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天1-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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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你逼我使用绝招的。看看,兰姨的手谕,勒令刑天陪叶秋逛街一天。嘿嘿,臭小子,本来本小姐好意大发慈悲,想让你就只陪我半天的,可是是叫你不识相,敢推搪本小姐的要求。那啥,对了没有……没有三分三,怎敢上梁山?小子,你太嫩了,快去拿钱,不然我去找兰姨。”
呃,这样也行?看到那兽皮上的那优雅而熟悉的字体犹如催命符一般,刑天有点欲哭无泪。唉,可怜啊,又被老妈出卖了。老妈,到底我是你儿子还是她是你媳妇啊?呸呸,说错了,是女儿,老妈,你把我卖到兽人帝国那去都比卖给这个小妞好啊,呜呜……我的人权啊。
不情不愿的起身,伸了伸懒腰,拖了几分钟,本来想换衣服的时候再拖一个半个小时的,可是穿好衣服刚想喝口茶时,那小妞居然喊道,刑天如果你还不出来的话,我要你明天继续陪我逛街!
噗!正在喝茶的刑天立马扔下茶杯,也不管茶杯是死是活,就飞奔向演武场,那小辣椒可不是闹着玩的,今天不让她尽兴,那么明天刑天就不用活了。
小丫头兴致勃勃的走在大街上,东张西望,看见那些小摊,也不管是什么东西的也要先看看,即使没兴趣买的,肯定也要玩个够再说。刑天跟在后面,像个蔫了的茄子,无精打采的。大街繁华依旧,叫卖声时起彼伏,卖吃的玩的到处都是。可是刑天兴致全无,心里不断祈祷这小祖宗赶快买完东西,好快点回去。
“喂,臭小子,我要冰糖葫芦,快付钱。”嘴里塞着一串冰糖葫芦,两只手都塞满了后,小丫头满意的对刑天叫道。对于小丫头来说,刑天就是一个跟班和移动的钱包。
不情不愿的递过一个银币,拿着那找回来的铜币,刑天有点丧气,唉,都是那个见利忘义的妈妈,不然此时自己还在享受着生活的乐趣呢,怎么会在这里做一个跟班?不由心中默念,虎落平阳被犬欺啊,臭丫头,等以后老子长大了,一定要把你给娶回来把你征服成为一只小绵羊。哦,邪恶啊,太邪恶了。
慢悠悠的逛完整条街,刑天饿的两腿发软,那小丫头还是神采奕奕的,没有丝毫的疲态,刑天暗暗惊讶,女生的两只小脚是什么做的?为什么就不会累呢?看了看街口对面的墙壁,刑天松了一口气,终于要逛完了。
长街的尽头,地势偏僻,闹市的时候都很少人来,所以这里只摆了一个小摊,摊主是一个老头,上面卖的东西全都是一些古董之类的,看见那些古老的瓶子和一些小饰品,小丫头甩开双脚,蹦蹦跳跳的跳到摊前,兴致勃勃的拿起一个酷似发夹的小饰品看了起来。
前世的时候就有一些小摊子是卖这类东西的,他也在这类的小摊中淘到不少的宝物,所以他对淘宝还是挺感兴趣的,看见这里有这一类的小摊子,他一时兴起,也走了上去,拿起一个把古剑,仔细的看起来。
作品正文022手镯 回各位书友大大们,并非冰锋不想快,只是冰锋学码字并没有多久,速度慢的可怜。现在还不会五笔,键盘不是非常的熟悉,经常按错键,而且码字的时候,双手的速度根本跟不上大脑的速度,你们喜欢我的书冰锋很高兴,只是在更新问题上,冰锋只能说抱歉了。
第二十二章 手镯
刚拿起那把有点年代的双手大剑,刑天一愣,这也太扯太假了吧?
质量之差,连天蓝最差的打造铺里的最差的大剑都比不上,简单来说就是废铁一块,有点历史价值的废铁。摇了摇头,刑天终于明白这种摊子没人看的原因了。
假货太多,废物太多,而稍微有用的却很少。如果这些东西放在华夏,年龄之大肯定会当成历史文物被收藏起来,可是在冰河就不可能了。
不得不说,两个地方的价值观念相差太大了。在冰河大陆这种实力至上的地方,所有的一切文化都和提升实力息息相关。冰河大陆的人从一出生就会被灌输修炼者的观念,在他们的心里只有变强,更强,所以冰河大陆上的物品大约有百分之九十和修炼挂钩。武器,铠甲,魔法袍,魔法杖,能量晶石,魔兽还有各种各样的秘籍占了冰河的各种生意的八成。而且剩下的不足两层的还是一些生产衣服和食物的小店子,上不了台面。渴望实力的修炼者对食物和穿着要求并不是很高,而且为了磨砺自己的心智和体魄,他们经常外出深山里面历练,世人称之为“苦修者。”
冰河大陆上的人崇拜强者,战力越强的人地位和声望就越高,就像刑天的爷爷刑震早已站在了巅峰,一举一动,足以撼动天下,有他在的刑家连强如光明教会都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这足以窥视一个强者的震慑性。
没有人敢轻视一个玄域期以上的强者,玄域期以上的强者武力之强令人侧目,他们可以无视一切抵抗力量,轻易毁灭一个百万人的城池,甚至是一个国家。用刑天的话说,就是每一个玄域期的强者就相当于一个移动的核弹,一旦爆发,万夫莫当。
修炼者们对于武器,绝对是无比的挑剔。他们爱惜自己的武器如自己的生命一般,从某一方面来说,武器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一件优质的武器在同等级的对战中占了不少的优势,并且很可能一件好的兵器可以助他们在生死关头存活下来,所以他们对兵器的挑剔比皇帝选秀的时候更加的严格更加的细致。
所以,这个摊子的古剑兵器在冰河的人看来,根本就是连次货都算不上。无论多么的古老,次货始终是次货,没有人会关注浪费时间关注垃圾。
扔下古剑,又看了几件其他的东西,刑天觉得索然无味。虽然这里的瓶瓶罐罐都是一些不下千年的古物,可是,刑天不喜欢收藏文物这个调调,在他看来,收集这些东西纯粹是浪费时间和空间,对于疯狂追求实力的他来说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只有能帮他快速增长实力的东西才能引起他的注意力。
摇了摇头,顺手拿起一个玉镯。随手掂了掂,轻飘飘的,似乎没有重量,不过摸起来手感还不错,也就是手感不错罢了,刑天刚想把它给扔下去,却忽然停住了。
手镯居然散发出一股清凉,传入刑天的手中,冰冰凉凉的,感觉起来非常的舒服,就像夏天的时候吃了冰淇淋一般清爽,令人迷醉。更令人惊诧的是,这股清凉的气息虽然微小,却胜在延绵长久,生生不息,从不间断,如那山间的小溪,潺潺的流水,历经春夏秋冬从不间断。
“咦?”刑天有点奇怪了。当下细细的大量了一番,这个手镯的质量看起来好像还不错耶。如血般鲜红的玉石经过精心雕琢而成,没有丝毫的棱角,摸起来手感很好很舒服。整个手镯整体呈鲜红色,妖艳无比,非常的刺眼。在手镯中,不时有一道道流光溢彩闪过,像那反射光芒的琉璃,流光溢彩所过之处必然会产生一股清凉的气息,透发出来,进入人的体内,似乎还有着安抚人心安定心神的功效。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刑天有点激动,这一次终于遇到了宝贝了吧。右手拿起手镯放在眼前,细细的观察着,可是看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发现。旁边的老头摊主还以为他看上了这个手镯,絮絮叨叨的说道,“小朋友,这个可是宝贝,可是我老人家历经千年冒着生命危险不辞劳苦专程跑到恶魔岛的千年冰山绝顶上的万年坚冰凝结而成的万年冰晶血玉精心雕琢而成,在别的地方可是无价之宝,现在老头子我看你顺眼,一百个银币卖给你好了,非常的便宜,再别的地方……”
冰晶血玉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材料,在冰河大陆上已经断产,也只有在黄金海域的恶魔岛上的冰山绝顶上有的开采,数量之少,令人发指。万年冰晶血玉可是一个好东西,做成饰物佩戴在身上,可以清新凝神,如果带着万年冰晶血玉修炼,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并且不用担心魔力和斗气的反噬。所以冰晶血玉非常的抢手,即使是指甲的那么一小块没有上百万金币也休想买得到,珍贵之处,可想而知。
刑天暗自好笑,上下打量了这么打一把年纪的老头,手无缚鸡之力还上恶魔岛?那地方是一般人能上的么?而且如果真的是冰晶血玉,即使拿到了他能从恶魔岛出来么?早就被人给砍了。而一旁的小丫头更是不客气,“……再别的地方你绝对找不到质量这么好而且便宜的了,谁说便宜没好货,俺这里就是经典啊。嘻嘻”
老头子傻眼了,“你怎么知道的?”“嗯,老爷爷,你都说上不止二十遍了,我早就可以背下来了。”
老脸难得一红,老头子摊主碎碎念,“唉,英雄寂寞,知音难求啊,为什么找一个懂得欣赏历史的人都那么难呢?”
这小老头!刑天心中 暗笑也没有理他,继续他的掘宝计划。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是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玄机,刑天不由有点泄气,忽然心中一动,暗暗运起一股精神力束成一股,往手镯探去,可是,刚遇到的手镯外壁时他的精神力就像此在了棉花上面,软绵绵的却再也刺不下去,当他加大精神力输出时,手镯立刻发出一阵弹力,把他的精神力反弹开来。
刑天心中一喜,果然是宝贝啊,有玄机。高兴之余也有点苦恼,这个手镯有点像那浑身坚硬的乌龟,给他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嗯,不管了,宝贝买回去就对了。只要把东西变成自己的怎么研究不行?实在不行老子把他给砸了。
“咦,天弟弟,这个手镯好重哦。嘻嘻,真奇妙。”叶秋小丫头拿着一个黑乎乎的手镯把玩着,“不过,好丑哦。不喜欢。”
刑天接过手镯,果然一入手沉甸甸的,和那妖异的血红色的手镯不同,这个手镯不知道是有什么材料做成的,漆黑无比,非常的丑陋,更令人恶心的是手镯上布满了一条条衔接在一起的曲线和沟壑,曲曲折折,毫无规则,看起来有点像松树那沟沟壑壑的树皮,只是他的棱角都已经磨平,让人带上去不会感到刺手而已。
刑天有些无语,那个制作的人还真是妙人,手镯也能做的这么有创意。手镯作为饰物,很多人都是喜欢华丽,所以一般的制作师都是绞尽脑汁拼命的把手镯做的更华丽,更加的美观,那么可以卖出去的数量就越大。而这个手镯却反其道而行之,做的非常的丑陋,令人一看就非常的讨厌,不想接近。不过,刑天喜欢,有句话叫做事有反常必有妖,那个制作手镯的人制造的那么丑陋肯定是想隐藏什么吧。
拿起来,刑天仔细的看了看,立刻感觉一股沧桑的气息扑面而来。古老而长久的洪荒气息让刑天心里一阵激动。他从书上曾经看到过,以前曾经有这么一个年代,那时候强者辈出,群英荟萃,天下英雄云集,堪称玄域多如狗,圣级满地走。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中强者纷纷陨落,许多高级的战技和秘籍纷纷失传,在大陆上永久的消失了。大陆的斗气和魔法陷入了一个低潮。难道,这个手镯是洪荒时期的产物?
如果真的是那个时期的产物,即使再怎么低级也不会低到哪里去吧?很有可能里面就藏着那些失传的战技耶。想到这里刑天心中一阵激动。
刑天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还是那副古井无波的样子,轻轻的把两个手镯放下,继续研究其他的物品。可是令刑天失望的是,之后再也没有之类有玄机的物品了,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还是有点失落。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
在这样的一个地摊能搜寻到一个宝物已经是运气好了,能淘到两个不同寻常的物品那更是人品大爆发了,这样的一个小地摊,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宝物?
虽然心中欣喜,刑天没有表现在脸上。拿起两个手镯和一块黑乎乎的矿石快,对老头示意了一下,“这两个手镯和石块怎么卖?”老头子打量了一会刑天,发现他并没有那种欣喜和狂热,有点失望。点了点头,“一百个银币,那个黑乎乎的手镯和石块就算送你好了。”刑天洒然一笑,都是活过两辈子的人咧,也算是老狐狸了吧,想宰我?你还年轻啊。前一辈子买东西砍价到处都是,刑天自然也学了几招,对于自己喜欢的物品千万不要显露自己非常喜欢的样子,不然肯定会被当成冤大头的。以刑天的功力和阅历,控制一下面部的表情还是可以的。所以老头也看不出来。
好不容易把给小丫头买零食时找回的铜币全部摸出来,数了一数,一共才九十九个。刑天把他全部赛道老头的手上,“我就只有那么多的钱了,老爷爷,一句话,卖不卖?”老头子脸上有点为难,一会儿自后显得非常的决然,有点似壮士断腕,“好吧,看在你们的面上,老头子就卖给你吧,以后记得要带多一点钱啊。”数了好几遍才把它们放进口袋。老头子可是非常的肉疼,一百个银币一下子缩水成为九十九个银币换做谁都受不了。不过老头子到也开心,这三件东西是他在一个被遗弃的古墓捡到的,也不值什么钱,九十九个铜币也赚了。
“喂,臭小子,你买那玉镯干什么?丑死了。”叶秋有些奇怪,买那个血红的手镯还可以理解,毕竟那血红的手镯还是挺漂亮的,但是连那个臭疙瘩都买下来,她就不能理解了,难不成刑天喜欢丑的?
“你管我。现在街已经逛完了,可以回去了吧?”刑天对这个剥削自己的小丫头十分的欠缺好感。
“哼,臭小子,想回去居然还敢以这么恶劣的态度对待本小姐?”不过叶秋看看天色已经很晚了,况且逛了一天之后她也有点累了,想了想后发出恶魔的微笑,“今天先到这里,明天咱继续。”
刑天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还让不让人活了?
作品正文023另一个女孩 第二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