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天王归来-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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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重口……”
“逆CP的即视感……”
“我终于出场了……”
“原来我们的出场就是当了一阵风……”
“……”
“作者是什么,可以吃吗?”小受懵懂的问小攻。
小攻脸红彤彤的,说“她好重口的,你不要认识她。”
作者心想你居然说我坏话……罚你。
罚你吃果子。
小受结了果子。
植物的果实到底是什么长成的?
重口味的作者不知道诶……只是全部拿来给小攻做菜吃咯。
小攻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小受能长出来蔬菜也越来越多了,之后还变异,学会了长水果。
圣女果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猕猴桃很好吃啦火龙果也是,菠萝也好吃,芒果也好苹果当日常啦。
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酸。
小受的身上长满了一年四季。
小攻的尾巴越来越长了,小受有一天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触手系。
小攻和小受相缠,觉得好幸福。
触手系会的东西太多了,小受慢慢被小攻打出了个洞,人们说这是树洞。
其实这是树的心。
小攻从此住在了小受的心里。
小攻从黑暗料理升级到美食,于是这从一篇升级流变成了美食文。
为什么小受身上不长肉了……因为他受嘛。
其实是因为最近打击了肉,和谐之风吹满地,神州大地从此州官放火百姓不许点灯只能拉灯。
我们还是吃素吧。
小受默默的又多了几种蔬菜,他的根蔓延了整个岛屿,岛上都是他的子子孙孙。
子子孙孙什么的好丧失啊……你们几千年都做了些什么……
因为游客越来越多,小攻在小受的身上刻了一个名字。
小受说他好痛哦。
小攻说不痛不痛喔。
风中凌乱的作者:“……”
有一天忽然天打雷劈,小受泪流满面说你都做了什么小攻说我什么都没做啊。
小受说你什么都没做雷干嘛劈你呀。
小攻说我不知道啊雷神在我身上装定位系统了吧。
小受说都怪你我身上好痛啊。
小攻说等会啊。
他说着说着就飞身从小受身上爬下来,远离了小受。
小受的枝蔓长得很长,但也有伸不到的地方。
他说你别跑远了啊,你跑远了我没办法和你说话。
小攻说我必须跑远啊,不然你会受伤的。
小受说哦,我等你回来。
其实小攻差点没回来。
他是要渡天劫了。
做菜做的太登峰造极了,就要飞升成仙了。
兽类的天劫很难渡诶。
原来他们已经一起过了快上万年了。
小攻被雷劈的惨兮兮的,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小受也惨兮兮的哭了。
小攻说你干嘛哭啊,小受说从此你就是神仙了对吧,你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小攻说你傻啊,我能去哪里?
小受说你不是要当神仙了吗?
小攻说傻蛋我走了你怎么办?你的根就在这里啊。
小受说哦,是哦。
小攻把小受的好多好多触手都给扯过来盖到自己身上,然后拿出其中一根戳了戳小受。
小受满身都是痒痒肉差点翻滚起来,花枝乱颤的。
小攻这才发现小受开花了,说哇你开花了好漂亮。
小受有些羞赧,说都是被雷劈的。
小攻发现小受长胖了,因为他刻的字都没了。
小攻说你不乖,我一遭雷劈你就长胖了……
我很伤心。
小受说胖瘦自有天定,不怪他啊。
小攻说,哦,那我可以吃你了。
小受说这次他又多出来两种果实,一起来吃吧。
于是他们吃饭了。
后来小受慢慢老了。
因为树干的中心开始枯了,这点还是小攻先发现的。
后来小攻也不做菜了,因为小受长不出果实了。
子子孙孙已经繁盛了,中间还长出了桃花。
小受喜欢上了睡觉。
反正他睡觉也不会被看出来。
小攻给他注射灵气,让他延续生命。
小受说好浪费啊,你留着吧。
小攻笑他说我留着干嘛,我留着一只狐狸活着思念你吗?
小受说活了上万年了你终于表白了。
小攻说这岛上开始就我和你,我不和你表白我对空气表白吗?
小受说好遗憾啊到最后没有名字。
小攻说你叫小受我叫小攻,这就是咱俩的名字。
小受说作者好懒啊。
小攻说作者是拖延症。
小受说拖延症作者会不会不会让咱俩死啊。
小攻哭着说估计不可能,她是个悲剧爱好者。
小受说我好困啊。
小攻说作者太可恶了,每次都是睡着睡着就死了。
小受笑了,说这样不痛啊。
小受的触手越来越少了。
小受越来越懒了。
小受不说话了。
小攻觉得好寂寞啊。
他问小受,你还有力气吗?
小受迷迷糊糊的,说有啊。
小攻说你伸手,来摸摸我的心。
小受往后缩了缩,说你想干嘛。
小攻说我想刻你的名字。
小受说你傻啦。
小攻说我老年痴呆了。
小受笑了,说神经病啊神仙哪里有老年痴呆。
小攻说我就有。
小受懒懒的骂他,你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
小攻倔强的说我才没有嘞。
小受伸出自己仅有的触手逗他。
小攻抓住那几根触手,活生生的捅进自己的心里。
小受气急败坏,说你干嘛。
小攻说穿过去……把我刺穿在这里吧,我要一直住着,我不出去了。
小受不动了。
小攻说你主动点嘛,你主动点,快,上来。
小受说老不修的你小心被和谐喔。
小攻说没关系这样就捆绑小受了,电视上不经常这样演吗?我不想做神仙了,你死了,当神仙好无聊。
小受说那怎么办,我天资不好,当不了神木。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小攻的血都流到树枝上了,小受说话故作轻松,小攻说话故作呆萌。
你们逆CP真是逆的天怒人怨啊。
小攻蜷缩在小受的洞里,小受觉得自己已经歪楼了。
他和大地水平面只有三十度角了。
我要倒了,小受说完真的倒下去了。
小受不说话了。
小攻开始最后的话唠模式:
你会长蘑菇我就在蘑菇底下避雨啦。
你会长蔬菜我就会做菜啦。
你会长歪我就弄树屋啦。
你会开树洞我就会住进去啦。
你会长板蓝根我就会感冒啦。
你会说话我也会学外语和你交流啦。
你会活很久我就会努力飞升成仙啦。
你活多久我就活多久啦。
你不说话我也就不说话啦。
其实洞挺好的,这样咱俩就是死了,也死在了一起。
这不叫死同穴,你就是我的坟墓。
我一直在你心里,你也是。
树洞外,春暖花开。
梨花吹落如飞雪。
霜雪吹满头,也算作白首。
第53章 见色起心
Rush第二季延续了第一季的短片式制作;但又和第一季完全不同。
第一季的主打如果说是成长和改变,第二季的主打就是轮回的经典。
复古。
影片的历史早已经走过了百年;人们在一轮又一轮的经典中发现了一个循环。
有了第一季的名头,还有阮疏如今作为时尚领头羊的基础,很多品牌在听闻这个短片要拍摄的消息;就找上了门。
手表;汽车,帽子;鞋,香水。
这倒是阮疏没有考虑到的情况,元轩给的建议是不妨把片子拍的时间长一点,十几分钟。
这样的话,也可以分开播。
电影式广告宣传,加大投入力度,循环播放。
如果故事编的好,也可以成为先锋。
这倒是一个好创意,片子的本身是想要以历史上最经典的几十部电影的经典镜头穿插在一起,然后标上时间轴,但现在不妨设计出自己的故事。
最后形成了一个新的概念:
快速穿越。
也就是快速切换场合,或者成为直接打破时间的连续性,比如说一个场景,上车的时候是一幅模样,下车的时候是一幅模样。
一辆车子,穿过巷子之前是一个牌子,穿过巷子之后是一个牌子,连带车上的人,也成为了变的因素之一。
然后就是找编剧把那些经典场合给联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个故事找了一整个编剧团队,最后改来改去,讨论了近乎一整个月,把几个编剧给整合到医院去,才算出来了结果。
然后就是加速时间拍摄。
关于剧本商量的时间太长了,但结果如果说本来满分是一百分,这个就可以称得上是壹佰零一分。
短片的开头是一个中年人,年近五十岁,面孔看起来却很年轻,穿着黑色的衣服,坐在教堂里,他的面容看起来很开心,因为今天是他女儿的婚礼。
他开口祝福他的女儿,然后将她交到另一个男人的手上。
女儿往外走,他的思绪却回到了三十年前,当他还小,才十岁,他们两个穿着学校的制服,坐在树底下,避雨,头上有小书包,小女孩依偎在小男孩的怀里。
后来就是一场离别,男孩要到远处去做自己的一番事业,身边一同走的是自己一同长大的好朋友。
少年去做正经生意,他的朋友却加入了一个帮派。
小男孩要过十八岁生日了,他的朋友带着酒来到这里为他庆祝生日。
谁知道这位朋友根本不是真心为他庆祝生日,而是伸出一双手把他推向了地狱。
他本来在一个星期前告诉这位朋友,自己已经攒够了钱,将要回到家乡娶那位青梅竹马。
然后小男孩被朋友出卖,那时候才刚过十八岁,朋友杀人,他被朋友栽赃,送进了监狱。
十八岁当天杀人,足以被判刑了。
在牢里呆了十年,成功越狱,准备复仇。
他的青梅已经嫁给了他昔日的朋友,将他置于死地的朋友。
复仇之路,却也是要永远的告别了过去,Rush再也不复从前,而渐渐走向了黑暗。
此时天平已经倾倒。
Rush在牢中有了奇遇,越狱的时候也想方设法带出了一人,他的狱友。
狱友身负大宗财富,出来之后分了他一半,之后天各一方。
Rush上演了一出《王子复仇记》,昔日的青梅来不及相见,就死在了一场汽车爆炸中。
到底意难忘,也不得不忘。青梅留下了稚子,是仇人的儿子,但仇人已经为他所杀,母亲又被其父仇人所害,这孩子已然成了孤儿。
他将孩子带在身边,收为教子。
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无罪,因为他懵懂,无知。
神父问他信不信上帝,他面不改色地说:“信”。
神父问他是不是发誓拒绝撒旦的引诱,他说“是”。
然而同样是在这个地方,教堂外,七年之后,他遭遇了枪击,当年收为教子的孩子,躺在了他的怀里。
满身是血,呼吸微弱,只是一个错身的距离和时间,就已经是天人相隔。
你相信上帝吗?
信。
你拒绝撒旦的引诱吗?
是。
但上帝给了他死亡,让他陷入了绝望。
最后这一幕定格,泛黄的记忆成为过去,翻开了新的篇章,教父选择了复仇,之后飘洋渡海,到了新的大陆。
在海上的漫长时光遇见了一个钢琴师,从来不下船。
那不是我的世界。
教父下了船,望着自由女神像。
这一幕在诸多电影中都成为经典,所谓的“I believe in XXX”是信仰也是信念,成为了他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开辟新人生的基础。
南北战争之后的地方,广大的西部成为了他流浪的地方,娶了一个女人,然后结束自己的流浪人生,到了繁华的东部,开始扎根生活。
然后就回到了开头的那一幕,回环的人生。
将女儿的手递给了另一个男人,他站在原地,看着别人渐行渐远。
那扇门仿佛忽然关闭,他的眸子看向了门外。
进来的人想要出去,而墙外的人想要进来。
然而进来这里之后,除非血液流尽,否则无法离开。
中间所有路人的场景都做了调整,服装跨越了四个十年,把所有时代最为经典的服装再现,成为了主人公的背景。
穿梭在其中的主人公,几经波折,最后趋于平静。
复古,却有演变,回环的时尚,却有改动。
像螺旋梯,虽然一直在转三百六十度,但最后仍然是上升了。
***
一波一波的主打,一波一波的剧情式广告成为了人们反复讨论主题,时尚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诠释,当你站在风暴的中心足以引人注目,你就是时尚的本身。
只要你够强大,你就覆盖了其他意思,成为了词语的本身。
时尚没有定义,名字也没有。
源源不断的创意,每一季都推出精彩绝伦的新作,无法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形容,但仍是绝对的视觉盛宴。
这就是阮疏。
哪怕一无所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也依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时尚帝国。
哪怕被家族驱逐,也依然站在镁光灯的巅峰笑看人生。
这从来不是一份适合公平原则的工作,只有少数人才能成功。人生的大舞台本就是随时可能开启,只有做好了准备的人才能成功。
天王归来,他的舞台。
—番外开始—
《闰土和他城里老婆的乡村爱情萌芽》
源起:第一年
第一次见到元轩的时候,简达随还是个泥腿子。
他去山里割草回家喂羊喂牛喂猪,靠这个为生。生活把他磨砺的很是强大,他却是浑然不知。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也从来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除却去镇上卖东西买东西的时候,那时候他会走走看看,但在山林里很好辨别的方向,走到镇上却总是会晕头转向。
那天天气并不是怎么好,简达随看着像是晚上要下雨的样子,所以走路有点快,然后就听到了远处的声音,像是野猪在哼哼。
山里的野猪很凶猛,简达随手上虽然有刀子,但他并没有想要在这里徒手杀猪,毕竟一个人也拖不走,还不够麻烦的。
然后他就爬到树上,远目眺望。
一个少年模样的人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上面不知道是什么标识,从镇上的人口中他知道哪些是“牌子货”,但他并不知道这个牌子。
那个少年有些狼狈,他手上什么东西都没有,镇静的看着野猪。
野猪是黑色的,不大,对着少年,虎视眈眈。
简达随看到那少年虽然脸色有些潮红,应该是走了不少路。
或许是跑。
野猪大概看眼前之人着实不凡,一直跟在那少年身后,蹑手蹑脚,结果还是被那少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