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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炼狱法则-第31部分

小说: 炼狱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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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百人的轻骑兵队,拜索因人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只是,当他们的骆驼骑兵准备出发时,那一支小部队已然逃远了。

正当拜索因人考虑要派出多少部队去吃掉那一百个轻骑兵时,要塞的正面,步兵们已然开始前进。

迷德洛帝国的兵种情况要比拜索因复杂得多,重步兵方阵是迷德洛军进攻最重要的基地,几乎所有战术,都是以重步兵为中心发起的。这些手持大盾,身披铠甲的战士不仅要起到顶住对方进攻的作用,同时也要掩护自己身后的队友,为他们开辟一条进攻的通路。

轻步兵是战场的主力,他们虽然没有厚重的盔甲,飞驰的战马,但却是数量最多的部队。如何在重步兵的掩护下让轻步兵成功的包围,分割,冲散对手,便是一个指挥官最需要花脑子考虑的问题。

而队伍最后,是迷德洛的骄傲,重骑兵。

重骑兵的数量很少,但一旦重骑兵开始冲刺,这场战事便到了一决胜负的时刻。要么,是重骑兵冲破敌阵,直击对方首脑,打通胜利之路,要么,就是重骑兵们的爆发力耗尽,被敌方优势兵力包围。

失去冲击力的重骑兵就是一块石头,随便对方怎么砸都可以。

冲刺中的重骑兵就是神……这句话,和念完咒的法师就是神一样,是士兵们牢记的一句话。

拜索因军队也开出了营地,在平原上集结。相比之下,拜索因人的阵形很是简单,大量的骆驼骑兵松松散散的布在左右,中间是更加松散的大旗镰刀手和顶在最前方的三叉戟奴隶兵。见迷德洛军团向前推进,那一边的奴隶兵便也开始行进。

在远处,兰德斯一行人并没有时间关心这场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战事,他们遇到了自己的麻烦。

全队散落在几个丘陵的遮掩下,围成一团等待着机会。

“报告,敌后勤队骆驼一百四十匹,大车七十辆,护卫骑兵五十,随车的奴隶兵七十名,镰刀手一百四十人。”兰德斯从丘陵顶上冲下,跳下马背报告道。

“数量比我们想像的要多,恐怕无法在敌方援军赶到前吃掉……”维加里皱眉道。

“但货物却是攻城器械。”兰德斯答道,“虽然不清楚那是什么攻城器,但一定是可以组装起来的大家伙,我看到足足两马车的铆钉。”

“你的眼力真是令人羡慕呢……”维加里笑了笑,他皱着眉,一手轻轻抠着下巴上油光水滑的胡须,沉吟着。

“风险很大,但可以令我们提早结束整个战役。”维加里道。

“那么……”兰德斯微微扬起嘴角,“也许我们用得着这个?”

见兰德斯从口袋中取出数张卷轴,骑士们都不由得张大了嘴。

“我不会用这种东西。”维加里道,“还是你拿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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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魔法装置,包括卷轴,虽然不需要很强的精神力,但却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得起来的。像索兰热和黑狼这样的五级战士能使用的卷轴,却无法被维加里这样的高手使用,或许世界真是公平的……当然兰德斯并不在这个范围内。

“我们的目标是车辆,我建议全队以五骑为一组,散开扰乱对方的视线,我和维加里老师找机会冲入车队,用卷轴点燃大车和骆驼,趁乱撤退。那么接下来,只要活着回到要塞,我们就可以安心的回帝都等待授勋了。”兰德斯建议道。

“听起来不错。”维加里答道。

三张火球术卷轴,一张加速术卷轴,这是兰德斯为了预想中的袭扰而特意向随军的法师要求的。有提索兰和维加里的推荐信,那几个魔法师倒是没有为难兰德斯,他们还额外给了兰德斯一些魔法研究中的副产品。

现在,正是兰德斯展现魔法威力的时候。

显然对手并不会全无提防,拜索因和迷德洛并不是第一次交锋,虽然护送车队并不是精锐部队,然而他们当中肯定有一两个麻烦的对手,而且,拜索因人并不是对魔法一无所知,他们一定也有想过如何应付魔法的攻击。

3ACT3 疾风凶杀…2

但兰德斯们已经没有太多犹豫的时间了,稍稍商量了一下战术,兰德斯便跳上战马,拍着它的尊臀向着骆驼骑兵们猛冲。

骑兵的生命在于速度与耐久力。一百名骑兵依约散成二十个五骑小组,从两侧如海潮一般向车队两翼涌去。

“敌袭!”拜索因骑兵的大叫声顿时惊动了整个车队,然而,兰德斯选择的地点相当好,从冲出到敌方能发现的距离,不过区区五百米。

对于轻骑兵来说,五百米只是一眨眼的路程而已。

不等骆驼骑兵们来得及举起投枪,兰德斯便抢先下了手,臂力爆发之后即使是普通的铜币也有着相当惊人的杀伤力,一把铜币全无准头的只是朝前呼啸疾射而去,只听得唰唰唰连声响起,|炫+_+书*_*网|便有四五名骆驼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准头真差……”维加里笑道。

兰德斯又掷了几把铜币,方才答道:“一百个铜币换十名骆驼骑兵,我觉得很划算。”

兰德斯的准头的确很一般,尤其是在抓了大把的铜币之后,在对方解下投枪时,骑兵队便已然冲到不足两百米远,而当对方举起投枪时,这个距离便已然缩短到一百米。

一百米,对于臂力爆发的兰德斯来说,并不算远,而对方相对密集的队型让这准头普通的铜币也能轻易击中。

几把铜币下去。便有十多骆驼骑兵坠地。在敌方骑兵的投枪中,维加里一声轻笑,拨出随身长剑随意划了几下,那射来的投枪便轻易的被削断弹飞,竟连维加里和兰德斯的马鬃都没碰上一根。

“他们选错了目标……”兰德斯冷笑道,他突然大声吼道:“砍伤骆驼和车夫,不要恋战!”

骑兵们倒也没有犹豫,虽然他们并不懂兰德斯的命令有什么意义,但作为皇家的近卫军,服从上级命令便是首要的。

木制长枪在冲击时的力量是惊人的,随着战马的猛冲,枪头重重撞在敌方骑士的身上,随着木杆的断裂狠狠将那股力量顺着人体传到座骑身上,只一击便连人带骆驼一同撞倒。

精锐的近卫骑兵可是和贵族们的私军骑兵队不同,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可以用马刀斩断枪杆,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对方的冲刺变向不易……但眼看着那微蓝的枪头向自己撞来时,不知为何骆驼骑兵们竟有一种无法动弹的错觉。

镰刀手在步兵大军团混战中作用明显,但是面对近卫骑兵,这些由农夫组成的单位甚至很难制造出一条有效的伤口。

“以近卫军的荣誉!”

眨眼间,五骑一组的近卫骑兵队便将诺大的车队冲击得乱七八糟,在击杀骆驼,赶走车夫之后,整个车队四周便布满了无法移动的残破大车。

“很好,这样对方就无法散开避火了吧……”兰德斯大声笑了起来,“全队,撤退!”

随着这一声撤退,一团灼热的火焰从兰德斯手中的卷轴间腾起,顺着施术者手指的方向,准确的落在车队的中央。

轰然巨响,大车登时发生猛烈的爆炸,兰德斯目瞪口呆的愣了足有五秒钟,这才狂喜道:“中奖了,是猛火油抛石机!”

拜索因王国盛产的猛火油,大约是和石油类似是古代生物的沉积物或是石油产生某种化学变化后的产物,然而它与石油的区别在于,这种油料低沸点易燃易爆难以扑灭,猛火油之名因此而来。拜索因王国崇信火神,这熊熊燃烧的矿物自然成为他们主要使用的战争机器了。

兰德斯的运气果然很好,居然第一次突袭便碰上了运输猛火油和抛石机的车队,眼看着那些瓦罐在爆炸中四散破裂,将更多的油料引燃起来,兰德斯连忙将手中的另外几张火球术卷轴收起,大声呼喝着召集队伍后退。

嘿, 红红火火,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望着身后的火焰,兰德斯不由得微笑起来,突然眼角的余光一转,他猛然跳起站立于马背上,凝望向远处。

造魔?千里镜!

“援军,数量一百,清一色骆驼骑兵,十分钟后接近。”兰德斯大声提醒道。

“以近卫军的荣誉!”

这种情况,速战速决才是正道,比耐力轻骑兵不是骆驼骑兵的对手,而且近卫骑兵之前还刚刚完成了一次突击。

若不能击溃这支拦截部队逃回要塞,则下场就只有等马力耗尽后被追上屠杀了。与其如此,不如利用轻骑兵的速度和冲击力优势能对方一个突然袭击。

“分两队,一队养马力,一队冲击,冲击胶着后另一队从左翼强行插入搅乱敌阵。”兰德斯大声建议道。

“照他说的,一中队下马休息,二中队准备迎敌。”维加里缓缓从身后解下背囊,从中取出四五件武器,扎在马鞍上。

“要上了,小伙子,嘿嘿,记得要听话哦。”兰德斯俯身对着战马小声说道。

咴……年轻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扬起,显得相当兴奋的样子,在这匹年轻的小马带领下,数十匹战马小跑起来,向着迎面而来的骆驼骑兵迎了上去。

“加速!”经验丰富的骑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加速,在近卫军中队长的口令下,兰德斯随着身边的骑士们开始加快速,向着骆驼骑兵冲去。

轻骑兵的速度本就是骑兵中的王者,而近卫军的轻骑兵,几乎可以代表世界轻骑兵顶尖的水平了。带队的中队长虽然年轻不大,但显然经验相当丰富,自身实力还在兰德斯之上,有一个悍勇果决的领导者带队,一支轻骑兵便是一柄上好的尖刀,其穿刺敌阵的杀伤力远在体型庞大的砍刀之上。

只一接触,兰德斯便蒙了。

军队打仗和少数人混战完全不同,气氛,战术,甚至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有着明显的差异。幸运的是,兰德斯所用的狼牙棒本就是战争用的武器,只要抡起来便不需要考虑太多,只管往敌人多的地方砸去就好。

3ACT3 疾风凶杀…3

虽然因为那一怔被对方的马刀划伤了左臂,然而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 3ǔωω。cōm险的,被鲜血刺激下,兰德斯纹身中的恶魔灵魂似乎复活了过来,他双眼中隐隐有血丝浮现,一声大吼,那十五公斤重的狼牙棒便直挺挺的顺着冲势直将对方的骑兵队长顶得飞起。

不等敌人落地,兰德斯便直接跳离马背,居高临下奋力一棒将敌人砸成肉饼。不等敌方来得及反应,神经蔓激素爆发,刺激着兰德斯的双腿令其跑出惊艳的冲刺速度,竟在转眼间又追上了坐骑,狼狈的滚上了马背。

近卫骑士们发出一声赞赏的口哨声,兰德斯这一棒子真是舞得太漂亮了。

轻骑兵撞上骆驼骑兵,凭着速度的优势狠狠的干翻了十数名骆驼骑兵,然而,一旦冲力受阻,轻骑兵的战力并不比骆驼骑兵占上多少优势。

相反,对方的人数要比己方多出一倍。

两支部队立刻陷入胶着,近卫骑兵们成圆形阵形被动防御,有维加里这个武器大师在,骑兵们并不怎么慌张,只是小心敌人分出一部份部队包围,除此之外不需要担心什么。

片刻,近卫骑兵的另一半人马终于出现,他们小步慢跑着接近战场,突然加速,如新月一般直插向骆驼骑兵的左翼。

见此情形,骆驼骑兵们攻得更凶了。

兰德斯一棒打飞一名游骑兵,正在收手,头上停着的目虫突然撇见一道红影向着自己头颈袭来。兰德斯咧嘴一笑,狼牙棒脱手飞出将就近的一名敌兵砸下马背,左手飞快的解下腰间的三叉匕首迎向那抹红影。

“火神殿的弯刀骑士都喜欢玩这一手吗?”兰德斯轻轻哼道,手腕一拧,就要将对方的弯刀夺过。只是对手显然不算太弱,也不知怎么一抖一抽,便将弯刀抽了回去。

“嘿,那刀我要了。”兰德斯解下另一只三叉匕首,跳离马背直扑向那名骑兵。

骆驼相当高大,即使是单峰驼也要比战马略大出一号,然而面对兰德斯这个小人儿和那小小的匕首,它体型庞大的优点便成了缺点。三下两下,这头骆驼便被刺出数个血洞,哀鸣着向前冲出数步。

骆驼背上的弯刀骑士翻身跳下,弯刀上炎光烨烨,劈头向兰德斯砍来。

炎王降法是很有效的能力,即使对方能格挡住弯刀,也会因为刀上腾跃的火焰而头疼不已的,火神殿的战士与法师显然都是倾向于进攻的狂热者,这一点,和火神的偏好一致。

弯刀劈来时,兰德斯便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下一步行动。既然是倾向进攻的弯刀骑士,那么,防守一定不会太强,他们最擅长的便是以攻击力压倒对方,自身的安全便只靠速度的优势。

那么,在速度上胜过对方吧……

兰德斯双眼一闪,神经蔓?速度强化,双腿皮肤微微发红,其上浮现出血管虬起,转瞬间兰德斯的速度便在刹那间变得极快,闪电般出现在弯刀骑士的身后。

速度的突然变化会让人类眼睛产生错觉,加之弯刀骑士的视线被自己刀上的火焰所阻碍,这一冲之力他竟然没有估计准确,一刀砍在兰德斯身后落了空。

刹那,三叉匕首疾插在弯刀骑士胁下,兰德斯紧握着匕首柄一声大喝,竟将那人整个儿提起来一个漂亮的背桥摔将对手头下脚上反向栽入沙地中。

一击得手,兰德斯翻身跳起,一脚踢在骑士后颈,在对方颈骨折断声中,兰德斯一把抄起他的弯刀,高举着大喝道:“敌酋授首!”

“杀敌!”沉寂中的维加里突然大吼起来,他甩出手中的长剑,抽出背上的战斧猛冲向沙漠骑兵们。

近卫骑兵顿时从守势转为进攻,与此同时,呈新月形阵型直插敌阵的那一半骑兵也在同时突破敌阵,停步转身,重新列阵,呈两面包夹之势。

两边的骑兵同时加力冲锋,顿时间失去首领的骆驼骑兵溃不成军。

“以近卫骑兵的荣誉!”

这是第三次呼喊口号了,这一次,是全胜的宣告。

如兰德斯所说,这一次的奇袭虽然只斩杀敌人一百多名,然则烧毁重要的攻城器械与猛火油,足以使敌方的一次攻城行动减少百分之五十的强度,这项功绩,远比战场上正面搏杀更诱人。

当敌方发现这支部队时,他们已然离主战场不足两百米远了,一见骆驼骑兵们追来,这支近卫骑兵队便一头插进重步兵的侧翼,由数量更多的步兵们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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