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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妖孽神仙一念间 作者:张迷经-第11部分

小说: 妖孽神仙一念间 作者:张迷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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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想起白云犬,它似乎还留在硕鼠的洞中。我走进屋,朝洞口叫了几声,结果却没有回应。奇怪了,跑到哪里去了?我又下到洞里面,见洞底只剩下空荡荡的一大泡雨水,根本没有了白云犬的影子。
“可能是漂到别的洞里去了。”硕鼠小心翼翼跟我说。这洞底一端出口在我的房间,另一端出口在爷爷的房间,还剩一个岔口连着远处,我和硕鼠就沿着那个岔口去找。
那条岔口本来窄窄的,走了一会儿,却又生出新的岔口来,硕鼠带着我一会儿从草地上钻出来,一会儿从后园里钻出来,一会儿却又来到了黑土辽原上。洞里的水时深时浅,时动时缓,成了数十条连动着的地下溪流。终于,在一处水浅的拐角处,发现搁浅在哪里依旧呼噜噜睡着的白云犬。
我在它肚子上揉一揉,它就把肚子窝起来。我去拍它的后背,它却又把后背塌下去。看来以后不能让它睡得太久,因为睡得越久越难醒过来。只好把它的两只前爪搭在我的后背上,从最近的一个出口爬了上来。
朝周遭望去,到处是乌黑油亮的黑土地。
硕鼠四下看了看,“喔,原来到这了。”
“这是哪?”
“上次领你来采菜的地方啊。”
经硕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地形有些熟悉起来,仔细找了找,终于在一个方向上隐约看出些绿色。想起上次那些菜苗,肯定已经长大许多了,正好摘一根黑瓜来解解饿。
于是,背着白云犬,和硕鼠走去那片菜地,发现果然繁盛非常,吃了一根手臂那么粗的黑瓜,肚子撑得饱饱的,便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休息。
硕鼠把自己的尾巴拿到前面,把套在上面的虎尾退下来,搭在一棵壮实的菜藤上,爱惜地说:“都湿了,要把它好好晒一晒。”
经硕鼠这一捯饬,我也想起自己身上的龟甲布衫来,它早已湿透粘在身上。但我想起一个问题来。
“唉?一直都不知道,你是男鼠么?”
“男鼠?”硕鼠有些摸不清头脑,眼睛里透着紧张,“什么是男鼠啊?”
“那……是雄鼠?”
“雄鼠?”硕鼠更加紧张了,微微长开猩红的小嘴巴。
“那……公鼠?”
“我不知道啊。”硕鼠很惭愧地摇摇头。
难道老鼠不分性别吗,我偷偷地朝硕鼠下身扫了两眼,除了厚厚的毛什么也看不见吶。
“你生过小鼠吗?”
“没有。我不会啊。”
“哦。”了解了,“那你就和我是一样的。”于是,我放心的把龟甲布衫脱下来,甩到菜藤上晾晒起来。然后舒舒服服倒在草地上,感受着小草簇拥着皮肤,就像过去倒在浪花涌动的海滩上一样。
硕鼠凑过来看我,眼睛里充满了好奇,“原来你的皮可以脱下来呀?”
“对啊。就是不好脱,所以常常穿着。”
硕鼠揪了揪自己身上的毛,不无自卑地说:“我的更难脱。”
“你的根本就脱不下——”我的话没说完,忽然发现硕鼠的神色开始不对劲,又是那种紧张到癫疯的样子。
“……怎么了?”
“我听到有声音!”硕鼠仓惶地抱着头,双眼绝望,“我想起来了!我就是在这里看到的不该看的东西!我的眼睛呀!”硕鼠叫着,贴着地皮就跑开去,在它身后,潮湿的黑土地窜起一溜泥点。转眼之间,它就消失不见了,估计是躲进了附近的地洞里。
我尚未听到声响,但我知道自己的耳朵没有硕鼠灵,于是也把晾晒的布衫抓过来套上。脑袋刚从衣服里伸出来,耳朵也终于听到一阵疾疾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听起来不像四肢着地的野兽,反而像魔人。
我拎起依旧迷糊的白云犬,想逃回洞里,但距离洞口还有很长的距离,以我的速度肯定会被来者发现,只好冒险躲到了浓密的菜藤后面,手里握着一根权当武器的黑瓜。
我刚刚准备好,那个脚步声就已经来到了。我听到他微微收息,似乎上了些年纪,不像青壮年那般利落。
“嗨——”他疲惫地叹了一声,像打招呼又像在长长舒一口气。
“这次来晚了,莫要怪我。”他开始讲话,但没有谁回应。
“我之所以来这么晚,都是因为城里出了事情。异恋的那群小伙子,想趁着黑夜翻身,真是不懂事啊。他们以为我不理解他们,哼!律例对他们的严惩写得那般清楚,而我却一直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还不满足,唉!翻身了又能做什么,快活上几十年,然后让子子孙孙断绝了后路?他们太不懂得节制。
“算了。我也老了,事情都交给魔藏去做。我知道他的性子太强硬,不如兰儿懂得变通。但也没办法。他自己已经建立起势力来了,想也不会太差。魔人国只要没葬送在我的手中,我就没什么惭愧的。一切都是天意罢了。”
这来者缓慢地讲述着,跟上次那个双火说的事情似乎有些联系,不知道魔昂去了是做什么的?来者继续说着,他开始回忆往事。他的语调温柔而庄严,时悲时喜——我忽然想起那块写着“吾妻”的石碑来。听着声音,他此时正是站在埋藏那块石碑的地方!
哦,我明白了,那下面葬的应该就是这来者的妻子!这么想着,我的心里放轻松一些,能这般来凭吊亡妻的魔人,应该也很良善吧。只是硕鼠似乎很怕他。想着,我朝硕鼠跑去的方向看,尚能看清它逃走的印记,而那些印记旁边是我们来时的脚印。如果这来者转到这里来看,势必能发现“我”还留在这里。
这片菜地的面积不大,只及得上泉眼的大半个水面。我躲在藤后,与那来者也只相差十步之遥,好在这里的菜生长得茎叶茂盛,使得这一方天地如同一片浑浊的海水,只要他不过来,还是发现不到我。
忽然起了一阵风,吹过未干的衣服,生出战栗的凉意。趴在我脖颈上的白云犬在睡梦中也缩了缩身体。那来者想必亦是顶着大雨赶来的,我听到他轻微的咳了一声。然后他自嘲地笑了笑,“大不如前啊,大不如前。”
风又加大了几分,几欲把菜藤吹倒。
我听到来者“嗯?”了一声,还以为自己暴露了呢。
“好啦。你活着的时候,常说这阵南风里面有天意,它这会儿是要赶我走了吧。只是下次,估计又要等十年了。那就十年后的长夜再见吧。”
随后,我听见他的脚步在呼呼风声里渐渐消失。
我也背着白云犬往回走,逆着风,慢慢走在泥泞的黑土辽原上。
途径来时的洞口,硕鼠突然冒出头来,小心翼翼问我:“那个……走了么?”
我点点头。它的洞分叉颇多,我想还是走地面好些。
硕鼠又说:“我把老虎的尾巴落在那了,我要去找找。”然后它就朝菜地跑过去,不多时又沮丧地追上我,小眼睛里面含着泪水,“我找不到了。”
“可能是让风刮走了吧。”
“一定是。好可惜!”
我走在前,硕鼠走在后。它似乎因为虎尾的遗失而受了打击,并不跟我说话,只是沉默地跟着我的脚步。偶尔,它找到自己曾经废弃的洞口,就钻进去,过了一会儿又会悄悄从我身边钻出来,毛茸茸的脸上依旧是难过的神情。
快走到泉边的时候,硕鼠突然从后面抓住我的衣服,小心地说,“泉水那边好像有东西啊,我听到了脚步声。”
难道是魔昂回来接我了?
“会不会是那个想要我眼睛的……”
“不会吧,那个魔人是顺风走的。”
但硕鼠还是小心为上,没有再跟着我,搞得我也不得不提高一些警惕,选了一条隐蔽的通向后园的路。穿过菜地,悄悄从后门走进茅草屋,然后贴着窗口,果真看见一个男魔人站在不远处的泉水边,却并不是魔昂。
在我看向他的时候,他也略有知觉地向窗口看过来。我想他应该发现了我,然后大步走过来。
他穿着一双革制的及膝长靴,鞋面上有干燥的泥点,上身批一件黄色的兽皮,那兽皮较长还权当了下身的遮盖,只是在腰间束了一条不知什么野兽的火红的尾巴。
他已来到窗口,没有进屋,面貌精明而友善,朝我摆手的同时,微笑起来,弯起的细长眉眼只剩下星光点点,“你好啊。”
“汪!”
原来是白云犬先醒了过来,从我脖颈后面探出脑袋,朝那魔人叫了一声,之后又把湿哒哒的嘴巴塞进了我的衣服里,似乎小孩子懒床一样。
“我叫双火。上次来过。”
哦,是他啊,我也瞬间记起了他爽利的声音,于是请他进屋。
他说外面很好,许久都不见白天了。
我看了看里面屋地上的大洞,也觉得不太适合待客,于是就隔着窗口跟他说话,反正窗口也空着没有障碍。
他说,是魔昂让他来接我去魔人城的。


、十二念

魔人国没有车辆,也没有被驯服的野兽,所以一切行动都要靠双手双脚本然的力量。
我所见过的魔人,无论男女都有扎实的身量。双火看起来已算属于精瘦一型,四肢修长,外表更接近于仙人国里的年轻神仙,只是步子迈得更阔气,手臂抬得更高,举止间带着天然的豪气。
此前来给我送东西的魔人嘎达,言语间总是提及魔昂的种种轶事,但与双火交谈时,只有在我问到魔昂时,他才会简要应答一下,而他对我在仙人国的生活则更感兴趣。
他问我仙人国的兽类,我把我所接触过的都跟他简单描述了一遍,我接触得不多,语言又匮乏,但他听得津津有味。
我说起仙人国的车马、法术,还有我短暂居住过的仙都,这都让双火露出向往的神色。
当我说起大海里成群的游鱼,数以千计在海中游荡的时候,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他说他从来没见过那么多活物集聚在一起过,最过瘾的也就是看十几只野鸟飞过天空而已。
末了,他才对我说:“到魔人城之后,可不要再随意说海,因为海是魔人城的禁区,据说海中有覆国的力量。大伙都这么遵守,也只好顺随着应付。”
哦,我也想起来魔昂这么嘱咐过我的。
“不过你跟我说没事。”双火隔着窗子拍拍我的肩膀,“我和魔昂是好朋友,也就是你的朋友。”
他的大手拍我时,碰到了搂着我脖颈的白云犬,便好奇地摸了两把,白云犬舒服地吐着气。
“这白狗,是怎么被你驯服来的?”
“我没驯服过它,它醒来时最先遇到了我,就跟着我了。”
双火开始思考,一边摸着白云犬,“果真很乖啊。我遇到的野狗都很凶……对了,你说他醒来时最先遇到了你。是说只要在它睡觉的时候守在它旁边,就有机会驯服它吗?”
我摇摇头,“它原来是别的神仙的,但被师父困进松脂球里很长时间,失去了原来的记忆。从松脂球中出来时,最先遇到的我,就记住我了。”
“哦。”双火恍然大悟,“原来是失去了记忆。这确实是个可行的办法啊。”
“什么办法?”
“没什么。”双火把手从白云犬身上拿开,“咱们收拾一下东西吧。”
我先把那件虎皮找出来,还有一些剩余的菜籽……然后,就没什么了。
双火把虎皮放到手中掂量一下,“就这点儿东西?”
“嗯……还要到后园摘几根黑瓜留着路上吃。”
“那可以明天出发时再摘。”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和双火聊了一个下午,久违的晚霞已经在西方烧成红通通一片。
吃晚饭时,双火从身上翻出一个兽皮口袋,倒出来一小堆黑黑的肉干。他一口吃下一大块,快速地咀嚼,毫无顾忌地喝着我从泉里打来的水,看样子并不怕那个关于泉水的传说。
他让给我一块肉干。我嚼了嚼,只觉得满口都是汗味和腥味,而且干巴巴的,反而要把我口中的汁液都反吸干去。真不觉得这东西能果腹?
同样,当我把煮熟的蔬菜端上来的时候,双火看我吃菜也很好奇,主动尝起一口,试探着嚼来嚼去。我以为他会像魔兰那样最终吐出来,但他没有。他伸伸脖子就咽下去了,只是摇摇头说:“不中吃。”
看得出,双火的好奇心极强,并且喜欢尝试。吃过晚饭之后,他又跟我聊了很久,才去爷爷的房间里睡下。
我尚躺在床上回味着这一天的经历,而透过窗口却很快就听到了双火轻微悠长的鼾声。睡得过多的白云犬躺在我身边,翻着黑溜溜的眼珠看向双火的房间,仿佛在说:“这家伙可真够好睡的。”
第二天,我们在晨光中踏上路途。双火替我背着装有虎皮和黑瓜的包袱,阔步走在前面。不过,白云犬很快就晃着脑袋超过了他。
“你打头,你认得路吗?”双火笑着跟白云犬说。
白云犬晃晃尾巴,自信得不屑于反击。
“它认得魔昂的味道。”我跟双火解释,“它从松脂中醒来的那夜,跑到我的屋子里,同时记住了魔昂和我的气味。”
双火听我这么说,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和魔昂的感情不浅呐!”
“……”其实我也说不准,我们有兄弟之间的血缘,他曾付出生命的代价出海来寻我。可是,我们之间又没什么细碎的记忆来填充,远远谈不上亲密。
双火在前面说:“魔昂特地种了一园菜,那一定是送给你的礼物啰?”
我点点头,然后发觉双火在前面根本看不到,不过他自己早已有了答案,根本不拘泥于我的反应。
“还有这件虎皮。”双火的手向后拍了拍背上的包裹,“这只虎有时会跑到黑土辽原上,会对你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魔昂刚加入打猎队伍中,就先把这只虎擒住了。”
“他会打很多猎物吗?”
“也没有很多,不过都是最凶猛的野兽。因为魔藏王子说,凶猛的野兽会吃掉软弱的野兽,所以就先把凶兽杀来吃,还能保护一些吃草的兽类。”
“这个想法挺聪明的。”
双火把双手抵在脑后,笑了一声,“只是听起来聪明罢了。事情可没有看起来的这么简单。这一百年来,猎物减少得特别快,肯定有些隐秘的原因,或者就像魔君说的,一切都是上天的惩罚罢了。魔藏王子虽然野心勃勃,但也未必能逆转得了。况且——”双火转过头来,“他可是魔昂的大对头哦。”
“魔昂才去城里一年就和王子做上对头了?”
“是啊。你的魔昂可不是平凡之辈,他是公主身边最得力的干将,却是王子眼中最具威胁的敌人呢。这种身份,在魔人国里可从来没有出现过。等你进了城,就会了解了。”
我会那么快了解吗?我不太确定。
由于双火和我是步行,远不及魔人擅长的奔跑,一直走到太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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