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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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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诸子分驻天下要地,以“固内外之势”,“广盘石之安”,确保江山永在朱姓之手,是他在开国之前就画好的蓝图。他规定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他们都要“伏而拜谒”。法定其亲兵护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明史》卷一百一十六,《诸王列传序》)。

特别是北方塞王,掌握的兵力更为雄厚。比如宁王所部“带甲八万,革车六千”,他们因此一个个实力雄厚,“连邑数十,城廓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朱元璋对自己的孩子们无限信任,他规定,遇有战事,即使元勋宿将也要听藩王节制。

对于这种安排,稍有中国政治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其不妥。因为强藩必然挑战中央集权,成为帝国长治久安之隐患,外藩之乱在中国历史上出现得实在太多了。平遥县训导叶伯巨的看法十分典型,洪武九年,他上书言事,指出朱元璋“分封太侈”:

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则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现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七国诸王,认为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

这番话入情入理,不料朱元璋见疏却勃然大怒,认为这是离间他们一家骨肉,要亲手射杀叶伯巨。经过群臣力劝,才没有亲自动手,不过叶伯巨终于为此事死在狱中。

以自己的子孙制衡天下武臣的构想虽然美好,无奈朱元璋的孩子们在开国之初都年龄太小。虽然朱元璋日夜盼望他的孩子们尽快成长起来,然而人的成长不像庄稼,不是多施几次肥就能催起来,所以这一构想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待以时日。在此之前,朱元璋只能耐下心来,对功臣们极尽敷衍之能事。

第八节 大屠杀计划:为太子保驾护航

专制制度的自私性使君权表现出强烈的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君臣关系、尤其是开国君臣关系的脆弱性。皇帝与功臣的关系,经常在昨与今、情与理、势与义中纠结冲突,酝酿出一个又一个危机。

决定历代开国功臣命运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开国皇帝的年龄。学者郑宏卫在《开国功臣归宿论》中说,皇帝登基时年龄越老,对身后事就越担心,因此就越容易对功臣们动起杀机。比如刘邦,登基时已经五十五岁,因此他开了兔死狗烹的先例,开国时所封的七个异姓王,后来大部分或诛或伐,非死即亡,“至孝惠时,唯独长沙全”。

相反,那些青壮年的登基者,则对控制功臣更有自信心。比如李世民登基时没到三十岁,刘秀不过三十一岁,而赵匡胤也不过三十四岁。因此唐太宗李世民使用功臣勋旧,并无避讳。贞观年间,事无巨细,勋臣皆得过问。唐初开国功臣,绝大多数都大权重位,各展所长,圆满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光武帝刘秀则取消功臣实权,保全他们的厚禄。光武之世,列侯只有“高密、固始、胶东三侯”参与国事,其他人都远离权力,但光武帝对他们礼貌周到,“远方贡珍甘,必先遍赐诸侯,而太官无余”,且“每能回容,宥其小失”。至于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更人我两便,被认为人情与形势两全,历代称为高明之举。

朱元璋开国之时,已经年过四十,不过仍算年富力强,所以他才高调宣布要保全功臣。然而随着年龄增长和健康状态的恶化,朱元璋与功臣们共富贵的信心越来越低。

长期紧张的战斗生活和繁忙劳累的国事,使朱元璋的健康受到了损害。

洪武初年,便“患心不宁”,害了心跳过速的病症,有时发高热,“每心火炎上,喜怒不常”。而对太子朱标能力的担心,使他在身病之外又患上了严重的心病。

虽然早就知道长子朱标性格柔弱,但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宗法情绪特重,对立嫡立长原则毫不动摇。早在称吴王后,他便立朱标为世子,即帝位后又马上立为太子。

为了把这个资质平庸的长子培养成合格的接班人,朱元璋费尽了心血。

洪武元年十一月,他下令在宫中建大本堂,搜集古今图籍充实其中,征聘四方名儒教授太子。朱元璋经常亲自布置太子的课程并亲自检查。洪武五年十二月,太子刚满十八岁,朱元璋即命“今后百司所奏之事,皆启皇太子知之”。洪武十年起又令天下大小事务,都要先由太子拿出处理意见,再报皇帝:“自今大小政事皆启太子处分,然后奏闻。”

然而,朱元璋的心血,并没有太多收获。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随着时间的发展,朱标的仁柔懦弱不但没有什么改进,相反在朱元璋的严格而急切的要求下,变成了木讷胆怯,做事越来越畏手畏脚,没有主意,处理事情颠三倒四,经常惹得朱元璋发火。越到老年,朱元璋越相信,这个孩子不可能成为一个雄才大略的帝王。他开始怀疑在自己身后,朱标能否驾驭这些老资格的虎狼之臣。

对老友们的友爱之情,在冷酷的权衡下,日渐消淡。朱元璋对功臣们心态的变化,从史料中的一个细节表露无遗。

洪武初年,每有功臣去世,朱元璋经常感伤不已,对他们的后事安排十分重视。比如:

鄂国公常遇春卒,灵车之至,朕亲临奠……痛哭而还。

大都督府同知康茂才卒于陕州……柩至龙江,上亲为文祭之。

卫国公邓愈卒……卜闻上哭之恸,召辍朝三日。

洪武十二年起,朱元璋为自己修建的陵园初步落成,再有功臣去世,朱元璋一般都会命他们葬到陵园边上,死后与自己万年相依。

比如洪武十二年“济宁侯顾时卒……敕葬钟山之阴”。洪武十三年,“广西都指挥使王真卒,敕归葬于钟山之阴”。洪武十四年,“江阴侯吴良卒……遣使迎丧还京,赐葬钟山之阴”。洪武十二年到洪武二十一年中,大部分功臣死后都获赐葬于钟山之阴,逐渐形成功臣陵墓拱卫孝陵之势。但是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来看,洪武二十一年之后,不再有功臣被赐葬钟山之阴,甚至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朱元璋的养子黔国公沐英卒,千里迢迢从云南归葬南京,也没能葬入钟山,而是葬在江宁的观音山一带。

这一细节显示此时的朱元璋心中,对老友故旧的友爱和信任已经消失殆尽。将军们日常表现中的小小不谨不敬,在朱元璋的特殊心态中都被放大成了叛逆的苗头。胡惟庸案更让他对这些无论怎么教育提醒都改不了粗野本性的将军们大为担心。他对开国元勋们的一切都越来越看不顺眼:“此等愚夫,不学无术,勇而无礼,或闲中侍坐,或饮宴之间,将以朕为无知,巧言肆侮,凡所动作,悉无臣礼。”甚至对他们的亡魂也生了提防和厌恶之心。

一个大屠杀计划,在朱元璋心中慢慢形成。他决定在自己生前,亲手将他稍有不放心的将军全部除掉,以便留给朱标一个万世无虞的铁打江山。

不过,虽然杀心已起,朱元璋还是尽力隐忍。他是一个极为耐心的猎手,不到时机完全成熟,他不会动手。

第九节 儿子长大,时机成熟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初,大明帝国内发生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不过当时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很少。

这一年元旦刚过不久,分别驻守北平和太原的燕王朱棣和晋王朱棡(gāng)受朱元璋之命,分头出兵,合击蒙古草原上的蒙元丞相咬住(咬住是人名)和平章乃儿不花大军。

蒙古军队一直是大明帝国的心腹大患,他们不甘仓皇北逃之命运,时时窥伺中原情形,经常南下骚扰。这一次,朱元璋命自己的孩子们先发制人。

这一年朱棣正好三十岁,所谓而立之年,而朱棡则三十二岁。两位王子封藩多年,拥兵甚众,此次都是初试啼声。

为了让自己手中有足够的好牌来取代对功臣们的过度依赖,朱元璋对孩子的教育费尽了苦心。史书记载,诸子小时,朱元璋认为他们“宜习劳,令内侍制麻履行滕。凡诸子出城稍远,马行十七,步行十三”(《明朝小史》卷一)。

为他们选择师傅极尽天下英杰之选,希望他们能文武双全,成为自己真正的左膀右臂。

在他的严格要求下,朱元璋诸子中颇有几个才能突出者。比如二子秦王、三子晋王、四子燕王、六子楚王、十二子湘王皆武艺高强,熟读兵书战策。虽然教育良好,不过他们到底能不能承担维护帝国藩屏的重任,不经试验,谁也无法判定。所以出兵之前,整个大明帝国都和朱元璋一样,心存疑虑。

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初二日,燕王率诸将出古北口。先遣的哨兵打探到,乃儿不花正驻军于迤都(今内蒙古苏尼特左旗北)。尽管突然大雪,气温骤然下降,燕王仍决定冒雪急进,给蒙军一个突降袭击。经过数日冒雪急行军,明军悄悄对乃儿不花完成了包围。等到乃儿不花察觉,为时已晚,最后只好率众投降。于是首次出征就擒获“乃儿不花及其名王酋长男女数万口,羊马无算,骆驼数千”(《太宗实录》卷一)。

晋王出兵,北上甚远,却没有遇到敌人,只好空手而归。不过据报,晋王带兵,行军布阵也十分有章法。

对于这一结果,朱元璋十分满意。他说:“清沙漠者,燕王也。朕无北顾之忧矣!”(《明太祖实录》卷二0一)这一天,朱元璋盼得太久了。以前诸子参加的军事活动,都是勋臣元帅们为主,皇子处于学习或者说实习地位。直到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北征,皇子们首次亲任大型军事活动主帅,且战果如此辉煌,朱元璋才彻底放了心。

有了这样如狼似虎的儿子,他朱元璋还怕什么呢?

燕王凯旋,朝廷上下都喜气洋洋,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大屠杀计划在朱元璋的头脑中已经成熟。

第十节 第一功臣李善长之死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五月,也就是在燕王取胜一个月后,发生了封绩事件。

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归降于明。据后来朱元璋公布的审问结果,说是洪武十二年,胡惟庸准备谋反,偷偷派封绩前往蒙古草原,带信给蒙古人,“着发兵扰边”,要他们里应外合,合力推翻朱元璋的统治。据说是因为胡惟庸案发,封绩听到消息留在了蒙古,不敢回来。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蓝玉北征,在捕鱼儿海蒙古军队中俘获了封绩,将其押解回国。但据说李善长又对此人加以包庇,“匿不以闻”,没告诉朱元璋。

而在洪武二十三年这一微妙的年头,这一事件被恰当其时地揭露出来。

朱元璋派人审问封绩,审问的结果是把十年前的胡惟庸案,由普通“心怀不轨”升级为勾结蒙古、串通李善长等功臣共同谋反,朱元璋的屠刀终于在功臣们毫无心理准备之时突然落下。

凡是朱元璋不放心的功臣,都被罗织进此案,以曾与胡惟庸相勾结的罪名被处死。在这一年之前,病故和得罪而死的公侯已达二十四人,而这一案,杀戮和死后追究的公侯一共有二十二个。

资格最老的是韩国公李善长,其次是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延安侯唐胜宗、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申国公邓镇(开国名将邓愈之子)、临江侯陈镛(杞国公陈德之子)。另有宣德侯金朝兴、宁济侯顾时、营阳侯杨璟、靖海侯吴桢、永城侯薛显、巩昌侯郭兴、六安侯王志、南安侯俞通源、汝南侯梅思祖、永嘉侯朱亮祖、淮安侯华云龙,在案发之前已死,也追坐胡党,革除爵位。毛骧(参议官毛骐之子)、李伯异、丁玉、胡美、于显、陈方亮、耿忠、于虎也死于是案。

此案之后,朱元璋公布的罪状,却彼此抵牾,漏洞百出。后世王世贞、钱谦益、潘柽章以及吴晗等多名学者,经过仔细考订,证明它们都属于向壁虚构,并不足信。李善长之死就十分典型。

李善长是朱元璋驾下数一数二的得力功臣,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获封为韩国公,到洪武二十三年,他已经七十七岁,替朱元璋卖了三十九年命,位极人臣,为人老实本分,又和朱元璋成了儿女亲家,本以为能尊荣富贵到头,不料却突然遭遇灭门之祸。

根据朱元璋公布的罪状,李善长被捕,是由于有人告发他包庇封绩之事。在接下来的审讯中,又审出一条“私借兵卒罪”。说是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李善长年已七十有七,“耆不能检饬其下”,为营建私宅,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人,汤和“攘臂大怒,曰,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耶?善长惭谢,至是事败”。

然而,钱谦益在《太祖实录辨正》中辑得了一份原始供词。在这份供词中,李善长的妻子朱氏交代此事发生在洪武十二年。朱氏说,洪武十二年十月,李善长为私事向汤和借军卒三百名帮自己家盖房子,“汤大夫说:‘上位的军,不是我的军,如何敢借?与你酒。’散。”

且不说朱元璋将发生在洪武十二年的事后推十一年作为证据,本来就已经使这条证据失效;就说确实是发生于洪武二十三年的话,想凭借三百名借来的士兵造大明帝国的反,素以谨慎敬畏著称的李善长怎么能如此愚蠢呢?

这明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朱元璋不管罪证充不充分,借口“会有言星变”,需杀大臣应灾,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家七十余人悉皆斩杀,家产全部抄没,“籍入六万金”。

这一案一共诛杀了三万多人。凡是与这些公侯沾点边的,一律大祸临头。连在洪武十年已经退休的老臣宋濂也受到牵连,被贬至茂州。七十二岁高龄的宋濂拖着老迈之身走到夔州,忧愤成疾,自缢而死。

第十一节 白发人送黑发人

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大杀戮,搞得非常突然,让所有人都完全没有防备。

其实如果冷静权衡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洪武年间那些令朱元璋不放心的武臣,对大明江山并不构成根本性的威胁。虽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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