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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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童不是别人,正是投胎转世的江采采,这一世的朱家七小姐——朱七七是也。
时光任冉,不觉间,我来到这世界竟已有六年了。
为了不使前世的种种记忆随时光的流失而渐渐湮灭,两岁时我便开始用鹅毛笔以简体记录了我前世的生活,珍藏在箱底。过去的虽然已不可再追回,但至少我依然能拥有回忆,等我这一生快走到尽头的时候,我再把它们取出来,仔仔细细地再读一次,不知道到时候面对两生的记忆,我将会有怎么的感慨?
大哥三年前成婚了,对方是个小家碧玉的女子,长相清秀,极善解人意,拥有一手刺绣的好工夫,他们的媒人就是一副《苏堤春晓》的刺绣,目前已育有一子,生活的和谐幸福。有着优秀经商头脑的大姐,年前也被苏州一经商世家给挖去了,听说不久后就成了当家女主人,忙的几乎都没空回来看我们。而个性成稳的二姐,我原以为她会继续扮演她那模范闺秀,却不料她受了我的影响,充分利用了自己对饮食独特的天赋,在城里开了一家品鲜楼,主营细致的菜肴和饭后甜点。而且她还计划着以后要在全国开十家分号,也成了同大姐一样的女强人,让我不禁怀疑朱家的人是否都有点经商的天赋。
十二岁的三姐和九岁的四姐还在学堂里读书,而已经十四岁的五哥,却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出门远游了,去执行他那“读万券书,行万里路”的人生格言。我心里羡慕的很,只可惜我的年龄实在太小了,学艺又远未成,无法跟随而去,只得做罢,真不知何时我才能实现我的江湖梦,尽情的踏遍大江南北。
还有一件喜事,那就是三娘又有喜了,如果历史没有改变的话,她怀的应该就是以后那个捣蛋朱八。至于我自己,这六年的生活却不是一时能说得完的。
尤其是后来的四年,我的日子过的是异常的充实,在主学师父所传的同时,我还不时地从清平院那帮闲人口中掏点好东西,因此所学甚广。而且,我还根据自己的爱好,在回家的日子里安排了另一些科目,乐理便是其中的一项,书法我可以不会,棋画也可以不精,但这乐理不可以不学,因为我向来都认为音乐是人类最好的抒发感情的途径之一,更何况我前世就极爱唱歌的,现在有机会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怎么可以浪费呢?
因此,这四年我的长进还真不是一点两点了,倘若顽劣的脾气收敛些、古怪的言行少一些,简直就成为老爹心中理想的才女了。
只是我为何会与这青楼名妓相识,还相处甚欢呢,这就要从一年前说起了,其实本来故事情节非常老套,可是这主角换成了幼龄的我就显得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了。
第二十章 水烟
去年九月初一,又到了去静尘庵静修的时间。半路上,我的马车经过灵隐寺外围一僻静处,却见一纨绔子弟正在调戏一名容颜秀美的女子,她身旁虽还有两个仆从,却早已躲在一旁哆嗦,哪里还敢挺身护主。
我前世就最痛恨这种无耻下流之徒,当下不由分说,立即叫身旁的护卫三下两下就把那家伙和他的随从们打的哭爹叫娘,屁滚尿流的跑了,只因要赶时间去见师父,我未曾出车见她,只随手派了名护卫护送她回去,过后就忘了。
半月后我才回到家中,就听下人面色古怪地通报说是藏香楼的水烟姑娘求见。
青楼女子怎会专程登门拜访我这个六岁女童?看看一旁的爹娘却是一副早已见怪不怪的了然于心的神情,显然这个女子已不只一次求见了,偏偏爹娘不肯告诉我,只说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晕,我做了什么事啦?我满头疑惑,这半个月来我可是呆在山上一步都未曾下山啊,可不记得什么时候又闯祸了?更别说我什么时候和青楼的花魁有过关系啦?
等见了水烟,我才想起半月前的随手一援。
水烟虽然出身风尘,却是容颜清丽,毫无俗媚之色,言谈举止当中,又丝毫不卑不亢,我不由的有些好感。后来得知她的舞艺超群,一时心血来潮,表达了要跟她习舞的念头。水烟起先还有顾虑,但见我父母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便欣然允诺了。从此,她成了我家的常客,只要我在家,便每三日来教我一次。
一日她偶尔听到我在哼唱现代歌曲,顿时惊为天音,我见她喜欢,顺手教了她几首。水烟学会以后,自己谱了曲弹唱给客人们听。没想到,现代的曲子在这个时代竟出乎意外的受欢迎,我也就乐的多教她几首,反正我肚子里没有千首也有八百首现代歌曲,甚至戏曲我也能来个几段,有时也顺便将自己想起的一点现代舞蹈姿势告诉她。
水烟是个极其聪明的女子,很快就能举一反三,不仅将我教的歌曲演绎的尽善尽美,还在舞蹈中加入了一些现代的舞姿,令得她的舞曲充满异样的魅力,藏香阁中的寻芳客有绝大一部分都是为听的一曲或看的一舞而来,也带动了藏香阁的生意不知比别的青楼好了多少倍。
水烟对此倒没有什么感觉,只是随着身价的水涨船高,相对的自由也越多,出门和选客也不再受诸多限制。
“七小姐?七小姐?”
“啊?”我猛得回过神来,原来一曲已罢,水烟正含笑着看着我,等待我的评价。
“呵呵,不错不错,把曲中的韵味都唱出来了。你瞧瞧苏堤上那些人,都听呆了。明日,城中又要大街小巷地传遍水烟姑娘的新曲了。”
水烟笑道:“这哪里是我的新曲?若不是七小姐执意要我保密歌曲的出处,只怕贵府的门榄都要被前来拜访的人给踏破了呢?不单是其他楼院,便是连我们藏香楼里的姐儿们,她们可都想尽法子的探听我的名师是哪个呢?只是她们哪里想到我的名师居然是你七小姐呢?水烟能有今日,多亏了七小姐您,您的恩德水烟这一生只怕都无法报答了。”
“好啦好啦,怎么又提起这些破事,还用起尊称来了!主要还是你的嗓子好人又聪慧,否则一般人哪里唱的出这些歌曲的味道。况且,我每月可都在拿你的花银提成啊!”我嘻笑着坐起身来,长长地伸了个大懒腰,瞟向岸上的马车和四个少年,“他们还真是尽职啊,竟连这么优美的歌声都充耳不闻,看来回去后我要好好教教他们,怎么享受生活了。”
水烟抿嘴道:“我的姑奶奶,你还是饶了他们吧!你若要他们到我们楼里去,还不如一刀杀了他们干脆。”我叹道:“是啊,这四个家伙自从两年前跟着我后,一直就是这副模样,平日里如何我如何捉弄他们,他们依然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真是好没趣味!我看他们啊,名义上虽是我的护卫,实则就是我那个小气老爹的眼线,就生怕我把这个家败光。”
水烟捻了块糕点喂到我嘴边,笑道:“这大江南北谁不知道你朱家家资丰厚,便是几辈子也是花不完的,更何况你朱七小姐花钱向来都有分寸,便是那开心坊,各项开支不也是你自己负担的么?朱老爷又怎会担心?他只是怕你在外面不安生,又给惹出什么是是非非来。”
“咦?我有那么恐怖吗?呵呵,没那么夸张吧?”
“怎会没有?我虽说身在风尘,可早几年我就听说朱家有个七小姐,天不怕地不怕的,生就一副闯祸性格,远的且不提,我们先说说近的,几个月前是谁让城东的林财主的宝贝儿子当着众人的面给卖菜的妇人磕头赔罪?让他到现在还抬不起头来?”
“那是他活该,在大街纵马,踩到了人还侮辱别人挡他的道,良嫂被他抽了一鞭,我没回敬给他几鞭已经算客气了。”
“还有城南的张家,明明下聘的是城西梅村的李家姑娘,怎么洞房花烛之时却便成了李家寡妇?你可不要说不是你动的手脚。”
“那张家的儿子和李家的小寡妇本来就是情投意合的一对,是那个顽固的老头一定要拆散鸳鸯,逼自己的儿子取人家的小姑子的,我也没做什么啊,我只是建议李家把媳妇认为干女儿而已,张家自己的花轿抬错了人,怨得了谁啊?”
“那将别人的酒葫里的酒换成了马尿呢?”
“谁让那个酒鬼为了喝酒,居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抵押给酒楼,枉费他女儿小小年龄就得日夜织绣,养家糊口,这样的人也配当人家的爹,我看连禽兽都不如!”
“可是那外地的客商总没有得罪你的地方吧?你干吗要在别人的饭菜里下泻药啊?听说他可是整整地拉了三天,还起不了床。”水烟抬袖掩住了嘴笑道。
“这个嘛——谁让他运气不好,长的一副欠扁的样子,本小姐就是看不顺眼。”我抬高下巴哼道,其实有个原因我没有讲出,那就是这个家伙实在太象我前世的一个肥猪老板,就是连那小气苛刻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我不整他整谁啊?不过,那家伙的体质也太差了些,我不过就下了拉一天的份量,谁想到他居然会拉了三天?
“你啊,总是什么都有理!”水烟轻轻在我脑袋上戳了一下。我笑嘻嘻地故意捉住她的玉手,色色地摸了几下,赞叹道:“人人都道藏香楼水烟姑娘的一双玉手无人能比,果然如春葱一般娇嫩比玉透明,的确让人爱不释手啊!”
“好啦,别闹啦!”水烟娇笑地抽回了手,“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小小年龄就这般国色天香,莫说是男人,便是我们女人都移不开眼,以后长大了不定要迷死多少人呢?”
“咳咳——”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道,“拜托,水烟姐,我才六岁哎!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那你说说,你若不是怕这容貌太招惹人,干嘛要穿男装?”想起每次来串门的那些贵妇的在我身上溜来溜去的眼神,我不禁有点儿心虚:“穿男装主要是为了方便嘛!”
水烟也不点破,笑道:“是啊,是啊,方便方便嘛!”只是我怎么总觉得她这笑,笑的很兴灾惹祸似的。
岸边的游人等了许久,见画舫上不再有动静,也无琴声歌声再起,这才恋恋不舍地散去。转眼间,天色就开始暗了下来,暮色四起,远山也开始模糊起来。
知道我该走了,水烟要过来服侍我起身,我拒绝了:“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还不知道我的脾气?”
水烟直起身,摇头笑道:“真不明白你,明明家中富可敌国,仆从如云,你却偏偏一切都要自己动手,也不肯让人服侍,出门连贴心的丫鬟都不带一个。”她回头向岸上招了一下手,马车边顿时有两个大汉快步跳到小舟之中,迅速地向画舫划了过来。
穿好了鞋,跳下锦榻,我笑道:“又不是些什么大事,我喜欢自己动手。”
为使自己“从小”演成好习惯,不变成娇纵的千金小姐,有些力所能及如吃饭穿衣洗漱等等日常生活,我都简直坚持自己来,更何况我在山上的时候也是自己照顾自己的。
接过水烟身边小丫鬟递过来的披风,小舟已停靠着画舫。我轻轻一提气纵身跃入小舟,稳稳地站牢。上了岸,随手折了根狗尾巴草,钻进华丽而又舒适的马车,掀开车帘和水烟打了个手势,就吩咐起程回家,晚饭时间快到了,晚了老爹又要骂我野丫头了。
第二十一章 花蕊仙
马车不仅华丽舒服,也很稳。
我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拨开窗帘欣赏沿途的风景,嘴里轻哼着刚才的《梦里水乡》,唱了一段,想到以我现在的年龄唱这些未免太早了些,不禁哑然失笑,歪头想了想,那就干脆唱首儿歌好了,《花仙子之歌》好象比较适合,改天就教那帮小鬼们唱这首歌好了。
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花儿啊
你在哪里悄悄地开放
我到处把你找
脚下的路伸向远方
噜…………………………………
大波斯菊是我的帽子
蒲公英在我在我身边飘荡
穿过那阴森的针槐林
奋勇向前,向前
幸福的花仙子就是我
名字叫Lulu不寻常
说不定说不定有那么一天
就来到来到你身旁
轻轻地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回想起前世看过的动画片花仙子,原本以为自己会很难适应这个什么先进科技都没有的时代,没想到日子过久了,也就如此了。只因多了那一群伙伴,我的童年过的还是很快乐的,比如教他们唱唱歌玩玩游戏什么啦,而且这一世我的歌喉要比前世还要出色许多,很多高难度的高低音在修习武艺后,更是转换地轻松自如,我曾自嘲,将来有一天要是落魄了,凭这副嗓子去挣口饭吃吃还是没问题的。
歌声在林空中飞扬,我的心中也充满了轻松的欢愉,忽听驾车的罗长风一声低喝,马车平稳的停住,周围一片静寂,隐约可听前面似乎有呼喝之声。
“发生了什么事?”
我顿住歌声,探头向前面看,只见前面的林荫夹道上半个人影都没有,仔细再听,似乎有打斗的声音从旁边的树林中传出。 罗长风侧耳倾听了一下,道:“回小姐,前方林中似乎有人在争斗,这些江湖恩怨我们不适合插手,还是早点回去吧?”他熟知我多管闲事的性格,不待我再出言,抖了抖缰绳,驾御着马车急弛。
“谁让你走的,停车停车,我要下去看看。”我拍打着车门呼喝道,来到这个世界后我还从没见过真正的武林中人争斗呢?就算是江湖上的黑吃黑,狗咬狗,我也要瞧是怎么一副情景。
“小姐,恕属下不能从命!属下的职责是保证小姐的安全,其他的一概不能理会。”他架车速度极快,我们说话间马车已驶出百米左右。
“我又没说要插手,我们可以先看看再说。”我钻出车子,去拉罗长风的驾车的手。
“小姐,老爷还在家里等着小姐一起吃饭呢!”罗长风不愧是我老爹派来的超级保镖,我这几下看似随意实则暗含擒拿的手法竟落空了。
硬的不行我就来软的,我索性整个人都挨在他的旁边,搂住他的胳膊,撒娇道:“好长风,你就让我看看吧,就看一眼好不好?人家可是立志长大后要当女侠的,如果每次见到这种情况都要跑,那我还当什么女侠啊?快停车好不好嘛?”
我感觉罗长风的浑身肌肉一僵,可又不敢扳开我的手,僵硬地道:“小姐现在还年幼,再过几年历练也不迟。”
这样都不行?哎,看来美人计不长大是用不了的。
那争斗的声音越来越远,我心里也越来越痒,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