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加明王-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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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把加明的嘴给省略掉,光看他的脸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了。很明显现在的加明非常失望。
女优立刻解释道:“这几颗可不是普通的五彩神石,相传这是八色天晶的制作时的下脚料。而且先祖女娲已经把他们给打造成了一把绝世的神兵。这些石头其实和八色天晶是一套的。其实八色天晶本来就是一把剑,但因为威力太过强大,所以女娲把它给分成了八把。最后又制作了这一把子剑来控制八色天晶。所以他们其实是一套的。女娲套装其实是有九件,但这一件不能作为凝魂武器使用,只能当成一把普通的匕首。”
“匕首?这只是一些石头吧,你怎么说他是匕首呢?”
女优把手给伸到了水里,将里面的石头块石头片都给拿了出来。然后将尾巴给圈了起来,在地上坐着开始拼这把匕首。一边拼一边解释道:“其实这把子剑威力倒不是很强,不过他可以让八色天晶变得完美,从而发挥最大的力量。因为八色天晶的威力太过巨大,先祖们怕它落入歹人之手,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我们的先祖就把子剑给拆开了,至少让那些得到八色天晶的人他们没办法发挥天晶的真正威力。现在我把他给组合到一起交给你,是希望有一天你可以凑齐八色天晶,然后发挥他真正的威力,让这把神剑为世上某福利。”
刚说完,女优看着手里的匕首笑道:“你看,我拼好了。”
加明盯着这把匕首看了半天,最后撇了瞥嘴,道:“你要不说这个东西是匕首我赌谁能看得出来。你拼得也太难看了吧。这东西再怎么说也是匕首吧,你怎么拼得上面大下面小,而且左弯右斜的,还缺了好几块。谁要把这东西给认出来了,我王加明输他一分钱。”
女优很失望,但是也没办法反驳人家。手里一松,这匕首就像是碎掉的玻璃一样直接就散架了。把加明给气得,就这样的程度还能做匕首?怕是还没我的小手指坚硬吧。
加明慢慢的走到这些碎裂的前面,捡起碎裂心情非常的复杂。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女娲族里的东西也根本没法吃。真想找点东西吃啊,但是也不知道上哪找去。脑袋里面也没怎么想这个宝物的事情了,一个破石头而已不怎么值钱。至于女优说的能发挥八色天晶的真正威力,这也跟自己没有关系对吧。八色天晶现在在义父那里,他的修为已经够变态的了,如果再给他这个东西的话那指不定有多变态。这些东西还是就让他沉在这里好了。
正当加明的脑袋里面想起义父任初九的八色天晶之时,这些碎片忽然有了反应。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吸着一样,一点一点的拼接起来。没过两秒,手里的碎片和地上的碎裂拼到了一起去,而且变成了一把非常精致漂亮,而且非常锋利的匕首。
加明把匕首往裤档里面一放,很客气的对女优说道:“那我就不客气啦,这东西我还是拿着吧反正放你这也没什么用。”
加明他是一看这东西能自动拼接立刻就要了下来。因为这个世界上能自动拼接的武器可是不多啊,而且如此小巧玲珑,造型精美。就算是不能用来打架,以后送个礼随个份子也是好的嘛。
女优也感觉奇怪,这东西怎么自己就给拼好了。而且是在王加明的手里给拼好的,看来确实和王加明挺有缘的。给他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女优自己也不知道王加明到底能不能把女娲套装给找齐。
第五百零六章 又迷路
女优点点头,道:“王加明,既然你已经拿了我族的宝物,那你就得答应我一件事情。这事情也很简单,等你不需要这个东西的时候就回女娲族一趟,把东西还给我,如果你能把天晶八剑也给带着来的话好就最好不过了。”
加明一听就明白了,原来给自己这个东西是想让自己帮他把遗失的宝物给找回来啊。但这也是绝对不行的嘛,八色天晶在义父的手里,而且其中七把已经凝魂,如果让义父把这个女娲套装让给自己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等他死后,把东西把成遗产分给自己的话,那倒是有可能。不过看义父的那个势头,再活个五六十年不是问题,没准我都能死到他头里了。
加明心说,虽然没什么用,但这东西看价值可不便宜。拿回去卖也是好的嘛。就算是不卖,等有机会了再把东西送给义父,毕竟他老人家是八色天晶的主人,把子剑给他的话,才会发挥它真正的力量。这样还可以省去一次的份子钱,何乐而不为呢?
加明这人就是,只要从他身上拿走什么东西,那是难上加难,但你要是想给他什么东西又是极其的简单。无论怎么想,他都会有办法把这东西给用出去。
既然东西拿到了,加明也感觉是应该走了吧。于是问道:“女优,我们应该从哪条路出去呢?”
女优往这好几千个山洞看了看,随后指了指头顶:“就从那下去吧,反正你的云无极修为也绝对能办得到。我每次出去都是走那的。”
加明点了点头:“你该不会是忘记我们是从哪走来的了吧?”
女优很害羞:“讨厌,明知故问。这么多山洞我哪分得清啊。反正上面也不高,一飞就飞上去了,你跟在我后面啊,让我先来。”
“等一等,还是让我先来吧,说不定你又会在这里转半天,你要转我也不拦着你,但我还是得先回去看看刚被我骗到手的娘们。”
女优,道:“你怎么知道我会转半天啊?如果你有急事的话就先走吧,我每次飞的时候都特别兴奋,就是喜欢在空中多待一段时间。你不用等我了,自己走吧。”
加明很高兴,右脚一蹬地,往空中一跳。瞬间往洞口方向飞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女优的眼前。就连女优也佩服:“真厉害,像他这么年纪就有如此的修为日后一定很了不得。希望他可以遵守诺言把我女娲族的宝物找到,然后还给我们。”
说完后,女优再次优雅的慢慢腾空,在空中蜿蜒前进,动作确实优美,让人看了赏心阅目,但是走得太慢了,根本像是没动的一样。
两个小时后,女优才回到自己的部落里。脑袋被转得看东西都有重影了。刚回到部落罗烈和法空立刻就找了上来。
罗烈叫道:“女优,你怎么没和加明一起回来?”
女优感觉挺奇怪的:“难道王加明他还没有回来吗?他可是比我早走两个多小时呢。”
罗烈和法空一听就傻了,立刻问道:“难道你是让他一个人回来的?”
“有什么问题吗?”
把他们给气得,还有什么问题吗?现在问题又大了,加明这小子不知道又在哪迷路了。真是不懂这小子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分明知道自己是个路痴竟然还喜欢散步。没事还喜欢单飞,想要照顾他真是太难了。以后加明要是老了,再来个什么老年痴呆症的话,铁定这一辈子也找不回来的了。
这时候罗烈和法空才想起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现在加明可是一个人在外面晃悠,而且……他还没穿衣服。这要是被哪个女流氓看见了,铁定就地正法了,根本不给缓刑的机会。也不知道加明他到底跑哪去了,一个人光着屁股也不知道回家。他的脑袋里面到底在想些什么?
女优想了想,道:“附近没有什么危险的地方,而且以王加明的实力来说吧,海滩旁边的渔人也不应该对他有什么影响。只要他不去那个地方就行了。”
“哪个地方?”罗烈和法空立刻就问出了口。因为他们也想不到,这里还有什么危险的地方。
女优,道:“距离这里往东北方向走3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果园。那片果园里长满了各种好吃的水果。但是果园的看守人可不是那么了惹的。他们有两个人和两头坐骑,其实一只坐骑叫三头地狱犬,身体要比我还大,三个脑袋各有一种属性,是非常厉害的神兽。另一只叫双头蛇,两个脑袋一边控制着生,一边控制着死,力量不在三头地狱犬之下。而且果园的看守人也不是什么容易惹的人物,虽然在天榜上没名,却是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立场,所以无法进入天榜之内。要比实力的话,他们想进天榜也不是没可能。这个两人一个叫叫守日人,一个叫守夜人。是两个爱穿着白色衣服和黑色衣服的两个老头。而且他们俩是人类。即便是我女娲族的人想要吃水果,也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而且要带足够价值的东西去换水果。但凡有动物或者渔人族的人被逮到了偷水果的话,那个下场是非常的凄惨。但这都是我听说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反正我们女娲族很少去那个地方。只是偶尔去那里换一些水果来吃。反正这两人是真有,但他们有没有这么大的本事我就不清楚了。”
罗烈和法空商量了一会之后,立刻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了。想不到这里竟然还有其它人类,而且还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加明没有找路的本事,但他找吃的那是一把好手。虽然这正是春天,但像这样的热带里,气温是不会变化的。如果是果园的话,那里边说不定是有水果,照这样看起来,加明极有可能是被水果的香味给吸引过去了。
像这样的画面用脑袋实在是很难想像啊,一个裸男背着一把剑,甩着一根像尾巴一样的东西偷跑进别人的果园里偷水果吃。如果不搞快一点的话,恐怕那两个老头把加明给弄死也没人知道的吧。
罗烈立刻往后跑,跑到阿呆的旁边说道:“阿呆,加明他又丢了,你快找找。他要是跑远的话,恐怕再也回不来了。”
阿呆回头看了看飞仔和猪猪,他们俩都受不了了,用爪子拍着脑袋不住的摇头。真是拿加明没办法。阿呆也挺无奈,遇到这样的主人也算是自己倒霉。
阿呆只好闭上眼,感应主人力量的方向。坐骑和主人之间的感应不是距离可以切断的,阿呆想要找到加明那是简单之极。只是稍稍的感应一下立刻就知道加明的方向了。阿呆瞧了瞧远处海岸的方向,对飞仔和猪猪说道:“哥们,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实在是没办法,摊上这么个主人,就只有辛苦一点了。”
飞仔点了点头:“快去快回,待会弄点火锅给你补补身子。”
猪猪,道:“飞哥,其实我喜欢吃凉一点的。毕竟我还是水系属性的嘛,你试试能不能做冷锅鱼,这东西我最喜欢吃了。”不过冷锅鱼倒是挺合猪猪的胃口,毕竟是鳄鱼他本来就喜欢吃河鲜,而且又不用直接在火旁边吃,对于猪猪来说这东西完全满足自己对美食的要求。
当然,罗烈是一点也没听懂,反正就看见飞仔他们好像在商量着一些什么事,好像达成了什么共识,商量完之后阿呆就走了。
罗烈现在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只要有阿呆在加上加明的能力,他们想要安全的回来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现在还是先吃找点东西吃吧,女娲族里面的东西实在是没法吃,光是看着就让人不舒服。等加明回来之后大家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到时候一起吃那才够味呢。
阿呆则是一个人往海岸边跑去,虽然心里有些郁闷,但加明总得来说也算是个不错的主人,虽然确实有点小毛病,但对人挺好。而且最可贵的就是加明他从来不吃独食,无论怎么困难他都会把让阿呆给吃饱了。这一点也是阿呆喜欢加明的地方,当然也是阿呆认为加明唯一的可取之处。要不是这个特点的话,恐怕阿呆早就和加明闹分居了。
距离不是很远,阿呆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只跑五分钟就到了海岸边。阿呆抬头一望,顿时被征服了,金色的沙滩,美丽的大海,明媚的阳光。这幅画面太美了,感谢自己还活着,而且找了加明这个白痴做主人,不然想要看见如此美丽的风景那不知道得花多少年了。
这并不是阿呆第一次看见大海,但确实是第一次看见如此美丽的海。阿呆其实并不喜欢热闹,没跟着加明之前其实就是一个人一直过着日子。自从跟了加明之后,自己的生活完全被打开了。虽然这样做之后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也接触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事情。最重要的一点,自己的智商变高了,也懂得了思考。但是像以前那样单纯的看着某个东西发呆,一发就是好几天,甚至是几个月,这样简单的幸福没有了。
虽然阿呆自己也不清楚,看着一个东西到底有什么地方幸福的,但对于阿呆来说,这是自己唯一的娱乐活动。也算是回忆童年吧。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真是大不同了,最开心的一点就是有了主人和朋友。飞仔和猪猪两只龙对自己都挺好的。大家都有自己的缺点,但是互相克服,互相鼓励的过程也是非常让人快乐的。
阿呆当时就像被人石化了一般,站在沙滩边上,睁大眼睛看着大海一动不动。虽然表情上显示有一点傻的样子,但阿呆现在其实挺聪明的了。只是好久都没有这样发过呆了,阿呆现在已经又把自己的脑袋给清空,除了眼前的大海,脑袋里面没有任何东西。
因此,阿呆没有找到加明。现在的加明正在……
第五百零七章 神秘的果园
两小时前……
加明赤裸着身子冲出了山洞顶上的洞口,顺着一条自己认为对的路往前一直走。走了大概半小时自己才感觉不对劲。女娲族的那一片热带雨林已经不见了,现在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全部都是一些椰子树一类的果树,甚至还有香蕉和菠萝。可是这也不像是野生的,倒像是一个果园。看见了这一大片一大片的水果,加明非常的感动啊。立刻跪在地上对老天磕了三个响头。
“苍天啊,想不到你竟然对我如此之好,故意养了这一大片的果园给我吃的吧。你一定是知道我大概有一天多没吃饭了,这是给我填肚子的。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要开吃了。”
加明立刻用手掰了一只香蕉,这东西又好吃,又填肚子。而且营养丰富,口感一流,对身体也是非常的好。所以加明是很喜欢吃香蕉的。但是龙城里的香蕉价格是非常贵的,所以加明都还不是那么舍得自己出钱买。
吃下这个香蕉之后,让加明回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自己还很小,记忆都不是那么清楚。只记得自己那时候在换牙,不少的牙齿都掉了。而且还有不少的牙齿挺松的,根本不敢咬什么硬的东西。那时候母亲给自己带回来了一小串香蕉,大家一人吃了一根之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