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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部分

重生之封魔传奇-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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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

反驳的最有力证据就是龙之力,在我身体里面异常顺利地游走。但是,卡洛神的精神魔法十大禁忌一一在我脑中浮现,按照光明神祗的神法旨意,杀戮之喜悦是魔化的初症。

所以,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

我只知道我的心底依然憎恶鲜血的腥味,还有那充盈身体的杀气,我其实一点也不想杀那些魔族,我能无动于衷的杀死魔兽,但是,我厌恶自己要对那些人形模样的魔军下杀手,可是,我要活着,所以我照杀不误。

结果就是脑子里时常模糊成一团,渐渐地忘了很多事,渐渐地在每一次战斗后,我会花很多时间让自己回忆美好的往昔时光,那些痛苦的难过的悲伤的往事,于我的毛病(其实就是记忆混乱)没有用处,忘掉才好。

靠着这种办法,忘掉时间的流逝,忘掉孤寂的痛苦,忘掉杀戮的绝望,在一次次生与死的博击中,我才没有被那股如魔化的杀意控制住哩。

这就是我忘事儿的真相,一场危机用这种法子来消除,也算是幸之大幸。

我没有第三次冲击机会,在这之前,清晨被我气走的人,终还是舍不得我吃苦受罪,不知道他站在哪里,使用了“王者审判裁决”。

这可比我从前见过的强上太多,裁决之光内,所有光明神祗的敌对生物,统统化为乌有,这是因为在场的魔兽实力均在审判之剑持有者之下,也就是执法神的绝对力量的宣示。

我微微回过头,静思静想,阿豫力量的突飞猛进,存在不合常理的地方,我毫不怀疑他用了他所能用的手段快速提升自己的实力;札记上说他挥挥衣袖就能消灭一头中阶魔龙,令其消失在通神塔前,如果那个记录者没有夸口,那么,我所看到的王者审判裁决之光就有了问题。

因为,杀鸡焉用宰牛刀。当年他不懂得控制审判力量还情有可原,那么这一次呢?这次难道又是愤怒到不可扼制,还是别的我不知道的原因?

我暗自嘲笑自己,这片大陆上能伤得了他的人上哪儿找去?玛多自负自傲到不屑于在对手的实力未达到与之相匹的时候下手。

在审判之剑的守护下,我们全身而退。三个人说说笑笑回到帝国王宫前,大队的人马在等着迎接凯旋归来的英雄,他们说这次大胜战损失最少获利最多,全是我们仨个的功劳他们说晚些时候会有庆祝的宴会,有人问我可否赏光。

我笑呵呵地点头:“卡布奈特王后的邀请,荣幸之至。”

可怜的红梅姐姐,那个迎风傲然独立的红衣女子,她可是唯一一个知道阿豫真面目还敢跟他对着干的女人诶,虽然以失败告终,不过,我会记得她的愚蠢的。

“庄庄,你记得我?”卡布奈特看起来很好,带着大颗饱满珍珠制成的王冠,穿着华贵的掐金丝银缕对襟长裙,镶边刺绣的领子高高地竖起,衬着她细长柔美的玉颈,数串银链,自上而下星光点点,错落有致,长长的裙摆拖在地上,散发出淡淡的花香与闪闪的金光。

我冲这个精致优雅的贵妇人笑道:“当然记得,王后陛下的问题好奇怪。”

“昨天你的话让我误会了。”

我奇怪地眨眼再问:“我们昨天见过?我怎么没有印象,咯咯,卡布奈特王后是在开玩笑么?”

卡布奈特的反应更奇怪,粉色泛光的双唇微微颤抖,忍了很久,才说:“在风之旧王城区,你当时喝了些酒,从楼上摔下来,带着迷朦的笑容,为水悦打抱不平。”

我觉得卡布奈特一定是做王后做昏头了,我为水悦打抱不平?水悦她需要我的多事么?再说,她一个王后跑到旧城区去干嘛?不过,我是很有礼貌的好人呢,跟上普列的步子,微笑着跟她告辞:“我不喝酒的,卡布奈特忘了么?我先走了,晚上见。”

9…3 封魔师 4

 9…3 封魔师 4 在我的印象中,我只参加过一次王族的正规宴会,觉得拉夏兽人蛮搞笑的,餐桌礼义很粗糙,习俗也颇为独特,至今鼻尖还能回忆起那股子肉食腥臊与鲜花香味融合在一起的古怪味道。

暴风帝国的王家宴会出人意料地放在王宫后的一个人造湖中央举行,极尽奢华之能事。宾客们可以斜躺在淡金色刺绣的手工地毯与纯金色软垫上,享用美味佳肴,原料取之富饶的南方大陆,名目之稀奇怪令人瞠目结舌,反正我是不要吃的,有名贵鱼种的鱼肝,火烈鸟的脑膏,夜莺的胸脯,百翎的舌头,画眉的头,野兽的生殖部位。

据说邀请了近五百之众的宾客,用了近一千张象牙与黄金雕成的桌子与木排。木排上撒满万紫千红的鲜花,湖水下面缀满无数珍贵的宝石,在香气与珠光宝气环绕中,宴会的主人乘着小船进场。

有人问专注的我是否食物不可口?我回说,这儿的餐盘比食物更让我动心。

是的,湖区御宴用了数千个盘子,都是镶金镀银,盘的表面光滑无比,清晰得能映出人影,盘沿带有奇里古怪的图案,大多数是传奇英雄或者神祗,也有形形色色的神兽,当然,我喜欢看用船形贝壳做成的盘子,听人介绍说,这是只有国王与神官、四位大公、护国将军才能使用的餐具之一。

我因为是国王邀请的最尊贵的客人,所以,有幸能够使用。这个贝壳盘子里盛放的食物,是某种海生鱼的眼珠子,本来看它紫得可爱。还以为是鱼籽儿呢,还好没有动勺子。环视一番,确定来地人中。自己认识的不多。卡布奈特坐在卡姆旁边,两人相敬如宾。即没看出卡姆的思念,也找不到卡布奈特地怨恨,我在想如果是红梅在的话,会不会是另一番模样?

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边地夫妻,是怎么兜到一起的?我自然是不知道这段历史的。但我敢肯定洛兰德大神官是个押宝的大赢家。

这场宴会比拉夏那场更让我痛苦,我什么也没有吃到,上次好歹有阿豫给我切小肉片吃呢!这次我自作主张,他们一个也不肯陪我来,所以,我只能长着脸看着那些可爱的小侍们来来去去,就是没有正常点地食物能让我咽下肚去。。wap;16K.Cn更新最快。

有人举着豪华的方形大酒罐向我敬酒,我当然拒绝。

“咯咯,装什么装。昨天你还喝得酩酊大罪,在旧王城区撒酒疯,是不屑跟我喝酒么?你以为我愿意?!我丈夫强迫我来向你道歉的。别给脸不要脸,喝不喝?”

我叹息着摸摸自己的额头。这个女人跑我这儿来炫耀什么呀。是个人都看到她和艾尔塔进场时手挽手的亲密样,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

“水悦堂妹。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事?”我好笑地瞟了眼四周感兴趣的人们,冷静地解释,“其一本人从不喝酒,其二昨天我呆在通神塔顶,其三你该呆哪呆哪儿去,你现在有资格到我面前撒野吗?真是丢光洛法家的脸面,滚回去,做你该做的事!”

“战鬼,你给我滚过来!告诉这个女人,她昨天在哪里?!”水悦有些歇斯底里,不顾宴会的众多客人与身为艾尔塔夫人地体面,高声尖叫起来。

一对长相肖似我家双亲的年轻男女,两个纵身就飞到我的木排旁,我好奇地看了看,没啥感受,大约是我家双亲老来得子,不知道他们认不认识我呢?

水悦看到他们过来,倒收住了发怒地表情,这两个人也一声不吭,不过,护卫的姿势倒是很明显地,让我有点莫名地感动。“水悦。”艾尔塔轻轻一句就把火暴的场面给化解了,水悦变成了一个如花似玉地小女人坐回了原来的位置,两个年轻人亦回到原来的位置,自始自终都没回头看过我一眼哩,真是古怪。

记忆里的艾尔塔有一种极清冷极独立的风度,似清风般云淡风轻,俊朗得天上皎皎明月般傲世无群,他的俊美是旁人无法模仿的,因为他的眉宇间,眼眸中,常隐含着淡淡的忧郁。最大的改变就是那股子忧郁,变成了沉重的忧伤,分外明显,从头到脚都在告诉别人,他仍在回味往事,仍然不能摆脱自我折磨的痛苦。

“庄庄,你好么?”

我点点头,习惯性地面带微笑:“还不错,艾尔塔,很高兴见到你,要好好待我家的水悦堂妹哦;嗯,祝你们白头到老,嘿嘿,这种话儿我还不太会说呢。”

艾尔塔脸上苦涩更甚,尤盖过那丁点儿的喜悦,他还是淡淡地道谢:“谢谢,我本以为你永远不肯跟我说话了。”

我大为惊讶,瞪大眼睛挑起眉头:“怎么会?艾尔塔是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呢,在这儿,永远不会忘的。”

艾尔塔眼中一闪,深深地看着我:“昨天你还说不认识我呢。”

“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说呀,”我嘟着嘴叫道,“大约我喝醉了,就忘了,真是不好意思。”

我那声地跳动,震得木排上下左右摇晃,桌上餐盘滚动互相撞击,叮当作响;蓝色的湖水漫过毯子,很快吸水变重,机灵的小侍们动作迅速地给我换新的位置,重新布了一份新的食物,菜目与刚才的一模一样。

“艾尔塔,你太多心了啦,我身体好着呢。”

艾尔塔执意要一个说法,他说王宫里有最好的医生要帮我检查一下身体,我无力地只能侧目表示自己的不愿。

我的记性好着呢,昨天我跟亚斯到神殿里玩,前天跟米芳在一起笑话他的皱纹与白头发,大前天是带着普列逛商店,大大前天是我去参观优的审刑室。。阿豫迈着无比闲适的步子,似在散步又似在示威,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走到了我的旁边,亲热地搂住我的肩,一只手旁若无人揉捏着我的右手腕,只是他摸得有点色情,我情不自禁地脸红,用脚狠狠地蹬了他一脚,他才有所收敛。

“温特尔斯大神官的医术有目共睹,我们会请他为庄庄做细致的检查,谢谢你的关心,告辞。”

阿豫的步子不大,我腻歪在他身上赖着不肯走,非要他扶着我才动。我摸着空空的肚子,半似抱怨半似撒娇:“我都快饿死了,你还不肯?”

“咯咯,谁叫你要一个人来的?想吃什么,叫普列给你准备去。”阿豫的心情似乎很好,又似乎早上的怒火已经找到了新的途径释放掉,总之,他笑得那样温柔,温柔得让人不能抗拒,于是,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把我横抱着怀里,跳在湖面上的木排上乘风而过,我都觉得是一种幸福的浪漫。

灯火辉煌的湖面上,那个瘦削的高大影子在月光下依然直立,从阿豫的肩头探出头去,我向艾尔塔轻轻一笑,挥手告别:“改天见哦,艾尔塔。”

亚斯的检查结果当然是很不好的,可是听我回忆最近发生的事情的时候,偏又头头是道,五个人商量来商量去,没个结论,倒是米芳这家伙,突然之间,神秘地笑起来:“你们听这些事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奇怪的地方?”

“什么地方?”其他三个人马上提问,尤其是亚斯,米芳的发现是在嘲笑他的医术哩。

米芳呷了一口茶,整了整颜色才说:“我还要确定一下。庄庄,桌上那本札记你记得是在哪里买的不?花了多少钱?那个店家长什么样,有什么特征?”

他问一个我摇一次头,还很乖觉地反问:“不是你们放在这儿给我看的?”

米芳含笑摇头,得出结论:本姑娘有选择性失忆症,凡是跟这五个家伙有关的事,我一丁半点儿也不会忘记,凡是与之无关的旁人闲事,统统雁过不留痕。

他们担心地问我有何不适之处,我摇头猛笑:“这样挺好的,本来就嫌那些事烦人,不高兴待见的统统忘掉才好。”

“这不是长久之计,”亚斯这个准医官眉头皱得最紧最深,“关键在这只右手上,这等魔器庄庄还是别用了,豫,得想个法子把它摘下来。”

“这么麻烦做什么?”普列一脸邪笑,“直接用剑砍了不就好?反正这小懒鬼以后用上右手的机会也不多了嘛。”

我本是举手要揍他的馊点子,听到这一句很是疑惑:“为什么?”

连优都知道答案,看着我那只右手,挡不住笑意地说:“有你的阿豫给你喂饭吃,还要那只会招罪的手干嘛?”

“哈哈,她刚刚怎么撒娇的,不要嘛,阿豫,我要吃那个,你喂我,你不喂我就不吃哎哟哟,酸死

“好你个普列,敢笑话我!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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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封魔师 5

 9…3 封魔师 5 我对暴风帝国是否开辟了一个新纪元之类的重要意义,一点兴趣也没有;它的版图有多大,它的管理是怎么进行的,它的民众基础如何,这些都不在我的关心范围。

阿豫说得好,他说我只要管好自己让自己高兴便好,其他的一概不用管。虽然他从很久以前就把这种精髓贯切深入,但是,我一向不合格,没有理解快乐的真正意义。

现在,我每天醒来若非看到阿豫熟悉的面庞,听米芳和亚斯风趣的谈话,与普列和优笑闹的打斗,我会以为自己还在梦境之中,这实在不是个好现象。于是,我决定遵从医官亚斯的建议,不停地跟以前的老朋友打招呼,减轻潜意识里的环境隔膜。

“我带她去认识些新朋友,怎么样,这应该有帮助吧?”普列问亚斯,结识新朋友虽然不合他们的想法,但是,为了本姑娘的病症有些东西不得不先放一边呢。

亚斯沉默不语,他说我这是一种新的从来没有的病症,没有先例可循,一时之间也没有特别有效的办法。这是当然的,我这种毛病可以说是心理疾病的一种,跟小时候那种自闭同属一路,亚斯怎么可能懂呢?他手上可没有现代医学百科全书,嘿嘿。

米芳对普列摇手,沉稳的声音有着不容辩驳的权威,让人心甘情愿地听从他的意见:“急不得,先让她熟悉那几个老朋友,等她放松一些再挑几个会说俏皮话的伶人随她玩。这事我和优去安排,人选是最关键的,别到时惹了一堆麻烦回来。她只会装无辜傻笑,我们还得给她收拾烂摊子哩这番话说得众人会心一笑,我靠着阿豫静静不语。打量米芳的眼神更加小心更加地不着痕迹。他遇事必深思熟虑,懂得循序渐进。想要从中找出突破口,可是,事情的发展是不会让他如愿地。

阿豫似在闭目养神,安静的样子似对他们四个人提出的见解无动于衷,不过。我很清楚,对于我地事,最终的决定仍在他手上。

“优,你陪她去玩玩。”

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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