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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召唤号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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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个破落的贵族后裔,难怪有血誓纹章这么珍贵的东西。”雷明恍然大悟,心里暗想,原来如此。

“我还不能死,我还没有振兴家族,求求您了,只要您饶我一名,我愿意发下血誓,终身奉您为主。”

乌尔里克虽然怕死,但他最怕的却是自己的死亡,影响了家族的振兴,中断了家族的延续,如果真的这样一无所有的死去,那么即使他就是家族的罪人,必将永坠地狱。

雷明的目光落在血誓纹章上沉凝不语。

血誓纹章的制作材料非常的珍稀,制作的工艺也非常的高超,即使拥有材料,一般的炼金术师也是做不出来的。

也是因此,血誓纹章非常珍贵,也非常稀少,要是一枚能够正常使用的血誓纹章,那么它的价值,据对可以用价值连城来形容。

估计,各国的不少权贵,都愿意花上一笔巨款,买上这么一枚血誓纹章。

不过,这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像这枚血誓纹章,已经不能正常使用,只能依靠乌尔里克的鲜血来激活,所以也就根本卖不掉了。

像这种靠血脉来激活的血誓纹章,有着一个极大的限制,便是主奴之中,一定有一名要拥有此种血脉。

而现在能够激活血誓纹章的,便是眼前的乌尔里克,纹章激活之后,要么成为乌尔里克的奴隶,要么成为乌尔里克的主人,别无二法。

乌尔里克的家族会把血誓纹章留到现在,恐怕也是打的收取一名有用之人成为奴隶的想法,只是子孙无能,一直找不到这样的奴隶,最终落得这个下场,要使用血誓成为别人的奴隶。

雷明沉默的半饷,开口说道:“说出你的名字!”

乌尔里克深深的低下头去,颤抖的说道:“乌尔里克·亚岱尔。”

“开始血誓吧!”

“是的,主人。”说到主人两字,乌尔里克的声音颤抖不止。

乌尔里克跪倒在地,拔出腰间的匕首,划开了自己的掌心,鲜红的热血被抹到了血誓纹章上,原本白色的纹章,已经被鲜血完全染红。

染红了的血誓纹章被他双手捧着,高举在头顶之上,乌尔里克开始吟唱起古老的血誓之言。

随着誓言的吟唱,纹章上出现红色的光芒,上面的鲜血已经被纹章吸收一尽。

乌尔里克大声说道:“纹章为证,我,乌尔里克·亚岱尔,在此发下血誓,奉我面前之人为我之主人,为其献出生命献出灵魂,不离不弃,誓死追随。”

雷明亦是开口道:“纹章为证,我,雷明,接受面前之人,乌尔里克·亚岱尔为我之奴隶,掌其生死,控其命运,赐予其尊严,赐予其荣誉,血誓成立。”

纹章突然一亮,从其上发出一道红光射到了雷明的身上,雷明一愣,发现自己的体内已经多了一道血色符文,这道符文是由乌尔里克的鲜血化成,掌控了这道符文,便掌控了乌尔里克的生命与自由。

血誓完成,再看那枚纹章,已经化成粉末随风而逝。

它的三次使用机会已经完全用尽,自然不会再存于世。

随着血誓的成立,乌尔里克的生命与自由,也完全被雷明所掌控,虽然早知结果,但是乌尔里克却已经别无选择,为了活下去,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至少,他还活着!

第二十七章魔熊

有时候,雷明也会在想,乌尔里克之所以愿意使用血誓成为自己的奴隶,除了保命这个原因之外,是不是也有可能是看出了自己身上的潜力呢?

因为看出了自己身上的潜力,知道自己的未来注定不凡,所以他才心甘情愿的使用了血誓,将他的生命和灵魂,都交到了自己的手中。

毕竟仅靠乌尔里克自己是很难振兴家族的,但是有了一位强大的主人的支持,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了。

血誓虽然使得乌尔里克成为了雷明的奴隶,却也在同时获得了雷明的信任,如果雷明发达了,却也绝对少不了乌尔里克的好处。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这句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以上内容仅是雷明的猜想而已,或许乌尔里克的心中,从没这样想过,或许他仅是一名胆小鬼,是为了活下来,才使用了血誓。

但是不管原因如何,现在的他,已经成了雷明的奴隶,而且是那种永远逃不掉的奴隶,永远不可背叛的奴隶,也是雷明信任的奴隶。

雷明静静的感受着体内的那枚血色符文,直到完全掌握了控制这道血色符文方法,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这道符文非常神奇,虽然是潜伏在雷明的体内,却与乌尔里克的精气神相连接,不仅可以通过符文控制乌尔里克的生死,还能控制他的灵魂,知道他的所思所想,只要他生出一点反叛之心,也会立刻被雷明所感应,端的是厉害非常。

说来也是,要不是血誓强悍无比神奇无比,它也就不会受到各国权贵的追捧了。

当然,血誓不是万能的,却是需要自愿的,要是对方不愿意的话,血誓也就不可能完成了。

要不是如此的话,以血誓的控制力,这个世界早就乱了套了。

那场与马贼的奇袭,已经是发生在三天前的事情了,至于那些马贼,则是全部被杀,除了乌尔里克以外,其他的马贼,一个不剩,全部被杀。

这个命令是老祭司下的,倒不是老祭司心狠手辣,实在是对这些凶狠的马贼放心不下,害怕放了他们,反而引起报复,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全部杀了。

这些马贼也都不是好人,个个都是杀过人的,现在把他们给杀了,也算是死有余辜。

至于乌尔里克所说的马贼的宝藏,则纯属虚构,根本就没有那玩意,马贼虽然挺赚钱,但是他们利刃马贼团的规模并不大,还达不到留有宝藏的地步。

宝藏虽然没有,但是收获倒也不少。

战后一番清点,令雷明几人喜出望外,这次夜袭,可是收获颇丰,果然是,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战后一清点,弯刀三百三十五把,金币两千七百余枚,各种珠宝金银两大袋,魔核一小袋,骏马二百三十二匹,至于其它的帐篷等杂物,还有一大堆。

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仅是那三百多把弯刀,在这大草原上,就价值一万六千余枚金币,足够他们部落花上十年的了。

还有那些骏马,还有那些魔核,一想到这些物品的价值,老祭司便乐呵呵的,笑不拢嘴。

当然,这些武器是不会被卖掉的,全部都用在了族人的身上,人手一把,有需要的,还可以耍双刀。

有了这些武器,部落的战斗力大大增强,要是再来一次小地精的袭击,估计仅靠部落的族人,就足够把这些可恶的小东西,杀个干净。

武器增加的是战斗力,那些马匹增加的就是运输力了,有了这二百多匹骏马的加入,部落的行进速度,一下子便快了起来,之后只花了数天时间,便来到了,老祭司所说的偏僻草场。

“终于到了,导师,前面便是你说的那处草场了吧。”骑着马上的雷明,有些兴奋的说道。

虽然还不算太熟,但仅是骑在马上前进的话,雷明还是做得到的,也是为了磨练自己的骑术,雷明便终日骑起了马来。

老祭司也是长出了一口气,面露轻松的说道:“看见前面那片湖泊了吗,那里就是月亮湖,再过去一点,就是一块小丘地,我们可以把营地驻扎在丘地上。”

“在那块丘地的周围,有足够的牧草,再加上月亮湾的水源,足够我们生活一段时间的了。”

“不过这里距离迷梦森林太近了,再过去大概二十里便是迷梦森林,迷梦森林里魔兽众多,受到迷梦森林的影响,这一带的魔兽数量和等级,可就比大草原上大多了。”

“要不是有你在的话,我们部落是不敢来这里放牧的。”

正如老祭司所说,这一带魔兽的数量是比较多的,他们还没靠近月亮湖,便遇上了三只魔兽的袭击,不过魔兽的等级都不太高,最高那只也仅是三阶而已,在几人的联手下,很快就被杀死掉。

这时,前去探路的侦骑班斯法瑟回来了。

班斯法瑟喘了一口气,说道:“族长,大长老,我看见那块丘地了,就在那边,但是那块丘地上,现在正生活着一群魔熊。”

“魔熊,很多吗?”

“大概有三十来只。”

老祭司沉凝的说道:“三十只魔熊?那么应该是一支魔熊族群了。”

魔熊皮坚肉厚,不仅防御惊人,而且力大无穷。破坏力也是相当强悍,除了没有狼的速度之外,魔熊可比草原上的魔狼,厉害太多了。

贝尔沙特大草原上是没有魔熊的,但是迷梦森林里有,这支魔熊族群,多半便是从迷梦森林中,迁移出来的。

雷明说道:“我去看看吧。”

一旁的乌尔里克赶紧说道:“主人,请让我与您同去。”

乌尔里克拥有中级剑士的实力,他的冰属性斗气,还是相当不错的。

雷明曾经试着修炼乌尔里克的寒冰斗气,但是很可惜,经过几天的修炼之后,他的身上产生不了一丝气感,最终与斗气无缘。

兽族的修炼不了斗气的,人类中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练出斗气,斗气的修炼和个人的体质有着极大的关系,而雷明却是从地球而来,他不能够修炼斗气,却也早就在他自己的意料之中。

在班斯法瑟的带路下,几人很快就看见了那块丘地,和占据丘地的那群魔熊。

魔熊的数量大概在三十多只,毛色棕黑,有大有小,小的姑且不论,大的那些,可就够大了,站立起来,大概有五米身高,黑乎乎的,就像一座小山的似的,非常骇人。

第二十八章杀熊

在三十多只魔熊之中,成年魔熊占据了其中一大半,至于哪些是成年魔魔熊哪些是幼年魔熊,从它们的体型大小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成年魔熊的等级在四阶到五阶,以雷明的眼力,看得出来,在这十来头成年魔熊中,至少有六头魔熊到达了五阶魔兽的程度。

五阶魔兽非常厉害,特别是像魔熊这种防御型的魔兽,就更难对付了。

魔兽分九级,一阶最弱,九阶最强,又以三等化成,一至三阶为初级,四至六阶为中级,七至八阶为高级。

人族则是分为五级,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初级战士,中级战士,高级战士,大地战士,天空战士。

兽族和人族差不多,也是五级制,只是名目上有些区别,风语祭司、荆棘祭司、战争祭司、白袍大祭司、红衣大主祭。

白袍大祭司相当于人类的魔导士,红衣大主祭则相当于人类的魔导师。

魔兽分为九级,又被划为三等,自然是有原因的。

之所以这样分,却是和魔兽与人类的实力对比有关系。

初级魔兽,一二三阶魔兽,只要达到中级魔法师或者中级战士的程度就可以对付了。

中级魔兽,四五六级魔兽,只要达到高级魔法师或者高级战士的程度就有机会可以对付了。

高级魔兽,八九级魔兽,至少需要魔导士或者大地战士以上的实力才能对付。

有了如此划分,面对魔兽的时候,也就一目了然了,如果实力不够的话,自然就要逃之大吉。

当然,这种实力的对比并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而言,毕竟以弱胜强,以强输弱,阴沟里翻船的事情,却是不在少数。

再说这些魔熊吧,这些魔熊有些都是五阶魔兽了,五阶魔兽属于中级范畴,至少也要高级魔法师,才能对付的了。

而且这还是一对一的情况下,像现在这般三十只魔熊挤在一起,不来上一群高级法师,绝对是应付不了的。

“不好办了。”雷明的眉头皱了起来,他们之中,别说是一群高级魔法师了,就是一名高级魔法师,也是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消灭这群魔熊,的确不容易了。

既然不能力敌,那就只好智取了。

那么该怎么智取呢?

先想想自身的优势,嗯,应该有两大优势,一是敌明我暗,那群魔熊并不知道,雷明发现了它们。二是地形有利,这里地形开阔,有充足的后退余地,以及战斗余地。

那么如何智取呢?用水淹死它们?恐怕不可能,魔熊是会游泳的,这些魔熊之所以会待在这里,便是为了捕食月亮湖中的鱼类,要是不会游泳的话,如何捕食。

那么剩下的无非就是设陷阱,耍毒计了。

雷明专注的观察着那群正在嬉戏的魔熊,心里暗暗计算着,如何取胜。

要是设置陷阱的话,还真不好办,毕竟魔熊的体积太大了,一般的陷阱多半都是没用的,而且以魔熊的防御力,一般的陷阱,恐怕也伤害不了他。

嗯……,倒也不一定要陷阱的。

雷明中心一动,却是想起,当初玩网络游戏的经历了。

网络游戏之中,远程职业有一种打怪技巧叫‘放风筝’,便是一边跑一边攻击,在怪物的攻击范围之外,攻击怪物,我能打你你却打不了我,就好像放风筝一般,毫无损伤的将怪物放死。

雷明又思考了一阵,便吩咐了下去,几人点点头,开始各自行动。

大半天之后,一切准备就绪。

阿历克斯策马上前,距离魔熊群二百米距离的时候,便朝着他们发射弩箭。

暴风猛毒弩已经进化到了第三等级,最远射程二百米,有效射程一百五十米。

距离二百米虽然伤不了这些魔熊,但是用来引怪却是绰绰有余了。

至于为什么不是雷明来引怪,嘿嘿,谁叫雷明是主人呢!

一声轻响,数只弩箭落到了一只正在酣睡的魔熊身上,魔熊一个激动,从地上翻身而起。

起身的魔熊发现了阿历克斯的身影,咆哮着,朝着阿历克斯冲了过来。

魔熊虽然不以速度见长,但它毕竟也是一种魔兽,所以它的奔跑速度,却是一点也不比马匹慢的。

一看魔熊飞冲过来,阿历克斯一拉缰绳,立刻就走,虽然早有准备,但是魔熊的威势,还是把他吓了一条。

骑在马上的阿历克斯往后看了一眼,发现身后的魔熊距离越追越近了,发怒的魔熊比身下的骏马,跑的还要快上一些。

几百米的距离眨眼即过,而身后的那只魔熊,却是锲而不舍的追了过来,而且眼看着双方间的距离越来越近,那只魔熊就快要抓到马屁股了。

突然,一声巨响,正在奔跑中的魔熊脚下一松,掉落到了实现挖好的一处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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