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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宠翻天 作者:沐清流-第44部分

小说: 宠翻天 作者:沐清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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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
……我怎么记得我平时没虐待这只笨狗呢,要是真吃坏肚子了我可不管你啊喂!
因为今天消耗了太多能量,所以我现在已经饥肠辘辘了。
拎着烤好的鱿鱼在各个烤架还有大厨身后转悠,这儿顺个烤生蚝那儿顺个帝王蟹腿,好几圈下来,肚子已经鼓鼓得再也吃不下了。
吃太多有点难受,我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先滚去楼上躺在床上哼唧着揉肚子消食儿了。
脑子里一片空白,明明才刚吃得很饱,却还是觉得疲惫得厉害。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上传来轻微的敲门声,“叩叩……”
我闭了闭眼睛,明明知道门外的人是谁,也明明正隔着一扇门,却还是下意识屏住呼吸,有些怕被他发现我其实还没睡。
直到那声音终于停了,门外的人也走了,我才慢慢放松了神经,深深吸了几口气。
胃好像隐约又有些抽疼,连带着心肝脾肺肾都被牵扯得像被针扎了似的,疼得人眼泪都快出来了。


52、宠翻天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和我原本担心的不同,这一晚竟然一夜无梦。
落地窗外,轻纱般的白雾层层叠叠成一片巨大的白色屏障;太阳还没有升起,整个海面都被掩藏在这片厚重的白色幕布之后。
下楼吃早餐的时候;我在餐桌边见到了同样早起的陶乐。
昨晚闹得很HIGH,其他人这时候还没起来。
吃过早饭后;我和陶乐打算去看日出。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任何没见过的景色,没经历过的事物,都有可能成为灵感的来源。”
陶乐兴致勃勃地边收拾东西边跟我絮叨;正好我也没什么事,索性也陪他一起去了。
带上行李地图还有保镖先生,在问过常驻在岛上的白家侍从后,我们一行人就出发了。
在我们居住的建筑群后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几百米高的小山,看日出的地点就在那座小山的山顶。
陶乐的兴致很好,从他比平时多了不少的话中就看得出来,遇到什么没见过的动物植物时也会问保镖先生,保镖先生竟然还真的都知道,倒是让我稍稍侧目了一下。
看着陶乐脸上毫不掩饰的快乐,我也忍不住弯起唇角。
不过话说回来,失恋的时候,和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和美好向往的朋友在一起玩乐,似乎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离山顶还有几百米的时候,不知道是谁忽然叫了声“太阳要出来了!”
我和陶乐对视一眼,而后全都立刻撒丫子往山顶跑去。
爬了这么半天,要是因为这最后几百米前功尽弃,我们自己都得唾弃自己。
等我和陶乐扶着膝盖,气喘吁吁站在山顶的时候,海上的雾已经像轻烟一样几乎立刻要消失不见。
大海的尽头,淡淡的金色荆棘眨眼间刺破苍穹,浩浩荡荡的光辉顷刻洒满人间。
陶乐不知道什么时候抽出了本子和笔,边目不转睛地顶着冉冉升起的太阳,边在纸上写着什么。
我坐在一边,看着海上最后一缕雾气消散,轻轻哼起陶乐写的那首《雾》。
陶乐的歌很杂,有的纯真而又充满童趣,有的却又深沉得让人难以相信是他这个年龄的人能写出来的,有的轻松如同乡间小调,有的却又残酷压抑得让人心里一紧。
但无论如何,这些歌的感染力都极强,虽然可能还有需要琢磨的地方,但依旧可以看得出他的才华横溢。
在我把第一张专辑打算走的方向跟他说过之后,陶乐最终选出8首歌给我。
《雾》就是其中的一首,曲调缠绵而又清新,像是单纯地在讲述海水在烈日下变成云,在夜里又悄悄从天而降,在等待日出的时候化作美丽的雾,最终再次被阳光冲散打破,日复一日,往复循环。
“有种感情注定爱而不得
它的结局早被海妖预言
就像等待日出的雾
永远消逝在破晓之前……”
之前唱这首歌的时候,陶乐总说我的感情不到位,说我根本没理解其中的意思,现在倒是觉得有几分了解了,没想到光是哼了几句,就觉得心脏一阵紧过一阵。
正兀自酝酿着情绪,耳边就忽然幽幽冒出一句“……你又跑调了。”
我抽了抽嘴角,面无表情地扭头看着一脸挑剔的陶乐,就见他从本子里扯出《雾》的歌词曲谱,在上面指指点点絮絮叨叨,言辞犀利地告诉我刚才哪里转音早了哪里滑音跑了……
QAQ还让不让失恋的人活了!我酝酿点情绪容易么喂!
天大地大失恋的人最大!在虚心接受陶乐的批评指导后,下山的时候,我看着郁郁苍苍的树林,终于没忍住,干脆拽着陶乐和保镖先生跟我一起“路见不平一声吼啊东边那个美人儿啊西边黄鹤楼!”
在惊起满山的雀鸟之后,我和陶乐还有保镖先生顶着一脑袋鸟毛,荣归故里,然后被正在餐厅里吃饭的众人逮了个正着。
小小一看到我们,原本竖起的小眉毛立马就被“噗”声取代了,“你们这怎么成这样了?不是说去看日出么,怎么个个都弄了件‘霓裳羽衣’回来?”
陶乐苦大仇深地看着我,我笑眯眯地跑到郑宝贝那,让他帮我把头顶的鸟毛弄下来,弄下来后送给他当礼物。
“小孩子免疫力那么差,你这顶着一脑袋鸟翔的家伙赶紧滚边儿去!”奶爸霍舒立刻窜出来护崽子。
保镖先生解释了下我们会变成这样的原因,然后我收到了餐厅中所有人的眼波攻击。
正要蹲墙角画圈圈,就听到从进门开始就极力忽略的那个人,含着笑意对我道,“怎么一大早就疯得这么厉害,快过来让我看看。”
我笑着站起身,用脚尖抵着要蹭过来的小亚,然后摇了摇头,“别介,你们先继续吃饭吧,我们先去洗澡,说实话我现在身上都毛毛的!”
然后在那些无良家伙的哄笑声中,果断滚回房间洗澡去了。
差点搓下三层皮之后,我这才舒了口气,躺倒放满温水的浴缸中,慢慢放松神经。
除了陶乐,其他人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包括白大哥。
暂时就这样吧……
当初想着温水煮青蛙一点点地接近,现在也以同样的方式一步步远离白大哥吧……
洗完澡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小客厅里已经坐了个人。
刚要迈出房门的脚僵了下,还没来得及想好是进是退,白大哥温润的声音就先一步响了起来,“明远,洗完澡了?”
“嗯。”我点了点头。
“……过来。”他对我招了招手。
我轻轻吸了口气,稳定了下心绪,这才走到他身边,“白大哥,有什么事吗?”
“在这里等我一下。”起身把我按在沙发上后,他转身走进房间。
我微微皱了下眉,本来想和他说要去找陶乐的,没想到他竟然完全没给我说话的机会。
不过,他让我等在这,会有什么事?
思考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白大哥就又出现在我眼前,和他一同出现的,还有那块正在我头上轻轻擦拭的毛巾。
柔软的触感从头皮上传来,渐渐的,几乎能察觉到从他指尖传递而来的热度,周围的空气里,似乎也渐渐盈满了熟悉的淡淡茶香。
“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不会照顾自己。”
我垂下越来越酸涩的眼睛,扬了扬唇角,轻轻“嗯”了一声,“以后不会了。”
等到头发半干的时候,我“啊”了一声,一把扯下头顶的毛巾,“差点忘了,陶乐那边还等着我去练歌呢!白大哥,我先过去啦!”
白大哥从我手中接过毛巾,微笑着看着我,“去吧。”
我这才匆匆出了房门,直奔昨天就让人收拾出来的录音棚,陶乐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之后的半个月,我几乎大半的时间都和陶乐泡在录音棚里。
每天早早就起来开嗓子,上午练歌、学习各种乐理知识,下午和大家一起各种疯,游泳潜水,打沙滩排球,探险寻宝,还组织了一场小型狩猎,时不时再调戏一下郑宝贝小盆友,晚上继续练歌,然后等所有人几乎都睡下了才一边喝川贝雪梨菊花茶,一边拖着一身疲惫洗澡睡觉。
当你想接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方设法地出现在他面前,绞尽脑汁地寻找各种对方可能会感兴趣的话题。
当你不想出现在一个人的面前的时候,其实也同样容易,更何况,那个人本来也并不是那种会追根究底因为这种事耿耿于怀的人。
他最在乎的,最不能失去的,只有小小。
所以对于已经三天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这件事,我在觉得失落的同时,也有几分释然,连心痛的感觉似乎都完全没有。
这么说来的话,或许我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喜欢白大哥?
而且其实,本来我们之间,最最坚实和坚持的纽带,也并非我们本身,而是小小。
在我和陶乐一起泡在录音棚的第三天下午,小小带着小亚和凯撒把我和陶乐从录音棚拖了出来,让我和她一起去海边玩,说在岛的另一边,其实有一片十分适合潜水的珊瑚带。
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岸边除了巨大太阳伞下的白大哥还有郑宝贝以及保镖外,其他人早已经撒欢了。
我远远看了眼那边,对那边轻轻点了点头后,就转过身告诉陶乐怎么穿潜水服背氧气瓶,等我们俩都全副武装后,刚要下水,小小就扔给陶乐一个教练,然后扯着我就往珊瑚群里跑。
“明远,你这是要移情别恋吗?!”在一个巨大的珊瑚后站定,小小气哼哼地在我小腿上踹了一脚。
我抽着眼角揉了揉生疼的小腿,“你这是想踹死我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你始乱终弃了呢……”
“别想转移话题。”小小凉凉地说道。
我看着她认真的神色,终究还是垂下眼睛,轻声说道,“小小,我有点累了。”
小小没说话,但是呼吸忽然急促了很多。
“虽然你一直希望我和白大哥在一起,但是都这么长时间了,白大哥还是没有任何改变,他最在乎的始终都是你,无论我做什么,对他来说都比不上你的一个笑容。”
“我是他妹妹!”
“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没办法阻止自己这么想。”抬起眼睛认真地看着小小,发觉她眼里的失望和受伤,我紧了紧拳头,还是狠下心继续说道,“我不想我的爱人心里有另一个比我还重要的人,哪怕是亲人!”
小小的眼圈红了,声音都开始颤抖,“可是……你之前明明不是这样的!你说过你喜欢我哥的!明远你……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扯了扯唇角,侧过头不看她,“我只是忽然想通了一些事。”
咬了咬牙,我继续说道,“之前喜欢唐渊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一厢情愿的结果了……小小,难道你没发觉吗?我对白大哥,根本就是又一次一厢情愿。”
心平气和地说完这番话的时候,我甚至还自嘲地弯了弯唇角。
“什么一厢情愿,你和我哥才不是这样!还有唐渊根本……”
“小小,”我出声打断她未尽的话,对她笑了笑,“别再试着把我和白大哥凑成一对儿了……你有没有想过,白大哥也许就是因为发觉你在试图撮合我们,所以才对我比对别人不一样一点?还有,我也不想再让别人误会我和白大哥的关系,我想,在白大哥之外,我或许还可以有其他选择……”
“啪——!”
结结实实的一声脆响,让我和小小都愣住了。
她的嘴唇抖了抖,大滴大滴的眼泪立刻从眼中涌了出来,“对不……”牙齿死死咬住了下唇。
我眨了眨眼睛,这才后知后觉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艰难地对她露出个笑容,眼中也热得厉害,却连一个字都再也说不出。
小小“哇”地一声哭着跑走了。
那天白大哥并没有找我,所以我知道,小小应该是一个人找了个地方躲起来哭了,不然以白大哥的护短程度,如果知道我把小小惹哭了,没准会让我第一次看到他变脸也未可知。
那天晚上我和陶乐在屋顶上搭了个帐篷,边敷冰块边互相科普认识的星座,扛着天文望远镜看了一晚上星星。
从那之后,小小再没故意弄坏过我卧室的空调,对我的态度倒是一如既往,只是不再开我和白大哥的玩笑,也不再故意把白大哥的踪迹透漏给我。
她似乎也和我一样,都在不着痕迹地用最自然的方式隔离开我和白大哥。
她这样的做法让我悄悄松了口气。
和郑景仁一组对战陶乐霍舒组大获全胜之后,郑景仁扔了排球,捧着加冰威士忌,把他家儿子郑宝贝扔进我怀里,一双桃花眼笑得邪气四溢,“明远,要不要来给我家小孩当爹?”
我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低头揉了揉郑宝贝的小包子脸,“干爹可以有。”其他的你就自己掂量着办吧。
郑景仁笑着摇了摇头,眼中的情绪我懒得探究,片刻后大手揉了揉郑宝贝的脑袋,指着我笑着对郑宝贝说道:“小子,以后这家伙就是你干爹了,有什么想要的甭跟他客气!”
郑宝贝眨巴眨巴眼睛,一脸懵懂地看着我。
我在他的脸上亲了亲,一脚踹开郑景仁,然后告诉郑宝贝,以后叫我“远爸爸”。
听着小家伙软软糯糯地叫了声“远爸爸”,我笑着又在他的脸上“啾”了一下。
这件事其实并非心血来潮,万淇在我们到这里的第二天,就把郑宝贝的资料摆在了我面前。
这孩子的妈是郑景仁的情妇之一,在怀了孩子之后,并没有告诉郑景仁。生下郑宝贝之后,直接找到郑家老爷子那,也没要名分,干脆利落地用孩子换了钱之后,直接移民出国远走高飞。
郑老爷子还有郑景仁他爸因为这件事狠揍了郑景仁几顿,但郑宝贝毕竟是郑家血脉,所以干脆把这孩子扔给郑景仁养。
郑景仁浪迹花丛多年,猛地蹦出来个孩子他也没什么感情,而且这孩子是私生子,注定上不得台面,所以只给起了个小名“贝贝”,然后就把孩子塞到市郊的一处房子,让保姆还有保镖照顾着,一年也见不上这孩子几面。
“郑宝贝”这名字,还是真心疼爱这孩子的保姆阿姨一直“宝贝宝贝”的叫着,所以这孩子才以为自己的名字就是“宝贝”。
看完这些资料,再想起郑宝贝乖乖地对我说,“陆叔叔好,我是郑宝贝”的时候,忽然就心疼这孩子心疼得不行。
再加上这孩子是真心招人疼,没看万淇霍舒还有陶乐整天都围着他团团转,所以给这孩子当个干爹,在能力范围内护着他平安长大,倒也不需要考虑太多,万淇对此也是高举双手双脚赞成。
至于郑景仁,对他的做法我并不想评价太多,而且他在我这里的印象分本来就从来也没高过,甚至他对郑宝贝的态度连我们这些没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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