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使用手册-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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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对上次游轮有了阴影,这一次在陆地上,只不过依旧来了许多达官显贵,明薇与顾朗来得不早不晚。
谢莲一身洁白的婚纱,如同刚出水的莲花般动人,一顶钻石发冠精美绝伦她是谢氏的公主,谢百富仅有她一个女儿,这次的婚礼轰动全城。
她正与几个姐妹说话,众人纷纷与新娘子合影,还有各大媒体的记者纷纷抓紧机会拍照,热闹得很。
明薇送上贺礼,盒子一打开,谢莲便惊呼出声:“这太贵重了。”
明薇镇定自若:“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祝你与刘邵百年好合,情比金坚。”
“谢谢。”
谢莲抛花的时候要将捧花给她,明薇连连摆手:“结婚?我想都没有想过。”
谢莲微笑以对:“这可说不准。”
而刘邵也在和顾朗抱怨:“你竟然不来做我的伴郎?”
“太忙了。”伴郎要做的事情太琐碎,他这段时间在学校里忙得根本抽不出空来。
刘邵又说:“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结婚,对象呢?”顾朗反问,“缘分没到。”
刘邵但笑不语,过了会儿,摄影师喊他去拍合照,他匆匆忙忙去了,谁知道一转身,明薇拿了捧小香花愁眉苦脸,他诧异:“你接到了捧花?”
“谢莲非要给我。”她埋首在花束中深深一嗅,“真香,新娘子的花就是与众不同。”
顾朗啼笑皆非:“看来你是要有桃花运了?”
“我想也是,至少是个好兆头。”明薇笑着说。
此时楚向宇过来和他们打招呼,又说:“最近感觉记忆淡了很多,好像慢慢在变好了。”
“那真好。”
楚向宇困惑地感慨:“就好像是一场梦一样,梦里一切都栩栩如生。”
明薇好奇地问:“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虞姬,”楚向宇面上露出痴迷之色,“她跳的舞这么好看,真的,简直太不真实了,千军万马,四面楚歌,她在舞剑,然后突然自刎,一蓬血洒出来,眼角还有一滴泪。”
明薇有点感动:“多荡气回肠啊。”
楚向宇正要点头,却突然僵住,目不转睛盯着不远处的一个人,那大概是个摄影师,身材高挑,脖子上挂着好多相机,明薇好奇地看了两眼,发现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咦,怎么了,这难道是刘邦?”
她随口猜测,没想到楚向宇却喃喃道:“虞姬,那是虞姬!”
明薇一口香槟险些喷出来:“什么?”
楚向宇根本没听见她说什么,已经奋不顾身挤过人群去寻找那个男人,明薇目瞪口呆:“啊?虞姬?”
顾朗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与她面面相觑:“没想到虞姬今生居然会是一个男人。”
明薇道:“可以理解,女人在那个年代太惨了,虞姬当时如果不自刎,不知道会是什么下场,是我我也会希望下辈子做一个男人。”
顾朗半晌没说话,只是看着楚向宇,他与他的“虞姬”交谈不过寥寥数语,却对对方有好感,很快便熟识起来:“这条路可不好走。”
“这是前世注定好了的,能有什么办法?”明薇快言快语,“你说,今生许多相爱的人,是不是也因为前世的缘故,有的时候虽然不记得了,但是感觉还在,所以一见钟情,世界上那么多的同性恋,也不过是因为前世相爱的人今生性别一致而已。”
“是有部分的同性恋是天生的,你这个想法真是够浪漫的,前生分别前肯定约好了,所以今生要再相见,再相爱。”
“爱情本来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否则爱情为什么会是爱情呢?”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咳,一对百合一对基,这就是我写这个故事的初衷……萧淑妃与武则天相爱相杀,项羽和虞姬这辈子搞基,哈哈哈,开个玩笑而已
对于同性恋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而已,顺便虞姬和霸王,大家会不会想起张国荣的《霸王别姬》呢?很感慨,对吧?
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下个故事会是什么呢,大家拭目以待吧~
入V第一更,今天一共三更,满足大家==
第33章 情钟情种01
大概是从谢莲的那束捧花那里得到了桃花的属性加成;唐黎特地赶到明珠市来邀请明薇去南美做一个短期旅行;正好明珠市的炎夏来临;她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真的是毫不留恋;说走就走。”顾朗对着刘邵忍不住抱怨。
新婚燕尔的刘邵与谢莲刚刚度完蜜月旅行回来,沉浸在爱情中的他对顾朗的抱怨哈哈大笑:“觉得寂寞了吧?”
寂寞吗;还真的是。
别看明薇平时吵吵嚷嚷的,突然家中安静下来,还真的让人不习惯;从前她离开的日子,他倒也不是没有打发时间的法子;只是之前凌岚的出现让他敲响了警钟;一点都不想再去招惹别的女孩子。
所以闲来无事,只能找刘邵喝酒;结果这家伙喝掉一瓶珍贵的白兰地不说,还嘲笑他:“年纪大了,是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精力充沛了,诶,找个女人结婚吧,然后生孩子养孩子,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我哪里年纪大了。”顾朗没好气道,“你才是,一结婚,就变成老婆奴。”
“小莲待我极好,也不要求我什么,她说我既然做警察高兴,那就继续做好了。”刘邵伸了个懒腰,道,“我俩经济宽裕,就先没有后顾之忧,我忙于工作,她也不会闲在家中猜疑,啧,比我还潇洒呢。”
这倒是真的,谢莲自有她自己生活的圈子,刘邵不能陪伴她又如何,她可以与朋友逛街,去巴黎看画展摄影展,不要太多姿多彩。
顾朗感慨:“从今往后,你落入牢笼。”
刘邵不甘示弱:“就怕你想落都没这个机会,阿朗,你比我抢手,但是本市这么多名媛,你一个都看不上。”
顾朗挑眉:“有吗?”
“你自己还不晓得。”刘邵乐得肩膀一耸一耸,“明珠市虽大也小,去年你来我家,有一位小姐对你一见钟情,处处打听你的消息,你还记得吗,那姑娘有非常清纯的一张面孔,家中排行第二,名声颇好,乃是名媛中的淑女。”
顾朗完全不记得:“有这种事情?”
“那一次我母亲主持办茶会,来的都是天之骄女,你来找我,路过游泳池,喂,棕榈下的躺椅上,有个漂亮的美女看着你,为了引起你注意,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从你身边游过,像美人鱼,可惜你走过,根本不给人家搭话的机会,好一颗芳心碎了一地。”
刘邵形容地像是狗血的言情小说里的桥段,绘声绘色,顾朗忍俊不禁:“我完全不记得了。”
“所以我说,你看不上她们,也是,这些女孩各个都漂亮,嫁妆丰厚,在常人眼中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你就不一样,你不喜欢这一套的。”刘邵对他颇为了解,“我以为你不喜欢这一套,还想介绍当红明星给你呢,你别说,那些女星比名媛有意思,会说话,简直有玲珑心肝。”
顾朗吓唬他:“当心我告诉谢莲。”
“我清清白白,才不怕你诽谤,倒是你,如果嫌那些小姐无味,怎么也不找个刺激的试试?”
“你觉得那些家世良好的姑娘像是燕窝粥,吃腻了来点街边小吃是不是,又辣又麻,胃口大开,但是时间一久,怎么受得了。”
“这是真理,那你的小青梅呢。”
顾朗吃了一惊,不曾细想过这个问题:“她?”
刘邵不慌不忙斟了杯酒品尝:“明大小姐家财万贯,姝丽可爱,若非不大爱出现,不知有多少魑魅魍魉虎视眈眈呢。”
顾朗不语。
刘邵突然问:“我从来不曾问过你,时至今日,你难道没有曾经心动的女人?”
“有,怎么没有,可惜,”顾朗长出口气,“玩火*,真要命。”
刘邵本意并非如此,但是这么一听,十分意外:“什么?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顾朗把凌岚的事情告诉他,刘邵听得倒吸几口冷气:“你口味真重!”
“你乱讲什么。”
刘邵张大的嘴巴可以塞下一个鸡蛋:“我就说你怎么对其他人看不上眼,原来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凌将军我也曾有耳闻,这样的女人,万中无一。”
“凌岚是美人蛇,一旦不小心,被她咬了一口就万劫不复。”
刘邵镇定下来:“你们已经分手了?”
“我恨不得也去国外度个假,免得再和她碰到。”
刘邵震惊:“什么,你就这么怕她,一日夫妻百日恩。”
“照你的说法,你有多少三妻四妾了?”顾朗挥了挥手,“不是怕她,是对她不起,又没办法补偿,只能躲得远远的才好,做个负情薄幸的坏人。”
刘邵摸了摸下巴,坏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你现在又没有女朋友,旧情复燃也不错啊。”
顾朗却摇了摇头:“绝无可能。”
“为什么?”
“不爱了,怎么回头?”
刘邵沉默片刻,换了个话题:“明薇呢?”
“和人游山玩水去了。”顾朗心酸,“没良心的。”
刘邵笑得翻在沙发上:“找她回来呀。”
“坏她好事,恨我一辈子。”顾朗自我安慰,“也好,最近难得清闲。”
刘邵伸个懒腰:“行,那你继续躲懒吧,我要回家了,难得今天没有工作,回去过二人世界。”
他一走,屋子里安静下来,顾朗喝了一瓶酒,头痛欲裂,直接回房睡觉,谁知道头晕眼花,走错房间,倒头睡在了明薇的屋里。
她的床铺被褥充满了馨香,他一时不想起来,同是醉酒,上一次睡在这里的时候,就放松惬意得很,也难怪,如果说在凌岚身边他要时时刻刻警惕,与她斗智斗勇的话,在明薇身边,他一贯非常放松。
两个人对彼此都太了解了,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还记得当初明薇十四岁来了初潮,吓得魂飞魄散,他把校服脱下来系在她腰上,带她去校医院,女医生很不耐烦地说是正常现象,他气不过,二话不说带着她翻墙离校,他在书店里买了相关书籍,读完以后逐字逐条解释女性月经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连卫生巾都由他买来向她解释用法。
这样的尴尬事都变成了最美好的回忆。他在明薇面前不设防,想什么说什么,随随意意,不必担心一次失言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
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顾朗也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最终都能在彼此身边,就好像凌岚来了又走,她始终在,唐黎也可能会在什么时候离开,可是他依旧在她身边。
比爱情还要牢不可破的联系,却始终不敢去挑战爱情。
爱情是一只顽皮的小老鼠,他们都害怕会把原本的情谊像玉瓶一样被打碎,为了防止失去,宁可不要开始。
他将她的薄被盖在头上,闭上眼,渐渐睡着了。
南美洲,亚马逊森林。
明薇玩得很开心,从前她不敢涉及这样古怪危险的热带雨林,但是唐黎却是一个好同伴,他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像是当地的土著,熟稔极了,明薇跟着他,不知见识了多少稀奇古怪的事情。
就好比今日,他撑着一只小船,带着她从急湍的河流上漂移,刺激得简直会让心脏病人当场猝死。
“好不好玩?”他扶着明薇的胳膊,让她上岸,明薇浑身上下全部都被水花溅湿,但是她哈哈大笑:“好玩,再好玩没有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向他们的住所走去,唐黎到这里来拜访一个十分著名的巫师,两人谈论巫术好比古人论道,争论起来可以几天几夜不休,有的时候还互相比斗,明薇作为外人,很少有旁听的机会,但是只言片语已经让她受益匪浅。
明薇曾经问过他:“最厉害的巫术是什么?”
唐黎回答:“爱情。”
她很意外:“为什么?”
“因为没有什么比爱情更奇妙,更强大,更难以捉摸的了。”唐黎摊了摊手,无奈道,“我有信心施展巫术中最玄妙最复杂的一种,但是我却不能操控爱情。”
明薇十分感慨:“你说的有道理,爱情让人情难自禁。”
唐黎闲闲提及这个话题:“你试过吗?”
明薇想了片刻,诚实道:“我想还没有。”
“你这样漂亮的姑娘,怎么会没有?”唐黎的笑容看起来有些轻佻,但是绝不讨人厌,“难道我不是吗,和我在一起的日子里,你没有觉得心跳加快,脸颊发烫。”
明薇莞尔:“你觉得呢。”
唐黎凝视她,她的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大而有神,使得他注视着她双眸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已被她俘获。
他轻轻俯□去,想要亲吻她柔软的双唇,明薇迟疑一刻,微微侧头,他的吻落在了她的面颊上。
唐黎轻轻笑了起来:“还不是时候?”
她点点头。
虽然唐黎是个好伴侣,她和他在一起始终十分开心,但是这不是爱情,她对他尚且未曾产生爱意。
唐黎幽默道:“应该的,你这样的姑娘,值得我大费心思。”
明薇反倒纳罕起来:“我除了有钱,一无是处,但是你又不会看上我的钱。”
唐黎哈哈大笑起来:“傻姑娘,你不知多么天真可爱。”
明薇啧啧有声:“可见我们俩相交甚浅,你还不知道我的真面目,所以才敢说爱我。”
“真面目是什么,总不会是狐妖女鬼,那也不错,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唐黎对中国的典故所知甚多,张口即来。
明薇道:“你以为我天真活泼,实际上我任性骄纵,脾气极坏,凡事随心所欲,不考虑别人,极为自私。”
唐黎很意外:“你这样看自己?”
“我又不笨。”明薇无所谓地笑着,“但是这就是我,我不想为任何人而改变,就这样吧。”
她伸了个懒腰,对这两个月的生活依依不舍:“这里像是世外桃源,与世隔绝。”
“哦,你要回到凡尘中去了?”他问。
“咦,这句话问的奇怪,我本是凡人,当然要回到红尘里去做个俗人了,最新的时装,限量版的手袋,最新鲜的美食,都在等着我呢。”
唐黎也不留她:“我派人送你回去。”
“好。”
过了几日,明薇坐上私人飞机,起程返回明珠市,遥看这片原始森林渐渐缩小的时候,她想,她不是不爱世外桃源,只是与唐黎在一起的日子纵然快乐,她却始终没有办法静下心来。
她知道自己终究会离开,她没有一种能与他在此天长地久的心愿,哪怕是一时的冲动都没有。
连这样的渴望都没有,实在不像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