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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第39部分

小说: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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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此斩钉截铁的回答,却触动了老王的某根神经,他叹息到:“十五年前,记得有一个晚上,你爸爸为了查清丝巾的来历,专程去浙江出差。那时,妈妈被杀害不久的秋收,就住在你们家里。他担心让你们两个孩子单独相处会出问题,就派我到你们家里去过夜,我就和秋收睡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后来会发生这么不可思议的事。”
“别说你想不到,我也想不到,他也想不到,任何人都想不到!”她若有所思地闭起眼睛,“但是,如果让我们重来一次,还会是相同的结果!”
老王忽然说了一句真心话:“今晚,在回想起十五年前那个晚上,抛开你们不同的出身,单纯地看那一个少年,和你这一个少女——你们啊。。。。命。。。我总算是相信命了。。。。”
命?
命运?
她没有时间再多想了,赶快重新回到现实:“老王,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至少,今晚不能。”
“他还好吗?不会有事吧?”
“要看手术的情况,但我感觉他的伤不重,胳膊应该不会残废。不过,我担心他会自杀,警方会二十四小时看着他——你明白吗?他在我的枪口前,还想要勒死盛世华,说明他早已一心求死!”
“不要啊!”
小麦在心底默默祈祷:秋收,你可以死于任何人之手,但你不要死于你自己之手!
“好吧,我答应你,我会看紧他的,就像十五年前,你爸爸为他做过的一样。”
“谢谢!”她是真心地感激老王,还感激他的枪法精准,没有一枪就要了秋收的性命,“我还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趁着四下无人,老王轻声说道:“说吧。”
“盛世华最后说的是真的吗?杀害慕容老师与钱灵的凶手是其他人?”
老王有些为难,但还是点了点头,“小麦,还是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1995年,2000年,2010年的丝巾谋杀案现场,警方都提取到了凶手的指纹,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杀死慕容老师和杀死钱灵的凶手是同一个人,但绝不是在1995年杀死许碧真的那个人!”
田小麦转头看着窗外,看着黑夜灯光下的飞雪,才明白确实有两只恶鬼:一只在1995年杀死了秋收的妈妈,另一只分别在2000年和2010年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第三十五章

一分钟后,
同一间医院,十九楼。
这是一件特需病房,十五年前的杀人犯——盛世华正躺在病床上,还没从昏迷中醒过来。护士刚给他输了液,为他清理了身上的污秽之物,换上一套全新的病号服。盛赞自己就是医生,他和这里的值班医生共同为父亲做了检查。盛世华看起来并无生命危险,只是连续几天没有活动,但之间有过喝水和进食,输液调理之后就能很快恢复。
警官老王陪着小麦,一同来到这间病房里。
这时,盛世华正好醒过来,睁开眼睛看到妻子和儿子,淡淡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当年的这只恶鬼,转头看到警官老王,却急促地问:“他。。。他。。。怎么样了。。。。。”
“正在手术室里。”
老王知道盛世华问的“他”是谁。
盛赞却不明白那个“他”是谁,只是厌恶地瞪了警官一眼,趴在父亲身边说:“爸爸,你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人,你是无辜的!一切都是那个绑架犯干的,那个畜生才是杀人犯!”
“不,赞赞,他只是一个受害者。”盛世华转过头又看到小麦,露出古怪的微笑,“而且,我要告诉你们,他也是我的儿子!”
“你的脑子受刺激了?爸爸,你需要休息,什么也不要再说了!”
“盛赞,他是你的弟弟,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名字叫秋收。请不要恨他,一切罪恶都是我造成的。”
“不!我不信!你在骗我!”
“冷静!”
盛太太打断了儿子的癫狂,结婚已将近三十年,她才知道这个秘密——老公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盛先生,既然你已承认在1995年杀害了许碧真,为何要否认2000年和最近的两桩凶案?”
警官老王仍然记得十五年前,第一次见到慕容老师时,她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
手上还插着输液的管子,盛世华没力气再解释当年的孽缘,只拣最要紧的说:“1999年,盛赞还在南明高中读高三,因为我去参加家长会,认识了教语文的慕容老师。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懂得诱惑我这样的男人。我很快就和慕容老师发生了关系,秘密维持了一年多的时间,直到她被人杀死——我不知道是谁干的,只听说她是被丝巾勒死的,那条丝巾正是我几个月前送给她的礼物。”
盛赞目瞪口呆地看着父亲,曾经伟岸的形象彻底崩塌,父亲竟已变作另一个陌生人。
“对不起,我的儿子!”盛世华看着妻子的眼睛,“老婆,你最清楚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男人,只觉得好累,那么多年来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一年多以前,我去日本出差,同行的有我的下属钱灵。那次日本之行,使我迷恋上了这个女人,她也主动投入我怀中。后来,她提出跟盛赞分手,我们继续保持秘密关系。我怕被公司里其他人看到,所以每次与钱灵幽会,我都不用死机开车,自己坐出租车代步,戴上墨镜,帽子还有口罩,我相信没人能看清我的脸。”
盛太太退到小麦身边,一言不发,似无情的冰山,再也不会为丈夫而融化。她的儿子则像被雷劈过一样。父亲是杀人犯?还抢走了自己的前女友?更没想到未婚妻田小麦竟会爱上一个卑贱的绑架犯,而这个绑架犯恰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三周前,我第一次在恒隆广场看到小麦,看到她脖子上的紫色丝巾——就是我当年送给许碧真和慕容老师的那种丝巾,因为伊朗货源中断,这些年再没看到过。”他艰难地转头看着田小麦,“对不起,从前我反对盛赞与你结婚,因为我是个隐藏的杀人犯,我担心儿子娶一个警察的女儿,会引狼入室,令我寝室难安。此外,我还觉得我们家身世显赫,应该与官场上的人家联姻。然而,那天我被你脖子上的丝巾迷住了,就立即改变了想法——看到系着那款Esfahan丝巾的你,刹那间我想起了十五年前的许碧真,还有十年前的慕容复老师,仿佛你就是她们的化身,我对你产生了无法抗拒的亲切感。我希望你成为我的儿媳妇,希望每天都能看到系着丝巾的你。”
听到这里,小麦已有了答案:盛世华是个隐藏的丝巾控,外表道貌岸然,内心却变态至极,就好像现在许多喜欢美腿丝袜制服诱惑的家伙。他尤其狂热地迷恋那款紫色的Esfahan丝巾,更热衷于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在他面前系上Esfahan丝巾——即便他明白这款丝巾是他杀人的重要证据。
小麦用眼角余光看了看盛太太,恐怕一般女人早就失心疯了吧,她却只是冷冰冰地看着自己的丈夫,看着他隐藏可那么多年的邪恶欲望显露无疑,这便是“哀莫大于心死”。
病床上的盛世华干咳了几下说:“小麦说她的丝巾是在淘宝上买到的。当晚,我回家上淘宝搜索了这种丝巾,发现了“魔女区”。但我不敢让人知道是我买的,便让我的司机出面,找了一个社会青年,让他以假名与店主联络,选在一个烂尾楼下交易。然后,他把丝巾送到了我家——我以为天衣无缝没人知道。那天,我去北京出差,临行前与钱灵吃了顿晚餐。我把丝巾送给了钱灵,而她对这条丝巾有些恐惧,不敢系在身上,只是收到包里带走。第二天,我却听说她死了!”
谜底更清晰了——在钱灵死前那一晚,她从盛世华手里接过丝巾,内心却感到了恐惧。也许,她早已在“魔女区”网店里看到过这款丝巾,但因害怕而不敢买。当这条丝巾无比真实地躺在手中。她再度想起了慕容老师,想起十年前那致命的清晨,缠绕在死去的慕容老师脖子上的紫色丝巾。这让钱灵整晚都无法入眠,进而想起高三那年所有的往事——包括她冒充田小麦的笔迹,将秋收锁在地下,误以为杀死了他,从此毁掉了小麦的一生。
钱灵必然感到深深的忏悔。
甚至,这条丝巾还让她怀疑起了盛世华,怀疑他为何要把丝巾送给自己,难道他也与十年前慕容老师的死有关?然而,这些秘密她只能对小麦倾述,因此才会在凌晨打来那个电话,还发短信说要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盛世华要是知道慕容老师和钱灵都曾经目睹过那款丝巾,恐怕也没有胆量把丝巾送给她们。可惜,十年前的慕容老师完全被那款丝巾迷住了,根本没怀疑过盛世华。
盛赞突然再度爆发:“爸爸,我为你感到羞耻!”
“对不起。。。儿子。。。但我没杀。。。。。钱灵。。。。”盛世华说了那么多话,似乎把力气全都用完了,“因为。。。那晚。。。。。与钱灵分别后。。。。。我立即赶了虹桥机场。。。。准点坐上九点半。。。。前往北京的飞机。。。这个。。。。机场和航空公司。。。。。。”
最后几句话,他已经没有了力气,转头看着警官老王,似乎已得到了警方的证明。
“那么,凶手又是谁?”
田小麦看着病房的窗外,看着平安夜里的漫天雪花,让这座城市变得像个童话,罪恶的童话。。。。。
第三十六章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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