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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鲁迅传-第13部分

小说: 鲁迅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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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之极乐和地狱之大苦恼。”5他也知道,一味“宣传爱国主义”,绝不能产生“伟大的诗人。”6倘说他的世俗意识当中,确有两个声音对他发令,一个要他用创作传播启蒙思想,一个则要他宣泄自己的人生苦闷,他上面的两段话,早已将这两个声音的轻重分量,掂得一清二楚。到二十年代中期,他的心理天平还愈益向后者倾斜。他自己翻译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热烈赞同这本书的基本思想:“生命力受了压抑而生的苦闷懊恼乃是文艺的根柢。”7他又用格言的句式,简捷地写道:“创作是有社会性的。但有时只要有一个人看便满足了:好友,爱人。”8一九二七年春天他更断言:“没有思索和悲哀的地方,就不会有文学。”9语气是如此肯定,他和早先那个启蒙主义的创作动机,实际上已经分手了。

他对自己的小说的评价,也证实了这一点。他最引人注目的小说,是《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可他自已喜欢的,却不是这一类作品。《呐喊》出版以后,有人问他:你最喜欢其中哪一篇?他笑笑说,是《孔乙己》。如果谁为了翻译他的小说而请他自荐,他一定也是先提出《孔乙已》。他甚至良已动手,将这篇小说译成日文,送到日文杂志上发表。有一次和朋友闲谈,他还将《药》和《孔乙己》作过比较,说他不喜欢《药》一类的写法,因为太不从容。10的确,以这“从容”的标准来看,《孔乙已》是相当出色的作品,它也是要表现绍兴社会的一角,却没有设立《药》那样触目的主题,通篇都是以一种散文式的笔调,挟着隐隐的哀伤缓缓道来,社会和人心的冷酷薄情,反而表现得异常深切。从那些貌似平淡的叙述当中,你能强烈地感受到作者少年经历的影响,体会到他当年出入当铺时的痛苦心情。在《呐喊》集中,这可说是呐喊的火气最弱,作者的内心隐痛却表现得最饱满的一篇,鲁迅如此偏爱它,正显出了他创作的真正的兴趣所在。

所以,即便在二十年代初期,他个人对人生的悲苦体验,已经在小说中越涌越多。它们不但侵蚀那些明确的启蒙主题,就连作者表示一点空泛的乐观意愿,它们也要围上去破坏。我印象最深的是《故乡》。这是一篇祈祷希望的小说,借昔日“美丽”的故乡和现在破败的故乡的对比,也借“我”与闰土、宏儿和水生的不同的交往,更用了结尾的一段话,强调对于将来的希望。但是,这种析祷从一开始便遭到破坏。首先是许多具体的景物描写,从“苍皇的天底下”,到“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从闰土脸上“全然不动”地刻着的“许多皱纹”,到杨二嫂的凸颧骨和薄嘴唇,它们都向你拂去一股寒嗖嗖的冷气,使你不知不觉就陷入一种凄凉的心境,请想想,一旦陷入这种心境,你又如何响应作者的祈祷?再就是对这希望本身的描述,什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的西瓜,什么手执明晃晃钢叉的少年,金黄色的圆月,等等,色彩都涂得那样鲜艳,反而令人觉得生硬,尤其是最后那直抒希望的文字,句式和节奏犹如杂文,读者在一派细致的抒情氛围中骤遇这样的文字,难免会感到突兀,有这突兀的感觉隔在中间,他又如何能与它发生共呜?连这点题的文字的句式,都在暗暗地削弱主题,鲁迅这时候的小说中,的确没有什么东西,敌得过他的个人苦闷的流露了。

正是这个渴望表现内心苦闷的强大的冲动,促使鲁迅把自己作为主要的描写对象,说到底,他在二十年代中期的最大的苦闷,就是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绥惠略夫式的绝望也好,虚无主义的“鬼气”也好,都站在前面向他招手,他不愿受它们的蛊惑,却发现双脚不由自主地向它们走去,在那些心境最阴郁的时刻,他简直都不认识自己了。一个人失去对自己的把握,这是最严重的精神危机,鲁迅越是明白这一点,就越要拼命找回对自己的把握。要“找回”,就先得把自己的灵魂摊开来,即便其中是“鬼气”蒸腾,也只能把眼睛凑上去,不把一样东西看清楚了,你怎么把握它?因此,他越是想驱逐内心的“鬼气”,就越要作深入的自我分析,他当时还不愿全卸下自己的面具,不愿向公众全露出自己的血肉,要探究自己的灵魂,利用小说和散文自然更为方便。倘说在《孔乙已》那样的作品中,他常常还是不自觉地现出自身的一角,现在情形却不同了,他有心要画出自己的脸和心。

其实,早在一九二二年夏天写短篇小说《端午节》的时候,他已经忍不住正面来描画自己了。主人公方玄绰,在某部做官,文在学校兼课,常常给杂志写一点文章,家里则有沉闷的夫妻生活,除了有个读书的孩子,其他方面部和作者颇为相像,甚至包括他的姓,有一段时间,鲁迅的朋友们给他取绰号,就是叫的“方老五”。当然不能说方玄绰就是鲁迅,但他的生活状况,却正是鲁迅可能遭遇的一种状况,尤其是他那构成小说中心题旨的“差不多”论,更令人联想到鲁迅同时或稍后几年发表的许多杂文,譬如《以小即大》,譬如《杂语》。不过,作者似乎又没有打定主意正式来分析自己,他一面从自己身上取材,一面叉扭曲这些素材,他用一种戏谑化的方式,夸张那原先带有自剖意味的细节,再掺进一些演绎和变形的成份,使你乍一看,真会以为他是在写别人。可是,他的叙述笔调又一次拆了他的台。这是一种颇为暧昧的笔调,有一点揶揄,也有一点袒护,有时候像在讽刺,有时候又漏出同情,只要把它和另一篇稍后写下的《幸福的家庭》的叙述笔调比较一下,你就会看出作者并不真能像写别人那样从容自如。方玄绰在屈辱中苦苦撑持,日渐沮丧的那一份心境,不知不觉就会绊住他的笔。

但到一九二四年写《祝福》的时候,他的犹豫显然消除了。这篇小说似乎是继续《孔乙已》和《明天》的思路,借样林嫂的故事来表现绍兴社会的一角。可是,就在用平实的白描手法写出祥林嫂的一生的同时,他又忍不住用了另一种繁复曲折的句式,对作品中的“我”细加分析,不借将“我”的自语和祥林嫂的故事,隔成明显不同的两大块。他是那样不怕麻烦,翻来覆去谈论“我”在祥林嫂面前的支吾其辞,你就难免要猜想,他最关心的恐怕并不是祥林嫂。如果还记得他搬出八道湾时,与朱安作的那一番谈话,如果也能够想象,他面对朱安欲言又止的复杂心态,我想谁都能看出,他这种分析“我”的“说不清”的困境的强烈兴趣,是来自什么地方。在他的小说中,《祝福》是一个转折,正从这一篇起,他的自我分析正式登场了。他把它排在《彷惶》的卷首,这从他的小说的变化来看,不正是一个恰当的提示吗?

接着写出的是短篇小说《在酒楼上》。“我”重返故乡,却在酒楼上遇见昔日的同事吕纬甫,先前是那样一个敏捷精悍的人,曾和“我”同去城隍庙里拔神像的胡子,和别人议论“改革中国的方法”竟至于“打起来”,现在却行动迂缓,神情颓唐,一副潦倒相。他奉母亲之命回乡来迁小兄弟的坟,明明已经找不到骨殖,却将原葬处的土胡乱捡一些装进新棺材,煞有介事地迁走,掩埋;又受母亲之托,给原先邻居家的顺姑送两朵剪绒花,可这姑娘已经病死,他就将花随便送人,却打算回去说,“阿顺见了喜欢的了不得”。他甚至甘愿给富家子弟教《孟子》和《女儿经》:“这些无聊的事算什么?只要随随便便……”这样一个吕纬甫,和作者有什么相干?可你再仔细看看,他身上分明映着作者的影子。给小兄弟迁坟和顺姑的病死,都是作者亲历的事情,他选用自己的经历作素材,总含有几分自我分析的意思。我特别要请你注意,吕纬甫一手擎着烟卷,对“我”似笑非笑说出的话:“我在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口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这实在很可笑,也可怜。可不料现在我自己也飞回来了,不过绕了一点小圈子”;“这样总算完结了一件事,足够去骗骗我的母亲”;“你似乎还有些期望我,……这使我很感激,然而也使我很不安,怕我终于辜负了至今对我怀着好意的老朋友”--这不正是鲁迅也会说的话么?明知如此,却愿意另讲一套去“骗人”的想法,一看见有谁对自己怀有期待,便深觉不安的心情,都是他后来公开表示过的,那飞了一圈又停口原处的人生概括,也是他对自己用过多次的。至于他那看穿一切价值,顾“自己苦苦过活”的虚无感,不就是吕纬甫的“随随便便”吗?倘若他真是顺着虚无感的道路一直走下去,多半就会和吕纬甫成为同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酒楼上》正是作者对自己内心“鬼气”的一次专注的描述,主人公的精神历程,正是他从那“鬼气”的某一面概括出来的。甚至吕纬甫的脸相,都会令人想到他:“乱蓬蓬的须发”,“苍自的长方脸”,“又浓又黑的眉毛”——这不就是鲁迅么?

再来看那个小说的全部叙述都是依“我”的视线展开,一面是“我”看到的吕纬甫,一面是“我”对吕纬甫的评价,小说从头到尾,这两部分总是交织在一起,因此,吕纬甫的故事再打动人,“我”总是隔在中间,破坏读者和主人公的情绪共鸣。看得出,作者很着重这个“我”,为了让它一直在场,不惜设计那样一个呆板的叙述结构,让吕纬甫在酒楼上对着“我”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小说的大部分都成了带引号的独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请看小说的结尾:“我们一同走出店门,他所住的旅馆和我的方向正好相反,就在门口分别了。我独自向着自己的旅馆走,寒风和雪片扑在脸上,倒觉得很爽快。见天色已是黄昏,和屋宇和街道织在密雪的纯白而不定的罗网里。”11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一种从窒闷潮湿的地方走出来,可以深深地吸一口气的畅快,这正显出了作者凸出那个“我’的用心所在,他固然要描述“鬼气”,目的却是想摆脱它,就在描绘出自己思想发展的某一种可能性,对它细加吟味的同时,他心中早有一个声音发出警告:你必须和它划清界限。

到了这一步,鲁迅驱逐内心“鬼气”的思想战场,已经在他的小说中充分展开,《在酒楼上》呈现出这样一个“我”与吕纬甫面面相对的结构,夏表明他已经发动了进攻。从小说的结尾来看,胜利似乎是在“我”一边,鲁迅似乎是有能力告别吕纬甫式的沮丧了了。

但是,写于一年半之后的《孤独者》,却表明情况并非如此。这一回,作者描写主人公魏连殳,是比对吕纬甫更无顾忌,几乎就是照着自己的肖像来描画他。首先是相貌:“一个短小削瘦的人,长方脸,蓬松的头发和浓黑的须眉占了一脸的小半,只见两眼在黑气里发光”,这与他在绍兴教书时的相貌几乎一模一样。其次是行状:“对人总是爱理不理的,却常喜欢管别人的闲事;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一领薪水却一定立即寄给他的祖母”,还“喜欢发表文章”,“发些没有顾忌的议论”,倘将祖母换成母亲,就不都是他自己的事么?再就是思想,魏连殳先是相信“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结果却被“天真”的孩子仇视了,于是生出幻灭和憎恶,这段历程简直就是从他的头脑中录下来的。至于魏连殳借祖母一生所发的长篇议论,他写给“我,的那一封信,特别是其中的许多话,更是非鲁迅不会有,唯有他才写得出的。小说的许多素材,像魏连殳殓葬祖母,在城中遭受流言和恶意的包围,都是取自作者的亲历,也没有夸张,几乎就是实录。甚至一些细节,譬如小孩子拿一片草叶说“杀!”也是他在其他地方用过,改也不改就搬来的。在鲁迅的全部小说中,还没有一个人物像魏连是这样酷似作者,你当可想象,那种直接剖析自己的冲动,已经在他的创作中膨胀到什么程度。

从表面上看,作者描述魏连殳的态度,和对吕纬甫一样,他也设置了一个一我”,它在小说叙事结构中的位置,和《在酒楼上》里的“我”完全相同。甚至绪尾也一样,而且更直截了当:“我快步走着,仿佛要从一种沉重的东西中冲出,但是不能够。耳朵中有什么挣扎着,久之,久之,终于挣扎出来了,隐约像是长嗥,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我的心境就轻松起来,坦然地在潮湿的石路上走,月光底下”。但是,你再仔细看进去,就会发现,他的态度其实远不像这结尾表现的这样明确。他把魏连殳描写成那样一个刚强的人。他对人生有幻想,可一旦看穿了,却又比谁都透彻,譬如对那“一大一小”的评论,就显示了对人心的异乎寻常的深察,一个人对亲戚都能看得如此透彻,还有什么人心的卑劣能惊骇他呢?对待社会的压迫,他的抵抗更是十分坚决,绝不像吕纬甫那样软弱,那样缺乏承受力,就连最后的自戕式的毁灭,也是对黑暗的报复,大有一种以自己的腐烂来加剧社会腐烂的意味。你看他已经被放进棺材了,还是“很不妥帖地躺着”,到死都不是一个顺民。作者的这样的描写,势必会促人发问:连魏连殳最后都失败了,难道面对中国的黑暗,吕纬甫那样软弱的人要颓唐,魏连殳式的刚硬的人也同样要绝望?在这样的问题面前,无论结尾如何强调“我”的快步逃脱,都难以转移读者的视线吧。与《在酒楼上》相比,作者对“鬼气”的探究是大大深化了。

作者态度上的暧昧尤其表现在小说的第三节中。“我”当页批评魏连殳:“那你可错误了。人们其实并不这样。你实在亲手造了独头茧,将自己裹在里面了,你应该将世间看得光明些”。12这其实是作者对自己说的话,虚无感也好,怀疑心也好,都是从一个根子上长出来的,那就是对人世的不信任。中国的社会也确实可怕,一个人稍微有一点悟性,又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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