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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7部分

午夜开棺人-第637部分

小说: 午夜开棺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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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休息了一会儿,从衣服上扯下布条缠在手腕上,方便等下在水中辨认,随后这才跟随着夜叉王潜下水中,朝着外面游动。从水潭下方潜入水洞之中后,胡顺唐才发现下面沉了许多铁箱,部分铁箱是打开的,能清楚看到其中成块的金砖,还有部分已经变了颜色的珠宝,想必那才是所谓的天地会留下来的宝藏,原本压根儿就不在什么天墓之中,而是在天墓其中一个入口处。

游出水洞,再浮出水面的时候已经到了江面,而且还是江面的中心部位,几人刚冒头就被湍急的水流给冲走,直到冲出百米之后才晃动到对岸。勉强还有些体力的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拽起在水边趴着气喘吁吁的葬青衣、曾达,却发现莫钦和魏玄宇失踪了。

“妈的!这两个混蛋搞什么鬼?”夜叉王摇头,正欲下去找他们,却被胡顺唐制止。

胡顺唐坐在水边的一块大石头上面,指着先前他们出水的江面中心道:“没事的,那两个爱财如命的混蛋很快就会出来的,如果我没有猜错,两人肯定是捡金砖宝石之类的东西去了,以此来补偿这次被詹天涯敲诈带来的损失。”

果然和胡顺唐猜测的一样,没过多久,那两人就冒出了水面,虽然满脸的喜色,不过很快就变成了尖叫,因为带的东西有些沉重,即便是勉强能游上来,但在湍急的江水之中已经无法灵活游动,只得顺着江水任由其向下冲。

胡顺唐等四人坐在岸边,看着在江水中挥舞着手臂的两个混蛋顺江而下,互相对视一眼,爬起来朝着下游慢慢走去,走了快两里路才看到在江道拐角处抓着岸边树枝拼命求救的两个财迷。

四人拽了两人上岸之后,两人还没来得及休息一下,立即将包在衣服之中的那些东西抖了出来,散落在草地之上,随后抬头对视一笑,又紧张地向四周看了看,这才围拢那堆金银珠宝开始商量。

“按照先前的约定,五五分!”莫钦用手拨了一半到自己跟前。

魏玄宇抬手从其中捡了两颗鸡蛋大小的宝石到自己跟前:“是四六分!看不懂手势是吧?我比划的是四六!你数不清楚手指?”

“滚蛋吧!我还比划的是一九分呢!”莫钦竖起一根中指朝着魏玄宇,“你一,我九,就这么定了!”

“找打是吧?”魏玄宇站起来,刚站起来腿一软又摔到一旁。

胡顺唐和夜叉王摇着头,搀扶着葬青衣和曾达径直离开,朝着前面的国道方向走去,不再搭理那两个已经扭打在一起,还互相喷着口水的幼稚财迷。

第四十章(下)神经毒素

几天后,广元市某快捷酒店内,众人正围着一桌子叫来的外卖狼吞虎咽时,门被打开了,还未完全恢复的曾达打着哈欠红着眼睛从外面返回,也没有急着坐下来吃饭,只是拿出两张刚打印出来的A4纸,交给正在大口喝着茶水的胡顺唐道:“看看,有结果了。”

“什么结果?”莫钦没有吃东西,而是喝着自己的酒,只要有那东西,他就可以活,同时还讽刺着口中塞着五花肉,手中还抓着鸡腿的魏玄宇,“就你那吃相,青衣会看上你?”刚说完,莫钦侧头就看到在桌子一侧吃相比魏玄宇还难看的葬青衣,葬青衣翻了下白眼,继续埋头狂吃,也不理他。

魏玄宇也模仿着葬青衣的模样翻了个白眼,顺手递给葬青衣一瓶子五粮液,温柔地说:“慢慢喝,还有,你想要多少我都买给你。”说完,魏玄宇还顺手从桌子下面操起一束白色的玫瑰来给葬青衣,“白玫瑰代表纯洁的友谊,送给你,祝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

“真够恶心的。”莫钦等着葬青衣把鲜花扔掉,却惊讶地发现葬青衣把玫瑰收下,还对魏玄宇微笑道,“谢谢。”

“喂,你……他……”莫钦一时混乱了,转身从砂锅松茸炖鸡中抓了一个还算完整的松茸,塞进葬青衣的手中,葬青衣正要张口吃下,莫钦却双手紧握葬青衣抓着松茸的那只手道,“这是送给你的,上古时代男子向心爱女子表白的一种方式。”

“啊?”魏玄宇看着那松茸,“用这个啊?”

“都说了让你多看点书。”莫钦损完魏玄宇又看着葬青衣道,“那时候环境恶劣,鲜花并不多,但菌类生长却很茂盛,还可以食用,一举两得,但这些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松茸有它自己独特的花语。”

“松茸还他妈的有花语?”魏玄宇想笑,旁边的胡顺唐等人也扭头来看着莫钦。

只见莫钦双手紧紧握着葬青衣和其手中的松茸道:“松茸的花语是——永远为你坚挺。”说完,莫钦还朝着葬青衣眨了下眼睛,随后整个房间内寂静了,葬青衣手中的酒杯滑落,魏玄宇挪动着屁股下的椅子逐渐远离桌子,抱着脑袋等着应该要愤怒的夜叉王出手暴揍莫钦,可事与愿违,夜叉王只是扭头继续看电视,什么反应都没有。

“夜壶,你不愤怒吗?”魏玄宇凑近夜叉王后背轻声问,“这是赤裸裸的耍流氓啊!”

“青衣根本就不懂什么意思。”夜叉王说完顺手拿过胡顺唐递来看过的那张A4纸。

魏玄宇回头看着葬青衣,葬青衣一口将那松茸咬掉一半,口中呜咽道:“嗯,那是什么意思?”

莫钦看着被咬掉一半的松茸,吞了口唾沫,松开手道:“算了,当我什么也没有说。”

“先说啊,我不是挑事啊。”魏玄宇身上的铁齿开口了,“我只是想尽量解释一下,刚才莫钦的话可以认为是发情男子对达到受孕标准女子的一种性暗示,当然发情男子并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只是为了享受性爱过程带来的快感而已,解释完毕,我真的不是挑事。”

铁齿说完之后,魏玄宇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只是站在胡顺唐、夜叉王和曾达的身后去看那份研究报告,而葬青衣则起身擦嘴,拖着莫钦走进厕所,随后传出来的就是莫钦阵阵惨叫……

“曾老,你是什么时候带回那植物的样本的?”胡顺唐看着A4纸上那些自己看不懂的数据。

曾达仰头看着天花板道:“我们从五房村下去的时候,我就收集了那树的样本,到青铜船的时候又收集了一次,多年的工作习惯,改不了了,不过也好,因此知道了为什么会出现僵尸蚂蚁和水尸这种东西。”

“神经毒素。”夜叉王看着上面那四个粗体字,扭头问曾达,“就是这种东西?”

“大致是吧,而且这种树不是指有树干和树枝的生植物,而是菌类,按道理是不应该形成根、茎等东西,从我找人化验的结果来看,应该是属于一种寄生菌,占据了一颗古树之后,逐渐长满了整颗古树,而这种菌类很小,和一颗米差不多,密密麻麻长在那古树之上,从而分泌出一种神经毒素。”曾达拿过第三张纸,“因为样本太少,不能做太详细的分析,所以还不知道原本这种菌类可以分泌出神经毒素,还是寄生在古树身上之后才分泌出来的,但是这种神经毒素可以将其他生物变成行尸走肉,为它本身卖命。”

“明白了。”胡顺唐放下那叠纸,“那种菌类操控着中了神经毒素死亡后的生物出去觅食,逮回来给它,待它吸取其中的养分之后,再操控已死的生物,这样周而复始?”

“对。”曾达点头,“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们走得早是件好事,否则的话说不准还会遇到什么样的怪物,不过还有一件事你们需要知道,这件事从逻辑上完全说不通,但是呢又的确是事实。”曾达沉思了一会儿,好像在寻思要不要告诉给胡顺唐等人,“帮我化验这种菌类的老医生,曾经也算是尖端技术局的雇员,齐兄弟介绍认识的,早年参与过对731部队的研究,当初主要是收集罪证,曾经发现过731当年就对类似的菌类进行过细化研究,只不过当初的科研技术不到位和战争形势的变化导致研究停滞,而且还没有进行到人体试验那一步,可惜的是因为资料损毁严重,无法确定那群杂碎从什么地方得到的这种菌类样本。”

“这种事不好说。”夜叉王依然盯着电视机,“人类已知菌类并公布的有十来万种,未公布和未发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好了,这个问题暂时轮不到咱们研究,应该计划一下,下一步去什么地方找岑孚和那个不知名的异术者?”

“我托人去古董黑市问问,看看近几年有没有鎏金青铜器的消息,从这里入手应该可以查到。”曾达从口袋中掏出六个老式手机来,“一人一个,都是用假身份证买来的号码,各自的号码我已经存进手机里了,还存了一个应急电话在里面,如果我有事离开亦或者出了什么意外,你们拨打那个应急电话,有人会帮你们。”

出什么意外?胡顺唐看着曾达,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曾达只是笑了笑道:“只是那么一说,以前我们每次开始任务的时候,大家都有这么一番说辞,算是提前留个遗言。”

“不吉利,快呸呸呸。”魏玄宇拍了下曾达的肩头,转身的时候发现葬青衣重新坐回了桌前,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而莫钦则鼻青脸肿地从厕所里慢慢爬出来,看到幸灾乐祸的魏玄宇之后,立即把着门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胡顺唐侧身躺在床上,又问:“大概什么时候有消息?”

“不知道,快则今明两天,慢则十天半个月。”曾达看着窗外,“这种事不好查,毕竟金铜之巅那群人有事才聚集到一块儿,没事的时候各自为战成为散户,做点其他不相干的买卖,算是对身份的一种掩饰。”

胡顺唐想了想之后,看着桌旁的魏玄宇问:“抠门,你们从那些箱子中都带回了什么东西?”

魏玄宇还未答话,莫钦立即凑过去道:“他分得东西最多,胡老大你要是喜欢赶紧问他要!”

“闭嘴!”魏玄宇瞪着莫钦,“我知道胡老大的意思是想引蛇出洞?”

“引蛇出洞?”夜叉王扭头看着胡顺唐,吃喝中的葬青衣也将目光移了过去。

“对。”胡顺唐靠着床头,一手按住自己的三角包,“在那个大殿中曾老说出关于金铜之巅时,我就想过,回去的路上要是看到天地会藏着的宝藏,一定从其中挑选一件品质较好的鎏金青铜器,然后故意放出消息售卖,应该可以引那批人出来,多少都有点作用,可是谁知道是在水下,怕被淹死,所以放弃了这个念头。”说完,胡顺唐又看着莫钦问,“你都拿了什么?”

“金银珠宝,就是没有鎏金青铜器。”莫钦耸耸肩,“毕竟我对那种东西一窍不通,万一拿着个赝品怎么办?那可是提着脑袋换回来的东西。”

“我倒是拿了一件东西,不过不是鎏金的。”魏玄宇转身从自己新买的箱子中掏出一个用绸布包裹着的物件,小心翼翼来到床边,等众人都围过去之后,这才慢慢打开那绸布,指着里面那长达20厘米,形同枪头的东西道,“应该是个矛头吧?”

“我看看。”曾达凑近看了看,用手丈量了下长度和宽度,再拿出放大镜仔细看了一遍,这才摇头道,“不是矛头,应该是一柄青铜剑的剑锋部位。”

“什么意思?”魏玄宇马上问,“这模样不就和矛一样吗?”

“不是矛头,矛头和枪头都不一样。所谓矛,应该是古代最长的兵器,标准长度为现在的一丈四尺,约4。5米的模样,是步战、车战时代的产物,后期以马战为主的时代,矛就不适合作战,活动不便,就演变成为了枪,你们忘记了在黄金城中那些陶尸俑所用的矛了?”曾达又凑近看着那所谓的“剑锋”,点头道,“矛头和枪头是有区别的……”

第四十一章(上)剑走偏锋I

“如果这是矛头,应该是狭叶刃,尖头有锋,上部两侧为翼,边缘为刃,中间为脊,下部称为骹,而这个只有锋,没有其他的东西。”曾达用手掂量了一下道,“虽然重量差不多,但绝对不是,另外还可以从重量看出来,这剑锋加上其他部位组成的那柄剑,至少有五六十斤重,很是罕见,最关键的是从剑锋下面的抽格来看,这柄剑极有可能是一柄稀有的组合剑。”

“组合剑?”魏玄宇越听越不明白,葬青衣倒是对冷兵器饶有兴趣,擦干净手,凑得很近听曾达“说古”。

曾达拿过纸笔来,画了一个大致的图形,指着道:“剑身前段叫锋,剑身中间突出部分叫脊,脊的两侧叫做刃,剑柄部位称为茎,剑身与茎连接处,起护手作用的叫做格,茎的末端圆形内凹叫做首,茎上突出的部位称为箍。但剑的形制分很多种,现在知道的实际存在的至少有二十余种,其中比较稀有的就是组合剑。因为兵器这种东西,特别是剑和刀,剑身、刀身和剑柄、刀柄都是整块材料制成,不可能分开,只有护手部位的格是后来加上去的,否则的话会造成‘剑不稳,锋不利,力不足’,但是在09年的时候,在内蒙古曾经出土过一柄完整的组合剑,初步考证应该是战国时期楚国的贵族兵器,原本以为那组合剑只是装饰而用,组合好之后挥舞竟然发现剑身根本不颤,这十分罕见,因为在那个年代几乎不可能有这种技术,不要说当时,就算现代科技用以青铜为主的材料来制作组合剑,都不可能让其剑身不颤,剑身一颤,就会导致剑刃走偏。”

“噢……”魏玄宇大喜,拿起自己那个“剑锋”很是得意,“原来是个宝贝呀!我还以为只是个价值十来二十万的矛头呢!”

魏玄宇一说完,莫钦马上追问道:“哟?你怎么知道这东西值十几二十万?”

魏玄宇知道自己说漏嘴了,马上辩解道:“我……猜的。”

曾达把先前的纸柔成团,扔进垃圾桶后道:“我知道,你昨天出去找了个当地的市场问了一嘴对不对?那些家伙不识货的,以为那是矛头,见是青铜质地的,就顺口说了个市场价,而且还不敢收,只是好在他们没有报警,因为售卖这玩意儿至少让你进去蹲十五年。”

魏玄宇见曾达知道了,怕胡顺唐、夜叉王责怪自己,挠着脑袋道:“嘿,其实我就心急想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嘛。”葬青衣瞪着魏玄宇,此时莫钦立即在旁边对其挤眉弄眼,一顿狂喜。

“白痴!”铁齿忍不住骂道,“我都说这东西不是矛头了!”

“闭嘴!”魏玄宇喝道,铁齿只是长叹一声,“我以为你脑子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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