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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采朵野花戴头上-第1部分

小说: 采朵野花戴头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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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采朵野花戴头上 【完结全本】
作者:非笔墨色
“我不是断袖!” 

“我也不是!” 

“那你是在干嘛?”

“脱衣服。” 

“脱衣服干嘛?” 

“上你。” 

很久之后,孟云清一想起今天的事情,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直想穿越时空,回到最初的那天,然后拿刀剁了这只犯痒的手,谁叫自己手痒要摸人家的手,这下连清白都保不住了。 


、1。逃啊,逃啊 (2833字)

距离落雁城数十里的山林里有一座山寨,山寨的主人是个名符其实的土匪头子,在大业国这富饶的土地上,也有吃白食不想干活的人,为了能不劳而获,这群人打着为名除害的头号在这蓬勃山上作恶多端已经很多年了。
孟云清自从懂事儿后就一直想逃出这个地方,可惜,每次不是被那个不懂事的弟弟揭发,就是在他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墙头被寨主逮个正着。然后在寨主那双能喷出火的双眼注视下再用原姿势从墙头慢慢地退下来。
接着寨主就会上前,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清啊,你是咱们蓬勃寨的希望、福星啊!没有你,我们出门总是会空手而归啊;没有你,我们总是会上顿不接下顿啊;没有你,我们真的活不下去啊。你要知道,你的肩膀上肩负着我们蓬勃寨的数十条生命啊……”云云。
再然后,孟云清需要用常人无法想象的扭曲姿势,将自己那被寨主拍到快要劈开的肩膀扶正。
等寨主的口水喷完后,就轮到他的不孝弟弟孟玉郅上来喷一顿口水。
孟玉郅眉头深锁地看着哥哥那已经接近惨白的脸道:“我道是,你这次一定能逃出去,你跑啊,跑啊,怎么不跑了。还不快去烧饭。”
孟云清终于看清一个事实,弟弟已经彻底沦陷为一个土匪了,不仅如此,还企图带着自己的亲哥哥一起变成一个土匪。虽然很想告诉弟弟这样做是不对的,这样做有违伦理道德,做为一名大业国的善良老百姓,他应该本分守纪,老实安生地做一点贡献。
可惜啊,这些话就算是借给孟云清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说。
没错,他孟云清就是一个草莽中的懦夫。
孟云清自觉走到厨房,系上围裙,慢吞吞地走到砧板前,用力拔起砧板上的菜刀,用拇指在刀锋上轻轻刮了刮,拿起一旁的萝卜,看了一眼门外的孟玉郅用力地剁剁剁剁剁,剁成萝卜泥。
孟玉郅悻悻然地转身,抹了把额头的汗,他这个哥哥发起火来还真不是一般的特别,尤其看那手下的萝卜,他仿佛看见了自己的身体……
孟云清想,寨主的话还真不是一般的一语双关,什么蓬勃寨离了他就上顿没下顿,都出去抢东西了,谁来烧饭他们吃,当然是有上顿没下顿。出去没有空手而归过,当然了,每次都是他跟着他们出去,他们抢东西,他买日用品,就算没抢到也会抢他买的日用品,能空手而归吗?他的肩膀上扛着数十条生命,他恨不得日夜兼程地逃离这个地方,饿死他们算一个,谁让他们都懒得动手。不知道古人曾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吗?
愤恨归愤恨,孟云清又再度努力地做起了饭菜,至少到下次计划实施前,他应该保持体力,他就不信那一丈七的墙他爬不上去。
殊不知,孟云清正在厨房奋斗的时候,蓬勃寨却即将迎来史上最残酷的官兵围剿,据说这次是大业国的国君亲自下的令,并命了安王为督军,名为督军,实际则是主帅。
晚饭上桌的时候,孟玉郅拉着哥哥的衣袖偷偷在门边咬耳朵,孟玉郅道:“寨主说,明日会带着大家伙一起去蓬勃山东面大山下的村子抢粮食,到时候你也跟着去,我是这样想的,你是主厨,哪些能抢哪些不能抢,你是最清楚的,哥,你看怎样!”
孟云清下意识的想拒绝,但是仔细一想,跟着大家伙翻山越岭,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可以趁着大家伙抢东西的时候偷偷地逃走呢!
想到这里,孟云清嘿嘿干笑两声,赞同地点头道:“甚好,甚好!”
一想到明天就可以逃出这里,孟云清的心情好得不能比喻,当即哼着曲子溜达着回房,将桌布抽下来,细心的收拾了几件衣服,又随手放了些干粮,待一切都打理好后,他就乐悠悠地躺在床上,哼着欢快的小曲。
孟云清是十年前被蓬勃寨里的人抢来这个山寨的,当年只有八岁的他抱着比自己小三岁的弟弟,坐在了一户人家的后院门边等双亲。然后一辆马车飞快地停在后院的门前,从上面下来很多人,都站在后院门口等着。
蓬勃寨那次正打算抢这户人家,人们从后院出来的时候,看见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没太当做一回事,也不知哪个分不清人和物的瞎眼土匪误将这两个娃娃当做战利品塞进了马车里。
等到到了山寨,人们卸货,这才发现了依偎在细软下的两个小娃娃,寨主又是个莽夫,对这对小娃娃甚是喜爱,当即留在了身边。
后来的后来,孟云清渐渐长大了,也明白了是非,当即吵着闹着要离开这个地方。
一开始他本来打算带着自己的弟弟一起逃的,哪知道,当他把这个事情告诉弟弟后,弟弟后脚就把寨主拉来了,寨主又苦口婆心地挽留他,末了,怕他翻墙逃走,特命人将围墙加高到一丈七,附近的树木也砍得秃顶。
从那之后,孟云清想离开蓬勃寨的心是越来越浓烈,久了,山寨里的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看见孟云清站在墙边就开始指指点点,议论开了。
“我赌五两银子,赌他绝对会被抓回来。”
“我赌十两银子,赌他绝对翻不过那个高墙。”
“我赌十五两银子,赌寨主马上就来。”
“你们都赌完了,我赌啥?”
++++
天蒙蒙亮的时候,孟云清被摇醒,待他看清,才发现摇他的是弟弟,遂打掉他的手,转身又睡去。
“快起来啦,咱们要去抢粮食了。”孟玉郅又用力摇了摇兄长的肩膀。
“天还没亮啊……”
不等他把话说完,孟玉郅就将他从温暖的被窝拉出来,快速地将外套给他裹上,拽着他就奔出了门。
山寨内,寨主站在屋前,一脸严肃地注视着众人,正准备开口说什么,却被一个大大的哈欠声打断,人们纷纷将目光投向最角落里,抱着木桩打着哈欠的孟云清。
“小清,你给我站好!”寨主见到他如此无精打采,在他准备鼓舞人心的时候给他难堪,便大声地提醒。
身边的孟玉郅拉了拉哥哥的衣袖,让孟云清顿时清醒了不少,忙站好身子,抱紧了木桩,装作认真听讲的好孩子。
寨主将此次作战计划详细地说出来,并指出了抢劫期间土匪们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得出结论——上去就抢,抢了就跑,别管自己抢的是什么。
队伍里热情高涨,唯独抱着柱子的孟云清点头如捣蒜,事不关己地养着瞌睡虫,远远看去很像是对寨主的提议表示赞同,而他也完全忘记自己是企图趁着抢劫逃走。
终于队伍里的土匪们热情猛烈地喊着口号,孟云清才云里雾里的幽幽转醒,看了看快要鱼肚白的天,不会半夜集合就是为了宣读这些吧,难道这就是土匪的世界?他什么都没有听见,倒是那句“上去就抢,抢了就跑,别管自己抢的是什么。”听清了。
领头的土匪一人拿着一个火把,带着众人朝蓬勃山下浩荡而去,土匪们都是莽夫,脚程又快,体力又盛,哪是孟云清能比的,不消片刻孟云清就落在最后面,拽着自己弟弟的袖子跟条死狗一般被拖着走。
“我真的走……走不动了……”
孟玉郅皱着眉头,看着比自己大三岁的哥哥,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不肯挪动,长长的叹了口气,眼见着前面队伍已经翻到山头,焦急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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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嘿咻嘿咻扛着走 (2816字)

对于自己这个没用的哥哥孟玉郅是又爱又恨,爱,当然是他那一手好厨艺,恨,当然是这幅要死不活的没用样。
拉起坐地上的哥哥,用力拍了拍他那沾了灰的衣服,半蹲下,说道:“上来吧。“
孟云清像是得了糖的小孩,小脸笑开了花,当即四肢用力往弟弟那宽阔的肩背上爬。
孟云清很瘦,淡薄的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很空洞,相反,孟玉郅却因为经常跟着寨主后面习武,所以身体结实,体力旺盛,如果非要让孟云清找个词来形容他这个弟弟的话,他绝对会说:“熊!“
孟玉郅并不壮,他身材高大,却也并不显得多魁梧,用姑娘们对情哥哥的话来形容那叫“风流倜傥“。
背着不足一袋粮食重的哥哥,孟玉郅那脚下像是生了风一样,不消一会就追上了前面的大部队,再过一会,孟玉郅就到了队伍中间,又过了一会,孟玉郅优哉游哉地背着呼呼睡觉的哥哥跟着寨主身后,边走边观赏风景,虽然现在天还黑着,雾蒙蒙的啥都看不清。
不知过了多久,一行人来到一片开阔的山头,山脚下是片城镇,镇子中的人们还沉睡在梦乡中,并不知道,一件惨绝人寰的抢案即将上演。
寨主让土匪们分三批下山,第一批守着镇口的大车,第二批人负责入室抢劫,第三批人负责搬运。最后几名武功好点的负责对付练家子。
孟玉郅也不放下哥哥,随着第二波人入室抢劫,由于背着孟云清施展不开手脚,孟玉郅干脆将哥哥扔在地上,随他被人来来回回踩上无数脚。
孟云清捂着被踩中的肚子,缩在墙角,眼神冒火的在人群里搜罗孟玉郅的身影,敢把他亲哥哥丢地上任人踩踏,他是活腻味了吧!
本来平静的城镇,突然之间像是煮沸的热水,翻了天。
哭喊声、呼唤声、兵器相交声,全部清楚的从四面八方传来,孟云清因为肚子疼缩在角落倒是没有被任何人打扰。
他揉了很久的肚子终于好了点,这是却从身边的屋舍内传来破门声,那人一出门看见门口瑟缩的孟云清,用脚踢了踢说:“快,给小爷搭把劲,这可是个好东西!”
孟云清认识这个人,他叫王大武,是个好酒贪杯的酒鬼,当年就是他将自己当做战利品塞进了马车里。
孟云清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毕竟人家王大武是个有武功的人,自己要是不答应估计下一刻就脖子与身子分离。
王大武让孟云清扛着的东西是个用被子裹着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孟云清摸了一把也不知道究竟是个啥。
两个人就这样扛着个被子裹着的“好东西”嘿咻嘿咻地往前走。
等终于走到了马车前,王大武二话不说,将那“好东西”塞进了装米的马车内。
孟云清很想告诉王大武,这个是装米的马车,那“好东西”会不会被压碎,可一转身,王大武不见了。
孟云清靠着马车,也不管这群土匪究竟抢得如何欢腾,一个人兀自坐上马车,靠着那“好东西”打起了瞌睡,中途有人扛米过来,一见孟云清坐在马车后面便立马调头将米往回送。
这可是活爷,得罪不得,既然坐这里,肯定是米够了。那人如此想。
殊不知,正因为此人如此想法,正好救了某人一命,也害惨了自己。当然,这是后话。
过了半个时辰,入内的土匪在没有烧一间房,砸一间窗的情况下抢了满满四车的粮食与日用,各个像是发了疯了野狼,鬼吼鬼叫地往蓬勃寨班师。
马车晃悠悠的回到了蓬勃寨,最后马车在迈高坎的时候剧烈的摇晃了一下,也将孟云清摇醒了。身边的被子已经散开了,露出一只雪白圆润的手,将孟云清吓个半死。怕自己喊出声,孟云清快速地捂住了自己的嘴,然后慢慢地伸手去摸那只露出的手。
还好,热的。要是死的他肯定要天天诅咒那死王大武。
这不摸不知道,一摸就舍不得丢,那手纤长,比他这种做活的粗关节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那手的颜色就像是一截白玉雕刻的,纤白无瑕。摸上去柔柔软软,像是婴儿的肌肤一般细滑。
孟云清认真的摸了一会这只手,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只手,一只细滑的贵人手,一只男人的手,一只好摸的手。
很久之后,孟云清一想起今天的事情,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直响穿越时空,回到这天,然后拿刀剁了这只犯痒的手。
当然,这又是后话了。
孟云清听见身边的土匪都走得干净了,悄悄地捻起被子的一角,露出一头青丝,再往下点,可见一张惨白的容颜,好奇虫越来越大的他,索性将被子打开,露出一个啥都没穿的裸男……
当时孟云清的嘴张到诡异的大度,可以塞进无数个鸡蛋,两只眼珠像是要瞪下来了一般。
果然是个男人……还是个身材极好的男人……这个“好东西”的身材好到孟云清要怀疑自己的性别究竟是不是男人。
男人因为昏迷正沉沉地睡着,完全不知道在睡梦中的时候,自己已经被另外一个男人用眼光揩干净了油。
孟云清突然想到自己正在马车里,这个男人弄不好更自己一样的遭遇,所以最好还是由他保护,也好找个一同离开的伙伴。
再次将被子裹起来,抽了跟稻草搓了跟绳将被子拴住,免得春光外泄。待一切准备好,孟云清退着从马车钻出来,又将男人慢慢地连人带被子一起拽下来。往肩膀上扛的时候,孟云清差点因为扛不动而被压地里扣不起来。
后来孟云清自我摧残:“这是一袋米,这是一袋米,一袋装多了的米!”
一走三歇,磕磕碰碰,总算是将人扛到了自己的房前,因为转身较急,不知是头还是脚撞在了门上,发出了一声巨响,吓得孟云清大气都不敢出。
孟云清自己都不清楚路上究竟是哪次弄混淆了,至于自己记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脚,总之在他将人以他以为的“头在床上,脚在下面”的姿势放好了,再解开被子一看,那人瞬间失去了依靠,正以头在下,脚在下的姿势摔成了一团……
孟云清吓得目瞪口呆,手忙脚乱地将人从地上捞起来,放到床上,回头一看男人的脸,好家伙,那鼻血跟喷泉一样猛流。孟云清再度魂都吓飞了,捂着嘴巴,抽出床脚放的昨夜睡觉脱的袜子往男人的鼻子上塞去。
整个过程堪比鸡飞狗跳,狗急跳墙,鸡飞蛋打……总之的总之就是以孟云清无法想到词的那种情况发展。
好不容易将一切都收拾好,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奄奄一息了,鼻子里还塞着个臭袜子,张大的嘴巴像渴水的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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