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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末世猎人玩网游-第1部分

小说: 末世猎人玩网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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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我发誓要弄死你
更新时间2013121 18:41:05  字数:3239

 我从没想过,会这样死去。也从没想过,会这样复生。
这是个神奇的世界,这里没有真正的死亡,甚至连真正的危险都不存在。这让我这个在丛林里生活了三年的人,感到无比的舒适和愉悦。
通过实践,以及我对于大灾难之前的网络游戏的认识,我意识到我并非在现实之中,而是在网游中。而我选择了最适合我的角色,一个精灵猎人。
说起大灾难,那还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三年前,我还在读大学,离家十万八千里。而偏偏在我和家人分离的时候,大灾难开始了。
大灾难并不是全球变暖,或者是第三次世界大战,而是丧尸降临。一些宗教者说,这是上帝降下的灾难,意在于清洗罪孽深重的人们。
但事实上,丧尸尾随而来的时候,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会一命呜呼,然后变成怪物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让更多人变成丧尸。
我之所以能够在大灾难来临的时候活下来,因为那时我到了山里面,与野兽为伍。我不知道让人类变成丧尸的是什么病毒,但是我知道这种病毒不会感染动物。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大灾难在一年前已经结束了,我白白在山里边儿多呆了一年。人类找到了可靠的疫苗。但那个时候,全球人口已经从八十亿,减少至二十亿。
从数字上看,似乎并没有那么严重,但是如果说一家四口,只有一个人可以活下来,那么这样的结果是多么地可怕。
我猜测这款仿真游戏,就是为了治愈大灾难之后,人们那颗严重受创的心灵。
我站在墓地前,看着长着一对白色翅膀的复活女神。她低垂着眼眉,我有点儿搞不清楚,她的表情到底是轻蔑,是鄙视,是悲悯,还是嘲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的样子很美,有点像断臂的维纳斯。
这是我在游戏中第一次死亡,也就是所谓的一血吧。我死得很搞笑,很莫名其妙。废物精灵村的村长让我去捕杀两只兔子,我却踩到了其他猎人放下的兽夹,然后失血过多,死了。
我转过头,不再看美丽的复活女神,因为在复活女神处复活,我会虚弱二十分钟,在这二十分钟里,我什么都干不了,任何属性都减半,就连奔跑的速度都减半。
所以我选择了跑尸。
两分钟之后,我找到了我的尸体,看着躺在地上那可怜兮兮的尸体,以及这灰色的背景,仿佛我得了黑白色盲这样极富戏剧性的疾病。
看着自己的尸体是一件十分奇特的经历,我在想自己会以多少种方式在这游戏中死去。对于灵魂状态我有些腻烦了,我朝着空气虚点了一下“确定复活”的字样。
只听“噔”一声,非常雄壮的配乐,我的世界明亮了起来,也变得多姿多彩了起来。我抬头一瞥,就看见一绿毛小子在那里放陷阱,我上去就说道:“小子,在这里放什么陷阱,你知不知会死人的!”
绿毛小子轻蔑一笑,瞅了瞅我身后的坟头,说道:“杀的就是你这种傻子。”
“我去,你信不信我弄死你!”我举起手里的破木头,就想往这小子身上砸。可谁知道,我怎么砸也砸不下去,那木头棍子悬浮在半空中,就像他身上有一层防护罩。
绿毛小子看着我,脸上的轻蔑更盛了:“你还是省省吧,菜鸟。你不知道新手村不能PK吗?就你这身破烂还想和我动手。你还是去先修炼一百年吧。”
我看了看他胸口,上面浮着几个绿色的字,指着他的鼻子,狠狠地说道:“血色地狱是吧,你给我等着,等我修炼一百年,弄死你!”
绿毛小子的脸上似乎永远都挂着轻蔑,听到我这么说的时候,似乎更得意了。他蹲下去继续摆弄他的兽夹,说道:“明泉,一个女的,起这种不男不女的名字。不过,放心我也记得你,你是第一个被我的兽夹夹死的二货,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随时恭候你的大驾。”
“哼!”我一个优雅的转身,居然忘记了这里遍地都是陷阱。然后,我又死了。
……
在我无数次死亡的经历中,这两次死亡是我觉得最耻辱的,纵使之后在万人斗角场里输掉比赛都没有那么耻辱。
我痛恨这个血色地狱,同为精灵猎人,他不施以援手就算了,居然还百般戏弄于我。我决定努力升级修炼灭了这个可恶的家伙。他才九级,我应该能很快就追上的。
在此表明一下,我现在才二级。
为了我伟大而又崇高的理想,我避开了血色地狱所设下的陷阱,用我这可怜的木棍弄死了两只兔子。我抓着兔耳朵,将战利品交给了村长。
精灵村长并不是个什么和蔼可亲的老头儿,他是刻薄的老混蛋。村长接过两只兔子,说道:“像你这种吊车尾,连兔子都不会挑,看这兔子都瘦得皮包骨了,剥了皮都不知道该吃点儿什么。”
我对于这老小子,也没什么好感,只是摊开手,说道:“你要的任务物品我已经拿到了,之前许诺我的一个铜币,还有一个六格包包拿来。”
“哼,要不是系统设定,我才不给你呢。”村长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包包和铜币,递给我,然后说道:“你可以滚了,去找村子里猎人老金,他会给你一些像样的武器。你去好好学学怎么打猎,怎么选……”
我没再理他,留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往村里边走去,找到了脑袋上浮着猎人老金字样的中年人。
我非常有礼节地走到他的面前,说道:“你好,老金,村长让我……”
“年轻人,你不必多说了,也不必说什么虚假的客套话。我知道你此行的目的,你不就是想得到我伟大的狩猎技艺,以及那些没用的菜鸟装备吧?”
“是的。”我丝毫没有掩饰,对这老金的厌恶,以及不耐烦的情绪。看来这游戏就没什么正经的NPC;玩家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此时此刻想到了那个叫血色地狱的混蛋。我愤怒的火焰,以及那好胜心立马狂涨了起来。
老金从背包里掏出一把弓,还有一袋子箭,说道:“像你这种菜鸟,还不会使用冥想术,需要箭。等你到我这样的等级,根本不需要箭,用意念就可以射出威力无比强大的箭!”
这家伙罗里罗嗦地讲了那么多,你到是讲要我干什么。但这话我没说出口,我可不想再拿一把破木棒杀怪。我伸手抓住弓箭,但怎么也拉不动,我从老金的脸上看到了得意和傲慢。“怎么拿不了?你耍我吗?”
老金眼中闪过赤裸裸的鄙视:“村长难道没有教过你礼仪吗?你不知道从别人那里拿好处的时候,需要用两只手接吗?”
我真想把腰间的木棒掏出来,狠狠地朝这家伙的脑袋上来一记。为了这把趁手的武器,我生生忍住了怒火,万分屈辱地伸出左手,捧过这把弓。
老金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傲慢的小丫头,你记住这是我给你上的第一堂课,那就是恭敬。好吧,现在我交给你一个伟大的任务,在村西有一种叫血葫芦的植物,你去给我弄十棵来,但是那里有腐烂的地精魂魄守卫,你需要杀死它,才能够摘取血葫芦。”
“有什么好处吗?”我非常赤裸裸地问道。
老金皱眉非常不满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开口闭口就是好处,真是不淳朴。等你回来,给你五个铜币,还有一件麻衣。”
“我现在穿的就是麻衣。”
“你的麻衣是白色的,我给你的是绿色的,可以加一点的敏捷。”
“好咧,走起!”
接到任务之后,我打开地图,终于搞清楚了东南西北。这该死的网游,做任务居然不给导航,还要自己找路。
我天生是个路痴,当年大灾难来临的时候,所有公共交通都崩溃了。而我特别想回家,心想,就算死,也要和家人死在一起。所以,我决定徒步回家。然后,我迷路了,地图也看不懂,所以就在山里住下了。
在山里的时候,我为了生存,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搞个什么陷阱之类的,还自己制作了弓和箭,从此过上了猎人兼野人的生活。
我抓紧了手中的弓,感觉非常好,非常有安全感。在这个陌生的虚拟世界中,只有手中的这把弓有熟悉的感觉。
村西看起来很破败,篱笆外和篱笆内简直是两种情景,一边是文明社会,一边是蛮荒社会。我这么形容并不是为了表明菜鸟精灵村有多么文明,只是为了说明村子外面的惨象。
此处,连条小路都没有,长满了乱七八糟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草。我每一脚踩下去都非常小心,生怕那该死的血色地狱在这里也放陷阱,跑尸真挺让人烦躁的。
往西走了大约也就一百米左右,我就看到了血葫芦。这东西还真是好认,就是普通的葫芦上抹了一层红色而已。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压根没看到什么腐烂的地精魂魄。
不过,很快我就知道自己多虑了,当我摘下一只血葫芦的时候,一只大概到我膝盖处的土黄色半透明地精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第002章:第一个好友
更新时间2013122 10:40:49  字数:3044

 面对着这个长相丑陋,却又可笑的地精魂魄,我并不将它放在心上,支起弓,朝着它可笑的大脸就是一箭。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可笑的地精魂魄居然物理免疫。它那尖锐的小手,在我向上刮了一下,我一半就血就没了。
“老金!你个混蛋!”我狂吼一声,然后就壮烈牺牲了。
幸好复活点离这里比较近,我一会儿就跑尸回来了。我处在灵魂状态不敢复活,因为复活肯定是个死。那地精魂魄简直就是致命杀手。
我以灵魂状态看着这个地精魂魄。它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掉落在地上的血葫芦,那眼神简直就像看多年的情人。
这地精想必是个傻子吧,我偷笑。
没有过多久,半透明的地精就化为一团土黄色的雾气,钻到了血葫芦里边。
原来是这样!玩这款游戏看来不用点儿脑子是行的。我迫及以待地点击复活。地精魂魄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存在,直到我摘下血葫芦的时候,才它出现。血葫芦可以触发地精魂魄,又可以收了地精魂魄。
哇卡卡,我好像还挺聪明的样子。
我选择复活,“噔”世界再次变得清晰起来。我过去捡起了地上的血葫芦。我生怕强力的地精魂魄出来弄死我,就用葫芦藤塞住了葫芦口,丢进背包。
这里的血葫芦还真不少。我咽了一口唾沫,摘下血葫芦,深吸一口气,看到了腐烂的地精魂魄逐渐显形。
我定了定心神,举起手中的血葫芦大声吼道:“腐烂的地精魂魄守卫!”
一眨间的工夫,我又死了。
在死前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可恶绿毛精灵猎人。我的内心浮现出了强烈的羞耻感,为什么这样丢脸的事情会被血色地狱那样的家伙看到,天那让雷劈死我吧。
事实上,根本用不着老天来弄死我,我早就已经处于灵魂状态了。直到看到地精魂魄进入血葫芦之后,才敢复活,捡起血葫芦。
血色地狱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不远处,用嘲弄的眼神看着我。他对着我举起手,然后吼道:“嘿,明泉,我叫你名字,你敢答应不?”
“去死!”我给了他一记大大的卫生眼。
血色地狱并没有要去死的思意,他悠闲惬意地站在那里,似乎就是想看我如果被地精魂魄一次又一次蹂躏。
我决定把他当成空气,要和这家伙说一句话,寿命得减十年。我决定一心一意地完成采摘血葫芦的任务。
这次我想明白了,要想完成这个任务,必须要善于动脑子。看着眼前成片的血葫芦,我想起了个好办法。我试着扯了扯葫芦藤,发现可能扯得动,心下大喜。
我数了数一藤条上的葫芦,足足有十二个。我的脸上洋溢着无比兴奋的笑容。我猛扯葫芦藤,拖着整条葫芦藤撒腿儿就跑。
可惜我腿太短,还没跑两步就挂了。
我处在灵魂状态看到了足足有十二个地精魂魄围在那段葫芦藤上,有点儿害怕又有点儿激动。看着一个个魂魄消失在葫芦里边,我激动地复活,然后将任务物品塞进包包里。幸好血葫芦是十个一组,完全能够放下,不然我还得扛着葫芦走。
完成任务之后,我往村子走去,而这个时候,不远处的血色地狱也跟了过来。他有着一头奇异的墨绿色头发,照理说应该是很好看的,但在我的眼里,怎么看怎么碍眼,怎么看怎么想把这些个头发拔光。
血色地狱他似乎忘了我与他有着血海深仇,居然还敢舔着脸和我说话。他笑着说道:“还挺厉害的嘛,不过死了三次就把这任务过了,普通人至少得死上十次,看来你还是有点儿脑子的,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儿。”
“切。”自从遇到这个家伙之后,我仿佛得了白眼病,听着他说话,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估计我们八字不合才会这样。
血色地狱似乎是个不太会看眼色的家伙,仿佛没有看到我的鄙夷和冷淡,说道:“你是去老金那里去交任务吧?”
“嗯。”我有些不耐烦地应了一句。
这家伙居然装作没有感受到我的愤怒,继续说道:“有件事情我应该感谢你。”
“啥?”我像看神经病似的看了一眼血色地狱。
“你让我用陷阱杀了你一次。”
“我那是无意踩到的,而且你杀我一次也不是白杀的,总有一天我会杀回来。并且杀上一百次一千次,直到我过瘾为止。”
血色地狱的脸上尽是玩味的笑意,然后上下打量着我,说道:“你好好看看我的样子,你下得了手吗?”
听到这话,我微微一愣,因为我从没想过要看他的脸,因为在这个游戏之中,不可能有重名的,我只要记住他的名字,就OK了,不管他是不是穿上斗篷戴上面具。
在这里我想介召一下《新世界》这款游戏的设定。进入之个游戏之后,人们可以自行选择职业和种族,但是人本身的容貌五官会在游戏人物中表现出来。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你如果是黄种人,在这游戏中不可能变成白种人,如果你是大眼睛,在这游戏中就不可能是小眼睛。
我瞅了瞅血色地狱那张欠揍的脸,不得不承认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好看,那鼻子那眼睛,绝对属于妖孽型的。但明泉我是抗魔体,对于长得好看的男人不感冒,当然这并不是说我重口味喜欢长得矬的。再仔细看,我觉得这家伙有些眼熟,有些发愣。
血色地狱见我盯着他不说话,还以为我真看上他的长相了,非常自信地说道:“怎么样?是不是惊若天人?”
“臭屁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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