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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古穿今之星缘-第28部分

小说: 古穿今之星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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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要命了,他今天是怎么回事?前几次无论如何都不肯和他多说几句话,今天又温柔的能溢出水来?这个人,脑壳坏掉了?
辰风望向轩尼欧的眼神有眼危险,虽然脸上依旧透着和善的笑:“轩尼欧,关于合作的事,我会考虑的。小远这两天,心情不太好,如果他说了什么,我希望你不会放在心上。”
轩尼欧只是淡淡一笑,什么都没说。
辰风拉起清远的手:“我们回去吧?好吗?”清远将脸扭过去,同时皱起眉,不知道他又在玩什么鬼花样。
辰风站起身,像呵护什么宝贝似的将清远哄起来,然后转身欲离开。这时候轩尼欧站起来说了一句话:“如果你不介意,我不在乎和你公平竞争。”
辰风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呵呵,很乐意奉陪。不过,现在小远应该累了,我们得回去休息了。”
然后两人出了星巴克。
辰风体贴的为清远打开车门,坐远刚坐到车里就一把甩开他紧握着自己的手。
“公子,你闹够了没有?”
笑。
温柔且无害的笑。
辰风脸上,挂着难得的温柔且无害的笑。
“小远,你肯叫我公子了?”
“呃,我,我只是叫习惯了,一时改不了口罢了。”
辰风发动引擎,车子向前开去。
“习惯我就好,就怕你不习惯。”
“什么意思?”
“习惯,说明你还爱我。”
“不要自以为是了好吗?”
“难道你已经不爱我了吗?”
沉默。
“我们连孩子都有了,生孩子那天你说过,要对他负责的。”
清远望着那个一脸人畜无害的微笑,有一种想要把他那张好看的脸,扔到车轮底下辗轧十几二十遍的冲动,饶是如此,也解不了他心中郁结着的那一口气。
于是,清远保持缄默,不再说话。
车子驶入小区,辰风没有带他回香榭丽舍,他知道他肯定不会跟他回去的。
上了电梯,辰风还是一直握着他的手,无论如何都不肯放。
终于到了他所住的楼层,清远推开门,用力一甩手,将他推出门外,然后隔着防盗门的栅栏望着辰风一脸失落的表情。
“公子,虽然我不知道刚刚你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上他的车。但是我现在不想知道,以后也不想知道。如果你还想和我在一起,那你就想尽一切办法把我追回来好了,如果追不回来,那我就和轩尼欧在一起。放心,孩子我会养的,我说过对他负责,就一定对他负责。即使原来的家庭不存在了,我也会为他找一个疼他的后父。就这样了,明天见。”然后他关上大门,不容那个人说一句话,砰的一声,将那个英俊的脸彻底阻隔在了外面。
小小辰拿着遥控器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脸赞赏的望着清远,然后慢慢竖起大拇指:“爹地,好样的。”





45

45、初华讲述的故事 。。。 
 
 
辰风开着车,他没有回香榭丽舍,而是去了初氏企业的私人会馆。
初华喜欢穿深沉的黑色西装,打领带,黑皮鞋永远光可照人,西裤整洁的能看得清折痕。
他从窗户前面转过身,雪茄在黑暗里明明灭灭。
“找我来,不会是想绑票吧?这可不太好,堂堂初氏大当家,不敢劳您亲自动手啊!”
初华掐灭了雪茄,轻哼了一声:“没看出来,戏子也有你这样的天分。”
“你错了,我不是戏子,我是音乐人,拍电影只是体验而已。”
“在我眼里,这两者没有什么不同。”
沉默了片刻,辰风笑了:“那么,大名鼎鼎的初老大,会怎么对付一个戏子呢?”
“什么对我都不重要,包括初氏,你知道吗?”
“除了初默,是吧?”
阴阴的笑声传来:“果然,不愧是让初默喜欢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够聪明,也算配得上我弟弟。可惜~”
“可惜,我并不喜欢他。”
初华从阴影里出来,他有一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他上前来抓住辰风的衣领:“你信不信,如果今天晚上我不想让你回去,你就会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辰风点点头:“我相信,且毫无怀疑。”
“那你还敢一个人,来赴我的邀约?”
初华放开辰风的手,坐回沙发上。
“你喜欢他,是吧?”
“胡说八道。”很难从初氏老大的脸上看到这种震怒的表情,大家心目中的老大,半分阴郁,半分心机。就算面对着多么残爆的事情都不会露出震怒这种表情,而如今,却因为这件事而震怒。
辰风笑出了声音:“我们是一类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其实,你今天叫我来也没有用的。你阻止不了他,如果你阻止得了他的话,也不会到今天这一步。”
初华的脸上露出难过的表情,他似乎努力抑制了很久,终于说道:“你说的对,我的确阻止不了他,也不能阻止他。”
“所以,你不该找我谈,该找他谈。即使我如你所愿,依照你所希望的那样身败名裂,也不会改变他的任何想法。”辰风自始至终都是保持着一个姿势站在那里,他继续说道:“还有,华娱与初氏没有结怨,相信初氏也不愿意与整个亚洲娱乐圈为敌,那么请放过华娱的财务漏洞,毕竟如果华娱倒下了,整个娱乐圈都会来扶持。楚天娱乐也不是好惹的。,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阴阴的笑声又传了过来:“我知道你的意思,任家和楚家,本来就有渊源。任川和洛容竟然又再续前缘,两方的家长应该很乐意促成这门亲事吧!”
任家和楚家?任爸爸和楚老板?他们?这段前缘还真是意料之外。(呃,真是基情无处不在。)
“他,就要死了。”
突然传来的一句话,让辰风误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他抬起头,眉头轻轻皱了皱:“什么?”
初华却讲起了他自己的故事:“小默刚出生的时候,我已经十二岁了,他不是我妈妈的孩子,而是父亲和一个野女人生的。那个女人似乎并不喜欢父亲,他生下小默以后就走了。那一年,下着大雪,父亲抱回来一个婴儿,刚出生的婴儿。然后,母亲离开了,父亲去找她,之后,两人都没回来过。”他顿了顿,又点燃了雪茄:“小默是我一手带大的,从他刚出生那一天起,就一直由我带着。那时候他太小,奶嘴太大,他没办法吃,我都是用嘴喂给他吃的。我拼了命的打拼,拼了命的赚钱,也都是为了他,为了他能活下去。可是,他还是要死了。”
“和那个女人一样,他的心肺有问题,这几年发作的次数越来越多,送进医院抢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你知道吗?我赚这么多钱,只是为了给他看病。什么初氏集团,什么黑帮老大,什么大哥,这算什么?算得了什么?它们哪一点比得上我的小默,哪一点比得上他?”
辰风看到初华在拭泪,黑暗中,明明灭灭的雪茄,还有反射着雪茄光亮的莹莹泪珠在滚动。
“他怎么从来都没说过?”
初华低头笑了,是苦笑,笑得很苦涩:“其实他也是个很骄傲的孩子,如果不是因为去抢救,你觉得以他的资质,会仅仅只开一声演唱会那么简单吗?他是个很出色的孩子,不比你的清远差,真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初华的眼里,或许谁都比不上初默吧!
“起初的时候,我嫉妒你,为什么你可以轻易的让他付出爱情,而我永远只是那个疼他爱他的大哥。后来,我羡慕你,因为他一天到晚只想陪在你的身边,有时候连家都不想回。后来,我恨你,你为什么跟别人在一起?把他伤成这样?所以,我想尽办法,让你身败名裂。”
“后来为什么又放弃了?”
华娱的财务一夜之间突然恢复正常,他的唱片也没有再出现抛售的现象,一些关于他的负面新闻报道也没有再贴出来过。除了初氏放手,否则以他和任川两人的实力,绝对不可能将事情这么快平息。
“那是因为,我想通了一件事。你知道为什么,小默不论有多恨你的爱人,却从来不肯做伤害他的事情么?”
“为什么?”
“因为,他怕你伤心。如果他一旦伤了你爱的人,你必然伤心,那么他会更伤心。所以,我必须停手。否则,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那你今天叫我来的目的是什么?”
初华低下头,摇了摇手,似乎很疲惫:“如果爱他,就好好和他在一起吧!我可以保证小默不会再去打扰你们,也不会有负面新闻,但是你记住,小默,他对你的爱,谁都没有办法超越。包括你的爱人,清远。”
这个结局,似乎有点出乎他的预料了。
其实他已经做好将所有积畜全部赔上,保全华娱,迅速出第十张专辑,以低价出售,把自己的人气滑落至最低,然后退出娱乐圈,全力协助清远走上影帝的道路。
人人都有恻隐之心,又有谁是为了自己的感情谁都不顾的呢?
说起来,似乎该去看看初默。他们曾经在一起的几年,过得也算开心,本来会一直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却没想到他对自己埋藏了这么久的感情。以至于后来的下药,自己生气离开,后来的相遇,再后来,发生的一些不娱快的经历。
都是因为感情。
从初氏会馆出来的时候,辰风的心里似乎有些轻松,又似乎有些沉重。
轻松的是,至少小远是安全的,初默从来没想过要害他。
沉重的是,他什么时候患上的心脏病?竟然连自己都从来没发现过。
希望这两兄弟,以后可以好好的走下去。
他知道,初默,还是原来那个善良的小孩。 

作者有话要说:结文在即,最多再写个两万字。。。




46

46、辰风追清远 。。。 
 
 
早晨清远还在睡梦当中,门外就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似乎有新邻居搬进来了。前两天隔壁就开始在装修,好在晚上九点以后就停工,否则他和小小辰都睡不好了。
一把拍到小小辰的屁股上:“小东西,快起床上,太阳晒屁股了哦。”
小小辰揉揉惺忪的睡眼:“爹地,再睡一会嘛。”
“不可以,今天如果迟到,老师就会罚你蹲墙角了。”
不情愿的翻了个身,小小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乖乖一个人洗脸刷牙,长时间没有人照顾的小家伙,一般生活都能够自己解决。
清远给他热了牛奶,烤了面包,放到桌子上。小小辰一切收拾妥当后就坐在餐桌上吃饭。
咬了一口烤面包,一脸的不满:“爹地,烤糊了。”看样子,小家伙的起床气还没消。
清远拿起一块烤面包尝了尝:“还好吧!要不我跟你换好了。”
“不用了爹地,蛮好吃的。”喝了一口牛奶,小眼睛还是有些张不开。
清远将面包抹上果酱,摸了摸小小辰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自己也吃了起来。
叮咚~
门铃忽然响起,清远放下面包嘀咕了一声:“谁这么早?不会是你任叔叔吧!”
小小辰回过头来软软的说:“任叔叔才不会起这么早类,他是个大懒猪!!”而且,还是他心目中最幸福的大懒猪,他什么时候才可以像任叔叔一样一天到晚不用上学,可以在家里睡懒觉就好了。
清远打开门,防盗门的雕花铁艺栏杆外,辰风还沾着露水的的笑脸映入眼帘。
还是好看的微笑,还是深潭一样幽谧的瞳孔,他手里拿了一朵火红的玫瑰冲着清远打着招呼。
“小远,早,我去晨跑回来,看到院子里有种玫瑰,就偷偷摘了一朵,还带着露呢,你看。”
清远半天没愣过神来,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你~”吞吞吐吐你了半天,却依旧没说出什么。
“我把你隔壁的房子买下来了,你不是要我追你回来吗?既然要追回来,那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背靠大树好乘凉了。”呃!这是什么形容?貌似不对吧?什么?他搬来了隔壁?难怪,难怪这两天隔壁一直在装修,就以他养尊处优的习惯,哪里适应得了这种小地方。香榭丽舍那么大的房子,他都嫌不够他折腾。竟然没事跑到这里来,还在他眼皮子底下让他碍眼。他是说过让他追他回来没错,可是也没允许他搬到他隔壁住吧?
清远淡淡撇了他一眼:“辰先生,我们在吃饭,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去吃饭了。”
说完了转过身,重新坐回餐桌上,将一片面包塞进嘴里。
门口没有任何动静传来,他应该已经回去了吧?
好不容易忐忑着吃完了一顿饭,他拎起小小辰的书包,然后牵起小小辰的手拉开门,那张笑脸竟然还在那里。
还好这里是高档小区,而且每层只住两户,除了他和辰风之外这楼层里也没有别人。否则,堂堂华语音乐教父,拿着一朵玫瑰花站在一对年轻父子的门外等丰,这成何体统?如果让媒体知道了,那还不得是石破天惊的新闻?
“你,怎么还在这里?”
辰风手里拿着一朵玫瑰花,上的的露水还未干,犹自在花瓣上挂着:“当然是追你了,不这样等,怎么能把你追得回来?”然后一脚跨入门里:“赶快找个花瓶,不然它就凋谢了。你看,这朵花和小远似的,如果凋谢了就太可惜了。不过,在我心中,小远永远都不会凋谢。”
呃,油嘴滑舌,他什么时候学的这么油嘴滑舌了?
其实,哪里是我们的辰天王油嘴滑舌,而是他连夜找到任川,从他那里学来的把妹妙招。至于有没有用,其实他也不知道。从前的小远乖巧听话,一直在他的翅膀下生活,后来因为一些意外不得不让他一个人坚强的面对生活。现如今知道初氏不会对小远造成危险,便迫不及待的回来找他。谁知道,原本软绵绵的那个小书生,早已经变成了满身都是尖刺的刺猬。把自己保护的严严实实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任川说,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经不起死缠烂打,不管招数管用不管用,先用过总没有错。
暗兵不动,到时候如果清远被那个叫什么轩尼欧的给骗走了,那么他到哪里去找一个这么乖巧的清远去?
睡眼惺忪的小小辰终于醒了,他抬头望了望辰风,眼睛里虽然有惊喜,但是却依旧装作不理不采的样子。
清远去找花瓶的时候,辰风一把楼过小小辰:“儿子,想没想你老爸?”
小小辰低头想了一会,笑着点点头:“想了。”
“那你看到老爸以后怎么连话都不说?”
小小辰一本正经的拍着辰风的肩膀:“老豆,这件事我的立场很明确,一定要和爹地站在同一阵线。不是我说你,你看爹地整天面无表情若无其事的,其实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发呆的时候那表情要多难过有多难过的。”
面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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