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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阿兹特克猎人-第1部分

小说: 阿兹特克猎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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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兹特克猎人 】 

'作者名' 蔚妖    '类别' 都市异能   '最后更新时间' 2014…04…22 21:01:02。0


        序章
 楔子 '本章字数:204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21 20:43:42。0'
  “我不想再与你纠缠,你知道我们都杀不死对方,你快走吧。”昏暗的房间中,隐约地有着两个人的身影,其中一人高声呵斥,语气中尽是对对方的不耐烦。

  “要我走可以,但是你必须交出所有的金币。”另一人丝毫不输气势,昂着脑袋回答:“你既然知道我们都杀不死对方,那么还是快快妥协的好,否则我一定纠缠你生生世世!沈寻,你有时间与我纠缠么?”

  被称为沈寻的人闻言后为之气结,双拳紧捏,随时准备爆发,但暂时他还是按捺住心中的怒火说道:“秦流,这折磨了我数百年的东西,交出来并不是不可以。如果有人能够替我解除这种痛苦,我很乐意将我所有的金币双手奉上,可是……”

  “你的意图与我的意志相悖,我是不可能把金币交给你的。”

  见沈寻摇头,这叫秦流的男子大怒,朝着沈寻咆哮道:“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样不喜欢长生不老!”

  说完,秦流一个箭步上前,一把长刀就从腰间摸出,只见一道寒芒闪过,迅速地朝着沈寻挥砍而去,一边吼道:“如果你不愿意给我,我会用一百种方法逼迫你将金币交出来!”

  长刀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沈寻的身上,深深地嵌入了沈寻的肉里。他没有躲避,或者说,沈寻不想躲避,他看着秦流的双眼里充满了怜悯:“这样的长生不死,你真的喜欢吗?”

  “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这是多少人日夜渴望的!?”秦流的状态近乎疯狂,右手一抬,将大刀拔离沈寻的身体。这一刀,深深地斩开了沈寻皮肉,露出森白的骨头。猩红的血液在破开的皮肉中清晰可见,但却没有一丝从其中流出,而沈寻的样子看上去也没有丝毫的疼痛。

  “而这些,却被我们得到了。”秦流的表情似哭似笑,神智很是混乱,通红的双眼就算在这昏暗的灯光下也是清晰可辨。他继续说道:“这是上天给予我们的恩赐!你沈寻凭什么剥夺上天给予我们的恩赐!”

  “碰!”

  厚实的墙面在撞击之下轰然破开,在这眨眼之间,沈寻身上的伤痕已经完好如初,只是破碎的衣衫却不能复原。沈寻抓住秦流的脖领,破开了墙壁,将秦流死死地压在了院中的草地上。倒塌的墙壁扬起一阵薄薄的灰尘,将两人笼罩其中。

  天空中还有些许的乌云,但已经开始渐渐地褪去。与之一起缓缓消散的,还有这灰黄的尘土。

  乌云的褪去露出被遮蔽的月光,皎洁的颜色再次照亮地面,照射在沈寻与秦流的身上。

  而此时的两人,却是不再有肉体之躯,被月光照射的部分都化为森然的白骨,不剩一丝皮肉。而两人处于房间中的下半身,却还是凡人之躯,血肉俱全。

  “看看。”沈寻抬起了另一只手,没有皮肉的手掌只剩下一堆白骨,在月光下甚至还有着隐隐的反光,两具骷髅集中在一起,让人看着便是顿生畏惧。

  “这不是恩赐,这是诅咒,对于我们贪婪的惩罚!”虽然沈寻已是一具白骨,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依稀可辨,看上去很是愤怒:“我们原本就不该贪婪地对这罪恶的金币伸出手掌,现在,我们更是要将这些金币归还,来对我们的贪婪赎罪!”

  “为我们的贪婪赎罪?哈哈,沈寻,你不要太好笑了!”被沈寻制服的秦流却是没有一丝畏惧,振振有词地说道:“我现在很是庆幸在当时的贪婪,若不是我的贪婪,我岂能有这两百岁的寿命,又怎么能看见这些我不曾想过的大千世界!”

  “我们应该感恩!”秦流咧嘴笑道:“感恩这金币赐予我们的一切!每一个拥有金币的人都应该守着这份恩赐直到永远!而不是想着将这份永恒破碎!”

  “这原本就是肮脏的东西,原本就是该沉于大海,埋于厚土中,不该让它们见到天日的东西。它们是我们一切罪恶、痛苦与折磨的来源!只要这些东西一天没有从人世间消失,我就一天不能安然入睡,更别说将它们交付于你了。”沈寻持有与秦流截然相反的意见,这个争斗,已经持续了数年。

  “那就是没得谈咯?”秦流不屑地笑道:“今天不行,明天我也会再来过,明天不行,后天我还会来,直到你妥协的那一日开始,否则我将纠缠你一生一世!”

  “一生一世?恐怕我没有这么多的功夫与你耗着。”沈寻摇了摇头,持续了那么多年的相争,也是让他觉得有些不耐烦了,更何况秦流还要对自己纠缠,沈寻打算今天就将事情解决:“今天开始,你就再也打扰不到我了,这么多年,我已经忍让了你那么多年。”

  “忍让?”秦流又是哈哈一笑:“说得好听!持有金币的人根本就不会死!你杀不死我,当然只能任凭我的纠缠而毫无办法,忍让?你就算不忍让我还能奈我何?”

  “是。”沈寻没有否认地多头说道:“我是杀不死你,但我也没有说我要杀了你。”

  沈寻站了起来,一只手依旧拎着秦流的脖子,将他拉回了房间。仅在这一瞬间,没有丝毫的空隙,两人的皮肉皆数复原,又重回血肉之躯,凡人之体。

  “哼。”沈寻不怀好意地盯着秦流,冷笑了一声。后者还没有任何的反应,沈寻便踢出一脚,将秦流从墙上的洞口中踹出,接着,沈寻也是向前跨去,跟随上秦流的身体。

  两具骷髅出现在沈寻家的庭院中,沈寻拉近与秦流的身体,双拳猛然轰出,骨头相互碰撞,发出“框框”的声响。几个回合,秦流就被沈寻轻而易举地制服了。

  “好了,今天就让你长长见识,看我是怎么料理你这不死之躯的。”此时秦流身体的几个主要关节都已经被沈寻粗鲁地分开,扛着这幅分离的躯体,沈寻走回了家中。

  几分钟后,沈寻的家中传来一声不甘的怒吼:

  “沈寻!你这个畜生!我要杀了你!!!”

  
 001 我是一名猎人 '本章字数:2009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11 21:37:57。0'
  “我是一名猎人。”昏暗的房间里只有一支白蜡摇曳着黯淡的光线,还有从窗缝中漏出的一丝月光,但这对于一个习惯了黑暗的人,已经足够了。

  “我叫沈寻。”沈寻这样在一本崭新的牛皮笔记本的第一页上写着,然后便开始了沉思。这已经是他不知道写的第几本日记,每一本日记的开头都是这样。他正考虑着,是不是要将自己的底子在这本日记上再交代一次。考虑了好一会,沈寻还是下手了,毕竟在每一本日记上,他都是这么做的。

  “我虽然是一名猎人,但请不要让一个披着草衣,带着斗笠,手中持一把鸟枪,整日在山林中为了自己怀孕的妻子而寻找着猎物的猎人的形象出现在你的脑海里。因为我的猎物,从来不是什么飞禽走兽,更不会是那种邋遢的样子。”

  “如果我的猎物是人类,那么我就不叫猎人,可以被称作杀手了。我要猎杀,或者说追捕的东西,很珍贵。至少它是黄金制品,但这却又是它最不珍贵的地方。真正知道它珍贵之处在哪里的人,也是我的目标。但我要得到的,是那黄金,对持有黄金的人,没有一丝恶意。”

  “贪财么?我不贪财,或者说我现在不贪财。如果有其他的猎人,那么我也是猎物之一,因为我有大把的金币。”

  “我一直在提金币,你厌烦了么?那么,就说说这金币吧。”

  “希望你听说过阿兹特克金币,这样我能少费许多口舌。”

  “不,这东西确实存在,那是阿兹特克人为免受屠杀,用来贿赂赫尔南多?科斯特的礼物。科斯特收了礼物却违背诺言,贪得无厌地破坏阿兹特克文明,于是金币受到了诅咒,任何取走金币的人,都将受到永世的惩罚。”

  沈寻叹了口气,继续在日记本上写道:“我就是将受到永世惩罚的人之一,关于贪财这件事情,当我取走了一枚阿兹特克金币之后,我就完全醒悟了,与永世的惩罚相比,谁愿意取走这点黄金?”

  写到这里,沈寻放下了手中的笔,将一只手伸入映在桌面上的月光中。一只雪白的手掌在这月光之中皮肉尽褪,只剩下一只森森白骨。将掌心朝向自己,沈寻苦笑了一声:“如今再多的金银又是如何……”

  握了握这只白骨爪,又将手掌从这月光中抽出,仅是这一瞬间,手掌完好如初,每一寸皮肤都依旧细腻白皙。

  再次握起了笔,沈寻继续写着:“这诅咒,伴随着我走过了数百年的时间,我保持着不死之躯。这幅躯体,却是无数人都羡慕着的。数百年以来,多少皇帝做梦都渴求着的东西……却是让我得到了。”

  “一开始的不死之躯令我窃喜,兵刃无法伤我丝毫,我的生命悠长不息,我的相貌可保年少。”

  “但是,慢慢地……我意识到,美酒无法满足我的需求,美食在我的喉间化为尘埃,曾经多么令我沉醉的花天酒地的生活都无法满足我的欲望。在那时,我才明白,我是受到了诅咒的人。一开始,它被我的贪婪驱使着,而慢慢地,它却想要将我慢慢地榨干。”

  “忘却那些令人惊悚的鬼故事吧,我才是活在现实中的噩梦,我算不上活人,但也不会死,月光会让我原形毕露,让我以活死人的躯体在世间行走。太久太久了……我渴得要命,可再多的清泉都无法让我止渴。太久太久了……我饿得要死,可再多的佳肴都无法让我充饥。我毫无知觉,风吹在脸上,雨落在身上都没有一丝感觉。更别说……肌肤的温存了。”

  沈寻舔了舔嘴唇,却不敢咽下一口唾沫,就好像每一滴液体都会化为沙尘,让他的喉间难受十分。

  他顿了顿,继续写了:

  “我本以为,厄运只降临在我一个人的身上。但活的时间越久,我便发现,阿兹特克金币并不仅仅是我身上的这一枚,而我,也慢慢地对它开始了解。就像我开始所说的,阿兹特克人,为了让科斯特受到惩罚,而永远地诅咒了这种金币,任何取走金币的人,都将受到永世的惩罚。”

  “解除咒语的办法只有一个,将流落四方的阿兹特克金币都归为一处,以血还血。”

  “可是……我所生活的星球:‘厄斯’,它如此地广阔,仅仅是一个华夏的土地就已经让我难堪。更别说我不知道这阿兹特克金币究竟有多少,还有它们究竟流落到何方。”

  “但终究还是有一丝希望,更何况我已经受够了这样行尸走肉的生活,我渴望清泉在我身上流过,让水流清洗我的身体,让我感受到那一丝冰凉。让它们流入我的唇间,让我享受它们穿梭在我肠胃时的快感。”

  “于是,我开始做起了捕猎的工作,目标,就是所有的阿兹特克金币。我不知道拥有这个想法的人有多少,但我敢肯定,想要脱离这样生活的人,大概是所有被诅咒的人。”

  沈寻又思考了一会,才继续下笔,现在开始写了这本日记的正文,或者说,这是沈寻的捕猎日记,每一枚金币的发现与寻找、获得的过程,在每一天的日记上都写的一清二楚:“这么多年来的猎人工作,倒是在我诅咒后的生活里最让我感到有所寄托的事情了。至少,不会像一开始看见自己活死人的躯体时那样的惊惶无措,那样的空虚,整日蹉跎。”

  “生活的年岁越久,我所看见的有趣事情倒也是越多。明天,我就又将得到一枚阿兹特克金币,我已经有一段日子没有清点我究竟获得了几枚,就暂且写不写下了。我的捕猎,有时候轻松,有时困难。简单就像这几日,我正为一个一百七十多岁高龄的的金币拥有者举办一场隆重葬礼,他受够了修身养性的生活,准备迈着他‘年老’的身子‘一闯江湖’。”

  
 002 三百岁!? '本章字数:2033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13 14:09:42。0'
  “刘老根,你还真舍得你的这些子子孙孙?”沈寻端着茶杯,面对面坐着一位老者,发须皆白,面色红润,身体稍有些臃肿,展开笑面,却让人有一种老顽童的感觉,虽然样子已是年老,但看上去顶多也就六七十的年纪,被沈寻称为刘老根。

  “舍不舍得的……我这岁数,都够别人活两回还不止了,这些事情我还看不开么?”刘老根一笑,面露坦然之色:“差不多也够了,我在家里天天得装着呢。”

  “我心里还年轻,还想满地跑,可是条件不允许啊,一个个把我伺候的和皇帝老二似的,生怕我一动就碎了骨头,我天天在家躺着,难受!还有一次次地白发送黑发的,也难受!我这还在家里干啥呢,再不出去我就算不死也得发霉。”

  “呵呵,你再不死,国家还得找你麻烦呢。”沈寻笑道:“一百八十岁的人了,就算不是枯瘦如柴也就算了,还面色红润,体态臃肿,除了脸上的褶子多一点,和一个六七十岁的一样,也让你那么多年都混得下来,没被抓去当了小白鼠。”

  “什么话呢,什么叫褶子多了点。”刘老根摸了摸自己的老脸:“我这还不是为了装,要我看上去还和你一样,我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装装装,装了大半辈子了。”沈寻翻了个白眼。

  “咳咳。”刘老根轻轻地抿了一口茶,微笑道:“沈寻……先生,看样子,我们之间似乎存在着四五十岁的差距呢,你总是直呼我名,我可怪变扭的。”

  沈寻一笑,放下了手中晶透的茶杯,把脑袋往前一靠,盯着刘老根笑道:“你这家伙也不过活了一百八十岁吧?真要说年龄,我可比你大不少,没让你在我面前恭恭敬敬的已经不错啦,难不成,你还想我叫你一声爷爷?”

  “嘿嘿。”刘老根眯起了眼睛,笑着点了点头。看着眼前这个不过十七八的少年,要自己用平等的态度相对,可真是难为刘老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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