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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残兵传说-第39部分

小说: 残兵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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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炮弹的结构问题后,杨政开始研究火棉的制作,他找来军队里仅有的三名炼金术士,一直到半个月后,一声爆炸把杨政的研究军帐给炸飞了,杨政满脸泥灰的从废墟里爬出来,神情却是大为满足。

“砰”的一声,一颗椭圆形炮弹射出炮管,落在四百米开外,紧接着又是一声更剧烈的“轰隆”声,耀眼火光冒起,接着是一团黑色的蘑菇云冉冉升起。

整个军营都在抖动,杨政所在的平台上剧烈颤动着,雷神小队士兵几乎都站不稳,被这巨响和震动吓了一个趔趄。

只有杨政挺拔如一支标枪稳稳矗立在平台上。

目光激动。

等那黑云开始扩散,杨政已经跃下平台,朝爆炸地点跑去。

在爆炸处,一个直径五米的半米深大坑出现在那里,地面被爆炸的高温烤得焦黑,附近三十米方圆内,分布着密密麻麻小指节大小的铁珠,每颗铁珠陷入胶土中达半尺之深,足见爆炸力量的强劲。

雷虎带着一众炮兵也赶了过来,见到地面上斑斓恐怖的爆炸痕迹,相视大喝。

新型的炮弹威力已远远超过原先的炮弹。

“将军,成功了!这铁疙瘩太厉害了!”雷虎粗着喉咙扯道。

杨政对这个结果也相当满意,火棉的威力果然使炮弹的杀伤力大大增加,再加入铁珠使炮弹拥有霰弹的效果。

可惜火棉的制作需要很谨慎,一不容易就会出事故,三名术士两个受了重伤,一个以性命要挟绝不肯再帮杨政。杨政只自己上阵,所以无法大批量制作这种高爆炸弹。

目前雷神的主要炮弹还是以实心弹为主,实心弹虽然不能爆炸,但是在雷神的加速下,如果在平原上对付骑兵,威力依然大到恐怖,高速行进中的实心弹至少可洞穿20人的骑兵阵列,且此弹射程远,射速快,而且制作最简单便宜,实在是杀人放火,居家旅行的必备武器。

杨政拍拍手,招呼着这群炮兵回到军营。

雷神小队新组,杨政把这个营交给了雷虎管理,直把这个胖子乐得眉开眼笑。

见识了雷神的巨大威力,虽然小队只有两百人,却成了杨政直属部队中威力最强的一支小队。

离开雷神营后,杨政转往骑射场地,这几日,杨政除了潜心研究雷神炮外,同样向木匠们学习了弓的制作,由他改良的一种新式脚张弓已经分派到了射手营。

来到骑射场地边,一百铁骑策马狂奔,以三百米外一百根两米高的木靶为圆心作顺时针急速奔跑,血狼在一边用鼓声指挥,擂鼓一响,铁骑左手控僵,身微微向外倾斜,右脚踩弓,右手食指与中指拉开弓弦,斜指对天;铁骑再奔一圈,擂鼓二响,百名士兵一起放手,绷成满月状的脚张弓急速收缩,发出沉闷的嗡嗡声,一百支近一米长的箭矢脱弦而出,消失在半空,在空中滑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呼啸着扑向目标。

“梆!”“梆!”“梆!”,一连串沉闷的响声后,木靶被射得从中炸开。

“好!”杨政在一边高喝了一声。

“将军!”血狼刚才正尽心指挥,完全没有察觉杨政已到了他身后不远处,此刻回头一看,连忙行礼。

杨政摆摆手:“继续操练,不用多礼。”

血狼站起来,招呼着士兵们再来一次。

见到将军在侧,那些射手营成员齐齐大喝了一声,高呼一阵后,又有两百骑涌入场地内。

三百铁骑飞驰在骑射场内,先表演了一阵眼花缭乱的马术后。

随着血狼鼓声一震,神臂弓一起发射,弓弦震颤响彻了整个骑射场地。三百支利箭构成了一片锋利的箭墙,像蝗灾时的蝗虫,黑压压的扑向那些箭靶,几乎同一时间,一百个箭靶连杆带靶全部炸裂开,成了一片废墟。

杨政看得连连点头,这改造自中国古代的神臂弓果然强悍。

神臂弓乃中国古代使用最普遍的远射武器之一。虽名之为弓,实为一种单兵操作的强力弩机。弩身长三尺二寸,弩弓长四尺五寸八分,两弦长二尺五寸,弩身由坚硬的山桑木制成,弩梢则采用檀木,扳机为铜制,弦用麻绳。以腰腿之力张弩,弩的前端圆环有一以脚张弓装填的装置“干镫”。使用八寸长的硬木箭矢,射程可达三百四十余步(约五百公尺)。射速约为每分钟两发,弹道平直,威力足以洞穿双层铁甲,具有相当于早期来福枪的射程与侵彻力。更重要的是,这类弩弓的射程视弩机构造而定,不会因操作者臂力与体力的消耗而降低,且具有很高的持续力。

神臂弓虽具有可怕的射程与穿透力,但有几个缺点,即射速过慢,且使用之箭矢极短,无法使用箭头点火的火箭战术。此外,它也无法实施曲射战术。因此若要实施远程火攻,则必须使用一般弓箭。

杨政设计的脚张弓就脱胎于此弓。

光射程起码比普通弓提高了三倍以上,虽然准心降低了不少,可是若在战场上,那密密麻麻的大军,随便一射都能扎死几个人了。而且,射手团是两弓齐备,远距离可使用神臂弓,近距离或者使用火箭战术时则使用普通弓。

只是,使用火箭战术,需得两人配合,一人持弓瞄准,一人准备缠绕箭头的油布并负责点火,这样便不能骑射。

而且既然可以使用火箭,如果使用炸药的话,配合神臂弓的远射,是否会有更好的效果。

火棉太不稳定了,恐怕很容易误伤。

血狼见杨政若有所思,一直恭敬的在旁。

现在他对这位魔神将军可是敬为神人,不单说其可怕的武力,只是其偶尔冒出的一些奇思妙想和伟大的发明就足以让所有人惊愕加佩服不已了。威力巨大的弹药,射程可以媲美攻城器的神臂弩,还有足以改变军事格局的“马镫”,简直是天机族的杰作。

卫戎国的军事科技力量都远远落后沧月国。

若不是卫戎军一直出现天才将领,早就被沧月所灭。

可如今短短一段时间,先是马镫的出现,紧接着又是雷神炮,神臂弩。

东线的军事力量几乎瞬间提高了数倍,在武器方面甚至走在了沧月国前面,这种差别岂不叫任何一个卫戎人感到振奋。

杨政想了一通,觉得有些头痛。

这几日他一直呆在军营里,忙于研究,这一松懈下来,阳光一照,顿觉全身上下燥痒得难受。

呆了一刻后,他就骑上大营。

玉龙山上,舒服的泡了一个澡的杨政懒洋洋靠在大椅上。

斯嘉丽皱着眉头走进来。

从没有见到她如此神态的杨政坐直身体,望着她:“发生什么事了?”

斯嘉丽眉头紧锁,盯着杨政缓缓道:“杨,恐怕有麻烦了。”

“什么麻烦,说清楚。”

“雷蒙斯特回来了。”

“雷蒙斯特?”杨政竭力的想在脑海中找寻这个人的印象,可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他看着斯嘉丽,有些疑惑:“他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雷蒙斯特是卫戎国的大皇子,这个人曾经隐姓埋名在照剑斋学习了八年,这次从剑斋归来,一定会给卫戎国带来剧烈的震动。卫戎国现在的国王雷帕德。奎北克已经六十多岁,而且身体不好,二皇子是个傻子,三皇子被流云国人杀了,其他皇子都未成年,雷蒙斯特这个大皇子归来,王都的权利肯定会重新分配。杨政,你得清楚自己的地位,你现在是如日中天的魔神将军,东线虽然名义上由归藏统领,实际权利却已经落在你手里,东线一直是卫戎防线重中之重,你几乎控制了卫戎国三分之一的军队,整个国家都在流传你是拯救卫戎国的民族英雄。你说大皇子归来,和你有没有关系。”

“而且,根据我收集的资料,雷蒙斯特这个人才华纵横,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八品大剑士,单打独斗连你都不是他对手。从他在照剑斋一呆就是八年,就可以看出他这个人懂得隐忍,绝对不是卫戎皇室那堆庸才可比。此人才华绝世,心高气傲,呵呵,这样的人,肯定会把权利握在手中,他会允许手下的风头名声盖过他这个实际的大皇子吗?”

杨政终于开始理解斯嘉丽的担忧。

“你是说,他会夺我的军权。”

“很有可能,金蛇符能够落在你手里,是因为卫戎国现在的王后是我的人,但王后并不是雷蒙斯特的亲生母亲,王后生下的八皇子虽然未成年,可是雷帕德一日未明确太子位置,里面的权利纷争你也可以想到了吧。”

杨政怎么能不想到。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种宫廷的权利斗争在地球上每天古装剧里演啊演的,杨政都看得麻木了,可他没想到自己似乎也陷入了这么一出剧目中。

这不禁让他有些头疼。

他虽然是政治专业出身,可十分厌恶勾心斗角,否则也不会出身豪门,却以考古为职业,享受冒险的乐趣。

这时候,他也有些盲目了,呆呆的看着斯嘉丽。

“你看着我做什么?”

杨政回过神来,苦笑一声:“现在怎么办,他是名正言顺的大皇子,我可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他要夺我权,我不能不给呀。”

“放心,事情还未糟到这地步,我会帮你的,”斯嘉丽甚至考虑要不要把雷蒙斯特杀掉,以她的能力,当然轻而易举做到,可是这样一来,就破坏规则了。

想了想,她说道:“先等着吧,现在边界局势稳定,我猜过两天,雷蒙斯特一定会把你招回王都,他刚从外面回来,根基未深,索罗顿还有王后在,他想夺你的权也没这么容易。最重要的一点,你现在风头正盛,民心所向,他一个刚刚回归的大皇子还没那么大能量。”

杨政一想,也只能静观其变。

让斯嘉丽猜对了,招杨政回都城的命令来得比想像的快。

第二日下午,索罗顿的信使就冲进了卫戎大营。

急招杨政回都城授封。

因为杨政除了金蛇符外,只有个八皇子导师的虚职,甚至连勋位都没有,这样的召集令倒也合情合理。

次日。

杨政带领着五百亲兵踏上了去索罗顿的道路。

五百亲兵由血狼带领,挑选了魔神营里最精锐的战士,三辆大马车带满物资,斯嘉丽并未同行,只说到了索罗顿之后自会与杨政联系,就提前消失了。

对她来去如风的作风杨政早已习惯。

他默默独骑马上,前方到底是什么路,依然是一团迷雾,索罗顿定是一番风云,但杨政已不再是以前那个热血冲动的青年,经历了这么多,他的心性被磨挲得愈发深沉,外面虽然年轻,内心却已是白发苍苍。

三日后,进入了卫戎国中部。

这三日里,杨政充分感觉到自己在东线获得的尊敬。

每到一座城市,城守就会率领全城贵族在城外迎接,民众们自发组织夹道欢迎,少女们送上鲜花,小孩们带着杨政特有的骷髅小丑面具,欢呼着他的名字。那种热情和发自真心的赞美让杨政心中暗暗感动。

同样也有些惭愧,他是抱着目的入主卫戎军,虽然帮助卫戎国击退了入侵者,可是归根究底,这一切引发的根源中他是不可宽恕的一个,正是左青子的死亡导致了后面发生的一切。

命运也许真的有因果轮回。

最终他又取代左青子的位置保护了这些热情的人民。

也许,这本来就是一场赎罪。

“将军,前面就是萨马尔丁了,这是卫戎国中部最著名的旅游城市,风景优美,全城围绕着映波湖而建。”血狼在旁边介绍着,几日接触下来,他发觉杨政对沿途的风土人情非常感兴趣,所以每到一处,都会让杨政好好浏览一番。

杨政点点头,前方大城耸立平原。

果然是中部的富裕城市,只是城墙看起来就比东线的城市巍峨许多。

来到城门口。

萨马尔丁的城主已经守候在那里,只不过他只带了少许人手,城门口并没有大批的人在迎接。

城主肖恩是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不过脸色很白,血色并不太好,和大部分贵族一样他也喜欢玩乐。一番寒暄之后,肖恩压低了声音:“将军,按照您的意思,我早已备好马车,从一条道路进城。”

杨政点点头,让血狼带领士兵们进城。

他则和肖恩钻进了一辆外表朴素的马车。

因为前几日感觉民众过于热情,所以杨政早早就让开路的斥候嘱咐路过的城市的领主不要大肆张扬。

坐在简朴的马车内,里面倒是布置得异常豪华,檀木车厢,几大床厚厚的毯子垫在里面,中间摆放着小桌子,上面放着精美的小菜,甚至还有两个相貌姣好,衣着暴露的侍女蹲在那里。

杨政暗暗摇头,这个时代贵族的奢靡绝对不是现代人能想像的。

表面上他当然没有任何表示,坐进马车内,车子缓缓向城内弛去。

萨马尔丁依湖而建,城池巨大,进城伊始,可以感觉到四周非常喧闹,肖恩介绍说因为是平民区,所以人就多了。大约过了十多分钟,杨政感觉四周安静了少许,已经进入贵族区域了,透过窗帘,向外望去,只见街道宽敞许多,华屋林立,远远的,一座镜面似的大湖,湖面在阳光照耀下闪动金光,湖边杨柳晓风,竟似有几分苏杭的江南风采。

杨政是江南人,见到这样优美的景象,不由得有些痴了。

“将军若是不嫌,一会可好好来游玩一趟,映波湖有七大美景,是我们萨马尔丁的骄傲,当年我可是费了好些气力才从索罗顿调出来,在这里已经呆了八年了。”

“哦?肖恩大人竟然放弃索罗顿的优差,跑到这里来。”

杨政有些意外,任何人都知道,王都的贵族比地方贵族可是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哈哈,九年前我来到这个城市,一眼就被这里吸引了,不管我那老顽固父亲反对,坚持要来这里,这一住就再也不想回去。”肖恩有些得意的把握着酒杯。

“原来肖恩兄也是个风雅之人呀,”杨政哈哈一笑:“来,敬你一杯。”

杨政以前也是不顾自己父亲反对,四周探险考古,说起来,他和眼前这个高大贵族之间竟是有些相似。

两人的关系顿时拉近不少,闲聊之下,更是发觉对方都是喜风花雪月之辈,肖恩原本以为军队里来的人都是一脸杀气,满脸横肉,大字不识一个,没想到杨政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大喜之下,两人以***之事下酒,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到了城守府门口,肖恩拉着杨政,一路称兄道弟的走进去。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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