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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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妹与嫂子的称呼大概令得小婵很有虚荣心,眼睛转了转,微微惊讶当中也有些高兴”随后看了看宁毅,往他身边靠了靠:“呃”不是啦,我是姑爷的丫鬟”我叫婵儿,两位……公子是?”
“我们是宁公子的旧识,我以前住在那边……”,知道是丫鬟,也就没有郑重通名的必要了,小婵见了礼之后便不多说话,几人又聊得几句,王、于二人终究还是转身离去了。宁毅与小婵在这边看着他们的背影”小婵道:“姑爷记起以前的事情啦?哦,对了,那个王公子是个女的。”
“傻瓜也看出来了。
”,宁毅笑着拍拍她的头,“倒是不认识,只是他们以前住在这里,记起我了,所以过来打招呼,他们大概是记得这个院子,”
这院子此时看起来实在寒酸,破旧的门楣”年关过去才两个月,却没有挂上任何的喜画春联,与周围的房屋院落格格不入,宁毅看看自己,身上灰尘污迹,又是一本破书”不由得摇头笑笑。小婵往周围看了看”倒也想到了一些事情”道:,““小婵明天叫人来把院子翻新一下。”她想了想,又笑道:“真想知道姑爷以前在这里是个什么样子……”
“听说是个傻书呆……”宁毅笑笑,又看看小婵,“别说你不知道”比我还清楚,檀儿不就是因为这样才选我的么,现在货不对板”后悔了吧……,啧,可怜的席君煜……”,“嘻,那是小姐有眼光……,而且婵儿当时可不敢说话,那时小姐可严肃了”,”
小丫鬟开始叽叽喳喳地说起成亲前的趣事,两人转身往院子里走去。
另一边,王、于两人一个个的院子过去。其实昔日离开江宁,两人都还年幼,如今虽然有些记忆,但记得的也只是这边的一些孩童伙伴。于和中相对熟悉一点,中途又离开了一阵”按照印象敲了几扇门问了问,跑回来时,王姓女子正在她曾经住过的院外往里面看,只是那院子也早已换了人家居住了。于和中笑道:“我倒也记不得太多以前的人了”方才问问,竟有一个是认识的,稍稍聊了一阵,倒也问了问那小宁的事情,你猜怎么着?”,他卖个关子,王姓女子却没有直接询问”只是低头想想:“他那个丫鬟很漂亮呀,身上的衣服也挺好的,这几年怕是不住那个院子了吧?”
“嗯,我方才认识那人在这边住得不多”倒也不是很清楚,只是指了那个院子才记起来,说那房子的主人是入赘了,女方是一户卖布的商户,听说很有钱,当初闹得挺热闹的……”,王姓女子朝那边望了望:“那也挺不错的啊……”
“咳,我方才说得倒也是有些忘形了,不该问他科举之类事情的情况的”他既是赘婿,想来也是无法应试了只是实在难以想象他竟会去入赘”唉……”于和中叹了口气。
“人生在世,总也有些身不由己的情况的……”
“呃,过几天我再回来,问问堂兄以前那些人的情况。哦,师师,你看要不要过几天我们再找他出来聚一聚,只以好友身份见见”说不定对他也有些好处?”
于和中口中说着这话,目光则一直望着那名叫师师的女子,却见对方微微笑了笑,摇了摇头:,“若是你和陈思丰找他出来聚聚,当是有好处的”我这等身份,他又是入赘,还是不用给人添麻烦了吧。何况我也只是顺道,兴之所至回来看看,没打什么衣锦荣归的主意,当初……与他也没说过多少话,其实本身也是不熟的……”
这话一说”于和中笑了起来:“也是,那……就这样吧……”
两人一面说着,一面转身”片刻后,身影消失在巷道那边的街口。
这场偶然的避追并未在宁毅心中停留太长时间,他倒也未曾想过,就在不久之后,三人就有了另一次碰面的机会。这天下午回到家,他便见到了在苏家等待已久的秦嗣源的长子秦绍和,他只是以普通人的身份通名拜访,而并非是以官身,否则不知道苏家会热闹成什么样子。
这几天回到江宁,这位已然官居知州的中年男子也有着自己的许多事情要处理,许多人要拜访,前几天与宁毅错过了一次。直到个天才终于又抽出了时间,一直在苏家等到了宁毅回来,方才与宁毅见了面”向他道出感谢。!~!
第一七七章 勾勒(上)
第一七七章勾勒(上)
桃春蕾,杨柳低垂。FqXsW。位于秦淮河畔,乌衣巷边的这处小院这几日迎来了新的住客。
秦淮乌衣巷,向来是江宁城中的一处标志性地段,巷子不算宽,比不得朱雀街、夫子庙等地的宽敞阔气,但也因此少了许多铜臭俗世的气息,多了许多的文墨气息,千百年来向为诸多文人墨客所喜,“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东晋风流,千年追思,实际上,当它成为象征之后,每日里过来游览追忆的人也已经不少,要说真如想象中的那般清幽,自然也是不可能了。
如诗句所言,当今这乌衣巷早已不算是王谢那等大家才能居住的富贵之地,但实际上由于一贯以来的名气,这里的地段要说寸土寸金也仍旧不为过。如今能在这里占一块地方的,也往往是有背景的豪门大户才有资格,若只是一般的暴户,有钱了便想沾点文墨气息买个院落的,若没有官场背景,那也是极难。因此眼下这个院落虽然看来其貌不扬,实际上能够住进来的,自然也是有一定背景的人。
这庭院看来古拙,但只是外表内敛,实际上是内秀的格局,庭院间布局精巧,明艳的色彩不多,却是充满了文章气,生活气息,后方临着河,风景看来一般,实际上视野却好,一眼望出令人心旷神怡。
此时院子里还有人在将东西搬来搬去,穿一身灰蓝布裙的中年女子走过时皱着眉头呼喝一番,进到最里间临河的房间时,才隔着窗户朝里面看了一眼。坐在铜镜前的女子才卸了男装,将鬓散下来,自顾自地做着打扮。
中年女子敲了门进去,努力做出很不高兴的样子——实际上她也的确挺不高兴的:“春梅呢?怎么不在?”
“方才洗脸,我叫她出去倒水了,然后让她拿些纸墨进来。东西堆得深,大概她此时还在找吧。”女子冲着铜镜里笑了笑,“妈妈今天出去玩得好么?”
“不好!我跟你说过别老是一个人女扮男装出去,你又去,你又去,春梅这死丫头也是的,叫她跟着你不跟着,待会过来了看我骂她……”
“不关春梅的事,是我撇开了她的,回来的时候她正哭呢,许是怕妈妈你骂她……而且我也不算是一个人去,今日遇上于大哥,他是跟了去的。”
“正哭呢……”中年女子学着她的话,嗤之以鼻,“最初一两次大概是哭了的,你每次都这样说,她哪里还有哭过……那个于和中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见了你就像只想偷腥的狗,点头哈腰的……”
“于大哥其实还是挺好的,哪有像妈妈说的那样。fqXSw。而且想偷腥的是猫,狗是不偷腥的,狗只……”女子说到这里,自己笑了出来,自是不想将那些污秽的词汇说出口来。
“对,像只偷腥的猫,点头哈腰……要不是念在他与你算是旧识,便是这门我也不让他进来。唉,其实妈妈我也不是不讲人情的人,只是这于和中配不上你,你顾念旧情无妨,邀他参加几个聚会也无妨,只是他才学家世都比不上那些人,没得丢了面子,你又要维护他,你维护他他又想要得寸进尺,还以为师师你真的喜欢他。”
中年女子碎碎念:“人哪,这非分之想一起,最后得不到,总是痛苦,其实他痛苦也无妨,京城那些公子哥都喜欢你,师师你却只有一个,总是要心碎的,妈妈我才不在乎那些人要死要活呢,男儿不思报国,就把心思花在女人身上的,死了干净!可师师你却心软,这于和中将来若是心痛了,你又得内疚,妈妈这总是为你想。当断则断,趁早让他死了这心,断了这念头正好,你看你这次出来散心,他又巴巴地跟了过来,你还独自一人跟他出去,岂不是羊入虎口么……”
“于大哥家在这里,有了闲暇一同过来,也是寻常……何况女儿只是做男装打扮,看起来其实挺碍眼的,于大哥若这也下得手去,也真是太不挑了……”
笑语之间,女子已经放下了长,大概的卸妆打扮完毕。她做男装打扮时看来下巴有些尖,额头稍稍显得高,若真是男子,看来便略嫌干瘦。其实这也是她刻意为之,原本额头就稍高一点,女子打扮其实是看不出来的,男装也可稍微擦点粉遮去,但她故意将高额头小下巴突出来,虽然还是美女,看来却显得有些突兀起来。
这时候她将装扮复原,放下头,便回复了温婉灵秀的美女形象,与妈妈开起玩笑,笑容之中显得慵懒慧黠。房门在这时打开了一次,大概是名梅的丫鬟拿了笔墨纸砚进来,看见中年女子便低下了头,她在一边的小桌上放下那文房四宝,原本想要帮着磨墨,李师师在说话间不动声色地挥了挥手,丫鬟便退着出去了,同时舒了一口气。不用被妈妈骂了。
这中年妈妈姓李,名叫李蕴,自李师师五岁时便收留了她,哪里不明白这女儿的性格,李师师说那于和中的话自是玩笑,没几句正经的,这时候的小小动作自然也是落在眼里。不由得撇了撇嘴,她现在可没心思来骂这小丫鬟,只摇了摇头:
“没一句正经的,于和中是没这个胆子……你看,他诗文一般、品性平平,现在连胆子也没有,师师你接触的是些什么人,又何苦理他……而且男人,很难说什么时候忽然吃了雄心豹子胆,豁出去了……”
女子坐到小桌旁,此时将茶水倒进砚台里,正在磨墨,却是扑哧一声笑出来:“若他有这胆子,女儿便从了他又能如何?”
“师师你如今声望,那便是害死他了……”
“做鬼也风流嘛。”
夕阳从窗外射进来,一袭粉色长裙的女子坐在那小桌前,拿起一旁的羊毫笔看了看,随后却是伸出舌尖来,将那笔尖轻轻地舔了舔,那动作看来简单清雅,期间却也有着难言的妩媚气息。只是一旁的妈妈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要舔来舔去,早说过你这毛病……”却见女子拿着那毛笔放进墨汁里,随后在白纸之上描画起来。
“……世道艰难,为人不易,妈妈,我也知道于大哥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可我们这莫非便真是什么金贵行当不成……”
中年女子眉头一拧:“便是金贵行当!师师,你现在便是金贵之人,问谁都是这样!”
“我不觉得啊。”背对着她,阳光从女子的正面窗口射进来,“只是……只是一个行当罢了,妈妈,于大哥他们要追过来,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他觉得开心,他觉得有趣,将来的事情,也得他自己去背,我如他所愿了,将他当成朋友、大哥,他当然要感激我的。若真像妈妈你说的那样,断了关系对他好,他记得的便都是我的坏事,也不可能高兴得起来,到底是不是好,也难以说得清楚的……”
她想了想:“别人都将这人间世事分成三六九等,如同妈妈你说的,我现在便是金贵之人,便是上等,他们来了我们矾楼,若见了我,与我聊天说话,便觉得自己也做了上等的事情,我与周大哥那等才子往来,便被人视为是上等之事,与于大哥这样的人来往,便觉得是中等下等。妈妈,我总是很少这样觉得,我觉得大家都该是一样的,可是大家都这样认为,我也改不了,于大哥觉得与我往来很有面子,觉得自己做了上等的事情,我便也觉得开心,因为我,让他在这一生之中做了这些上等的事。”
“他做了上等的事情,有了他觉得上等的开心,便该有上等的烦恼和辛苦,若他一辈子都在中等,成亲娶妻,将来当个小官,做些平平常常的事情,到青楼之中也见不到花魁,那么他自然也会有中等的欢喜和烦恼。师师长这么大,也不知道是上等、中等、还是下等,也总是有自己的烦恼,若仔细找找,便也有自己的欢喜,我让于大哥他们觉得自己成了上等之人,我给了他人欢喜和满足,我便也是做了一些事情的……”
“妈妈你说我该断了这些事,我也知道于大哥在你们眼中比不得那些大才子,我当然也喜欢周大哥他们的诗文谈吐,文采见地。可我喜欢于大哥的却不是这些,我与他来往,因为于大哥是儿时旧相识。旧相识不就应该是这样吗?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中人之姿,再努力也不过真正的大天才,谁能从小就跟周大哥、季大哥、陶大哥他们这样的天才相识呢。我小时候,不也是被人叫做萝卜头,嘻,王家的萝卜头……李家的萝卜头……”
李妈妈皱起眉头:“那时候你便很漂亮了,萝卜头可不是指你长得丑……”
李师师画着画,不做回答:“我与于大哥认识,与他有来往,有时候便也觉得自己有了高洁的品行,于这样的旧相识,也能不离不弃。他们说起来,也会这样说:‘呀,你看那个李师师为什么会对于和中青眼相加呢?’‘不知道吧,因为于和中跟她是儿时的相识,所以虽然人差一点,李师师却对他很好哦。’他们总觉得我很好,我也总会觉得有点开心的……”
她说着笑起来:“妈妈你也知道,从小时候学琴开始,我便总是很喜欢这些表扬的,我是个挺虚荣的人呢……”
“一番大道理,却还是敷衍……”李妈妈揉着额头,叹了口气,“不说这个了,你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嗯,你们今天是去老巷子那边吧,见到些什么了吗?”
“还是老样子呢,跟以前差不多,可惜以前教琴的老公公不在了……”女子手中笔锋走动,说话的时间里,一副关于那巷子的丹青已经跃然纸上,她想了想,在上面点下几道人影来,“嗯,只见到一个以前认识的人……”
前面已经有了云竹跟锦儿,再想要把一个名满天下的那啥勾出个不太一样的轮廓来,还真是有点难下笔。有一个心性高洁如尼姑的师师姑娘在草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