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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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兰溪、四明、婴儿山阴、新建而已,乃在遏娄江之出耳。”
“人亦知福清之得以晏然安于其位者,全赖娄江之不果出……密揭传自漕抚也,岂非社稷第一功哉?”
我看过之后,顿感毛骨悚然。
这是两句惊天动地的话,却不太容易看懂,要看懂这句话,必须解开几个密码。
第一句话中,木偶和婴儿不用翻译,关键在于新建、兰溪、四明、山阴、以及娄江五个词语。
这五个词,是五个地名,而在这里,则是暗指五个人。
新建,是指张位(新建人)、兰溪,是指赵志皋(兰溪人)、四明,是指沈一贯(四明人),山阴,是指朱赓(山阴人)。
所以前半句的意思是,赵志皋和沈一贯不过是木偶,张位和朱赓不过是婴儿!
而后半句中的娄江,是指王锡爵(娄江人)。
连接起来,我们就得到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
赵志皋、沈一贯、张位、朱赓都不要紧,最为紧要的,是阻止王锡爵东山再起!
顾宪成,时任南直隶无锡县普通平民,而赵、张、沈、朱四人中,除张位外,其余三人都当过首辅,首辅者,宰相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然而这个无锡的平民,却在自己的文章中,把这些不可一世的人物,称为木偶、婴儿。
而从文字语气中可以看出,他绝非单纯发泄,而是确有把握,似乎在他看来,除了王锡爵外,此类大人物都不值一提。
一个普通老百姓能牛到这个份上,真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第二句话的玄机在于两个关键词语:福清和漕抚。
福清所指的,就是叶向高,而漕抚,则是李三才。
叶向高是福建福清人,李三才曾任漕运总督,把这两个词弄清楚后,我们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大家都知道叶向高能安心当首辅,是因为王锡爵不出山……密揭这事是李三才捅出来的,可谓是为社稷立下第一功!”
没有王法了。
一个平民,没有任何职务,远离京城上千里,但他说,内阁大臣都是木偶婴儿。而现在的朝廷第一号人物能够坐稳位置,全都靠他的死党出力。
纵观二十四史,这种事情我没有听过,没有看过。
但现在我知道了,在看似杂乱无章的万历年间,在无休止的争斗和吵闹里,一股暗流正在涌动、在黑暗中集结,慢慢地伸出手,操纵所有的一切。
第六章 谋杀
【疯子】
王锡爵彻底消停了,万历三十六年,叶向高正式登上宝座,成为朝廷首辅,此后七年之中,他是内阁第一人,也是唯一的人,史称“独相”。
时局似乎毫无变化,万历还是不上朝,内阁还是累得半死,大臣还是骂个不停,但事实真相并非如此。
在表象之下,政治势力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新的已经来了,旧的赖着不走,为了各自利益,双方一直在苦苦地寻觅,寻觅一个致对方于死地的机会。
终于,他们找到了那个最好、最合适的机会——太子。
太子最近过得还不错,自打妖书案后,他很是清净了几年,确切地说,是九年。
万历四十一年(1613),一个人写的一封报告,再次把太子拖下了水。
这个人叫王曰乾,时任锦衣卫百户,通俗点说,是个特务。
这位特务向皇帝上书,说他发现了一件非常离奇的事情:有三个人集会,剪了三个纸人,上面分别写着皇帝、皇太后、皇太子的名字,然后在上面钉了七七四十九个铁钉(真是不容易)。钉了几天后,放火烧掉。
这是个复杂的过程,但用意很简单——诅咒,毕竟把钉子钉在纸人上,你要说是祈福,似乎也不太靠谱。
这也就罢了,更麻烦的是,这位特务还同时报告,说这事是一个太监指使的,偏偏这个太监,又是郑贵妃的太监。
于是事情闹大了,奏疏送到皇帝那里,万历把桌子都给掀了,深更半夜睡不着觉,四下乱转,急得不行。太子知道后,也是心急火燎,唯恐事情闹大,郑贵妃更是哭天喊地,说这事不是自己干的。
大家都急得团团转,内阁的叶向高却悄无声息,万历气完了,也想起这个人了,当即大骂:
“出了这么大的事,这人怎么不说话!?”(此变大事,宰相何无言)
此时,身边的太监递给他一件东西,很快万历就说了第二句话:
“这下没事了。”
这件东西,就是叶向高的奏疏,事情刚出,就送上来了。
奏疏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陛下,此事的原告(指王曰乾)和被告(指诅咒者)我都知道,全都是无赖混混,之前也曾闹过事,还被司法部门(刑部)处理过,这件事情和以往的妖书案很相似,但妖书案是匿名,无人可查,现在原告被告都在,一审就知道,皇上你不要声张就行了。
看完这段话,我的感觉是:这是个绝顶聪明的人。
叶向高的表面意思,是说这件事情,是非曲折且不论,但不宜闹大,只要你不说,我不说,把这件事情压下去,一审就行。
这是一个不符合常理的抉择。因为叶向高,是东林党的人,而东林党,是支持太子的,现在太子被人诅咒,应该一查到底,怎能就此打住呢?
事实上,叶向高是对的。
第二天,叶向高将王曰乾送交三法司审讯。
这是个让很多人疑惑的决定,这人一审,事情不就闹大了吗?
如果你这样想,说明你很单纯,因为就在他吩咐审讯的后一天,王曰乾同志就因不明原因,不明不白地死在了监牢里,死因待查。
什么叫黑?这就叫黑。
而只要分析当时的局势,揭开几个疑点,你就会发现叶向高的真实动机:
首先,最大的疑问是:这件事情是不是郑贵妃干的,答案:无所谓。
自古以来,诅咒这类事数不胜数,说穿了就是想除掉一个人,又没胆跳出来,在家做几个假人,骂骂出出气,是纯粹的阿Q精神。一般也就是老大妈干干(这事到今天还有人干,有多种形式,如“打小人”),而以郑贵妃的智商,正好符合这个档次,说她真干,我倒也信。
但问题在于,她干没干并不重要,反正铁钉扎在假人上,也扎不死人,真正重要的是,这件事不能查,也不能有真相。
追查此事,似乎是一个太子向郑贵妃复仇的机会,但事实上,却是不折不扣的陷阱。
原因很简单,此时朱常洛已经是太子,只要没有什么大事,到时自然接班,而郑贵妃一哭二闹三上吊之类的招数,闹了十几年,早没用了。
但如若将此事搞大,再惊动皇帝,无论结果如何,对太子只好坏处,没有好处。因为此时太子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等待。
事实证明,叶向高的判断十分正确,种种迹象表明,告状的王曰乾和诅咒的那帮人关系紧密,此事很可能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某些人(不一定是郑贵妃),为了某些目的,想把水搅浑,再混水摸鱼。
久经考验的叶向高同志识破了圈套,危机成功度过了。
但太子殿下一生中最残酷的考验即将到来,在两年之后。
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日,黄昏。
太子朱常洛正在慈庆宫中休息,万历二十九年他被封为太子,住到了这里,但他爹人品差,基础设施一应具缺,要啥都不给,连身边的太监都是人家淘汰的,皇帝不待见,大臣自然也不买账,平时谁都不上门,十分冷清。
但这一天,一个特别的人已经走到他的门前,并将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问候他。
他手持一根木棍,进入了慈庆宫。
此时,他与太子的距离,只有两道门。
第一道门无人看守,他迈了过去。
在第二道门,他遇到了阻碍。
一般说来,重要国家机关的门口,都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就算差一点的,也有几个保安,实在是打死都没人问的,多少还有个老大爷。
明代也是如此,锦衣卫、东厂之类的自不必说,兵部吏部门前都有士兵看守,然而太子殿下的门口,没有士兵,也没有保安,甚至连老大爷都没有。
只有两个老太监。
于是,他挥舞木棍,打了过去。
众所周知,太监的体能比平常人要差点(练过宝典除外),更何况是老太监。
很快,一个老太监被打伤,他越过了第二道门,向着目标前进。
目标,就在前方的不远处。
然而太监虽不能打,却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声下,其他太监们终于出现了。
接下来的事情还算顺理成章,这位仁兄拿的毕竟不是冲锋枪,而他本人不会变形,不会变身,也没能给我们更多惊喜,在一群太监围攻下,终于束手就擒。
当时太子正在慈庆宫里,接到报告后并不惊慌,毕竟人抓住了,也没进来,他下令将此人送交宫廷守卫处理,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个小事。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人抓住了,自然要审,按照属地原则,哪里发案由哪里的衙门审,可是这个案子不同,皇宫里的案子,难道你让皇帝审不成?
推来推去,终于确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讯。
审了半天,刘御史却得出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结论——这人是个疯子。
因为无论他好说歹说,利诱威胁,这人的回答却是驴唇不对马嘴,压根就不对路,还时不时蹦出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算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于是几轮下来,刘御史也不审了,如果再审下去,他也得变成疯子。
但要说一点成就没有,那也不对,这位疯子交代,他叫张差,是蓟州人,至于其他情况,就一无所知了。
这个结果虽然不好,却很合适,因为既然是个疯子,自然就能干疯子的事,他闯进皇宫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释了,没有背景、没有指使,疯子嘛,也不认路,糊里糊涂到皇宫,糊里糊涂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错,不错,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压,大臣一捧,也就结了。
可惜,可惜,这是在明朝。
这事刚出,消息就传开了,街头巷尾人人议论,朝廷大臣们更不用说,每天说来说去就是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这事,就是郑贵妃干的。
所谓舆论,就是群众的议论,随着议论的人越来越多,这事也压不下去了,于是万历亲自出马,吩咐三法司会审此案。
说是三法司,其实只有刑部,审讯的人档次也不算高,尚书侍郎都没来,只是两个郎中(正厅级)。
但这二位的水平,明显比刘御史要高,几番问下来,竟然把事情问清楚了。
侦办案件,必须找到案件的关键,而这个案子的关键,不是谁干了,而是为什么干,也就是所谓的:动机。
经过一番询问,张差说出了自己的动机: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给烧了,他气不过,到地方衙门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来上访,结果无意中闯入了宫里,心里害怕,就随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张差的说法,那就是扯淡。
柴草被人烧了,就要到京城上访,这个说法充分说明了这样一点:张差即使不是个疯子,也是个傻子。
因为这实在不算个好理由,要换个人,怎么也得编一个房子烧光,恶霸鱼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况且到京城告状的人多了去了,有几个能进宫,宫里那么大,怎么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寝宫,您还一个劲地往里闯?
对于这一点,审案的两位郎中心里自然有数,但领导意图他们更有数,这件事,只能往小了办。
这两位郎中的名字,分别是胡士相、岳骏声,之所以提出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
于是在一番讨论之后,张差案件正式终结,犯人动机先不提,犯人结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杀人灭口)。
但要杀人,也得有个罪名,这自然难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专业修养,从大明律里,找到这么一条: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者,按律斩。
为什么伤人不用管,伤什么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为止,就这么结案,大家都清净了。
如此结案,也算难得糊涂,事情的真相,将就此被彻底埋葬。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不糊涂,也不愿意装糊涂的人。
五月十一日,刑部大牢。
七天了,张差已经完全习惯了狱中的生活,目前境况,虽然和他预想的不同,但大体正常,装疯很有效,真相依然隐藏在他的心里。
开饭时间到了,张差走到牢门前,等待着今天的饭菜。
但他并不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视着他。
根据规定,虽然犯人已经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专人提审,以防翻供。
五月十一日,轮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时任刑部主事。
主事,是刑部的低级官员,而这位王先生虽然官小,心眼却不小,他是一个坚定的阴谋论者,认定这个疯子的背后,必定隐藏着某些秘密。
凑巧的是,他到牢房里的时候,正好遇上开饭,于是他没有出声,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静静地注视着那个疯子。
因为在吃饭的时候,一个人是很难伪装的。
之后一切都很正常,张差平静地领过饭,平静地准备吃饭。
然而王之寀已然确定,这是一个有问题的人。
因为他的身份是疯子,而一个疯子,是不会如此正常的。
所以他立即站了出来,打断了正在吃饭的张差,并告诉看守,即刻开始审讯。
张差非常意外,但随即镇定下来,在他看来,这位不速之客和之前的那些大官,没有区别。
审讯开始,和以前一样,张差装疯卖傻,但他很快就惊奇地发现,眼前这人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他表演完毕后,现场又陷入了沉寂,然后,他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老实说,就给你饭吃,不说就饿死你。”(实招与饭,不招当饿死)
在我国百花齐放的刑讯逼供艺术中,这是一句相当搞笑的话,但凡审讯,一般先是民族大义、坦白从宽,之后才是什么老虎凳、辣椒水。即使要利诱,也是升官发财,金钱美女之类。
而王主事的诱饵,只是一碗饭。
无论如何,是太小气了。
事实证明,张差确实是个相当不错的人,具体表现为头脑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