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硕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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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对方回答,他已经将人抱到床上,三两下除去那些阻碍。硕和无力地躺在床上,眼里水光潋滟,陌生的激流在身体里涌动,渴望着被填满。
被侵染成红色的双颊,在蒙特眼里无限娇媚美好,只想化身恶狼啃噬殆尽。他将自己衣服脱下来,覆了上去,硕和感到身上压下了一具沉沉的身子,蒙特的唇狠狠地吻上他的身体,从脖子一路到那三角的禁地。
他的手钻到那隐秘的巢穴,在洞口试探着,感觉到一股湿润柔软的吸引。忍不住在洞口打着圈。等到对方的紧致洞口完全放松了防备,才将食指探入,那巢穴分明是想抗拒着外物入侵,蠕动着却将食指吸得更深。
“啊……”硕和喘息,叫了起来,浑身燥热难耐。久未被人探索的巢穴,默默吞吐着他的手指。蒙特又加了一根手指,努力做着扩张,直至加到第三根手指,一切准备就绪。他抬头,看到硕和已经浑不知所以然的脸,只感觉满满的幸福填满了胸腔。
他将硕和翻过身来,跪趴在碎花床铺上,然后将自己早已经涨痛的玉柱,对准那蠢蠢欲动的洞口,缓缓插入。
“蒙特……啊……快点……”硕和突然扭过脸来,一双湿漉漉的眼睛让人心醉,而他曼腰花般红艳的双唇此刻吐出的是世上最动听的邀请。蒙特眼神一暗,放开了心中那头野兽,抱住他的腰,用力冲刺起来。
那里面是如此温暖,让他忍不住更加深入,深入神秘巢穴,到达快乐的顶端。他用力撞击着,室内水声不绝。床铺摇晃着,如同波涛汹涌的大海,承载着晃动的孤舟。
硕和半闭着眼,感觉在自己体内冲刺的热情,他半闭着眼睛,自痛觉过后,只剩下至高无上的快乐。
第一次尝到真正的情鱼滋味,蒙特只觉得身与心都与对方连成一体,他不知道情人之间的事竟然是这般如梦如幻,令人无法自拔,只想沉沦。
蒙特就着结合的姿势,将他人转过身来,面对自己。将那修长有力的两条白皙双腿大大打开,横冲直撞起来。简单的冲撞,却有力地撞击着彼此灵魂,造成共鸣。硕和难以自抑地挺起腰杆,伴着凶猛的撞击,晃动起身体。他的眼神迷离而幻惑,已是茫茫不知看向何处,却有着无限的情韵。
因为太过欢愉,羞耻的眼泪缓缓从眼角滑落,混入咸湿透明的汗水里,滴落在枕头里消失不见。蒙特俯下头颅,虔诚地吻去眼角细致纹路上晶莹的泪滴。硕和大口大口喘息着,抱紧他的后脑勺,两人紧紧交缠着,如同两条抵死缠绵的人鱼。
高朝过后,室内满是奢靡的雄性麝香的味道,初尝情滋味的蒙特,忍不住又侵入那身体索要了几回。
硕和浑身无力,脑子里面彻底没有了胡思乱想,就着身上的一片狼藉,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蒙特将他抱起来,带到浴室里,放进放好热水的浴缸,硕和还迷迷糊糊的,感觉两只手掌在身上翻来覆去,但是力道不大,反而恰到好处,他便真正睡着了。
蒙特细心地洗去他身上的污垢和汗水,又小心翼翼地给他清理了里面的东西。水温调得刚刚好,硕和一点也没被吵醒。蒙特心里充满了自豪,拿来毛巾给他擦干身上的水,又套上衣服放回床上。
“蒙特,你什么时候回来?”安东尼略显焦急地问道。
蒙特压低声音,“等等,我出去说。”他看了眼躺在床上的硕和,眼中装满了温柔和不舍。
“发生什么事了?”蒙特问他,看安东尼青黑的脸色,他知道一定大事不妙了。
屏幕上的安东尼眼窝深陷,眼底是一片漆黑,眼里满是憔悴和疲惫。他眉间的朱砂却在苍白的脸上愈发红艳欲滴,冷冷地高贵。听到蒙特的话,他只不回答,扯开话题:“你们在哪?有没有可能尽快回来?”
“如果你有需要,直接讲出来。安东尼,别不拿我当朋友。”他回头看了看房间的方向,“我们会尽快回去的,有什么事直说吧。”
安东尼凄然一笑,对着屏幕,眼泪却已经无声落下,他哽咽着,“蒙特,我父皇死了。我没有爸爸了。”这消息简直不可置信,然而联想到老皇帝的病情,又非常有可能。
“安东尼,节哀。我会尽快回去。”虽然说话的声音很冷静,心中对好友的担心却一分未减。他感到,风雨,即将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河蟹果然不是我等能轻易尝试的东西……果然写的乱七八糟(姑娘们,路过不留言是不对滴,我心碎了)
、乞丐
舰艇爆炸的时候;他被人扑倒在地;高温热浪如同飓风席卷而来;扫荡着地面的一切;那人紧紧压在他身上,不让他移动分毫;即使火焰灼烧了两个人的头发,衣服;将那两只压在地面的手烫成黑炭……被那温暖的胸膛覆盖住头部,身后的一切都在火焰中焚烧着。
只听到身后那人拼尽生命里最后一丝力气,发出的沙哑难听的声音;“快,跑。”他跌跌撞撞爬起来,拖着对方,奋力向着空旷的前方跑去,大步迈开不敢回头,脚底下的烟火如同恶魔的喽啰追个不停,步步紧逼。只能不停地向前,向前……一只鞋子坑坑洼洼挤进了细碎的石砾,另一只鞋子在跑动中已经脱落,赤脚踩在滚烫的地面上,痛觉已经麻木。
回望身后的大火,他双膝发软,跪倒在地,第一次毫无自持地放声大哭。舰艇的残骸还在燃烧,焚毁了他的骄傲,焚烧了他。
“少爷,很高兴见到你呢。”那人羞红着脸,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的紧张不安,眼睛里的兴奋显而易见。从来没见过这么单纯的男人,什么心事都能从脸上猜出啦。
“少爷,是我最喜欢的人呢。”他开玩笑说到,却难免苦涩夹杂。因为从来不曾从那人身上得到任何回应,所以总是在背后默默看着,守着,将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生怕自家少爷哪里又不适或委屈。
他安静地守在角落里,如同一朵不见天日的野花,兀自为爱情而守望而凋零。如今,这个人已经面目全非,再也找不回那个面容羞涩的大男孩,躺在怀里的是一具渐渐冷透僵硬的灰黑尸体。
“啊…………”空荡荡的野地,他如野兽般悲鸣嘶吼,声嘶力竭。
麦克,你如何舍得抛下我。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我对你早已经情根深种。是我的骄傲任性,将你的热情拒之门外。而我的愚蠢,害得你魂飞魄散。此生,如何寻回你……上穷碧落下黄泉,哪里还看得到你?
不吃不喝一整天,只看着怀里双眼紧闭的人,却知道再也唤不醒。他的眼睛变得空洞无力,茫然不知去处。蚊虫叮咬的夜,晨曦扯开白天的大幕。几只秃鹫在头顶盘旋着似乎在等待一顿饱餐。他默默找来一片比较尖锐的残骸,挖开身下的土壤,把自己的爱人放进去。
尘土掩埋了过去的不堪,堪称回忆的东西,不过是手里一条普通的链子,被那人不知道戴了多少年,早已经晦涩无光。然而,他记得这是自己第一次遇到那人时随手送的东西。他望向远方,目光里仇恨如同烈阳,将眼前的土地染上深浓的红。
从荒山野岭里走出来,站在小城市的边缘,他才觉得自己尚在人间。不去想丛林里遍布的荆棘和蚊虫,不去想三番两次与野兽狭路相逢甚至要徒手打败野兽才能拿回一条命,那些都过去了。世家的光环,在一个人面对大自然的境地,还不如丛林里一株野菜有用。
人们奇怪地看着这个乞丐,他身上的衣衫犹如破碎的抹布,沾满了淤泥和乌黑的血迹,裤腿的布条随着风不停晃动,然而竟然犹如看得出那衣服质地似乎不错,上面的花纹即使在淤泥中也可看出精致。最让人疑惑的是,他有一张一张充满了男子气魄的脸,虽然上面布满刮痕和刚结痂的伤疤,却令他看起来更加狂野,充满迷人的男人味。
这张脸使得他顺利从卖包子的大婶那里讨到了一顿饭,热腾腾的包子才到手里已经被他狼吞虎咽都吞了下去,包子残渣从嘴角蹦出来他也丝毫不在意。店家的小女儿甚至看不过去送了一杯清水过来。乞丐接过水杯一饮而尽,喉咙里咕咕作响,胃部终于得到安抚,饱满起来。
“谢谢你,小姑娘。叔叔给你一份礼物,要收好知道吗?不要给人看见了。”他将自己的印信戒指拿出来,按到小姑娘的手心。大步离开。女孩看到他离去的背影,衣衫褴褛,步伐坚定,犹如孤胆英雄。
蹲在港口许多天,才看到最有价值的目标。那是两个男人,其中一个金发蓝眼,颧骨偏高,面容苍白,然而眼神里却有着杀伐决断的气魄。另一个男人黑发黑眼,气质温和,举手投足都有着贵族的优雅。
他舔了舔自己干涸的唇,一天没水喝了。但是不枉他守株待兔这么多天,他相信那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他走过去——
“先生,施舍点路费吧。”
骤然看到一个乞丐出现在面前,而且是个面容英俊、野性十足的青年男人,蒙特和硕和都吃了一惊。这乞丐声音沙哑,好像声带受损,破破的嗓音与他俊美的外貌十分不衬,也让人不太相信这么难听刺耳的声音是他发出来的。硕和从自己背包里掏出一瓶水,递给乞丐,“你先喝口水。”
乞丐似乎不太相信眼前的事,诧异地看着他,不过他还是沉默地接过水,酣畅淋漓地喝掉了一整瓶。
“谢谢好心人。”喝过水,他是嗓子明显好多了,只是还带着沙哑,已经挥之不去。
“你是什么人?”蒙特还是不太相信他,警惕地问道。乞丐与他对视,竟然镇定自若,没有分毫退缩。这让蒙特十分欣赏,不过还是不敢轻易相信陌生人。
硕和也插嘴,“看你不像本地人,刚刚你又问路费,难不成你是遇难沦落到这里的?”路费什么的他们也不是掏不起,不过没有随随便便给陌生人的道理。只是这个乞丐给人一种古怪感,由不得他好奇。
“猜的不错。我是一个小客商家里的小仆人,只不过签了终身契约。我们的飞船在百慕大区域惨遭横祸,被迫降落在这。飞船已经爆炸了,我家主人也不幸遇难,只有我一个身无长物的小仆人侥幸存活。”他咳嗽了下,声音忽然哽咽起来,似乎回想起伤心往事,那双狂野的眼睛里流露出悲哀的神色,如同受伤离群的野兽。
“原谅我失礼了。”他为自己的失态抱歉,增加了硕和对他的好感,“现在我无处可去,在这里也没人愿意收留。我看得出来,只有你们有能力带我离开了。所以,请同意让我追随你们!”他单膝跪地,低头请求到。
蒙特却是半信半疑,对他的身世感到怀疑。不过,乞丐的气质和他表现的诚意让他稍许满意。凭他在军队里面厮混多年,当然看得出来这人不简单,而且必定藏了极大的秘密。不过,就是这种人好好利用的话,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他低头凑到硕和耳际,暧昧地舔着耳垂,请示到:“如何,老婆。”硕和一个肘子撞开他,白他一眼,“多一个人,飞船又不是没地方放。起来吧兄弟。”
那人见黑发少年已经应承,心中放心大半,仍跪在地上,等着蒙特发话,毕竟,蒙特才是他决定要跟随的人。
“不要跪了,以后跟着我们吧。不过,绝对不许有二心,如果被我发现你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休怪我无情了。”蒙特眼里闪过厉芒,不无警告。
随着两人上了飞船,乞丐得以打理自己。换过衣服他整个人人焕然一新,粗粝的金发十分硬挺,野性的脸庞,大大小小的伤疤更增添几分粗犷,深棕色的眼睛里流淌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忧伤,高大的身材与蒙特不相上下。他的手掌,看上去十分恐怖,遍布伤痕,甚至有野兽的牙印,指甲也残缺不全。难以想象这人,在遇到他们之前经历了什么样的生活。
但他一定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那种经历过杀戮与鲜血的味道,蒙特闭着眼睛都能闻出来。这人前途不可限量,关键是,怎么给狼一片合适的草原。
蒙特示意他坐下。男人的眼睛,透露出来的异心可逃不掉他的双眼。
“我不管你过去干什么,脑子里面有什么愚蠢的想法,只要跟了我,就要牢牢记住,你做的任何事情,都不可以与我的事情有一丝一毫的冲突。如果我知道你要做的事对我有任何不利,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喂养狼,就要磨去他的野性,准备好鞭子和生肉,否则,你不知道哪一天他会反咬你一口。而狼的攻击,从来都是对准弱点,咬断你的脖子,让你一击毙命。
“是,主人。”男人垂下眼帘,恭敬地回答。从此,过往的浮华即将切断,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家可归,能做的不过是养精蓄锐,等待时机,有朝一日亲手用刀刃切掉仇人的脖子,将仇人的头颅摆在祭坛上,祭奠爱人的灵魂。他相信等到那一天,当鲜血从仇人的脖子上留下,爱人的坟墓将会盛放灵魂之花。
“安东尼是谁?”硕和又迷糊了。他的暂时性失忆是治不好了,记性也相对差了许多。
蒙特抚摸着他的黑发,将被单拉上来盖住他修长赤罗的身体,防止寒气窜上来,“别想了,等下脑袋该疼了。有不懂的我给你讲,安东尼是我的好朋友,就是那个银色头发很漂亮的青年。估计他就要当皇帝了呢。”
“你的朋友,想起来了,他会是个好皇帝的,我看得出他是个心善的人。好人总有好报。”硕和眯着眼睛,半梦半醒,忽然又问:“小丑,是谁?”
“他是你的朋友,是个很有趣的人,他还是安东尼的大哥呢。睡吧。”
“蒙特,我要是一直忘怎么办。要是连你也记不得了怎么办?”硕和分明不清醒了,在梦中还能发问。只是他很快睡熟了。
蒙特在他鼻尖印上一吻,将他搂紧。心想,都没关系的,我记得你就好了,无论你把自己丢在哪里,我总能找到你的。就算一辈子要当你的记事本,那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我喜欢的乔振宇,因他眉间那一点朱砂,写了安东尼这孩子。好吧,实在太无聊了,没人交流的日子,我还是自娱自乐吧(突然发现,今天竟然是7。1好吧,时间观念分不清了,我是太无聊了)
、葬礼
【星期一出生星期二受洗星期三结婚星期四生病 星期五病危 星期六死亡星期天掩埋这就是所罗门·格朗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