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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红楼同人之迎春接福-第18部分

小说: 红楼同人之迎春接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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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木儿不言语,她冷笑道“怎么?如此的好事你竟不愿意么?你也想想,你不过一个粗使的小丫头,纵使再得我们的缘法,也只是配个好点的小子,就算被老爷看上了,扶不扶的了通房姨娘,还得看我的眼色,你想着还能大过天去不成!”
“奴婢不敢,只是府里也有识得我的,我如何能扮得了小姐的模样?这要是被发现了,且不说是一百万个罪,这孙贾两家的关系怕也不得好了!”木儿虽不善言辞,但也不傻,其中的利害关系她都省的
“这有什么,陪嫁的四个丫环已经置备好了,皆非府里原先的人,嬷嬷业已打点清楚,只等着你点头了!”邢夫人说道,其实她也可以外面再买人要其装扮,只是到底是外人,恐不可信,所以还是决定了木儿。
“如此便依太太的意见”她也知道自己待在贾府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大太太如此信誓旦旦,莫如真的嫁到孙家去博一博了!
待孙家来接亲的日子一到,邢夫人给她细细装扮了,披上凤冠霞披,只着桥子一接,便万事大吉了。
怡红院,一轮皓月当空,照着满池的芙蓉花,仿若月白美人的裙角,风吹过的清香并着吟哦之声,渐飘渐远。
“二爷,我们还是快些回去吧,担心袭人姐姐寻我们呢!”梳着牛角髻的小丫头正不住地催促着宝玉,今儿可巧几位姐姐不在,她正当值,就看到二爷回来,命她捧了冰鲛觳来到院中,自个在那里写楷,她担心回的晚了,倒教袭人多心,所以劝道
宝玉暗自悼念晴雯,涕泣不止,耐不住她催之再四,正要回去,却听到有人声从远处传来
“且请留步!”
“妈呀,不好了,晴雯姐姐真的显魂了!”那小丫头胆小,听到声音早蹦了三尺高,嘴里胡乱叫着
宝玉正对着明月祭完晴雯,听到小丫头的话,倒唬了一跳,仔细一看,却是黛玉满脸含笑地从山石后面探出身来,晴雯本来就有几分像她,在芙蓉花的隐隐约绰下,两人倒也分不出什么不同,她指着宝玉笑道“你倒写了一篇新奇的祭文,可是为晴雯写的?难为她跟了你一场,到底你还念着她,也算不辱没你们往日的情分了!”
宝玉听了,红了脸笑道“我哪里写的好,原不过一时兴起罢了,谁知竟又被你听见了,何不改削改削?”
黛玉点了点头道“原稿在哪里,可与我细瞧瞧!”
晴雯的死也让她有些物伤其类的意思,宝玉的怡红院丫环最多,各不相同,袭人似宝钗,看着软和实则内里城府,麝月敦厚但也不是心怀简单的,她倒都没有深交,倒是晴雯往日里虽不曾说上几句话,但也知她爽直利落,很是欣赏,谁知竟落得这般下场,她隐隐觉得这偌大的府里,有双看不见的手,正一点一点地阻在她和宝玉之间。
她心中思绪千转,手上的动作却也没停“这一联的意思却好,只是红绡帐未免太熟烂了些,莫如茜纱窗下为好。”
宝玉在那里拿着稿对她笑道“你看这里改一改可妥当,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
黛玉听了,仲然变色,无限狐疑乱拟,面上却半点露不出,点头称道“果然想的好,可不必再改了。”她想着当日在园内,迎春对自己说的一席话,心下不禁有些凄凉,难道他果真不是自己的良配么?想到宝钗近日举动颇大,只觉自己和他的未来愈发渺茫,眼圈一红,便要滚滚落下泪来,忙悄悄擦了,对他道“刚才太太打发人来叫你明儿一早去大舅母那里瞧瞧,二姐姐明日便要出阁了,到底是一个园里的姐妹,替我问她个好,叫她常回来看看我罢了”
宝玉在家里到哪里不是众星拱月,众人捧着的,因此独对不怎么说话,也不爱搭理他的迎春也没有什么好感,拍手道“何必如此忙?我身上还不大好,明儿还未必能去呢!”
黛玉从小体弱,此时夜已深了,又站在风口上,禁不住咳嗽起来,她用帕子捂了嘴,柔声说道“你这脾气何时才能再改改呢,一年大二年小的……”她何尝不希望宝玉能脱了稚性,在众人面前说得上话,也不会让别人独大,只是他要是改了这副心肠,还是自己爱慕的那个人吗?
宝玉见她这般连忙劝道“我都明白的,可快些回去罢,仔细又着凉了”
“你都明白什么,我看你却是个糊涂的……”黛玉心里苦恼他并不知自己对他的真心,见他如此,只顿足走了。
迎春他们经过将近二十天的舟车劳顿,终于在这日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赶到了传说中的金陵地界,还没等王大牛停车,她就一马当先地跳下了车,让脚面接触大地,废话,坐了大半个月的车,而且还是可以媲美碰碰车的坡驴车,任谁都受不了,她蹦跶了几下,靠着一棵树,等她缓过劲先,得亏她在前世就是做惯了船的,习惯了这些颠簸,要是换个普通人,你得吐个多少次啊!
其实说是金陵,这里不过是边郊的一些村落罢了,跟在京城的郊区也差不了多少,看不出哪里繁华,不过因为在南方,所以小桥流水,那些布局温婉的房屋也渐渐多了起来,比那些一味强调高大宏伟的北方建筑,更让她有好感。她展开双臂,活动了下筋骨,李灏宇也跟在她身后,气定神闲地下了车,他由于学过骑马,对这一路的波折倒也能忍受,只是因为迎春坏心的坚持,他到现在还是一副姑娘家的打扮,一袭翠绿的长裙,红色的小夹袄,梳着朝天髻,倒显得他有几分出尘的气质。
他也学着她展开双臂,呼吸新鲜的空气,嘴角微微弯起,冲她眨了眨眼睛,乐道“明天我终于可以不用这身打扮了!”就差没比出一个v的手势来了,其实他扮久了,迎春有时候还真的把他当成女的了,害得他自己都有些神经错乱了,还好马上就解脱了!
迎春揶揄道“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我难得看到穿红配绿也不觉得俗的。”迎春不得不佩服他,起码习惯于穿冷色系的自己是做不到的,那可是最“动”人的装扮了啊,竟然还能称得起来,所以穿衣穿衣,最重要的还得看人啊,现代model要得是什么,是能把十几块的地摊货,穿出意大利名牌风的魄力啊
他白了她一眼,道“你少在那里说风凉话了,你真的有朋友住在金陵么?不会刚逃出府就出什么乱子吧”他们赶路的这二十几天别的事没做,尽唠嗑了,可能也因为之前的事情的缘故,两人间的隔阂消了很多,对彼此的家底倒是知之不少
“行了,我做事能没谱嘛,放心吧,早就搞定了!”虽然说了很多,但也都很有默契地把最重要的事隐瞒了
“敏丫头,小雨姑娘,我们且在这里歇歇脚,明日再进城去吧!”那媳妇找了户农家,打算夜里让大家宿在那里,那间农舍是那家人特意空出来的,有两间空房,王大牛夫妇就要占一间,于是,迎春和李灏宇面面相觑,看到了彼此眼中无奈的神情
“好吧,老规矩,我睡地上,你睡床!”李灏宇先进了房,语气故作轻松的说,其实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当初为了怕卫若兰的人认出他来,不得已才扮了女装,不过,俗话说的好,有一个谎言需要有一百个谎言来圆。就像王大牛说得,既然都是姑娘家,要两间房不是图增麻烦吗?所以都是迎春睡在床上,他睡地上,不过虽然这么说,他这样的王孙公子,连稻草席都没睡过几回,冰冷的地板哪里睡得好呢?
迎春看着他青黑的眼圈,和那小小的身板,心里的罪恶感,蹭蹭地往上冒,她这算不算是残害祖国未来的花朵啊,想了想,咬牙道“不必这样,你今晚还是睡床吧!”好歹自己都睡了十几天的床了,最后一次让他睡床好了
“我是男的!不是你真的妹子!”李灏宇以为她又犯迷糊了,连忙澄清
迎春心里黑线,不就是几次不小心把你真当成姐妹淘了,你至于把我当成智障嘛,我在别人面前要把你当成女的,私底下又要把你当成男的,这样很容易人格分裂的,不识好人心啊!“我没说错,今晚我不睡觉了,床让给你了,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知道明着这样说,他一定不会同意,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下,“什么事情啊?”李灏宇一听有床可以睡,也知道她不喜欢推托,大字倒在床上,开心地把自己像擀面似得用被子卷了一圈又一圈,瞎乐了半天,才后知后觉道

第 30 章

这么多天处下来;迎春对李灏宇的性格倒也基本摸清楚了,从很多方面来看,他很聪明;是物理界最推崇的记忆力和理解能力极强的那类人;甚至于她有时候不小心谈到一些机械工程类的东西;他也会马上就领悟其中的原理;并且举一反三,好吧,她承认,这就是他们对话的主要内容,别指望他们一夜之间如胶似漆,这要放到后世去,他没准就是另一个牛顿或爱因斯坦了,不过,可惜他生得不是时候,而且还是官宦之家,搞科研是没有指望了。
也许是因为一些特殊因素,他身上没有那些普通的王公子弟的臭毛病,对王大牛夫妇跟他客套说话,虽然不喜欢,但态度也算客气,即使穿着裙裾,也没有像宝玉一样的透着股娘气。
不过,虽然她可以肯定他的智商,情商那方面的东西还是算了吧!如果他有的话。
想当初李灏宇选择和她一起去金陵是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了,有些时候,他只能用涉世未深两个字来形容了,就说前几天,他们在官道旁的茶栈歇脚,看到一个妇人抱着个孩子,提着一篮子鸡蛋正要赶去集市,那孩子见到栈里的包子,哭着喊着要,妇人觉得尴尬在那里训斥,他拿了个包子走了过去,要给那小孩,妇人不好意思马上接过去,连忙摆手,便要推脱了几句再接,谁知他听人说不要,只哦了一声,拿了包子就回来了,妇人……还是她看不下去,把那包子重新塞到那小孩的手上。
她正坐房间里面的四角椅上,靠着简陋地木桌,一件件地数他做过的糗事,听他如此问,眉毛一扬,忍住笑,故作高深道“我在自谋生路,说了你也不明白,快睡吧,我熄灯了!”也不等他回话,利落地吹了蜡烛,黑灯瞎火地用手撑着脸坐在那里,如老僧入定般地,一动也不动。
“不说就不说嘛,我还稀罕不成,我也有很多事要想呢……”李灏宇咕哝了半天,不满地翻了个身,面朝墙壁睡去了。
迎春撇撇嘴,你刚才要是运用你的情商和我推托一下,我还真不准备把床让给你了呢,竟然对你的恩人这种态度!
不过她还真得想想以后的生计问题了,坐吃山空的道理她也不是没听说过,她这一路过来也有留心收集一些民生资料,发现要在古代生存,仅凭着满脑袋的学科理论和实操技术还是挺艰难的,她对比了一下现在人们用的一些工农业器具,发现红楼梦里所展现的时代虽然有些混乱,但大概都是明末清初的时候,要是往前推一步,她可能还有更大的发挥空间,不过现在这个时候还真是有些尴尬了。
唉,你说,早知道要穿越,她之前怎么不去当厨师呢,起码饿不死吧,一个理科工程师能做什么呢?她倒是知道汽车怎么做,甚至精确到每一个零部件,不过去那里找汽油呢?难道要她还要去找油田?那还不如去挖金矿呢,至少她还能根据地表植被判断一下,至少比油田位置明显。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她凭借着某个东西,很好的威震天下了,那就有钱了,进一步推导,利=名,名=上流社会,上流社会=贾家+一大堆麻烦!,她这身体本质上还是别人的,碰上贾家的话可不太妙了,所以还是和这些开天辟地的东西说再见吧,她有些郁闷的想。
她习惯性地想要拿笔写写画画,发现此地完全没有条件以后,就揪着一束头发边想边打转,为了自己将来淡定美好的生活,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些小本生意吧,还一定不能抛头露面,万一这世上都是李灏宇这种基因变异的人,可要她咋活啊,可以用技术改善生活,但绝对要控制,控制,再控制!
“嘟——崴特,嘟——呼”房子外面的林地里传来灰林鸮的叫声,迎春撑着头的手一抖,被打断了思绪,听着这种被村人称为散魂鸟的猫头鹰的叫声,她倒是觉得挺希奇的,夜里的空气有些潮湿,她一直在那里做着,数着它们的叫声,一时间停了,不免有些无趣,就轻手轻脚地沿着桌子绕圈,促进一下静脉循环的血液流动,待到身体暖和了,又坐下来,趴在桌上半眯着。
对一个刚睁开眼睛的人来说,什么事情最可怕,是发现自己处的地方变了?还是碰到一张扭曲的脸?答案是一样可怕,所以当迎春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的倒影的时候,她在惊恐的同时下意识地挥拳了,嘭,打到实物的触觉让她马上就清醒了,她一翻身就看到李灏宇捂着脸在那里痛苦的呻吟,立刻明白了刚才映出小小的自己的地方是他的眼睛,忙拉开他的手要给他看伤势“乖,放手,我帮你看看啊。”
“你怎么随随便便打人啊!”他疼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委委屈屈地抱怨道,迎春紧着看了下,只见右眼眶上赫然红了一大块,知道是自己打的,她自知理亏,抓着他要乱动的两支手,小心翼翼地给他吹气,嘴里不住地道歉道“对不起,我真得没注意是你啊!诶,不要拿手捂着啊,很容易堆积组织液的!”
又怕真得会应了她的话肿起来,正要出去拿水泡了帕子给他擦拭,却被他拉住了衣角,他半靠在床上,咧着嘴,道“回来,你想让我的身份曝光吗?先帮我换衣服!”
换衣服?毕竟有些避讳,他们晚上连衣服都不解的,她打量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原先的那套小厮的衣服,是打算要先走了吗?“你还在磨蹭什么,他们已经起来了!”他只能用一只眼睛看,视力明显受阻,摸着来到她身边,迎春困惑地帮他换了衣服,外间已经有人走动的声音,她加快了动作,也没什么尴尬的,没动里衣,只是把外衣换成了裙钗罢了
果然没多时,大牛媳妇就来叫人了,迎春正拿着温热的帕子帮他擦拭伤处,连忙应了,那户农妇备了饭食,众人匆匆用过,套上驴车就要入城去,那媳妇坐在赶车的蒲团上,见到李灏宇的伤口,关切地问道“小雨姑娘,这眼边上是怎么了,青肿了这么一块?”
他径直上车,闷闷道“没相干,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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