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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部分

民国超级雇佣军-第157部分

小说: 民国超级雇佣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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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了椅背上,轻轻闭上眼睛,听着怀表若隐若现的滴答声……双手习惯性的插在了裤包里,还是毒蝎的制式战斗服穿着舒服啊,样式和以前的A一样,感觉也很像……
一分钟过去了,赵千睁开眼睛,吐掉熄灭的半截烟。“说说你们心中的结局。”
又是胡余胡率先开口,脸上带着笑意,“穷书生胡余胡……”话音刚落,就引起了几人的笑声。
“好了,让他说。”赵大帅制止,可刚才却笑得最大声。
胡余胡笑道:“穷书生胡余胡中了秀才,接着是举人,然后荣登金銮殿……”
“放屁!”还没说完,赵大帅就给他否了,“你丫没听清?”盯着胡余胡,“先决条件是——穷书生,中个秀才都很难。你们读书人口中的那个破科举,什么十年寒窗,十年过后,又有几个他妈的能去金銮的,十年中个秀才,再十年中个举人,再十年,再十年,等你爷爷的到了金銮,你就真的痉挛了。什么狗屎玩意儿,一家人供着个光会读死书的废物,几十年吃白饭,啥也不会干,最后连人话都不会说了,张口就是之乎者也,有个球用,是老子就一枪打死他了事,免得拖累家人,拖累社会!”
“好!”罗纶情不自禁的鼓掌,这个四川才子是最反对科举的,他被称为神童,十几岁就进了尊经书院,年纪轻轻就中了举人,为满清大学士瞿鸿机所赏识,延至成都学使署任职。戊戌变法时,罗纶与李蔚华、蒲殿俊成立“强学会”、“蜀学会”,出版《蜀学报》,宣传变法。戊戌变法失败,罗纶改名并借父丧丁忧,回乡暂避。
而就在这个时候,罗纶开始思考起变法失败的原因,年轻的他仿若经历了一场人生中的重大变革,而就在变革中,他的思维开始变化,他悄悄回到了尊经书院,冷眼旁观,想找出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场由清流读书人主张的变革如柳絮般脆弱……
就在这时,他遇到了赵千,一席话,一番举动,让他彻底弄懂了——就是教育,几千年的教育把中国人变成了逆来顺受的羔羊,变成了只会谦让的君子,变成了自己和自己斗只知道窝里横的蠢货,变成了自私自利又损人不利己的废物!
这些个特征综合起来就是两个字——奴才!
是奴才,没错!中国人从来都喜欢奴才,不喜欢人才,因为奴才听话,人才找别捏!在奴才面前你就是大爷,在人才面前你感觉他是大爷,这感觉不爽,至少对上位者来说不爽,而且指不定什么时候那人才就踩在你的头上了,这要防,必须的,所以压,必须的,压着压着,人才就他妈的变奴才了。
于是乎,几千年下来,人才渐渐绝种,到处都是奴才。
奴才能干什么事儿?人才又能干什么事儿?这对比太明显了。表现出来的最直接现象就是:干事的越来越少,说话的越来越多;削尖脑袋要当官的越来越多,踏踏实实干活的越来越少;当上官贪污腐烂的越来越多,还记着自己是个人的越来越少……
太多的奴才,他们的人生目的就是不要当奴才,要把别人当奴才,他们的人生过程就是从被人骂傻逼到骂人傻逼,他们的人生理念就是要拼命踩着别人往上爬!
所以,每个奴才都在为了不当奴才而奋斗,都在为了可以呼喝更多的奴才而努力,他们忘记了还有社会这个群体,他们还是这群体中的一员,还是个奴才。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个社会变成了超级奴才管高端奴才,高端奴才管大奴才,大奴才管中奴才,中奴才管小奴才,小奴才管迷你奴才,迷你奴才管不如奴才……
这就是他妈个奴才社会!人才不凋零才见鬼了,社会不落后才见鬼了,人家看得起你中国人才见鬼了!被人看不起,就没有自信,越没有自信,别人就越看不起,越要来欺负你,捞你的好处,你怎么去争,去冲,去奋斗?
标准的恶性循环,恶的不能再恶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腐烂,各个等级的奴才相继腐烂,接着国家腐烂,最后整个民族一起腐烂,永远抬不起头,永远被人家当笑话看,永远被先进踩在脚下,永远都是人家的资源仓库,人家的廉价劳动力!不要说腐败,抬举了,没有败的机会,只有烂,也不要说未来怎样怎样,几千年下来根深蒂固的毒瘤子,不是一个伪什么主义就能解决的,其实还是个封建主义,还是官本位,还是皇上管大官儿,大官儿管小官儿,小官儿管不是官儿,只不过来了点特色。
“我似乎有点明白大帅的意思了。”罗纶眼中飘扬着炽热,“所以我想的那个结局,太不现实。”
“你想的什么?”赵千眼中划过一丝欣赏。这个罗纶,就算不遇到自己这个天外来客,以后也会领悟,一辈子都在教育领域为拯救这个国家找寻出路……
“我想的是……”罗纶眼神有点迷离,“十年后,穷书生胡余胡弃笔从戎,战死沙场。”
“有理想!”赵千笑着竖起大拇指,“不过还是不靠谱,梓青啊,你是听了我说那穷书生临走时那充满志气的言语,才这么想的?”
罗纶点点头,“人不能在一条路上走死,我以前相信维新变法,可现在?”他摇摇头。
赵千指着自己的脑袋,“可这儿,很难转变,就那穷书生胡余胡?他敢弃笔从戎?脑子早他妈生病了,他只会觉着读书当官是唯一的出路,他豪言壮语中的未来,就是建筑在这个上面。”
罗纶眼中的迷离消失了,露出了一丝坚定的笑容,“大帅,我懂了。”他也学着赵大帅指脑袋的动作,“这不治好,啥都是空话,啥都是另一次戊戌。”
赵千笑着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接着朝向梁启超,“你呢?”
梁启超也在思考,听得大帅问他,醒神道:“我和罗梓青的差不多,只是没有从军,从了商。”
“你还不如说他直接参选呢,老子活了这么大就没见过选票啥样。”赵千又说了句所有人都听不懂只有自己懂的话。“卡瓦,到你了,给我点惊喜。”赵千目光落在卡瓦脸上。
卡瓦微笑着说了一句话。
然后赵千笑了,真心的笑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三个政策(三)
“你们觉得呢?”赵千看着胡余胡、梁启超、罗纶。
胡余胡长叹一声,“卡瓦兄弟一语惊醒梦中人,难想我华夏一族,竟缺这个东西。”
赵千道:“我可以告诉你,什么军力,什么法制,什么民智,都来自于这个东西,自信,一个民族的自信。”
卡瓦笑道:“我的大帅,我只不过说了一句那个女人会后悔,你怎么就扯到民族自信上去了?”
“一个道理。”赵千看着卡瓦,“让女人后悔的男人是最没自信的,你没钱可以给她关爱,你们一起吃苦,一起走向生命的终结,你要给她信心,你要让她知道你在为她努力,哪怕失败,哪怕头破血流遍体鳞伤也是个男人。这样的男人,怎么会让女人后悔?怎么会让女人在跟你吃了一辈子苦之后,看着破镜子中自己变得粗陋不堪的那张脸时,心里在想要是我当初怎样就好了,至少跟着你卡瓦这个富家公子能吃好喝好。”
赵千深深吸了口气,“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现在的中国,就是那穷书生胡余胡,所有活在这个国家的人民,就是那后悔的女人。”
几个人都明白了,眼中的光泽说明了一切。
赵千接着说:“你没钱,你穷,你倒霉,不代表你就没有未来。至少,你应该知道怎样去做,怎样去改变,不管多惨,不管多苦,你都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用双手为你的女人创造幸福,不管这幸福多大,不管你的付出是不是微不足道,这,就是我说的自信了。你自信,才会给你的女人带来信心。当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怎样去做,怎样埋头苦干,怎样在付出血泪之后抬起头做人,哪怕你流干了身体的血,哪怕你粉身碎骨,哪怕你到了最后只埋在这土地的一个角落,你也会是那个不会让女人后悔的男人。”
几人都安静了,只能听到一直在旁边听着的年轻秘书冯海涛越发粗重的呼吸声,那不是紧张,那是浑身热血都被点燃的反应。
啪,赵千合上了怀表,这声音让在座的人都回过神。唇边泛起一缕笑意,缓缓的说:“路都是走出来的,自信都是干出来的,你干的越多,自信就越多,越失败,越不害怕失败。自信就是勇气,自信就是冲劲,自信就是一个民族的图腾。”
胡余胡长出口气,“大帅的观点让子问自愧不如,殊不知,一个民族之发展,越自信,越强盛,越强盛,也就越自信。我在德意志之时,曾听闻一哲人说事物总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如今听大帅一言,虽带着游戏成分,却发人深省。”
“穷书生胡余胡……”罗纶露出了微笑,望着胡余胡戏谑道,“想不到大帅故事中的你,会这样不堪,那奴化教育让你没了走出一条新路的勇气,没了创造新生的自信,你只会越来越穷,越来越倒霉,越来越自卑,最后就在痛苦潦倒中死去,而你身边的人,就跟着你倒霉,后悔一辈子,到死的时候都在想,为什么我没有选择富家公子卡瓦,为什么我会跟着你。”
梁启超点头,“当一个民族没有自信到这种程度,当一个族群的人以身在其中为耻辱,这个民族,也就没救了。”
赵千点燃支烟,烟雾中,那目光宛如两把利剑,“我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我只知道,那时的我,中枪的兄弟在我背上,一步一步的走,随时都有可能被子弹打中,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烟雾缓缓散去,赵千目光炯炯的望着众人,“不管什么代价,我都会付,不管到了路的尽头,这个民族会不会变成我希望的那样,我都不会让自己后悔,不会让跟着我的人后悔。也许到了最后,你我只是一捧黄土,我也不会失去这个信念,不会失去自信。”
语气很平静,甚至和大帅平时说话比起来,显得那样无力。
可是,所有人都被震撼了,被那平静中深深藏着的悲壮震撼。
一支烟烧完了,熄灭,那点点火星在瞬间湮灭,可能,在未来无数种可能中,那些反抗痛苦而不是忍受痛苦的人,会像这火星一样……
我的这条路,这条路,这条路……赵千靠在了椅背上,闭上眼睛,双手习惯性的插在了裤兜里。
没人说话,因为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打扰他们的大帅。因为好难啊,那个一直自信满满的做着任何事的男人,此时此刻的状态是在场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让人不得不安静下来,等待着他自我调整。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未来,会是什么模样。
我只知道,我真的只知道,这现在,我在一步一步的走。
就像,那个时候,生与死从耳边呼啸而过,我背着他,那个我无法承受他离去的人,在鲜血中,步履蹒跚的走着,走着……
他在我耳边说话,声音很小,可我听的到。
他说……不管怎样,都不能失去自信,因为没有自信,是活不下去的。
所以,那个仿若弹片一样的男人,我的挚友,我可以托付生死的兄弟,我的人生导师,让我明白了自信的哲学,这是,战场的哲学,你死我活的哲学。
可他终于还是走了,我害死了他,那个冬天好冷,漫天飞雪的布拉格。
他的血,在我脚下缓缓流淌,他的呼吸,凝结在了冰冷的雪地上。
瞬间,我的一切,崩塌了。
原来,那张狂的目空一切的我,内心深处,是那样的没有自信,我还是那个背着他在死亡之路上找不到方向的家伙……
可我还是逃了,失去信念、失去信心、失去一切的逃了。我忘记了,虽然我知道那是刻意的忘记,可我还是忘了,忘了我为什么而战,不是权势,不是政治,那是为了……
深埋的回忆,在重演。
……
河水汹涌,泥沙让这千古的奔腾黄得那样厚重。这是黎明前夕,昏暗的色调中,隐隐的悲壮感。
“你做什么?”一个男人转头,他的脚下是一块黝黑的巨岩,石面被汹涌的河水撞击,涛声如雷。
“第一次这么近看黄河,除了你以外,没人愿意这么早就来这种地方,所以我想留点纪念。”一个留着庞克发型的年轻人握着一把金色大手枪。他看上去真的很年轻,因为他的眼神是那样无所谓,仿佛一切事都不在意,也许真是因为年轻,所以才无畏。“我的子弹,要穿过黄沙,打到河底!”年轻人笑着,古铜色面孔轮廓宛如刀削,可笑容却那么轻佻,虽然很好看。呯,他真的开枪了,动作很快,快得连身边的男人都没办法阻止。
“哈哈。”年轻人大笑,高声狂喊:“我的枪,没人挡得住,我的子弹,绝不落空!”话音很快被黄河水的轰鸣淹没,他扭头看向身边的男人,“喂,我是枪神对不对,喂,你怎么……”
年轻人不说话了,眼眶轻轻颤抖,因为他看见了,那个男人眼中的怒意,这样的表情,是年轻人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跟着那个男人起,那个男人就对他很温和,从来不会大声训斥,因为男人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天赋很可怕,对于天才,鼓励和理解永远比禁锢重要。
于是,男人看着年轻人进步,看着他张狂,看着他不用付出太多就超越了一个又一个的老鸟,甚至是自己……
年轻人沉默了,金色的沙漠之鹰在手上转了几圈,悄悄收了起来。
沉默,可怕的沉默,年轻人感到很压抑,因为身边那个男人在他心里的地位是如此重要,超过了亲人,超过了一切。因为他没有亲人,他从婴儿起就在一所叫“青山”的孤儿院,几岁的时候被几个穿着军装的人带走,因为他是天生远视眼,有这种基因的人如果婴儿时期没有失明,便是超级狙击手的绝佳苗子。后来年轻人时常想,也许就是因为亲生父母觉得自己有生理残疾,才由得自己自生自灭吧。在他日渐模糊的童年记忆中,好像自己是两岁还是三岁才能看到一点近处事物的轮廓,还好老天帮忙,没瞎,还有了之后精彩的生活。可那阴影始终存在的,在那异常叛逆的青春期,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的一直在他身边,也许他早就滚蛋了。
他比他大了整整二十多岁,是这支人数很少的超级精英部队中年纪最大的,其它人像他这个年纪,早就选择退役了,要知道在这样绝密部队中服役的人,退役之后的待遇是非常好的,生活悠闲,几乎不用工作。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他还拿着枪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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