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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朝露无痕-第1部分

小说: 朝露无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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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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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序

近日看到一位网友发表的武侠小说的规律研究一文,让我感触颇深。文中提到“所谓武侠,无非就是成人的一场大梦,现实的成分多了就变成演义和志,少了未免变成魔幻。”我想写小说,可是又觉得有些东西在传统武侠小说里无法展现出来。于是选择这想象空间更为自由的魔幻小说。我对此深表赞同。

金庸、古龙、梁羽生和黄易是我颇为推崇的前辈。尤其是金庸先生的作品堪称最高峰,小说情节曲折难料,却又合情合理毫不做作,我尤其喜爱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的真情真义,天龙八部中的段誉的一往情深。至于古龙先生,很可惜他过早凋零,否则他会有更多好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他笔下的小鱼儿。黄易先生是新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其小说构思新颖,尤其擅长描写小说中各种人物的勾心斗角,情节往往峰回路转,令人难料。我觉得黄易先生的《寻秦记》堪称传统武侠小说的突破,当然《大唐双龙传》也写得很棒,现在正在陆续出的《边荒传说》也是网络上的热门。

我从小看小说,皆因为巧合。我家有个小屋,在我小学的时候就出租给了一家做租书生意的。这倒成了我接触武侠小说的途径,记得我看的第一本小说名字叫做《逍遥浪子》,至于作者是谁倒是忘记了。呵呵,回忆过去总觉得时间过得好快。武侠里的英雄们总是大口喝酒,大声唱歌,大撒金钱。可惜我普通人一个,既不喝酒也不抽烟,自然也不会大把撒钱,毕竟我家不是印钞票的。

看小说,其实也是看自己的成长。记得我小时候非常非常喜欢《天龙八部》里的段誉,每当读到书中他痴追王语嫣的情节,我总是偷偷的傻笑。我曾经好讨厌慕容复这个角色。可是长大后,我渐渐变得理解慕容复这样的复杂人物。他其实注定是悲剧的,也许他算得上是个武林高手,可是人品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尤其看他对待人见人怜的王语嫣那么狠心,我心里就一万个不喜欢。可是当我长大了细细一想:自古能成大业的,大都是重实际,轻虚言,行事心狠手辣之辈。研究历朝历代的皇帝就能很清楚地发现这一点。当然这也有例外,例如东汉光武皇帝刘秀就是一个例外。他没有像他的祖先刘邦那样大杀功臣。虽然他这样做,值得我钦佩。可是有利必有弊。他虽然其重建帝国成功,却因无法压制发展中之豪族,因此其政权显得较为弱势,远不如西汉强大,三国时代也很快就来了。由此,我对慕容复有一点点的原谅。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目标都不一致,世界上总是以大多数的标准来规范少数人。有人说这是大多数的民主对少数人实行的“暴动”,例如苏格拉底就是被民主投票逼迫服毒酒而死,我对此不止可否。但我想这世界只有强势与弱势之分,像孔孟之道,唯有天下大同时才有价值。多国的世界,只有法家思想才为有用,历代法家人物建立的政权才是最稳固的。例如三国时的曹操就是一名出色的法家代表,而那刘备则比曹操差远了。就像我们这个熟悉世界:它由许多国家组成,其中多数是所谓民族国家,甚至单一民族国家如日本或韩国;每个国家不论大小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这由联合国的一国一票体现出来,而这种平等又是建立在民族自决权的基础之上。民族国家肇始于十七世纪的英法等国,民族自决权则在二次大战后得到普遍承认。由于普遍承认这个权利,所以“不干涉别国内政”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准则。当然,强国总是会干涉弱国,但它们必须承担道义风险,例如美国之于越南,苏联之于阿富汉。本质上讲,人要是不要脸,别人也实在奈何他不得,国家不要脸也是如此。换句话说,既要表子又要里子得便宜还卖乖的事,以前是很少发生的。说远了,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我们,能对一些大事有什么影响了?我觉得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在网上发几张反对霸权的帖子,看着那些受苦的巴勒斯坦、伊拉克、阿富汗人民表示一下同情。

中国的文坛上,鲁迅先生曾说要以笔来唤醒国人的自强意识。我对他的这种大英雄的行径真的很崇拜。试想一下,他那个时候的时代,很多人对前途是无比失望的,有时候甚至是绝望到家了。可是鲁迅先生敢对恶势力说不!这凸现了中国文人的一种骨气。而现在的社会真的变了许多。援引央金卓嘎的话“我想是怪。目前流行的是公众人物的八卦话题,人们已经忘记了真善美,社会风气将会越来越坏……现代人喜欢快速的,绚丽的,哗众取宠的东西,宁肯是表面的而不是内在……”我真的很讨厌某些人借什么“批鲁迅”来抬高自己的身价,来炒作自己,甚至大言不惭说道:“我写一个字5元钱,2000字就是1万元。”呜呼!我晕!我想现在谁也找不出哪篇报纸上刊登过鲁迅先生说过类似的话。文人我认为有两种,鲁迅一种,这个口出狂言的人为一种。一个为义,一个为钱,一个的著作会流芳百世,另一个流传几世就不知道了。好了,不说这讨厌的苍蝇了,我也不是好事斗狠之徒,在此也不想卖弄什么文笔去批评谁。我只知道现在自己什么都不是,没什么资格去说这些人,可是为了心中的正义还是忍不住呐喊几句。

我的这个故事中的某些情节参照了大量的前人资料文献。例如其中一场战争就是模仿公元553年的卡西林纳姆会战,交战的双方为法兰克人和拜占庭人。文章中的一些人物姓氏则是参照了中国的古代姓氏而非捏造,例如鬼方氏、归藏氏。地名也用了一些古地名,例如安息国这个地名就是取自古代伊朗的名称。牛顿说过,他取得的成功,是因为他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所以能看得更远。而我想说,我这部作品的诞生,是因为网络开外的信息交流。感谢所有关注我这部小说的人。另外有一点我想做一下说明,我个人性格比较偏激执着。我喜欢的东西也好,喜欢的人也罢,都会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我特别特别喜欢央金卓嘎,她是一位歌手,我很喜欢她,所以便擅做主张写她进小说里,希望她的歌迷看了不要骂死我。你们不骂我吗,多谢理解!

我的故事里带着一种玄疑的成分。不像黄易先生那样有非常多而复杂且大量集中在一起的错综关系。因为我想如果照黄易先生的写法,我这部小说怕真的要比《大唐双龙传》还要长了。所以很多可以不交待的地方我都省略,希望读者能自己看完后能自己顿悟有个理解。当然,这也是我的一种尝试。希望你们能理解,并给我宝贵意见。

我的联系地址:putuo2001@sohu。

普陀二○○三年八月一日星期五

重庆中心湾家中

 第一章前奏序曲

夏天的夜晚依旧特别热,尤其是今晚,星月黯然,天没有风,只有一股子热劲儿,空气异常沉闷。

那美斯王国,这个位于亚及亚大陆上的古老王国的,它与西面的西派斯联合王国以及北面的亚德帝国一同构成了整个亚及亚大陆的政治格局。

在那美斯王国的西部重镇——阿玛斯城附近的田野处,有一座座残破的巨石神殿屹立着。这些残破的神殿已经有了足足千年历史,是一千年人魔大战时便遗留下来的废弃神殿。

在一千年前,那时的大陆上的人们非常信仰魔神。可是经过那一千年前的“人魔之战”,而今的人们不仅不再信仰魔神,反而谈魔色变。因为一千年前的那场战争的残酷以及流传下来的恐怖传说都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恐惧。

经过这样的变故,原本香火鼎盛的巨石神殿,就这么一直静悄悄的矗立风雨之中,再没有人也没有人会愿意碰触这些代表着过去惨痛经历的废弃神殿,即使是历史或者考古学家也不会。

虽说神殿的年代已经非常久远,但由于它们都是用极为坚固的巨石所砌成,所以,即使是一千年后的今天,这些神殿还是屹立如昔,只是有点残破不堪而已。

突然,一阵嘈杂的马蹄声,自远方响起。不久,远处便出现了一个骑马飞奔的黑衣蒙面人。那人行迹匆忙,显然是要去忙什么重要的事情,胯下骏马嘀哒嘀哒的在大路上飞驰,打破了炎夜的平静。

当这人骑马来到这一座座废弃的神殿群里,他倏地提马停止,甩蹬下马,随即走进了其中一座神殿。

废弃了千年的巨石神殿,里面杂草丛生,阴冷荒凉。

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在这寂静的深夜时分,这么一个全身黑衣且蒙面的人来到这儿,处处让人感到诡秘。

这个蒙面人走进大殿的中心忽然开口大声说道:“日出东方!”从这人的声音听得出来,她是一个女子,声音低沉但却富有磁性。

“旭日东升!”同样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从不知从神殿的哪个角落传来,这女子的声音是属于那种温柔甜美一类型的。

忽然,一道闪电裂破虚空,天地一片煞白。看样子这热辣的闷夜要下雨了。借着明亮得刺眼的闪电,两个女子的俏丽身影都一览无遗的现身在大殿里。骑马而来得黑衣蒙面女子看不见面容,而另外的那个女子,虽然亦穿着一身黑衣但却没有蒙面,因此使人能看清她的容貌。勿庸置疑,她是一个美人,灵秀和优美至无可比喻的轮廓线条,一头难见的红色秀发半掩着的小耳朵晶莹洁白,加上凹凸有致的身段,她确有让众多男子疯狂追求的资本。

“轰隆!”一声巨响,—个闷雷落在大殿近处,震得附近草木颤抖不已。

不断闪烁的电光划破黑暗,照得远近平野明如白昼,弱草狂舞,一副风雨欲来的阵势。

那个未曾蒙面的红发美女用她那温柔甜美的声音平静地说道:“我奉九鬼千宗易大人之命,前来充当你的助手。”

蒙面的女子,冷淡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这时,又是一道闪电划破长空,红发女子双目异光大起,蕴涵着浓深杀机,嘴角逸出一丝冷如冰霜的笑意:“和我一起来的,除我以外一共还有六个女的,不过因为这次的任务事关重大,为了机密的安全性和任务的成功,我已经按照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原则将她们处决了。被我杀死而不能生存下来的人都是废物,她们是不配完成这么重大的任务的。当然,这也是主公大人的意思。”这番话出自一个莽汉或是纠纠武夫之口倒也罢了,出自这么一个外表秀美且音色甜美的神秘美人口中,任哪个男子都会呆愣一惊或是霍然惊骇。

蒙面女子似乎不为所动,语气依旧冷淡,问道:“这次的任务是什么?”

“轰隆!”又是一声让人震耳发溃的巨响。

闪电接连不断裂破虚空,天地一片煞白。雷声隆隆,震得大地微微发抖。风得意的呼啸,像要掀翻所有的东西。雨磅礴如注,哗啦噼里啪啦的落在地上响起巨大的阵阵声响。天与地。两个神秘的女子在这大殿内继续着她们的谈话,不过在这让人感受到无穷威力的大自然面前,她们的声音显得秘不可闻了。

昨夜的暴风雷雨已然过去,此刻在这个阿玛斯的郊野上,只是一望无垠的浅绿草原,蓝天白云,风带着微笑轻吹,轻抚着青青绿草,天空的白宝宝悠闲地飘来飘去,伴着暖和阳光照耀大地,一切是那么恬美。

地点依旧是昨日那两位女子相见的那座废弃神殿。一个衣着寒碜、头发蓬松脏乱、面孔污垢满满的年轻男子正在步履蹒跚的走进神殿。

这年轻男子的穿着当真十分寒碜,衣服破烂得像是渔民打鱼用的鱼网,连身子都遮盖不住。可令人奇怪的是,透过破破烂烂的衣服,看得出他身体不仅不是那种因饱受饥饿而变得瘦弱单薄的类型,反而是那种身体健壮结实的样子。

这年轻男子虽然面孔污垢,使人看不清楚他的真切样子,但是任谁都能一眼瞧出他有一头美丽的金色长发,虽然这头发也十分的蓬松脏乱,犹如干草似般脏乱。

“黄虎!黄虎!快出来,我回来啦!”年轻男子走进大殿内大声叫嚷道。

听闻此声,不知从哪里跑出一条全身黄毛的小狗汪汪汪的对着这年轻男子叫了几声,随即又亲昵的摇着尾巴跑到这男子面前乖乖坐好。

这年轻男子,看着小狗,面带失望,苦笑道:“饿了吧?别瞧我,昨天我什么收获都没有,反而因为没有及时回来困在城里呢!幸好我机灵,知道跑到坎吉斯法官家后面的庄园里躲了一个晚上。不过仍旧淋漓了不少的雨……阿切!”说到这,年轻的男子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他连忙别过身,对着大殿门口那蔚蓝的天空,双掌合什,大声说道:“上帝呀,请你保佑我,我千万不能感冒啊。看到我现在都是过得如此艰辛,要是我真生病了,就更没法找到吃的东西了,上帝呀,虽然我平时经常咒骂你,虽然我平时对你毫不信仰,可是我现在确实是非常的虔诚的向你祷告哦,我可不要这么年轻就见到你喔。”原来这年轻男子是一个生活颇为艰辛的乞丐。

那小狗似乎听得懂这番人话,凄迷的呜呜低鸣两声,似乎它也对目前没有食物的境地非常不满和失望。

年轻男子苦中自艾道:“其实,我昨天有讨到一碗饭的,可是谁知道乞会里那个可恶的季安,竟然带了一帮混蛋对我拳打脚踢的赶我走,还把我们唯一的家当,就是上个星期天我去城里垃圾堆里捡到的那个破碗给踢碎了。这些乞会的人真可恶!这个仇,我阿吉秀总有一天要讨回来!”原来这个乞丐的名字叫做阿吉秀。

小狗不知道是不是也感到悲伤难过,又呜呜的低鸣了两声。阿吉秀看着这条被他取名为黄虎的小狗,用手轻柔的抚摸着它毛茸茸的小脑袋,亲切柔和的轻声说道:“黄虎啊!你腿上的伤好了吗?虽然我已给你拆了木绑,可是你的那条断腿最近一段时间还是不能很剧烈的运动哟。放心,食物的事情我会想办法的,你自己呆在这大殿里不要乱跑噢。今天晚上等天开始黑了,乞会的那些人就该差不多收工了,那个时候我去阿玛斯城应该可以避开乞会的人讨到或者是捡到些什么吃的东西吧。”

“哼!”说到乞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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