很呢。“
忽然发觉她其实应该是很好看的,特别是那双被层层皱折包围住了的眼睛,还有那双瘪瘪的嘴。年轻时应该很美吧,又美,又优雅的一个人,即使是在吃山芋泡饭的时候。我想。
“我快走了。”忽然她又对我道:“走前想跟人说说话。”
“您要去哪里?”我问
她似乎没有听见,只是低头又闻了闻山芋的味道,然后继续道:“知道什么是时间么。”
什么是时间?
这是个看上去很简单,却一时让人很难回答的问题。于是我沉默。
她又笑:“我们来说个关于他的故事好么。”
我点点头。
于是老人开始边看着手里的山芋,边絮絮说了起来,用她曾经甜美,现在沙哑的喉咙。
她说:
曾经有三次机会,我碰见过时间。
每次他逗留的时间都很短,所以我只能记得他的样子,但你要问我时间究竟是什么,其实我也说不上来。
那真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有时候我试着去好好想一下他的时候,会什么也想不起来,这是很糟糕的一种感觉。可在我能把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的那个年纪,我以为这些记忆有没有保存都是无所谓的。
那时候我真年轻,和时间一样的年轻。年轻并且自信,所以一度以为,他会为了我而停留,那个叫做时间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他,他二十岁,我十二岁。
那年,家被一场火给烧了,火卷走了一切,包括我的爹妈。乡下姥姥收留了我,她是个看不到一切的瞎子。守着一块没人种却常年疯长着的玉米地,还有一间不足十二平米的小屋,每天昏睡到吃午饭的时候起来,用泡饭搅了几块番薯给我,然后会一个人拄着拐杖在外面走上一下午。我不知道她每天究竟都逛了哪里,正如我不知道现在的我。每天拄着拐杖一个人慢慢地在那些路上走着,究竟想要转去哪里。
发现外婆倒毙在田埂上的那天,他出现了。
那时侯我正在窗前搅着碗里快要烂掉的番薯,番薯戳烂了,会发出一种很香很甜的味道,我对此乐此不疲。然后闻到一种好闻的味道,栀子花香似的,比番薯甜,比番薯香,所以我很快朝着那香味抬起头。
头刚抬起就看到了他。
他在窗台上坐着,很单薄的身体靠着很敦厚的窗框,他有着一双闪着暖暖笑意的眼睛。
“你好。”他说。
“你好。”我回应。
“累了,在这里坐会儿,你不要怕。”他再说。
我戳了戳碗,发觉已经闻不到碗里番薯的甜香,于是点点头。
那天天气很暖,所以风也很暖,风穿过他的身体一波一波朝屋子里吹进来,暖暖软软的甜。
吃着终于被我戳烂了的番薯时,他的手朝我伸了过来,一下一下摸着我的头,他的手也跟那风似的,轻轻柔柔,每掠过一次,散进我鼻子里一丝暖暖软软的甜。
“小家伙,陪你玩好么?”他说。
我点点头,很快乐。
于是他把我抱了起来,放到他的腿上。坐在他腿上很舒服,可是我有点不安,因为过去哥哥也这么抱过我,被妈妈呵斥了,妈妈说不可以坐在哥哥腿上。我不懂,为什么弟弟可以坐我腿上,我却不能坐在哥哥腿上,妈妈说,弟弟可以坐你腿上,你就是不可以坐在哥哥的腿上。我不懂这是为什么,可这是妈妈说的,所以我不安。
他看上去和我哥哥差不多大。
可是比起哥哥,我更喜欢他。
第二次见到他,他二十岁,我二十岁。
到处找工作,那个年头女人找工作只有一个字,难。要找个能赚钱养活自己的工作,更难。之后被人介绍,你呀,有个合适的工作,你要不要,又上得了台面,又赚得到钱。
什么工作。
工作是……舞场小姐。
很累,因为总是睡不醒,睡不醒,开工了又没个坐的地儿。还会被一些莫名其妙的男人纠缠,那些好看的,丑陋的,年轻的,年老的男人。在夜场的灯光下一照,全都一个样,奇怪的扭曲的面孔,暧昧的笑,暧昧的语言。
他们恭维你,他们接近你,他们却又无与伦比地鄙视你。所以有时候,我很希望他们去死。
有一天真的有人死了,那些奇怪的扭曲的面孔里的一个,满脸扭曲地倒在沙发上,手还保持着拿酒的姿势,脸上还带着酗酒过度的痴笑。
舞厅乱作一团的时候他从外面走了进来,来到我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