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是兽兽-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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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摇摇头表示不吃,他便再次露出那种纯粹的笑容,开心的笑起来。
褒思看着眼前的熬星宇,心里有些无语,这样的熬星宇,还是熬星宇吗?
虽然看着他昏睡后一日一日变化着,便估计他在进化,只是没想到,现在变成了奶娃级别的了,而且是个巨婴。
他再次吃完一个红薯后,却还要吃红薯,不过这次便聪明了,自己拿了褒思放在旁边的棍子,学着褒思的样子掏开柴火灰,再把红薯给掀到了他跟前,而拿过来后,他也学着她的样子拿了一张枯叶包着红薯,把红薯一点一点的剥皮。
他连续吃了五个红薯,才满足了。
他吃完后,褒思看着□着的他,便拿出了一件破棉袄给他穿上,只是他不会穿衣服,褒思便也只有把衣服抖开,然后握住他的手,再把手伸进衣服里。
就是穿裤子的时候有些尴尬,她把裤子套进了他的腿后,要把裤子给他提到腰际拉拉链,而拉拉链,就免不了的要碰触那个位置,本来她心里还在好奇他现在这样不知道那个隐疾好了没?结果她拉拉链的时候手只是轻轻的一碰,那个位置立即便像活过来一样,腾的一下,就起来了。
她吓了一大跳,只感觉手上忽然麻了一下,慌忙给他拉好拉链,再慌忙退在一边。
她心神还没有定下来,他却又凑过来,弯曲着腰,讨好的拉着她的手,道,“娘,我要……摸摸!”
明明色1情极了的话,偏偏睁着天真的眸子说着,眼睛也眨巴眨巴的看着她,满目的企盼,这种感觉好像她在引诱未成年的少年似的。
她忽然觉得有些崩溃。
而他见她没有说话,便靠着她坐下来,把她的手握住,往他的下面伸去。
她慌忙拍开他的手,怒目的看着他,她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在故意装傻?
他却在她怒目后,有些怕怕的往后缩了缩身子,然后,嘴角扁扁的,眼眸又一副水盈盈,快要哭的样子。
她想,完了,这下子她是真的要养个儿子?
看他竟然真的快哭了的样子,她无奈的柔和了声音道,“那样做是不对的,知道吗?你……你是,恩,是乖宝宝,乖宝宝要听娘的话,可不能像刚才那样了。”
她说着安慰的话,他还是满目的委屈,她只得过去象征性的拍了拍他的背部。
他见她柔和了的五官,便靠过去,一直腿往她身子另外一侧一搭,像章鱼一样的缠着她的腰部,然后又搂着她的脖子。
她怎么感觉这个姿势这么怪?人高马大的他竟然坐在她怀抱里他还真的有些重,皱着眉头,正要说什么,他却满目委屈的说,“可是摸摸好舒服!”
她忽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张了张嘴,只觉得天雷啊,真的太响了。
而他满目委屈的说着话,他的双臂圈着她的肩膀,他与她身子紧紧相贴,她的柔软贴在他的前胸,她感觉抵在她肚脐附近的那个好像更加的膨胀了。
她忙咳嗽一声,道,“奥星宇,你快起来,你太重了,我的腿都被你压得不行了。”
她这样说,他倒乖乖的起来了。
等他乖乖的起来,为了预防他又有什么其他举动,她便又接着道,“熬星宇啊,你现在恢复得怎样了?”,看他迷茫的样子,她换种说法,“我的意思是,你能打猎吗?如果能打只野兔什么的,我们也好加餐啊,要知道,天天吃红薯,我可是都吃得快崩溃了。”
果然,她说话的时候,他乖巧了很多,等她说完,他倒是肯定的道,“能,当然能,娘想吃什么,我就去打什么。”
她忙纠正他,“思,叫我思,以后都要叫我思!”
“为什么啊?”
“小孩子家家别问那么多,听大人的话没错。”
他便住嘴了。
而她想了想,便道,“我和你一起去看看吧,这附近不是之前的花果山原始森林,虽然也是一座山,但是不知道也没有猎物。”
他们说话间,打开山洞口的木门,拿了褒思买的那把刀一起出去了。
外面依然是冰天雪地,实在是冷,他和她在厚厚的雪地里走着,但是很遗憾,走了很长一段路,什么猎物的痕迹都没有发现,而等他们好不容易看到一只野兔,他们慌忙挥动着刀追过去,只是那兔子跑得贼快,只一会就没了影,而褒思此时,发现熬星宇的身体,也就比长着白头发的时候稍微好一点的样子,追野兔的时候,和以前的速度比起来,他跑得也不大快,也就普通成年男子的速度吧,当然,肯定是比褒思强一些。
、049
两人回到山洞后都有些垂头丧气;褒思是真的吃厌倦红薯了;你想想;谁连续吃一个月的红薯怕都吃得见着红薯就想吐吧?
现在熬星宇醒了,虽然像个孩子;但至少多个扛东西的吧?
褒思在回去的路上就谋算着;即使不能弄到肉吃;但至少去山下偷点白菜来吃吧?
他们所处的地里位置虽然也下雪,但是不是真正的北方;这里的很多白菜什么的,都在雪地里种着呢;所以只要一下山,就能看到不少菜地里有白菜。
其实褒思更想去附近的村子或者镇子上买点肉什么的;但又怕露陷了,就想着还是忍着吧,好在油和锅什么的,都在半山腰上的那户人家家里给拿了一些来,就是那油是生猪油,是用一个瓦罐装着的,吃起来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褒思还从半山腰那户人家里拿了一些米来,看样子那家人本来有人留守老家的,就是冬天到了,那家人便出去城里之类的过年去了。
这样的人家在农村满多的,褒思就想着,看来开春后,她和熬星宇要不被人发现,就得赶紧挪窝了。
她因为想念米饭和炒菜的味道,虽然看着天色快黑了,想着正好天黑好行动,就带着熬星宇又从满是积雪的羊肠小道往山下走,打算先去偷点白菜来。
在积雪天气,下山其实比上山还难,褒思本来就没受过多少这样的苦,她一路走着,一路都握住旁边的树枝什么的,预防摔倒,熬星宇懵懵懂懂的,看她扶着旁边的树走,还以为她和他闹着玩呢,也跟着她的样子学着扶树,看得褒思真是哭笑不得。
他们这样慢腾腾的走,直到天都黑透了才来到山下的菜地里,好在下雪天,雪地里还是亮着的,倒还是能勉强看清楚,褒思随意挑了一块菜地弄了三五颗白菜,然后看着旁边的豌豆叶子长得嫩绿嫩绿的,虽然积雪压在上面,但看着就喜人,也就顺手弄了好几把的豌豆叶。
回去的时候倒闭下山容易,因为也没有下雪,随意来时候的痕迹都还在呢,他们也就很快回到了山洞。
回到山洞,只有一口铁锅,只有拿石头堆成一个灶的样子,先煮了点饭,然后再炒了个豌豆叶,煮了一个白菜汤,等吃饭的时候,也不知道几点了,但是还别说,味道真是好,褒思就觉得她这辈子都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食物。
吃完饭后熬星宇还要贴过来,被褒思气鼓鼓的拍走了,好在熬星宇变成孩子后,有个特点,那就是怕褒思生气,褒思只要变现得生气了,他立即就乖乖的听话了。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雪倒是又开始下了,褒思还是想吃肉,便叫上熬星宇,两人继续在山上晃荡着。
结果真的又看到一个兔子,也许就是昨天那只,因为看到兔子的位置和昨天看到兔子的位置差不多,两人一看到那兔子就撒腿赶紧追,但是几下子,兔子就跑得没影了,褒思却啪的一下,给摔倒在雪地里,好在有雪垫着,没有那么疼。
熬星宇见褒思摔倒了,忙跑过去把她扶起来,两人这下也没有什么心情抓兔子了,只是褒思休息了一会,终究不甘心,想了想,便叫熬星宇在附近挖了一个坑,然后那了一个杉木枝叶盖在洞口,又从家里拿了几张白菜叶子放在杉木叶子上,两人这才走回去。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去坑里看了看,还真给逮着了两只灰扑扑的野兔,把褒思给高兴得笑得合不拢嘴,只是杀兔子褒思是不敢杀的,便交给了熬星宇杀兔子剥皮,两人回去后,便旧着干辣椒做了一个煎椒兔,这下子把熬星宇的嘴给养叼了,从那以后,天天都嚷着要吃煎椒肉。
他们的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了下来,每天除了下山去偷白菜,便是在上弄陷阱逮兔子,而到了后面,陷阱也不用了,因为熬星宇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快的,他就能跑着追上兔子,然后一拳挥过去,兔子就打趴下了,而逐渐的,也不再像最开始住进这个山洞这样,全身都是毛茸茸的,他身体上的毛开始逐渐的脱落,虽然还是有点毛茸茸的,但是看起来没有那么夸张了。
而等年后积雪划开,褒思和熬星宇去半山腰那户人家观察了下,发现那户人家根本没有人回来,他们便也放心的继续留在山洞里住着,只是等到了三月份的时候,他们身上穿的厚棉袄便不能再穿了,他们再次翻进半山腰那家人家里,结果这家人还真没有适合他们穿的春衫,褒思想去镇子上买,这附近的镇子她大概也知道在哪里,只是穿着这样厚的棉袄去镇子上,实在太惹人注目了,没法了,他们又只能趁着某天天气好,附近的人都把衣服挂出来晒的时候,到了下面的村子上。
其实穿别人穿过的衣服,这事想起来挺恶心的,但是实在没法,两人在某个农家小院观察了很久,发现这家的人估计干活去了,没人,两人就像做贼一样的进去,而熬星宇现在很怕热,拿起一件衣服,便什么也不顾,当下就脱了棉袄套了一件衣服到身子上。
只是,正在这时,那原本没有人的院子忽然被人推开了门,然后,“啊”的一声,一个穿着麻布衣服的妇人尖叫“野人偷衣服啦!野人偷衣服啦!”
那妇人嗓门特别大,她这样一叫,附近的村民都被惊着了,然后,十来个村民带着锄头赶了过来,褒思一看情形不好,忙叫熬星宇快走,熬星宇本来想直接对那妇人动手的,他现在的力气可大着呢,只是褒思却怕他把人给打伤了,忙拉住她的手,两人翻开那个用竹子弄成的围栏,赶紧跑了。
而褒思在跑的时候,因为怕别人看见这张脸,给记了下来,还那了一块帕子把脸给遮上了。
两人在前面跑了一会,后面的村民紧追不放,有人骂骂咧咧的道,“怪不得老娘的白菜老丢,原来是山上野人又来了。”
褒思的体力不行,熬星宇看村民追得更近了,下一刻,他把她背在背上,便速度的往山上跑。
熬星宇的速度很快,倒是很快就把村民给甩掉了。
只是这些村民后来说起八卦,便都说,“你知道吗?今天我们看到野人了,那野人还给抢了个姑娘上山。”
“真的真的?那姑娘长啥样?那野人又长傻样”
“那姑娘没看清楚样子,围着毛巾呢,不过那野人看起来真恐怖啊,像座山一样高,全身都是毛,黑压压的,真吓人啊。”
于是,附近有野人出没,并且专抢姑娘的事在最近这片区给传开了,因为有不少村人亲眼所见,而熬星宇那形象又确实和野人差不多,于是,附近村子的妇女都变得小心翼翼,特怕落单后,被野人抓走。
而有个村民有头脑,还特意打电话给电视台举报新闻,得了一小笔钱。
后来,市里还真给来了新闻记者,只是到底没有拍到什么,给怏怏然的走了。
褒思和熬星宇回去后,褒思吓了一大跳,心里便琢磨着该搬家的事了。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去镇子上买套衣服赶紧把别人的衣服换掉,因为村人已经发现了他们,这身衣服可得赶紧处理掉呢。
于是,再过了四五天,那些村民应该不会这么惦记这件衣服了吧?于是,褒思便打算第二日赶集的时候去镇子上买衣服。
要去镇子上,自然就要把熬星宇的长头发和胡子以及满身的毛发给处理下,之前因为是冬天,而褒思从来没有给人处过这些,也没有想到这上面,现在,她便拿了她那把镰刀把熬星宇的长头发给剪短,结果弄得他的头发像是被猪给啃了一样,而刮胡子就比较难了,怕伤着他,就只有一点一点的割短,身子上看不住地方的毛当然用不住弄,看得着的地方,比方手腕附近,她就都割了一下,到最后,她闷笑着打量他的身子,偷着乐了半天。
第二天一早,他们便一起下山去镇子上,因为去那镇子上要经过那村子,其实褒思心里挺紧张的,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所以他们就起得特别早,天亮一会,就走在山道上,本来,他们以为他们这样早,山道上应该没有其他人,结果走着走着,竟然真的碰到两人,而最要命的,那人一看见褒思,就眼泪巴拉的拉住她,道,“哎呀,我的闺女呀,你可算回来啦!”
、050
褒思吓一跳;抬头;眼前是一个穿着花衣服的;大概五十来岁左右的大婶。
她愣了愣,抽回手;道;“大婶;你认错人了。”
那人却肯定的道,“二妞啊;你怎么可以不认妈呢?你走丢那天就穿的这身衣服,现在也穿着这身衣服;身高也差不多,不是你是谁?妞啊;你放心,我已经不和你周叔过了,我现在和你刘叔过,他对我可好,他不会打你。”
那女人说着说着,眼泪就开始往下掉,她旁边的男人则握住她的手,在旁边安慰着什么,褒思看了她旁边那人一眼,看起来倒是一副老实样。
只是,这女人以衣服来认女儿,这也太儿戏了点吧?
于是,褒思说道,“大婶,我真不是你女儿,至于这件衣服,镇子上谁都可以买到啊。”
那女人却拉住她的衣服不放,道,“我不信,你大腿上有一个月牙形的痕迹,在左边大腿上,肯定有。”
褒思无奈,掀开左边腿给她看,结果,意外发生了,竟然真的有一个月牙形的痕迹,只是,褒思记得这个印记好像是自己小时候被一条狗追,结果她一跑,那狗追上来,就给她腿上一口,后来就有了这么个印记。
她无奈了,这也太巧了吧?
她只得说,“大婶,我真的真的不是你女儿啊,这个印记也不是天生的,是我小时候被狗咬的。”
“被狗咬的,这就对了,你的这个印记确实是小时候被狗咬的。”
褒思这下真不知道说什么了。
那女人看了看褒思的神色,见她还不认她,不由哭道,“你还在怪我当初把你的脸弄得黑漆漆的,从小就不让你洗脸吗妈那是为你好,你知道不,你小时候就长得标致,妈……妈怕你被人欺负!”
那女人接着又说了很多比较苦逼的话,褒思被她缠得没法,又不能用暴力来对待她,而且眼看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