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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我在北宋扬名-第44部分

小说: 我在北宋扬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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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声情并茂、眉飞色舞的跟大家讲了一通,只不过,我受刑的那段自动的略掉了,倒不是因为我怕他们笑话,而是我真不想他们替我担心,虽然我现在安全归来,但有些痛楚还是默默的埋葬比较好,所谓的报喜不报忧嘛。

  面对大家的关心,我很是欣慰,这说明我们的感情是真挚的,是发自内心的,无关乎世俗的名与利。当然了,最让我欣慰的还要数阿巽和夏雨荷的关系,也不知阿巽给夏雨荷灌了什么迷魂汤,念了什么咒语,只用了一下午的时间,两人便好的如同亲姐妹一样。

  这顿晚饭我们吃了近两个时辰,回到书院已近子时。

  六人组喝的醉眼朦胧,与我随便的寒暄了几句,便各自回房睡觉了,盖聂和黄月英明天都有课在身,也没多留,秦香莲也很有眼色的带着小夏天走了,最后就剩下我、阿巽、夏雨荷三人,我借着酒劲,将两人左拥右抱:“走,我们也睡觉去。”

  夏雨荷羞涩的轻轻打掉我的手,然后改为搀扶着我,阿巽倒是顺其自然,并没有因为夏雨荷的存在而做作。回到房间后,我直接扑在床上,带倒了一搂一搀的二人。

  “阿巽姐姐,你先照顾一下窦大哥,我去给他做碗醒酒汤。”夏雨荷快速的爬起,整理了一下衣衫,对阿巽说道。

  “嗯,有我照顾着你的窦大哥,你就放心吧。”这话说的也太有内涵了吧。

  夏雨荷走后,阿巽直接翻身爬到我身上:“相公,你这招醉酒计用的不错啊,想趁此机会好将雨荷妹妹一同拿下吧?”

  我一扫刚才的醉态,嘿笑道:“不愧是跟我进行过灵魂的交流,知我者,夫人也。”

  阿巽小嘴一嘟:“你们男人都一个德行。不过,你这愿望怕是要落空了。”

  “嗯?”我坐起身来,双手托着她的翘臀,满脸疑惑的看着她。

  “下午我跟雨荷妹妹聊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只要自己还未过门,就不会跟你发生这种事的。”阿巽忽闪着媚眼跟我解释道。

  对于这点,我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前段时间我在跟夏雨荷聊天的时候,就曾若有若无往这方面引导过,但她都是含蓄的婉拒了,由此可见,她确实是一个忠贞的女子。只不过让我好奇的是,她俩下午到底聊了什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说到了这个话题上。

  我轻轻的捏了一把阿巽的翘臀:“跟相公说说,你们下午都聊了些什么?”

  “秘密!”阿巽媚态十足的调戏着我,然后在我耳边轻吐出二字。

  得,不说也罢,反正对我来说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我们两人又暧昧了一会,发于情,止于“荷”——因为担心怕夏雨荷撞见,所以都强忍着欲~火,没有进入下一步。

  没多久,夏雨荷端着醒酒汤来了,我再次恢复醉态,躺在床上胡言乱语的呢喃着。而阿巽为了顾及到夏雨荷,此时也端正的坐在床前。

  不过百密一疏,阿巽在我左耳鬓处留下的唇印还没来得及擦掉,就被夏雨荷发现了,夏雨荷放下醒酒汤,有些不自然的说道:“阿巽姐姐,天色不早了,我先回房休息了,得麻烦你照顾窦大哥了。”

  阿巽一把拉住正欲转身离开的夏雨荷:“你看他都醉成了这样,睡的跟死猪似的,估计叫也叫不起来,醒酒汤是不能喝了,而我今日又刚来,房间还没收拾好,所以姐姐今晚只能去你那睡了。”说完,两人便拉着手蹑步的走了出去。

  我知道阿巽这么做是为了处理好她跟夏雨荷之间的关系,可是……可是我刚才摩擦出的欲~火还没消呢——有女人还得打飞机,这怎能不让我怀疑自己跟窦娥的血缘关系?

  不过,我这种情况还不是最惨最冤的。我以前有个朋友,年轻力壮,高大帅气,然后凭借着这些自身的优点,去南方拍了几年的毛片,后来衣锦还乡娶了个很贤惠的美女,但结婚七八年了都没有小孩,后来我就开玩笑笑话他不行,在几番的刺激下,他告诉我,不是他不行,而是由于习惯,他总是在最后的关键时刻抽身,然后体外射精……

  看看吧,我至少从头到尾都是靠自己、靠幻想,从一而终,而他呢,却是半梦半醒,谁惨?谁冤?

  ……

  接下来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又过起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期间,我除了每天跟阿巽和夏雨荷打情骂俏,增进感情之外,就是跟秦香莲探讨音乐,我将自己几乎所有会唱的流星歌曲全教给了她,而秦香莲也不负我望,不单一一学会了,而且还将这些歌曲用“宫、商、角、徵、羽”的方式将其记录了下来。

  但我总觉的流行歌曲完全用古代乐器演奏出来,有些不伦不类,虽然曲还是那曲,调还是那调,可原本的味道却变了,于是我只好信守承诺又教了麻五“B…box”,不过我这“B…box”的能力实在不敢恭维,像走街串巷喊修鞋的破锣嗓子小贩,但好在其要点我还是比较了解的,再加上麻五的过人天赋,所以一段时间以后,麻五竟然又奇迹般的自学成才了。

  秦香莲动听的嗓音加上麻五的“B…box”伴奏,流行歌曲终于恢复了其本来的味道。

  这天,我吃过早饭后,翻身上马,直奔临淄县城。

  自从从青州回来,把演艺场的装修事宜仍给葛家父子俩以后,我就没在去过,作为主人,这多少有点说不过去,再者,算算时间,演艺场也应该装修的差不多了,所以我要是在不露面,估计葛家父子都会怀疑我身遭不测了。

  还有一点,韦小宝的撬妞行动也是时候结束了,毕竟演艺场装修完以后就该开业了,所以我必须得让他撬来的那些姑娘有个统一的训练安排,不管是舞蹈还是仪态方面,都不能再跟青楼一样,必须要有自己的风格,这样才能吸引住观众的眼球。

  我一路策马奔腾,大约半个小时后,便到达了演艺场。

  老远的,我就看见葛长涛站在门外翘望。我翻身下马,玩笑道:“葛大师还会算命啊,算出晚辈今天要来,在这等我呢?”

  葛长涛也没跟我客气,满脸焦急的直奔主题:“窦公子,实不相瞒,老朽是在等木材,前些日子,我从博兴县买了一批上好的木材,准备装修三楼的包厢用,按理说昨天中午就应该到了,可知道现在还没来,我怕出什么意外。”

  ps:抱歉,这章上传晚了。

  
 第九十二章、干 '本章字数:2722 最新更新时间:2014…02…23 18:10:51。0'
  “一车木材还能出什么意外。”我宽慰着葛长涛,“放心吧,估计送货的人是在路上有什么事给耽误了。”

  “但愿吧。”葛长涛还是有些担忧的翘脚向路口望了几眼,然后对我道:“窦公子,一楼、二楼还有后台都装的差不多了,你进去看看,要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老朽再改。”

  “葛大师,您太客气了,晚辈对您的技艺和眼光那是一百个放心。”像葛长涛这样的能人,我是打心底里尊敬。从小我就羡慕有一技之长的人,虽然这些人中大多数是平凡的、默默无闻的,但他们却是一个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基石,而且事实证明,这种人不管是在战争期间还是和平年代,至少是饿不死的,反正要比靠文字生活的人过的舒坦。

  这么说吧,以后要是我儿子写小说、创诗歌,我就打断他的腿,前者还好,受众群比较广泛,机会还是有的,但后者,我实在不敢恭维,倒不是我对诗歌有什么成见,只是事实如此;要是女儿,我对她的管教会放宽一点,诗歌类的文学作品可以多读一下,这样可以让她在感性中悟知理性,但像李清照、蔡文姬这类人的作品绝对禁看,容易悲观。

  与葛长涛客套过后,我满怀憧憬的走进演艺场,虽然我之前在图纸上已经大概的知晓了装修后的模样,但平面的与立体的看起来毕竟不一样,一个是像神一样俯瞰全景,一个是像凡人一样身临其中——角度注定了感受。

  演艺场内“乒乒乓乓“的敲打着,有镶铆的,有锯木的,吵杂的声音听在我耳里却如同美妙的旋律一般,十分动听。一楼的观众席是由一百多张桌子组成的,每张桌子再配有四把椅子,和其他茶楼看戏听曲的没太大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整个观众席呈梯形,而且桌椅的摆放也是交错的,这样就避免了后面观众被挡的尴尬。

  舞台高约一米、宽五米、长十米,与一楼的观众席有三米左右的间隔,我一个飞身跳上舞台(好吧,我是爬上去的),在上面蹦了几下,没有想象中的生硬感觉,反而脚下的木头有些柔软,很有弹性,这要比那些普通的硬质木材更具有承受力,也更结实。

  舞台的左右两侧各有一通道,都能通往后台的化妆间和休息室,在后台里我随便看了一眼就出来,里面除了已经做好的供表演者化妆用的长板,别无其他,不过空间很大,几十人同时装扮都没有问题。

  说实话,这些装修在我看来都没什么大的特点,算是按部就班吧,毕竟我是名来自未来的人,见过的奢华的装潢比比皆是,所以脑中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对比概念,但这个装修要是放在当代的人眼里,应该属于上乘了,特别是演艺场内立的九根木柱都让我为之眼前一亮,上面的雕花栩栩如生,仿佛活的一般,争相斗艳,而且其摆放的位置是呈不规则的菱形,用葛长涛的话说,这是一个“九龙出海”的风水位,这九根木柱起的是聚气攒财的作用。

  我在里面转悠了一圈,又跟葛长涛随便的聊了几句,与他相约一起吃饭后,我便翻身上马,直奔八大胡捅。

  因为时间不对,所以此时的八大胡捅像是条久无人烟的街道一样,一片清净,再加上现在已是深秋,所以整条街道略显萧瑟。

  别看我只来过一次,但我这人的记忆力是很强的,属于那种分类式的选择性记忆,比如文言文、英语单词以及语法等,甭管给我多长时间,打死打不死的我都记不住,但像美女——特别是脱光了的以及烟花之地,那我绝对是过目不忘。

  曾经我就跟朋友打过一个赌,在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里,他用布蒙住我的双眼,然后驱车将我载到一个洗头房前让我看了一下,接着又载着蒙住双眼的我在城市里胡乱的转悠起来,半小时后,他跟我说:“你要能在半小时内找到刚才的那个洗头房,我就请你洗头。”

  这诱惑对我来说不可谓不强大,于是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坐在后座上指挥着他什么时候直行,什么时候左拐,什么时候右拐,二十分钟后我们顺利到达。我朋友满脸惊讶的看着我:“行啊,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拿起手机在他眼前晃了晃:“高科技,谷歌地图。”于是他也用高科技请我洗了一次头——他打开笔记本,登陆QQ,点开QQ宠物,改成我的名字,不止给我洗了头,还连带这洗了澡……

  就在我这样如此强大但奇葩的记忆力下,我轻车熟路的来到“南苑小居”门前,敲了几次门后,终于有一名睡眼朦胧的龟公从打开的门缝里露出了半个“龟~头”,他边打着哈欠边说道:“这位大爷,我们还没到开门时间,姑娘们都正睡着呢,您还是晚上再来吧。”

  “我是来找小宝的。”

  “小宝?他不在这里了。”

  “什么?”我下意识的惊道,难不成这小子撂了挑子跟哪个小妮子私奔了?这事不是没有可能,人家都是“英雄一怒为红颜”,但韦小宝从来都是“浪子一射虏芳心”,而他现在虏的又是青楼女子的芳心,在苦于无钱赎身的情况,也唯有私奔了。

  我左右环视了一下,小心问道:“兄弟,你知道跟小宝跑的那女子家是哪的吗?”

  “什么女子?”龟公半梦半醒的回道。

  这小子跟我装呢,但也怪不得他,毕竟拐走青楼的姑娘可不是小事,估计这小子怕是惹祸上身,所以故作不知,我掏出一块碎银塞给他:“兄弟,帮个忙,放心,今日之事我保证绝对不会向任何人透漏的。”

  “大爷,你喝酒了?”龟公像看傻子似的看着我,“您到底想说什么?”

  看这龟公一脸茫然的表情,不像是演的,难不成我又多想了?我说:“那你刚才说的小宝不在这里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在这里干了呗。”

  我这个气啊,一句“不在这里了”和“不在这里干了”就相差一个“干”字,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这小子是在跟我玩字眼游戏呢——后来我才知道,青楼里的龟公是禁止说“干”这个字的,不然在这种靠被“干”赚钱的场所里很容易引起误会。

  “那他去哪了?”

  龟公往东边一指:“十秀楼。”

  我从龟公手中夺回塞给他的碎银,转身去往“十秀楼”。这家妓院我来过,上次跟莫三便喝酒就是在这里——而且他儿子现在跟韦小宝应该算是同事了。

  敲开门后,韦小宝露出头,见到我后好像有点不敢相信,又使劲的揉了揉惺忪的双眼,才确认道:“大哥,你怎么来了,这个点是不说有点太着急了?”

  “瞎说什么呢,我是来找你的。”很久没见了,我不由的多打量了韦小宝几眼,本以为这种昼伏夜出的工作会让他有些憔悴,谁知他不但不憔悴,反而红光满面,还胖了少许,看来又女人的地方,才是韦小宝的福地啊。

  韦小宝见我目不转睛,很有意味的看着他,他像个弱小的姑娘被色狼盯住了一样下意识的抱住身体,退了一步:“大,大哥,你找我做什么?”

  “我来这里找你还能做什么?”我语气轻佻的说道。可能是我说“这里”两个字的时候语气有点加重了,所以引起了韦小宝的误会,他姿势不变,恍然大悟道:“难怪上次像青莲那样的姑娘都没能让你留宿呢,原来大哥是不喜欢女人啊。”

  我暴汗,不愧是龟公出身,脑袋里够浩瀚的,想象力也够丰富的。他不说还好,提起来我就有气,上次要不是因为他的存在,我能放过青莲?现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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