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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大宋法证先锋 飞觞-第3部分

小说: 大宋法证先锋 飞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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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世事艰难的缘故。
心底忍不住又叹了沈端然沈大人一阵。
急忙转头去看。
方才我飞身赶过来的时候,将手中提着的酥肉包匆忙扔在一边。
我扭头去找。
终于在雪里发现那个未曾破损的纸包,急忙如获至宝地拿起来,喜形于色。
正在庆幸,忽地注意到那一队人马仍旧驻扎原地,不曾动弹。
情形着实诡异。
我皱起眉头,向着旁边的张姓人家挥了挥手:“风大,别冻着孩子,快回去吧。”
许是看出不对,也便跟我千恩万谢之后,抱着娃子,犹犹豫豫回家去了。
我吁了口气,转身欲溜之大吉。
“凤宁欢,你拿得什么?”
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心头冷战。
怪不得方才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头,自那一声突兀而来的“停脚”开始。
原来竟是熟人,且是克星对头。
只是他为何竟如此牢记本主簿的名字?
我脚下一顿,旋即只当什么也没听到,埋着头向着只管走。
“站住!”身后一个凶狠的声音。
我暗暗叫苦,忍着身体的不适,几乎要小跑起来。
有人闪身,飞快地到了我跟前,粗壮的胳膊伸出,手里还捏着一把没有出鞘的大刀,真是啧啧威风。
“侯爷问你话,你跑什么?”他吼。
我几乎双眼一翻,昏死过去。
只不过是一面之缘,现在也仅仅是听到我的声音而已,那位贵人,至于如此敏感就猜到是我吗?
我愁眉苦脸,叹一口气,缓缓地转过身去。
不想上前,只站在原地,距离越远越好。
直觉是这么以为。
那侍卫仍旧站在我身边,对我虎视眈眈,似乎怕我跑了。
我哪里敢,再说,跑能跑得过他们么?
“不知是侯爷……小人见过侯爷。”我慢吞吞地。假惺惺摆出一个姿态,心底超级厌恶:没来由唤住我做什么?混蛋。
忽然想到方才在事情发生之前,他那一声“停轿”。
我鬼使神差地想:莫非是他听到了我的笑声,所以才……
风雪之中,忍不住有些脸热:混账,你自恋到何种地步。
轿帘子并不掀起来,那人果然是好享受,怕雪扑到他娇贵之躯吧?
倒是辛苦我们这些人,这么冷的天,这么大的雪,傻呆呆站在这里,等他训话。
贵人开口:“凤宁欢,本侯问你,拿得什么?”
我本能地想将手中之物藏起来。
却只好硬着头皮回答:“回侯爷,是……是酥肉。”
“哦?酥鱼本侯倒是见过,酥肉是什么东西,你喜欢吃的?”他问。
完蛋……
我心底哀叹:怎么竟是个闲话家常的势头?
就在这雪里?
他老人家藏在轿子中,倒也安逸。
可是本人还在吞风吃雪,家中清雅还在等着,万一我回去晚了,那孩子又要担心。
大不妙大不妙。
我决定壮起狗胆,速战速决。
“回侯爷,不是,是家中小弟喜欢之物。侯爷若无其他要事……”我沉吟着,盯着那密密实实垂着的轿帘子,恨不得一脚将他踹飞九霄云外。
“原来如此……”仍旧是饶有兴趣的声音,说道,“拿来给我看看。”
可恶,可恶!
我心头一凉,他完全没有将我后半句的精华听在耳中!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无非是孩子喜欢的五香肉而已,你在东京繁华世界,什么没见过,大概是轮不到吃这种低贱之物。
而旁边的侍卫仍旧在对我虎视。
咬了咬牙,拍拍纸包上的雪,恋恋不舍地将东西交出去。
侍卫取了,献宝一样快步走到轿子边上,递了进去。
里面一阵窸窸窣窣。
我竖起耳朵,心惊肉跳。
老天,这位爷不会要动我的东西吧……
我捏着心,苦着脸,祈求上天,何至于如此残忍啊。
最坏的果然应验了。
过了一会儿,那人说道:“嗯……还不错,本侯留下了。你可以走了。”
我木立原地,呆若木鸡。
抢东西啊!
青天白日,在本主簿的地盘上,抢东西!
这当真是……不可饶恕的丑恶罪行!
本主簿皱了皱眉,然后张嘴,很有骨气地说道:“侯爷……此物,在距离这里不远的金福楼有卖,侯爷您……”
不等我说完,“起轿。”
无情的声音响起。
本主簿再一次的呆若木鸡。
而眼睁睁地望着高头大马再度迈蹄子向前,中间那刺眼的轿子,忽闪忽闪,已经过了我的跟前。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本主簿捏着双拳,愤恨地目送那人的离去,欲哭无泪。
雪糊在脸上,一片冰冷,而我心亦如冰,只想着:回去,怎么跟清雅说?
——说我被抢劫了么?
嗯,这倒是个不错的说辞。
本主簿在雪中,孤零零地一瘸一拐地向着家的方向而去。
真是凄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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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荐,要收藏,好冷……


4 被调戏的凤主簿
更新时间20091230 15:55:45  字数:3194

 收藏啊收藏,票票啊票票,好瘦小可怜的书啊~。~
今天至少还有两更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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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小院门,尽量让自己身法轻盈些,小心关上,耳边一声“吱呀”都觉得如惊雷震耳。
幸亏风雪渐大,这声响,想必是惊动不了屋内的清雅吧。
只不过,被安乐侯这一啰嗦,弄得我回来的迟了,又丢了清雅喜欢吃的东西,不由自主产生了“凤宁欢啊凤宁欢你做人真失败啊真失败”这种深刻的感想来。
于是心虚。
蹑手蹑脚地开屋门入内,探头探脑看了一会儿,顾不上拍打身上重重雪片,先向着自己的小屋内而去。
我为了救人,在雪中摔了那一跤,虽然不至于骨折之类,然而毕竟天寒地冻,何况又摔得重,身上几处淤青是少不了的。
方才回来的路上,腰都在发酸,腿也隐隐作痛,尤其是膝盖跟大腿臀部处,几乎让我想折根树枝假扮残障人士拄着回来。
这幅狼狈样子,先需要遮掩一下,莫要给清雅看到才是。
正顺着墙根向着自己的西厢房内溜。
东厢内一声轻轻地咳嗽:“是姐回来了吗?”
我呆站在原地,张口回答:“啊……是,清雅,你醒着?”
急忙低头,慌乱地拍了拍身上,虽然没有什么尘土,不过袍子倒是有被雪打湿了一些,除此之外,应该还好。
我昂首挺胸向着清雅的房间而去。
撩开帘子,直入眼眶的,是靠在炕头上的少年,瘦弱的身子裹在厚厚的棉衣里,一张脸微微蜡黄,只双眼兀自清亮。
见了我,少年瘦削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温声说:“你回来了。”
我小心蹭过去:“清雅,饿了吗?”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倒是并不冷,又握握他的手,温温的,还好。
少年摇了摇头:“我听外面风声甚急,为你担心呢。外面很冷是不是?”
“不太冷,只不过风大就是了。”
口不对心的回答,我转身,去拨弄那小火炉:“你要是饿了,稍微忍一忍,我立刻做饭给你吃。”
“嗯。”乖乖地回答。
我心头轻叹,将炉火挑的旺了些,伸手,入怀中掏了掏,掏出一包干糖来。
幸亏我很有先见之明,将这一包姜糖藏在怀中,才没有被那安乐侯盘剥去。
真是后悔,为什么没有将那酥肉也藏进去,不过……就算如此的话,怕也是逃不出那人贼眼的,明明轿帘子垂的密密实实,却能察觉我手中提着物品,假如我都塞到怀中去,保不准他会问:“凤宁欢,你怀中鼓鼓囊囊的是什么?”
囧死人了。
“清雅,你若是觉得冷,就吃点这个。”
我是很易受寒的体质,而且整天在衙门里坐着抄录东西,虽然也有生火炉,不过到底是抗不过那股寒气,于是经常嚼两片干姜糖来吃,吃过之后,肚子里暖暖的,会好过很多。
本来给清雅的好东西,被人抢了去,虽然清雅向来不会吵着让我要什么东西,我仍旧觉得不过意。
这个半路穿越得来的弟弟,让我很是疼惜。
他不爱说话,也不喜欢烦人,总是默默地,有时候我甚至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他天生身上带病,据说活不过十八岁,眼下他已经十五岁了,过年之后便是十六,我……我不知道自己还能陪他多久。
我身边空空,这一年来,清雅已经渐渐成了我的生活支柱,之所以能够在这陌生的年间活下去,之所以可以容忍那么重而枯燥的工作,多数是因为有清雅在。
我甚至有些不敢想,假如有朝一日清雅不在,我……会怎样?
可是,可是……想太多无用,不是么?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我绵薄之力,在清雅好端端于我身边的时候,好好地照料他,让他开心,见他欢颜,便是我最大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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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雅伸手,接过那包姜糖,拿在手中捏了捏,说道:“姐,我不爱吃这个,你自己留着吧……”
说着,又给我塞回来。
我的脸色有点讪讪的。我知道清雅不很喜欢吃糖,可是我身边又没有别的什么好物,只好……
只好伸手,接了过来,不知要说什么好,刚想起要去做饭,忽地听到清雅问道:“姐,你的衣裳怎么湿了?”
我有点紧张,“啊”了一声,急中生智,说道:“我……外面路滑,我不小心跌了一跤。”
清雅皱着眉看我,似乎在分辩我是说真话亦或者撒谎骗他。
我无法面对那么清澈的眼睛,就算我撒谎是为了他好,为了不让他担心,却仍旧无法面对这少年纯真无瑕的双眼。
“我……我去做饭。”我慌忙说。
清雅也没说什么,我转身向外走,却感觉身后清雅仍旧在看着我。
他似乎……猜到了什么。
虽然不过是个不满十六岁的少年而已,可是我总觉得,清雅的心,我是摸不透的。
这只是一种云山雾罩的感觉,而大多时候,我却觉得,我跟清雅,是相依为命的,他只是个单纯的少年,只是沉默寡言了些,而我又太过敏感。
我叮叮当当地在厨房内忙了起来。
我的厨艺不好,顶多就是放油下菜然后翻炒三部曲。
幸亏清雅也不挑剔。
两个人如此相处了一年,我也逐渐地习惯了这种生活模式,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清雅下来,用过了饭菜之后,围着桌子,问我白日在衙门之中的事情。
我本是想将那不可一世的安乐侯的故事说给他听听,可是因为那人实在是太刺心了,一想起那双锐利的眼睛我就不舒服,于是索性不提。
只闲散地说起天气之类的。
清雅并不去睡,刚吃过饭,我也不希望他立刻回去躺着,对胃不好。
清雅靠在桌边上默默地看着灯影,我便回房内,拿了一本书出来,靠在灯下缓缓地看。
清雅曾经问我,看的是什么。
我只含糊其辞,说是在衙门库房内找到的一本闲书罢了。
清雅便不再问。
可是,我看着那典雅花纹的书皮,上面写着四个现代简体字:聊斋志异。
蒲松龄大神,原谅我吧,我居然,将你带到了大宋年间。
小女子也是迫不得已啊,欲哭无泪,谁叫我这次旅行,心血来潮带着的只是这本书呢,图他体积小,重量轻,占地方少,容易携带。
而随身带来的其他,比如笔记本,比如相机,比如那些不能暴露的衣裳,早就被我挖地三尺,藏了起来。
此事对清雅也不能说。
否则的话,我怕一直淡然乖巧的他,会反目认为他的老姐是妖怪。
其实留着那些东西也无济于事,虽然是现代科技,到底是能量有限,就算是用,也不过能用几次便就彻底“死机”,索性早早地就先藏起来好些。
我寻了一个很机密的所在将那些东西藏起来,心底还带着一丝期望:若有朝一日,我能够找到机会回去的话,在回去之前,再去将他们挖出来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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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聊斋志异》被我反复翻看,还不舍的一下子看完,看了将近一年,还只细细咀嚼了三分之一。
看了一会儿,眼睛酸痛,伸手揉了揉双眼,却对上清雅看过来的目光。
静静地目光,似不知看了多久。
我一呆,旋即微笑:“看什么呢?我一时入迷,竟忘了时间,现在该是休息的时候了吧?”
清雅见我问,转开目光去,说道:“嗯,也是,我刚才出神……”
我起身,将书随意放在桌上,走到清雅身边,轻轻地扶起他的手臂。
少年的身子很是瘦弱,手臂瘦长,压在我的胳膊上,我用力握着,扶着他进屋子去。
清雅因为常年病着,身体总是稍稍弓着的,饶是如此,却仍旧比我高出一些。
可是这相处的一年来,常常见他以手掩嘴轻轻咳嗽,或者扶着桌椅之类微微躬身难受的样子,我竟没有机会得见,一个健康活泼少年挺身活动的姿态。
看过不少大夫。
我每个月的薪俸,有相当一部分是花在药物之上了,可是清雅的病却总不见好,我四处打听名医,然而一个个的名医在替清雅把脉过后,都会面露异色,然后大摇其头。
一帮庸医,哼!
每当这时侯,我都会感叹……若是在现代的话……立刻去做个全身透视,亦或者其他……
呃,想的太多了。
我叹息。
将清雅扶着上床,替他盖好了被子,又将小炉子弄得旺盛了些,转身要离开。
清雅忽然说:“姐……”
我站住脚,看他:“怎么了?”
清雅说道:“今晚太冷了,你的屋子内没有炭火,姐,你就……”他看着我,慢慢地说,“跟我睡一块儿吧。”
我听了这话,赫然大惊,一股异样的感觉,从头麻到脚,再从脚底慢慢地倒回去,一刹那简直是头重脚轻,身子飘飘,,惊魂十足。


5 被夜袭的凤主簿
更新时间20091230 21:54:51  字数:2728

 其实我应该不算是一个迂腐之人。
在现代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些无聊的选择题,比如:男女可不可以同睡一张床而什么都不发生?
我虽然是不屑去做这种低级问答的,可是内心却充满天真无邪的以为:这自然是可以的。
你不可以,不代表别人不可以。
一个男人是禽兽,不代表所有男人都是禽兽。
反之亦然。
当然,该小心的时候不能大意,虽然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可能是我对,不过现实之中还是尽量避免让这种事情发生的好。
又当然,那个人是你心疼的病弱小弟的话……
我望着清雅,他亦看着我,不一会儿,长长的睫毛动了动,垂下,遮掩那明亮的眼睛。
我忽然在心头猜想:清雅此刻,心底在想什么。
的确,我那边很冷。
为了省钱为他治病,只给清雅这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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