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豹子大人-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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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色冷了下来。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管家垂下头,他当然知道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管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身到客厅去等待客人。
兰尔思比屏幕上高大许多,他一身的紫衣斗篷,皮肤好像吸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色,比戈卿的琥珀色眼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子,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子,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子放在茶几上。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子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点点头当做打招呼。
戈卿摇头,“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美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热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兰尔思笑得很欢,拿起管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暖,“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尔思喝了口红茶,“我最近在做一场研究,做过灵魂互换的动物究竟是什麽感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性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体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鸡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马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子,他和他身体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顿了顿,然後继续说道,“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物,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筋,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都还没有说到重点,我最讨厌人转弯抹角了,你有话就说有屁快放!”
“你真的甘心在这个躯壳里活一辈子吗?”兰尔思说这句话的时候,原本忧郁的淡金色眼眸倏忽地闪过一阵兴奋的光芒,“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个躯壳,重获新生?”
“你真的可以帮我做到?”戈卿语气中充满了不肯定。
怎麽可能不想?
他当然想啊!他希望可以和亨利手牵著手漫步在街头上,他希望用自己的手掌去抚摸亨利相较以往成熟了不少的脸,他希望可以用人的身体给予亨利一个真正的拥抱。
这一切他都渴望许久了。
他口中的不在意,他口中所谓的洒脱统统是假的,他怎麽可能不在意呢?!那些故作潇洒的话语只是被绝望和失望硬挤出来的自我安慰而已。
他曾经自我安慰只要活著就好,只要可以待在小笨熊身边就好,但这身毛茸茸的身体又确实地带给他无数的不方便和困扰,他是多麽地想,多麽地想把亨利拥入怀中,用自己的唇去亲他,用自己的掌心去感受他。
当戈卿正在充满希望地望著兰尔思当儿,後者原本光芒万丈的眼睛却突然暗了下来,他想了想,把右手五根手指摊开来给戈卿看,“就算我再有自信,也不可能给你十成的把握。五成,我有五成的把握把你的灵魂换到另外一个躯体上。”
“五成?太少了!”
兰尔思耸肩,“这是我第一项以人为主角的魔术,你不可能要求我给你百分之百的把握。”
“那你要把我的灵魂换到哪个躯体上?”
“随便,由你去寻找,找一个植物人或者快要闹死的病人,他们的灵魂都不会存在了,我相信以你爱人的权势和身份,要买来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兰尔思肯定地说道,“我只需要你一个点头还有你爱人的支持,其他的都由我来做。”
戈卿全身无力地瘫在沙发上,思绪的杂乱让他几近无法思考。兰尔思是个急性子的人,他等得有些不耐烦,站起身想要告别戈卿,“我把我的名片留在这儿,你决定好了之後再联络我。”
“不用了。”戈卿笃定地站起来,毅然地对兰尔思说道,“我做,不管过程有多艰难辛苦,我都会接受。”作家的话:此文无肉,但是却很是重要的一个章节,酝酿著之後的SM XD,想要激肉的快撒点点给偶吧
(10鲜币)96 换魂
那天亨利比往常稍晚回来,回来的时候浑身散发著淡淡的酒气,蓝色的眼眸有著浅浅雾气,看起来有些迷蒙。
“喝酒了?”戈卿走到他的身边,用下巴蹭蹭他。
亨利顺势把戈卿拥入怀中,鼻子埋入戈卿颈後厚重的毛发,闻著那独特的清新气息,声音嘶哑地道,“那些死老头子的应酬真烦人!”
戈卿的嗅觉异常敏感,他闻到了亨利身上除了酒味烟味之外,还掺杂著浓郁的女人香水气息,他不悦地蹙眉,不过疲惫异常的亨利不曾发觉。
戈卿用自己的肉噗拍拍他,“累了就去休息,你快去换衣服,我给你放洗澡水。”
带著微微醉意的横溢异常容易任人摆布,见他乖乖地到更衣室里去换衣,戈卿叹了口气,到浴室去给戈卿放水,他的手掌不比人类的手掌,要转开水龙头需要花费点力气,还必须要双手并用,所以当亨利把他一把推入浴缸时,他完全无法挣扎。
“喂!”
“我们一起洗好不好?!”亨利穿著衣服踏入浴缸。
“不好!我昨天洗过了!”戈卿被沾了一身湿,原本漂亮丰厚的毛发都软绵绵地贴在他的皮肤上,瞧起来很是滑稽。
“应酬真的很烦!”亨利不理戈卿的抗议,自顾自地把自己的衬衫解开,然後是长裤,最後是一条灰色的四角内裤,和戈卿一样,他现在是全身赤裸的躺在浴缸里了。
戈卿宠溺地容忍了亨利的任性,他摸摸他的头,“把应酬当做是一场正常的交际活动就不会烦了。”
亨利把自己额头轻轻地抵在戈卿的额头上,“如果在应酬中,我抱了一个女人,你真的不生气?”
戈卿惊异也欣慰於亨利的坦白,他亲亲亨利的鼻梁,低声说道,“不生气自然是不可能的。”
或者是因为水汽氤氲,也可能是气氛使然,亨利的动作开始不安分起来,两只手不停地在戈卿身上调皮地乱摸,戈卿深呼吸忽略亨利的挑逗,继续说道,“要怪就只能怪我自己。”
亨利倏忽顿住了手上的动作,一双俊挺的剑眉深深地皱起,“你这句话什麽意思?”
他不明白为什麽到这个时候戈卿还会说出责怪自己的话?
他不知道这样的话语,不只是在伤害他自己,也是在伤害他吗?
“今天有一个叫兰尔思的人来找我,他是一个很有名的灵魂媒介师,他说他可以让我换魂。”戈卿含住了亨利的耳垂,温热的气息轻轻地喷在亨利的耳边,明明怀抱这麽坚定,明明气息如此真实,亨利还是觉得全身仿佛被淋了一桶凉水一样,浑身冰凉。
“成功率有多少?”亨利是个聪明人,第二句就问到整件事的重点。
戈卿不想骗他,“五成,但是我有信心……”
“不可能。”亨利用力地抱紧他,紧得仿佛要将戈卿融入自己的血肉一般,“几率太低,我不可能让你犯这个险,绝不可能。”
“如果我坚持呢?!”戈卿忍受著亨利加在他身上的重量以及力度,坚定地说道,“我不能拖著这个花豹身躯跟你过一辈子的,你懂不懂?”
亨利不解地问道,“这样有什麽不好?”
戈卿苦笑,他把自己的手放在亨利浸在温水里的手上,“我连跟你十指紧扣都不能,这样……又有什麽好?我想跟你结婚,但我的手指却连结婚戒指都套不上,这样又有什麽好?让我们努力一次,勇敢一次好不好?”
亨利茫然地看著戈卿,眼神的脆弱仿佛一击即碎,“几率只有五成,如果万一……有个万一呢?”
戈卿不忍瞧见亨利的眼神,他轻轻地落下一个吻在亨利的眼皮上,“只要不要想万一,就不会有万一的。”
“我刚才喝了酒,现在有点累,我们终止这个话题好吗?”亨利把戈卿轻轻地推开,长腿跨出了浴缸,随意从旁边的架子上取了条白毛巾後就走出浴室。
看著亨利默默离开的背影,戈卿低声叹了口气,也慢慢地从浴缸里爬出来。
戈卿到屋外晃了几圈才把皮毛用自然风吹干,回到房间的时候亨利已经睡著,还发出了低低的呼吸声,他的眉毛轻蹙,身形是微缩著睡,这是一个全然没有安全感的姿势。
直到戈卿爬上床,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给亨利当做依靠之後,戈卿的体温似乎温和地抚平了亨利双眉之间的皱褶,他呢喃几句,转身环抱住了戈卿的腰。
戈卿叹口气,把头抵在亨利的肩膀上。
隔天醒来,戈卿是被香喷喷的早餐熏醒的。
他迷迷糊糊地爬起来,他走到厨房一看,只见一个上半身赤裸著的美男正站在炉子旁边,熟练地煎著蛋,随意地裹在劲瘦腰间的白毛巾恰好挂在他的人鱼线下,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几乎可以瞧见他下腹的阴影。
说不尽的诱人。
亨利听见了戈卿的脚步声立刻转头对他笑道,“今夜佣人放假,我给你煮了煎蛋还有牛排当早餐,希望我的手艺不会让你失望。就快要煮好了,你可以去餐厅等一下。”
戈卿望著那曲线明显的背脊,突然生出一种想要环拥住亨利细腰的冲动,但是现在的他却只是奢望,他落寞地离开厨房,来到餐厅,直到亨利把早餐捧入餐厅,他才重拾笑容。
“快来尝尝!”亨利眼中有著孩子一般的兴奋,把食物推到戈卿面前的时候神情尽是讨好,“快试试好不好吃?”
戈卿听了亨利的话之後低下头,浅尝一口,牛排煮得不是太好,肉煮得太老了,还有点咸,但他还是点头,“很好吃!”
听见了戈卿的赞赏,亨利的眸光闪烁著一道柔和的光,他身後仿佛长出了一条长尾巴使劲地甩著,好像正在说著,我很乖吧我很乖吧!
戈卿知道亨利因为昨晚的事情而在绞尽脑汁地讨好他。
他心中一疼,顿时有些不忍。
伸出手掌轻轻地拍了一下亨利的肩头,亨利顺势地亲了一下戈卿的脸颊,让戈卿的心软了一块。
宝贝,我该拿你怎麽办好?作家的话: 我不知道我在写什麽了┐(┘_└)┌
(10鲜币)Chapter 97 换魂
可是亨利竭尽所能来维持的幸福和平和却在一个阳光猛烈的下午中,支离破碎。
“我约了兰尔思,明天……换魂。”戈卿低声地说道,眸光柔和,试图劝服亨利接受这个事实。
亨利勃然大怒,他把办公桌上装饰品统统扫落在地上,劈里啪啦的声响顿时充斥著整间办公室,戈卿未曾见过亨利如此生气,至少……亨利不曾对他如此生气。
“谁让你借用我的权利去买下一个脑死人的身体?!”亨利碧蓝色的双眸里闪烁著淡淡的火光,“谁让你不守规矩?!谁让你这样擅自行动?!”
戈卿无奈,“亨利,你冷静一点!”
“我觉得我已经足够冷静了!我他妈的快要冷静到疯了!”亨利狠狠地踹了一下那深色的真皮高背椅,高背椅重重地击向後方的落地窗上,发出了一声刺耳的重响。
戈卿往前走了几步,“我不守规矩,滥用你的权利是我不对,但你能不能明白……”
亨利打断了他的话,“明白?明白什麽?让我明白你做这件事的苦衷?让我明白眼睁睁地看著你涉险,我却只能在一旁该死地观望却始终都无能为力?!五成?就算是九成我都不可能答应!就算你有一成的机会会离开我,我也不会让它发生。”
“亨利你听我说。”亨利眼中翻涌著翻江倒海的脆弱,几乎一击即碎,让戈卿差点就放下枪械举手投降,但理智生生地扯著他的皮肉,把他从亨利的深情中解救出来。
如果他没有涉险,他们就无法拥有真正的未来。
亨利为何不懂?
戈卿深吸了一口气,“明天无论如何我都要去!不管会发生什麽事,就算你阻止我,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决定。”
就算你生气我也好,就算你恨我,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决定,这是唯一一次追求未来的机会,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我对上天有信心,他曾是如此地眷顾我,这次一定会再眷顾我一回。
可是为什麽你要这麽害怕呢?
与天赌命的是我,我答应过你的事没有一次办不到的,我答应过的一辈子就在眼前,我只属於踩前一步就能永远地拥紧你,你能不能不要这麽害怕?!
你对我真的这麽没有信心吗?
戈卿说完这句话以後,转身就走,他不敢回头,深怕一回头就会好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地顺从他毕生最珍爱的人。
碰……
戈卿感觉有一个异物狠狠地刺入他的背脊,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奇异的酥麻感,他不可思议地微张著嘴,回头望著单手拿著麻醉枪,冷冷地看著他的小笨熊。
眼前的影像开始重叠,小笨熊从一个变成两个,然後变成四个,重影渐渐浮现,戈卿在静谧中渐渐地失去了意识。
满鼻子的海盐味道把戈卿熏醒,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圆形的大床上,环境是陌生的,他的左手边是一扇落地窗户,看透纱制的半透明窗帘,隐约可见水一般蓝的天空,还可以听见海鸟的鸣叫声。
他右边是一道水蓝色的门,四周都是白墙,但并不是属於医院的苍白,而是生气勃勃的乳白,墙上垂挂著有关於海洋的装饰品,床头柜上还有一个海豚形状的花瓶,盛著一枝开得极其美豔的白玫瑰。
“亨利。”戈卿低低唤著亨利的名字,声音刚出来,他惊觉自己的声音沙哑地几乎不成形,仿佛从喉头生生地挤出来一般,额外地难听。
戈卿的声量不大,但不多久,亨利却好像感应到戈卿呼唤一般地出现在戈卿面前,他手上拿著热乎乎的午餐,走到戈卿面前,“我做了牛排,你趁热吃吧!”
“这里是哪里?”戈卿故意忽略亨利摆放在他面前的牛排,仰头问他。
亨利的眼眸沈了下去,“这里是我半年前买下的私人岛屿,打算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你,我让人沿海起了一间别墅,最顶楼是一个开放式的睡房,早上一睁开眼睛就可以瞧见碧海蓝天,晚上也可以看著星星睡觉。”
戈卿把手覆盖在亨利的手上,“我睡了多久了?”
“或许我应该再起一座高尔夫球场,我记得你以前挺喜欢玩高尔夫球的,我也托人买了几艘帆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