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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原来,只是因为幸福(品味幸福) 作者:沈素衣-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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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1、30 。。。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五年以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为什么这些人会被同时埋葬在这里?钟绛虹从梦魇中惊醒时说的血,是否意味着在五年以前曾经亲眼见证过这一惨剧的发生?睡梦里,她痴痴地呼唤的“相辉”就是长眠在这里的孟相辉吗?那么,她在失去记忆的情况下,还能牢牢地记住孟相辉的名字,这是不是说明她真的很爱他?如果她很爱孟相辉的话,孟相辉为什么又会葬在宋凌艳的墓旁?宋凌艳究竟是谁?她和钟家又有着什么样千丝万缕的关系?我的心里存着一团乱麻,怎样也觅不到线头,理不清思路。钟绯虹失忆的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不愿再记起那天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经历的那些事情,才会下意识里让自己选择这种逃避的消极方法来忘记这所有的一切吧。

那么,江杰阳这些年是怎样一个人在清醒的状态下默默地独自承受着这些脉络清晰的伤痛呢?

我沉默地站在原地,脑中一时间思绪万千。

“天啊,这究竟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连平时一向轻易不会一惊一乍的苏怡雪也不由得不倒抽了一口冷气,觉得面前的这一切十分地不可思议。

“恐怕,”我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像一根绷紧的弦在被人用手大力地撩拨,“事情的来龙去脉看来只有已经失踪了的江杰阳和失忆前的钟绛虹才能够解释了。”

“其实,我们可以找位心理医生给钟绛虹催眠啊。这样她就能顺利地找到失去的那部分记忆了。” 季菲菲马上提议道。

“不行。” 苏怡雪马上镇定下来,否决了她的提议,“我们不能那么做。”

“是啊。”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快速地思考了一下前因后果。表示赞同苏怡雪的说法。

“为什么啊?” 季菲菲不解地问道。单纯的她什么时候才能成熟地思考问题呢?

“那是因为,”我咽了口唾沫,润了润干涩的嗓子,有些如鲠在喉的感觉,“那是因为钟绛虹自己选择了丢掉那部分的记忆,我们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本人,怎么可以不尊重她的选择呢?我们不能感情用事,为她擅自做主。”

“可是,你怎么知道是她自己选择丢掉了记忆的啊?也许,她自己的本意就是想记起以前发生的一切呢?要不她为什么会梦游呢?那次,她不是还为了能够想起以前的事情而头痛吗?也许是她内心深处蕴藏着什么力量在驱使她梦游,反复地来到这里。现实看不到、想不起的东西只有在梦境中才能够看到并牢记。” 季菲菲不以为然,反诘我。

“菲菲,将心比心。如果是你目睹了家破人亡的惨剧,亲眼见到和自己拥有着同样容颜、同样血脉相连的妹妹死在自己面前,无能为力。就像是……就像是另一个自己死去了一样,你会愿意一生一世都清晰地记着这样伤痛的一幕吗?而且,她在睡梦中常常无意识的呼喊“相辉”的名字,说明她很在意这个人。她的妈妈、妹妹和她在意的人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这种打击对她来说几乎是致命的。不是她的本意想记起来什么,而是倘若可以的话她永远都不要记住那一幕。” 

说到这儿,我垂下眼睑。

忘记,在这种情况下,对她而言,是种难得的幸福。

记得这一切的江杰阳是怎样坚强地活在现实里的?

他先是被父母抛弃,相依为命的奶奶而后又撒手人寰。在他认为自己得到归属的时候,心爱的人又不在了。他还要咬紧牙关,一个人坚强的活下去,只为了能够照顾自己爱人的失忆并且痴呆的姐姐。他一刻也无法忘记悲伤的过去,只要他看一眼钟绛虹就会想起拥有相同容颜的钟绯虹。钟绛虹的存在无疑就是一把粗盐粒,时时抹在江杰阳从未曾愈合过的伤口上,痛彻整个灵魂!

“如此说来,只有等到江杰阳出现的时候,才能够最终揭开谜底了,是吗?那江杰阳还会回来吗?” 季菲菲继续问道。看来她已经被我说服,明白了个中的道理。

我望着钟绯虹墓碑上洋溢青春活力的照片,徐徐地说道:“我相信,江杰阳一定会来找钟绛虹的。因为,那是他活着的责任。” 这次之行,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反省生命。人这一生活着图的是什么呢?蝇营狗苟,终其一生,说到底,不过只是身后的尘土一捧。

那些尘封的过往并不重要。逝者已矣,追究那些真相又有什么用呢?

离开墓地以后,我更加细心地照顾钟绛虹。想要尽力去弥补她内心的创伤,温暖她冻结的灵魂。每天,除了上课和去店里上班,我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伴着她,不敢有丝毫的疏忽与怠慢。为了不让她每晚都去那座可怕的墓园,踏踏实实地睡觉,迫不得已的我会在她临睡前,亲手喂她喝下一杯放有安眠药的牛奶,不让那些惨痛的记忆再有片刻的机会纠缠钟绛虹。

自从上次通过电话以后,已经有两周的时间我和陈思宁没有联系过了。我决定主动找他说明白内心的想法。

尼采说:我属于今天和过去。但我的一些东西将是属于明天后天和今后的。

我想问问他,是不是愿意等我放下过去的所有。

于是,在夕阳即将落下的傍晚,我就着天边炫目的艳丽晚霞拨通了他的电话。这是谈论公事以外,我第一次主动给他打电话,心跳不由控制地加快。

“喂?”电话拨出去,立时被接通,电话那头传来陈思宁一贯干净温和的音线。

这么快就听到了他的声音,我被吓了一跳,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只得胡乱‘嗯’了一声。

“有事?”陈思宁问道。

电话有个很大的弊病,就是人们无法通过电话看清对方的神情。短短的两个字,我根本就听不出来陈思宁现下的态度。毕竟上次我在电话里面说得比较含糊其辞,导致了现在这种令我忐忑不安的情况发生。我不知道该如何在电话里跟他说清楚我的想法,或许应该稳妥地选择面谈。

“晓蕾,你有事?”陈思宁又问了一声,打破了电话里的沉默。

“有事。”既然早晚都要面对,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我阖上双眼,听见自己的声音通过手机传递给手机那端看不清眉目的陈思宁:“我有事想跟你面谈。”

陈思宁开车来接我的时候已经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夜晚时分。夜晚是一座城市歌舞升平的开端,也是人们满怀心事寻找靠岸港湾的时刻。斑斓的五彩霓虹和街道两旁林立的路灯照亮了城市里行人匆匆赶路回家的面容。那些穿行在道路上的行人,正怀着不同的心情行走在大街上,无论经过哪里,遇到什么样的人,最终会回到属于他们的家中。我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窗外不断后退的夜景,感觉到这个城市喧嚣和寂寞共存的矛盾。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掉收藏了,可能写得确实不太好吧。感谢一直收藏的朋友们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




32

32、31 。。。 
 
 
“想什么呢?”陈思宁注意到我在沉思,出声拉回了我的思绪。

“在看窗外的景色。”我认真地作答。

陈思宁看了我一眼,奇怪地问:“看什么?看这些赶着下班回家的行人和望不到尽头的车流。”

我收回视线,目光投向自己的手袋,几千元的手袋对于普通的大学生来说,算得上是奢侈品了,然而我却从不缺钱,从不。只是我也不去炫耀什么,那只会让我的内心更加空虚,让我更加残酷地认清现实——除了钱,我什么都没有。我信手拨拉手袋上的拉链:“人们结束一天的繁忙下意识就想回到自己的家里。”

陈思宁没想到我会回答他一句答非所问的话,不由得加深讶异:“难道人不回家却要整天在外面闲晃吗?就算是应酬也不过是暂时的,家才是人们的归属。”

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他:“我们这是去哪儿?”

“吃过饭了吗?”陈思宁也答非所问地反问我。

“吃过了。”我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现在一人要喂饱两张嘴,当然要定时吃饭了。”

陈思宁按了一下车子上的一个按钮,立时有音乐从音响里播放出来。他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音乐的声音:“那就去我家坐一会儿吧。”

我没说话。陈思宁这样的人想要什么要不到?越是这样的人越是不屑于通过下三滥的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还是相信陈思宁的人品的。他说去他家,我想,也只不过是想找个相对安静地环境跟我交流罢了。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尽量忽略安全带紧扣的不适,静静地聆听音乐。正巧CD播放到Linkin Park 的《What I Ve Done》

男子沙哑撕裂的嗓音划破车厢的寂静,熟悉的歌词果然钻入我的耳朵里:

What I’ve Done; I’ll face myself;
不管我以前所作的什么,我将来都会面对我自己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e; Erase myself;
将现在的自己彻底改变,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时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For what I’ve done; I start again;
因为我以前的作为,我要重新开始

And whatever pain may e;
不管会遇到什么困难

Today this ends;
这些就在今天到此为止

I’m forgiving what I’ve done… 
我正在原谅我所作的

I’ll face myself;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e; Erase myself;
面对自我,将现在的自己彻底改变,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时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每一句歌词都唱进了我的心里,怎么听怎么符合我内心现在的想法。说不出的紧张和慌乱兜头压来,我抬手就把音乐给关了,随便扯了个理由:“我想静一静。”

逼仄的密封空间霎时安静了下来,陈思宁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表示理解,专注地开车。尽管城市的交通在此时实在让人恭维,但是架不住距离近,不到二十分钟就驶进了陈思宁所住的小区。下车的时候,我暗暗松了口气,尝试缓解绷紧的神经。还好,还好,我庆幸自己此时还能平稳地走在路上,肌肉还没有受到大脑的控制,变得僵硬。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我吃惊看向陈思宁:“这不是普通居民区吗?”

陈思宁乐了:“是啊。我就住在这儿。”

我有点儿懵,茫然地站在原地,心里反复寻找合适表达的词语:“你可以住在更好的地方啊。”

陈思宁摁了一下车子的遥控锁,发出‘嘀’的一声:“怎么?我住在这里让我们的傻姑娘失望了?”

我立刻炸毛:“你什么意思?”

陈思宁好笑地望着我,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可真敏感。我什么意思都没有,也知道你不是爱慕虚荣的那类女孩子。我只是喜欢住在这里,这里的房子不大、不奢华,但是这里有人气儿。”

我讪讪地低下头,跟着陈思宁走到某一个单元楼下,看着他拿钥匙打开安全门,走进楼道里。漆黑的楼道一瞬间亮了起来,橘黄的光影温暖地洒下来,陈思宁的身影跃入我的眼帘。他身躯颀长而挺拔,身材偏瘦削,但肩不算窄,腰却很细,穿起衣服来很有架子。他走在我的前面,为我领路,仿佛是在告诉我,前路无论怎样,都有他在,他愿意站在我的面前为我遮风挡雨。看着感应灯下他半明半昧的背影,我由衷地感到踏实和安稳。哪怕是多年以后回想起这一幕来,我仍然能够记起那一刻自己血管里的血液平缓地流淌过周身,最后包围住心脉。穿越过奔流不息的时光洪流,我依稀看到自己站在那个背影之后,遗留下了自己的心。

爬到七楼,我累得气喘嘘嘘,双脚已经开始发软,心里暗自叫苦不迭。早知道要爬这么高的楼,我就不找虐了,干脆随便找个地方跟他谈谈算了。

陈思宁捏住钥匙边开门锁边看从六楼以龟速缓缓挪动脚步往上爬的我,笑着问我:“爬一下七层楼就累成这样了?”

我一手扶住楼梯拐弯处的扶手,一手叉在腰上,仰头去看他,吁出一口气,自我剖析:“缺乏锻炼呗。”

感应灯忽然灭掉,黑暗而又寂静的楼道里,只能听到我喘息的声音。恐惧被我在脑中倏然放大,我也不管是否能够看得清台阶,三步并作两步窜上了七楼。直到在空气中嗅到陈思宁身上淡淡的味道,心才慢慢安定下来。然后,我听见‘咔哒’一声脆响,门应声而开。有只温热干燥的手抓住我的手腕,皮肤相贴的触感下,那只手上薄薄的茧清晰可感。我没有挣脱那只手,顺着手牵引的力量一步步向房里走去。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一个朦胧地身影在门廊处摸索了几下,房内灯被瞬间点亮。

陈思宁放开手,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粉色毛绒拖鞋放在我的脚边,自己也换掉鞋子,穿上拖鞋。我弯下腰脱下鞋子,心情十分复杂地穿上那双拖鞋,随着陈思宁走进厅内。厅内光线十分宽敞明亮,微微抬头就可以看见房顶那盏光彩夺目的琉璃吊灯。家具色调的搭配以黑红为主,在这点上,和摩天轮总店保持惊人的一致。不过,与之相悖的是,在这里随处可见生活情调在其中。厅内的茶几上铺有白色缀花纹的桌布,透明的玻璃花瓶内插有几只鲜艳的红色雏菊。几叠财经杂志被整齐地摞在茶几另一侧,茶几中间的位置被腾出来,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茶具。

58寸大型液晶电视机的一侧墙壁被凿空,嵌入酒柜,各种红酒洋酒甚至是白酒都放置在上面,另一侧上面几层放有书籍,下面几层摆有CD和DVD。DVD机放在电视机柜里,几个遥控器放在DVD机旁。环绕立体声摆在电视机的两侧。

从细节可以看出,陈思宁是个拥有一定生活品味,保证自己生活质量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




33

33、32 。。。 
 
 
“想喝什么?”陈思宁把钥匙随手放在厅内右侧的吧台上,两边吧台中间有个敞开没有门的空位连接着餐厅和厨房。

我本来想说喝水就行,但转念想到等会儿要说的话,刚刚松懈下来的神经再度绷紧。都说酒壮怂人胆,我也来点酒鼓鼓劲吧。于是改口道:“我想喝黑方。”

陈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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