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东方的骑士-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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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顿………………”坑道中的哥顿军团士兵纷纷站起来挥舞着手中的武器齐声高呼。
“哥顿!”
“哥顿……………………”远处的坑道也跟着响起了震天的怒吼。
“呜………………”号角声也仿佛憋足了一口怨气一般向天空宣泄着自己的呜咽,随着号角声,战旗在各个坑道再次没树立起来。随着吹过战场的风咧咧作响。
将自己的牛角盔戴上,从坑道中跳了出来,然后手中的武器朝前一指:“冲锋…………”
“啊…………”身后的嘶喊声越来越密集,哥顿军团的士兵们从坑道冲跳了出来,向那个营墙的缺口涌去。
拎着武器随着冲锋中的哥顿军团,走到那个坍塌的缺口处,透过头盔的窥孔环视整个战场。现在整个战场已战作一团。双首蛇公国的炮兵阵地早已被插上了天鹅堡军团的战旗,移动板车防御工事之后的双首蛇公国火药部队现在正在与埋伏的哥顿武装步兵以及山地营士兵近身肉搏,而猛狮公国的武装步兵则对从我身边不断涌出的哥顿武装步兵不知所措,在他们自己构筑的挡板工事与哥顿军团之间慌乱地不知道应该打哪边,而冲出去的哥顿军团士兵轻易地将他们的阵列切割开来……胜负其实也在双方士兵的一念之间……
当冲杀声退去,战场再次陷入沉寂时,夕阳之下,只剩下哥顿的战旗在腥风中翻飞。其它不属于哥顿的旗帜……都在我的脚下,猛狮公国与双首蛇公国的旗帜,以及另外四面军旗。
“大人……”旦茨搂着自己那个被鲜血染得通透的头盔来到我的面前。“清点完了,我们损失了三百五十多个人。”
“伤兵?”
“是的……”旦茨点了点头。“一起算进去了。至于敌军,没有俘虏,双首蛇公国的军队被我们全部都被我们消灭,猛狮公国的武装步兵,我们估算是跑了一百多个,另外……没有抓到贵族,他们在我们刚冲出来的时候就骑马跑了。”
闭目叹了口气,轻轻地点了点头。“知道了!”
第二卷
第三百二十一章 宝剑连队
旦茨算进去的伤兵估计也没什么希望活下来,自己损失三百五十多个,消灭己方损失量双倍的敌军,这个结果其实并不算糟糕。在不具备人数优势以及被我们两面打击混乱的情况下还能够让我损失三百多个人,他们的确能够称得上是精锐,不管是从作战意志还是从装备来说。如果他们面对的是由农夫或者雇佣兵组成的军队估计可以很轻松地击溃,不过……他们碰上的是哥顿五大军团中最优秀的天鹅堡军团。精锐对精锐,天鹅堡武装步兵一千,他们武装步兵加火药部队九百。这样的战绩不算太难看,至于山地营,武器防具简陋并且才训练一个月的他们只能够充人数。不过这次作战之后他们倒是可以换换装备,虽然有些破损,但起码还能用。
“哦,对了,大人。”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旦茨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一般。
“什么?”
“从猛狮公国一些士兵尸体的上,我看到他们其中一部分的铠甲上面有镶银的花纹。猛狮和雪绒……”
“哦?”停止了脚步,回过头来。“带我去看看。”
“好的,大人。”
跟着旦茨来到了那些板车防御工事之前,哥顿士兵们正忙着将那些防御工事拆卸,还原成板车,用以运载尸体和器械装备,更快地打扫战场。这东西的确满实用的。
旦茨带着我来到沙霍莱恩的身边,此时沙霍莱恩正单膝跪在地上观察敌军武装步兵尸体上的装备。在我到来之后,沙霍莱恩抬头看了看我,然后抹去铠甲上的血迹,指着那个猛狮雪绒花纹对我说道:“这些钢甲上的胸甲部分是专门统一制作的。他们是猛狮公爵的卫戍骑士。这些骑士混杂在猛狮公国的武装步兵之中,我们很大一部分伤亡都来自于他们。”
“这样地骑士发现多少?”
“一百多个,全部都战死了,这些骑士没有逃跑的。他们……算是勇士……”说着沙霍莱恩站了起来,指着周围附近地尸体说道:“这些都是,他们在交战的时候混杂于那些猛狮公国武装步兵中。s最后又全部靠拢到了一起,就在这个地方……”
环顾了一遍附近地上的尸体。轻轻地点了点头。混战之中还能从己方军队与敌群里找到自己的战友,并且在不利的情况下靠拢到一起防御,最后全部一起战死,这些骑士组织性倒是非常强。
半跪下来,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他们胸甲上的徽章。猛狮是猛狮堡王室的象征,而雪绒则是一种勇敢的证明。这两种图案本身就是一种不俗的象征,更何况是放在一起。“他们都是骑士?”要是这些人真是骑士地话可不得了。
“不是。”沙霍莱恩摇了摇头。“这些人都是从城市之中招募来的,就像……像三百合王国的宪骑士一样,他们并非封建骑士。也不像过去骑士团时代的哥顿骑士。这些人被征召来之后只服从于王室的旨意进行作战。很显然,这些人要比参差不齐的武装步兵职业得多。而且,兄长,你看他们的武器……”说着沙霍莱恩俯下身将武器从那具尸体手中掰开,这些死去地敌人到死都没有放开自己使用的武器。
沙霍莱恩拿着武器站了起来。“这柄双手剑比我还高大半个头,比我们用的十字双手剑更大,之前我在混战之中看见他们使用这种双手剑大力挥舞的时候可以轻易地斩开锁甲。卸下一只胳膊来或者腿来……”说着沙霍莱恩握着双手剑的剑柄做了个挥斩动作。“而将一只手握住这里……”挥斩之后,沙霍莱恩用右手握住了长剑护手前面的第二个剑柄,往前突刺。“呵呵,兄长,跟使用长矛一样不是吗?而且刺进去后还能挑起来,这是长矛做不到的。拨开敌人的长矛或者其它武器时也更有力量上的优势。这个比哥顿武士们用的双手剑设计得好一些,我很喜欢这武器,要知道我差点被这东西刺进自己地腋窝。”沙霍莱恩指着自己铠甲腋窝的锁甲连接部位笑着说道。“不过……好像我们的敌人更中意这种双手剑,那边……在开战之前他们的板车卸下一堆,三百多柄。估计是准备拿来给围攻托斯的敌军装备的。
“那我们回去后让秃鹰要塞战争工厂造一些这样的双手大剑好了。”
“那么……那些呢?”沙霍莱恩指着远处堆在一块的双手剑以及其它一些物资冲我问道:“那些物资可是足够装备整整一个连队,还有那些该死的手炮和大炮。怎么处理?”
将沙霍莱恩手上的那柄双手剑拿过来掂量了一下重量,比哥顿武装步兵和哥顿武士使用地双手剑更重一些,差不多有四公斤左右重。将这种双手大剑丢回给沙霍莱恩。“你留下一把,这些双手剑给天鹅堡军团的武装步兵装备。”
“怎么?为什么不给哥顿武士装备?”
“你看他们的铠甲……”指着地上的尸体对沙霍莱恩说道:“他们穿的铠甲可以让他们大幅度用各种姿势挥舞这样地双手大剑,你穿着这身钢甲能挥舞多大地动作?你还是用你自己那把双手剑杀人比较好,这是我的建议。”
“啧…………也对。”沙霍莱恩扁着嘴点了点头。“不过把那支重步兵连队交给我吧。”
“不行。”
“为什么?”
“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带领那些哥顿武士,要是损失太多地话公爵大人和你父亲会扒了你的皮。”
“…………那火药武器呢?”
“手炮让士兵们扛走,大炮挖个坑推下去埋掉。我们运不走那东西。”
“埋掉?”沙霍莱恩吃惊地看着我。“那可值好多钱,二十多门呐。跟座金山一样,整个托斯要塞的重型投石机加起来都没那个值钱。”
“我们现在拆不掉,毁不掉,马又驮不走。再值钱也没用。留在这里等着敌军来再运到托斯去打我们吗?找个地方,挖个大坑埋掉。将来我们还可以再挖出来。”
“好吧。兄长,听你的。”沙霍莱恩无奈地摊了摊手。
“不是听我的。而是我们必须这么做。先把那些大炮拉到营地里去,明天就找个地方埋掉。”
“好的。”
接下来两天我们在战前营地做了短暂的休整,埋掉了缴获的大炮,烧掉战前营地中那些带不走的物资。并且将双首蛇公国与猛狮公国的半身板甲与双手大剑分配给了天鹅堡军团的武装步兵,特别是武装步兵第四连队,也就是河石所在的那个连队,全部都换上半身板甲与双手大剑。天鹅堡军团武装步兵第四连队全部都是由我第一个领地…………苜蓿镇征召来的平民组成。
那个叫河石的武装步兵很幸运地活了下来,遵守自己的诺言,我将猛牛老丈人赐予我的长剑传赐于他,并且予以晋升,让他作为旦茨的副手同时带领第四连队的重装步兵。另外也给了第四连队一个新的名字,宝剑连队。希望他们能以宝剑赐予的荣誉与手中的双手大剑冲锋于前撕裂敌军阵线,在敌群中杀开一条血路,成为为我披荆斩棘的宝剑。
倒是威利安,这两天他的情绪很低落,他的手下损失了一百多个人,不过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就像买东西给钱一样,没有什么东西是免费的。
将那些板车拆毁,然后把整个战前营地付之一炬后,回到幽谷村放掉原先守卫战前营地的猛狮公国战俘,并且驱赶他们一路向北。接着我们离开了那个地方,顺着连接托斯要塞与银狮堡的道路一路朝北面走。回程不像来的时候,来的时候我们必须避开所有的敌军防止被发现,以保证进攻的突然性。回程我们大可以走大路,这样要比在山里走快得多。在接近敌军活动范围之后,我们再钻进山林之中,前往威利安的那个山寨,反正过去他们也在这条道路上抢劫,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陌生。
这次任务已经完美地达成,在围攻托斯要塞的敌军得到战前营地被毁的消息后,他们所剩余的选择不多,强攻托斯要塞,撤军或者以一年中最高的价格从其它地方购买粮食再运来,因为接下来整个夏季他们将面临西大陆最为干燥炎热,并且粮食最难获取的季节。
想要取得大量的粮食就必须等到秋季,敌军将领会如何选择我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不会再派援军了。怎么解决现在联军的补给才是他们该头疼的事情。
第二卷
第三百二十二章 永远的突袭
“咕咕…………呱…………”森林中的夜晚,四下一片沉寂,那些夜行鸟类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啼叫听起来的确有点怵人。难怪大多数的西大陆人都不敢独自进入密林深处,也让“前偷猎户”木这样的人有了免税生活的地方。
“嘶…………”坐在火堆旁边的沙霍莱恩打了个哆嗦,然后拉扯了一下自己的披风。
“呵呵。”威利安看着沙霍莱恩淡淡地笑了笑,他已经不止一次地跟沙霍莱恩说明说这只是夜行鸟类的叫声罢了,但是沙霍莱恩在每次听见这样声音的时候却还是会一阵哆嗦。如果是蓝鸢在这里会怎么样?我不禁有点恶俗地想道,估计会比威利安还严重。
在将那些敌军俘虏驱赶向北面之后,我们又回到了树林之中。估计现在那些俘虏已经将战前营地被烧毁的消息带到三公国联军那了,而我们在山里只需要再走上一天才能够抵达托斯要塞。就我们现在扎营的位置,在白天的时候已经能够看见远处的托斯要塞,以及敌军的营帐。
“啊,我先去睡了。”沙霍莱恩从篝火边站了起来,然后提着武器向他自己那个小帐篷走去。一边走一边还喃喃自语:“这该死的地方,最好明天就能够回到托斯,累死我了……”
“大人……”在沙霍莱恩离开之后旦茨唤了我一声。
“嗯?怎么了?”
“大人,我有一些担
“担心什么?冬狼大人吗?指着沙霍莱恩的帐篷回答道。
“不是的。”旦茨摇了摇头。“我是担心围攻托斯要塞的敌军。他们会不会这几天连着攻城。”
“估计会,他们在得知战前营地被我们破坏之后所剩余的选择不多,很有可能会拼命攻打托斯要塞的。”
旦茨:“不,大人,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如果他们一直进攻的话,那我们去哪里?”
“什么意思?”
“在城门遭受攻击之前,我们通常都是把城门堵死……那样的话……”
“我们也回不去。”威利安接过话头。将旦茨没有说地话说出来。“我当苦力的时候碰倒过好几次,每次堵死城门或者是清理堵住城门的那些东西最快我们都得花上一个多钟头时间。s这足够敌军将大量地士兵从一个地方调集到另外一个地方了。”
“…………”人无远虑远虑必有近忧,现在我算是非常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句话。即使那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出来之前只想着怎么端掉敌军的战前营地,回来的时候只想着怎么快点回到托斯要塞,怎么避开敌军。没想到问题居然是出在这里。回去可不只是带着这些士兵敲敲城门那城门就会打开再让我们大摇大摆地进去的。
面对敌军一两千,甚至是三四千的敌人我们都有可能冲到城门那,并且坚守到托斯要塞打开城门。如果是敌军大部分是农夫的话,我们还有可能直接将他们击溃。但是敌军不是一两千,也不是三四千,而是两三万,将近是我手下士兵的二十倍。一旦敌军确认我们所在的城门调集其它部队来地话我们会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全部覆灭在托斯要塞城门前。
想要提前派小队士兵跟要塞里联系?在城墙上士兵射击范围之外。三公国联军都设有哨站。当初我们进去刚出来的时候就摧毁了托斯要塞东面的几个哨站。如果只派几个士兵去传信的话会被哨站的敌军轻松地干掉,没有必要,我们只需要让托斯要塞的人知道我们回来就可以了,而这有很多种方法。摧毁哨站就是其中之一。
“威利安,士兵们携带地粮食还够坚持多长时间?”沉思片刻后抬起头来对威利安问道。
“四五天……回来的时候士兵们需要携带更多的东西,那些铠甲武器战利品,而且我们按照回来时候的行军路线预计会比去的时候快一半时间。所以粮食带少了。另外……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是浅林区,对于我们现在的士兵的数量来说,我们能够额外获取到的食物并不多。”
“四五天……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