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吸血鬼复仇者-第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疑惑地看向斯塔克,只见他站起身,走到我身边,从盒子里取出项链,走到我身后,将项链帮我戴上,在我耳边轻声道:“这是生日礼物,喜欢这种蓝色吗?我记得你喜欢蓝色。”
“谢谢。”
自从成为吸血鬼,生日对我就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我没想到,我全然没放在心上的生日,斯塔克却记住了。
斯塔克低沉而性感的声音在我耳边继续响起:“那只是前戏,接下来重磅登场的才是我的目的。”说完,他单膝在我身边跪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钻戒,举在我面前,“安,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以为他昨晚只是心血来潮说说而已,没想到……
“我想了很久,却没想到你最喜欢什么花,最终我选了香槟玫瑰。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最重要的是——我只钟情你一个。没有什么比香槟玫瑰的花语更适合表达我要说的话了。如果是求婚的话,香槟玫瑰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我足以与你相配。虽然我觉得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事实,不过……好吧这些都不是重点,”斯塔克说了一堆,终于发现自己还没想到重点,“我要说的是,安,嫁给我好吗?”
“我……”
“我知道你要说,这一切会不会太快了。我有认真想过你昨晚说的话,可是我不认为有什么问题,我爱你,你也爱我,我们在一起难道不就像太阳每天升起一样正常吗?”
“我……”
我看着斯塔克,他的神情很真挚。就在我正想着如何回答他的时候——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我的电话响了,上面显示,来电的是——
尼尔。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斯塔克你自求多福,尼尔打电话给安琪,你们说,让斯塔克的求婚是失败好呢?还是成功好呢?霸王什么时候能诈尸一下?PS:新坑,婠婠和妮妮,妖女和花花公子的PK!呵呵,婠婠可不会心软,斯塔克你等着接招吧。【呃,说明一下,最近比较忙,所以婠婠这篇,更新时间可能是早八点,或者是晚八点】传送门:紫色很高贵啊,所以我给安琪挑了紫色的这条。不过老实说裙子不错,但巩俐穿的让人不是觉得很漂亮来着~~~
、Chapter 37
斯塔克和我的目光一下子落到了正在响着的我的手机。
“不知怎么哗啦啦啦摔了一身泥。我有一头小毛驴……”手机依然在响。
斯塔克将目光锁在我身上,连眼神里都透露出满满的紧张,生怕我接了电话。
我站起身,走到手机旁边,在他紧张的表情中,将手机静音。看着斯塔克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我故意逗他:“如果我接了电话你打算怎么办?”
“抢你电话,摔了它!”
这个回答,真的是充满了斯塔克的风格。
“安,你还没有答应嫁给我。”斯塔克跪在地上,继续之前的话题,“时间并不是考验感情的唯一标准,如果遇上合适的人,闪恋,闪婚,一切都可以很快。安,对我来说,你就是那个合适的人,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在想什么,我想要做什么。我想要你在我身边,想要我们不分开,想要和你成为一家人。我向你保证,没有克丽丝汀,没有佩珀,没有其他女人,只有你。”
“可我并不是永远都能明白,就像……如果你不说,我永远都发现不了你钯中毒的事情。托尼,我很抱歉,我……”
斯塔克将戒指戴上我左手的中指:“不用说抱歉,亲爱的,你只要记得你已经姓斯塔克就可以了。”
“我答应嫁给你了吗?”虽然这样说,我却没有摘下戒指,因为……我心里确实有个声音在说,答应他。
“你难道想反悔吗?鲜花、戒指、烛光晚餐,亲爱的,我都做到了。而且,你手上的戒指已经证明,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未婚妻。”斯塔克站起身,一只手环住我的腰,让我们的身体贴在一起,他呼出的热气打在我的耳朵上,酥酥麻麻的:“斯塔克太太,我记者会的时候对那些人说的,都是真的了。”
花花公子玩浪漫的时候,谁也敌不过。更何况,斯塔克和尼尔一样,有一种魅力,就是在他说话的时候,让你觉得很迷人。
我在车上的时候回了一个电话给尼尔,接电话的确实彼得。电话的内容,自然和斯塔克在新闻发布会上的那番未婚妻言论有关。
“决定好就是他了吗?”
我看了看身边正在开着车的斯塔克:“虽然我也觉得或许太快了一些,但感情到了,有些冲动,又有什么关系?如果我时刻保持着理性,想着这里不好,那里还有所欠缺,或许我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彼得,我觉得我这次冲动值得。”
这番话,说给彼得听,说给我听,也是在回答斯塔克。我知道他一定都听进去了。
“那我恭喜你。什么时候来纽约,伊丽莎白想你了。”
“只有伊丽莎白吗?”我丝毫没察觉面对彼得和伊丽莎白的时候我会偶尔像小女孩一样撒娇,“你和尼尔呢?”
身边的斯塔克一个急刹车,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重新发动汽车。
“我们当然也是。”
我知道彼得除了对伊丽莎白能够情话绵绵,对其他人就是一个木讷而不解风情的男人,这也是为什么所有和调情有关的卧底任务都是尼尔来做的原因。我不再为难彼得:“我半年内肯定会去看伊丽莎白的。”
斯塔克一直都在暗地里筹备着一个伟大的计划——继承他父亲霍华德。斯塔克的遗志,举办全球瞩目的“斯塔克博览会(Stark Expo 2010)”。该博览会是霍华德斯塔克于60年代开创的,旨在展示全世界的工业和科技成就。现在,这场博览会有了斯塔克,也有了不一样的关注度——托尼一直就是所有镜头前的焦点,他举办的“斯塔克博览会”又怎么会缺少媒体的关注呢?
“斯塔克博览会”的开幕式大概定在半年多后,也就是明年的五月。至于地点,则是在纽约。我看过斯塔克关于博览会的初步构想,几乎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了那年的上海世博会。
“你喜欢我今天晚上的安排吗?”斯塔克将车停好,“明天我们去威尼斯怎么样?”
“威尼斯?那公司怎么办?”
奥巴迪已经死了。以斯塔克的禀性,他肯定不会亲自经营公司,可他难道也不找猎头公司找一个合适的人来经营吗?“”
斯塔克随手脱掉西装,搭在沙发上:“很简单,公司有佩珀。她在我身边工作了十年多,我想,把公司交给她,她能做好,而且,这也是她应得的。你看这样怎样?”
斯塔克说的有道理,十多年的任劳任怨,好不容易调教出来的斯塔克最后还被我给抢了,这么说来,好像确实亏欠她很多啊!
“佩珀能做好。不过你告诉她了吗?如果我们明天去威尼斯的话,办理手续什么的不就很麻烦?”我可不信公司里那群人能够善罢甘休,如果要让佩珀接管公司,总得帮她堵住那群家伙的非议吧!从助理跃升CEO,如果连手续都还因为斯塔克要去休假而延迟办理……想起来我都觉得太对不起佩珀了。
斯塔克想了想:“有道理,我想让伊森也进公司帮忙,老让他在罗迪那边帮忙,薪水又少,要拿血袋还比较麻烦。”
斯塔克在建医院之前就先收购了一家,所以我和伊森的血袋都不是问题。虽然我名义上还是神盾的人,但凡是和斯塔克有关的事情我都不会再碰——这是在解决奥巴迪之前就约定好的。
不过……
我从桌子上拿起斯塔克的杯子,尝了一口他的叶绿素汁:“它是什么味道的?”
“啊?”斯塔克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我想了想,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形容词:“它的味道真难喝,像是墨水一样。”
“是啊,要是每天让我喝10盎司我都快受不了它了。等等,吸血鬼有味觉?”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现在的心情,今天简直就像我的幸运日一样,惊喜一件接着一件地从天而降:“虽然很淡,但比我刚成为吸血鬼的时候,已经要好很多。我在晚餐的时候都没留意到,刚刚你说起血袋,倒是提醒了我。对了,你之前说要把伊森调到公司?”
斯塔克点点头:“他也是科学家,还有哈皮,帮我想想给他一个什么职位比较合适。”
哈皮?
“托尼,你只是去度假。”我走到他身边,“你在害怕什么?托尼,你一定能找到钯元素的替代品的。”
从佩珀,到伊森,到哈皮,他的安排,让我心慌。我宁愿他还是那个任性自大,狂妄风骚的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内心已经脆弱不堪。
斯塔克犹豫地看着我,沉默了很久,终于道:“如果找不到,我活不过一年。你会后悔今天答应我的求婚吗?”
“不会。哪怕你明天就会死,我依然会答应你。就像我对彼得说的,爱情里需要一些冲动。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我的另一半会长什么样。他要脾气温和,能包容我的一切,永远保护我,不舍得我受伤,热爱生命,是个医生最好。我喜欢金色的眼睛,那样很漂亮,我希望他能够认真对待每一个女人,直到和我在一起,只对我一个人好,就像……”
就像那段经典台词里说的一样——
从现在开始,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我讲得每一句话都要真心,不许欺负我,骂我,要相信我,别人欺负我,你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了,你就要陪着我开心,我不开心了,你就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也要见到我,在你的心里面只有我,就是这样了。
“像什么?”
我看了斯塔克和他身后的那身战衣,改口道:“就像紫霞仙子说的那样,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
“盖世英雄?我可是超级英雄,钢铁侠。”斯塔克又恢复了一脸全世界我最帅的表情。
“除了这条,你觉得你还有什么是满足条件的?”
“我长得很帅。”
我忍不住笑了:“我爱你,只是因为你是你,和那些英雄论没有任何关系。托尼,你一定会找到钯元素的替代品的,因为你是托尼。斯塔克。麻省理工的高材生,是一个天才。还因为,你是我的男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我第一次知道,你这么相信我。你说的对,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最糟不过就是跟你一样而已。”
“变成吸血鬼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可是有你,这就够了。”斯塔克的手抚上我的后背,“我想起来还有件事情没做到。”
“什么?”
“床上的约会。”
作者有话要说:很快安琪就会又有一次改变了。嗯,你们懂得。留言回归零星个数,是这文已经勾不起你们的兴趣都转战新文去了吗?还是弃了?告诉我你们想看点啥嘛~我正迫不及待地想写复联呢!
、Chapter 38
“我想起来还有件事情没做到。”
“什么?”
“床上的约会。”斯塔克的手正在我的后背□在外面的肌肤上划来划去,弄得我痒痒的。他轻而易举地找到拉链的地方,轻轻往下一拉:“现在,我们继续。不准再对我用你的天赋。”
“是吗?”我挑眉看着斯塔克,用不用天赋,可不是由他定。
斯塔克一把将我抱起来,左手放于我的肩胛骨下,右手放在我的腿弯处。我顺势环住他的脖颈。
“听说你昨晚就是这么抱我的?”斯塔克和我的额头贴在一起,“现在换我了。”
要不要被他吃呢?
我必须说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被斯塔克压在床上的时候,长裙已经被他脱掉,脱衣服这件事,斯塔克真是做得格外顺手。
他的下身贴在我的私密地方,一边摩挲一边拼命撩拨我:“现在我应该符合你上床男友的标准了吗?”
我想起来那个时候我说过,我只会和我男朋友上床,而且还是谈婚论嫁的那种。没想到斯塔克还记得。
“你知道我这么长时间有多想上你吗?”斯塔克的声音有点沙哑,“现在终于可以一偿所愿了。”
我笑着看着他:“感觉如何?”
“好极了。”他说完,就没再给我说话的机会,一个火热的吻,差点让我喘不过气来。“安,我爱你。你用一生幸福做赌注,我怎么舍得让你输……”
好文艺的话啊,我严重怀疑这是斯塔克从哪里看来的!作为一个工科男原创了这么文艺的一句话,我不信!
我看着斯塔克棕色的瞳孔,那里清晰地倒影出我的模样。
没遇到爱情之前,我们总是会列出条条框框来规定自己以后一定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可当遇到对的人之后,我们才会明白,其实爱情根本没有固定的模样。你就是爱他,不知道为什么。也不需要为什么。
“托尼,我也爱你。”
斯塔克愣了一下,低头吻上我的脖子,一下又一下,密密的啄着,一边呢喃道:“你知道这话有多大的作用吗?安,你半个月别想下床了。”
“是吗?”我身上已经只剩下一件黑色的bra和蕾丝内裤。但是斯塔克身上的衬衫,只是有褶皱而已。我毫不客气地一把撕开了他的衬衫。
斯塔克的表情又惊又喜:“亲爱的,我现在知道你有多热情了,不过,这种事情,还是男人来主动比较好。特别是……你还是第一次。”
被斯塔克一语说中,我扭过头,不愿直视他。他说的是对的,虽然我敢挑逗他,虽然我说起爱情这件事情看起来似乎头头是道,但我的情感经历,除了夏文杰和尼尔,就是托尼。
将脑袋埋在我的脖子里,我听到斯塔克的笑声,还有他身上混合着淡淡酒精和烟草的味道,竟莫名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放心,我会给你一个难忘的第一次,一个难忘的不眠之夜。就像你说过的,没有什么是托尼。斯塔克做不到的。”
斯塔克眸光转黯,湿润的舌在我的口腔扫来扫去,舌尖还在我的的小虎牙那里调戏了好一会。吸血鬼的呼吸比别人要慢,这一点真是方便了他太多。一个热吻结束,我感到他的体温更热了。
斯塔克一边粗粗地喘着气,一边勾着我的脑袋,一只手解开了我的bra。
“你已经练成了单手解bra的本事了?看起来真是经验丰富。”
比起他的经验丰富,我这只菜鸟莫名的不平。都说没吃过猪肉好歹都见过猪跑,可是,未删减版的《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