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都市青春电子书 > 一念成疯 >

第3部分

一念成疯-第3部分

小说: 一念成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四章

一夜缠绵的结果,就是第二天两人都睡过了头。辛蕙先醒来,一看时间,她就慌了,急忙推醒顾承亮,“快起来,九点了,你赶紧上班去。”
顾承亮翻一个身,眼睛都不愿睁开,反而抱住了她,嘟囔着,“再睡会儿,今天不想去了。”辛蕙急了,使劲推他,“快滚起来,昨晚你没回家,今天要是连班都不上了,那你妈不止是不欢迎我,只怕是灭我的心都会有了。”
连哄带推,总算把顾承亮从床上赶了起来。他去了趟卫生间,回来看见辛蕙手上拎着他昨天脱下来的衣服裤子,眉头一皱,又躺在了床上。
“衣服皱成那样,还能穿?”
辛蕙直接叫他大爷。
“大爷,你将就一下吧,从这里开车到你家也就几分钟,你回家换一下衣服,然后赶紧到厂里去看一看。别让你妈觉得我是祸国殃民的妲己。”
他在床上笑,“你已经是了。” 
辛蕙跳上床去打他,被他抱住,两人闹了一会儿,顾承亮还是乖乖地走了。临出门嘱咐她,“等着我,我去看一看,没事我就回来带你去吃早餐。”
结果不到半小时,辛蕙就接到他的电话,说来了个客户,他要陪着,中午还要陪吃饭,估计下午才能忙完。辛蕙让他安心,说自己会照顾自己。
她上街去找了点吃的,又在街上转了转。小镇就一条街,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她刚想回宾馆,就接到沈宏光打来的电话,开口就兴师问罪,“辛蕙,你到了G市,也不给哥哥来个电话。”
她笑起来,“快带你宝贝儿子来见我。”聊了几句,辛蕙才知道是顾承亮不放心她,特意通知了沈宏光,让他有空的话来陪陪自己。
她暗暗叹了一声,就回了宾馆去等沈宏光。 
两人一见面,她就愣了一下,沈宏光升级当了奶爸,人比原来胖了一圈。她向他身后找人,沈宏光和他老婆是从小的青梅竹马,他是班里结婚最早的男生,几乎是一出校门,就当了新郎。
“你儿子呢,怎么不带来?”
沈宏光喜滋滋地掏出手机,“在这里呢。”看见辛蕙翻白眼,他哈哈大笑,“下次吧,这次陪你好好说说话。”
辛蕙很高兴,毕业以后她留在了江城,沈宏光直接回了家乡,这么多年他们还是第一次见面。不过联系从没断过,所以对彼此的近况也很了解。她拿出一件迟到的礼物送给沈宏光,是一个足金的长命锁,是给他儿子准备的。
沈宏光嗷嗷叫了两声,一点没客气地收了下来。然后打量她住的客间,“这应该是镇上最好的一家宾馆了吧。承亮怎么没带你住他家里去,他家房子那么大。”
开口就聊这个,沈宏光真是个乌鸦嘴啊。辛蕙保持着笑容,说:“昨天到了先去的他家,吃了晚饭才到的这里。”
沈宏光瞥她一眼,微微发福的脸比原来显得敦厚多了,但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八卦。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中午了,我请你吃饭去。” 辛蕙很感激他没有接着问下去,否则她脸上的笑容大概就挂不住了。
两人没走远,就去了宾馆对面的一家餐厅,在二楼找了个临窗的桌子坐了下来。沈宏光拿起菜单,也不问她,直接就点了几个菜。同窗四年,辛蕙和班里的其他男生都走得不太近,唯独和沈宏光,关系近似于闺蜜。
追根究底,还是因为顾承亮。
她是在沈宏光的生日宴上认识顾承亮的。那一次是沈宏光的二十大寿,精力过剩的校园里,任何理由都可以成为狂欢的借口,何况是这样一个整数生日。 
他大张旗鼓地请了不少人,在饭店里包了两桌,除了班上的同学,他还请了一些他的老乡和朋友。辛蕙那天到得有点晚,她来的时候,班上的那一桌已经坐满了,她只好坐在了另一桌上。坐下去的时候也不是有意的,那么凑巧,她就坐在了顾承亮的身边。
一个很有绅士风度的男生,看她走过来,马上站起来帮她挪了下椅子。
辛蕙就多看了他一眼。一眼误终身,她后来总是拿这个自嘲。顾承亮听了每次都笑。
从那一天开始,她和沈宏光变成了好基友。
一个女生,总追着一个男生问,“你今天去那里玩?”“你和谁去啊?” “你老乡也去?”
再不就是故作大方地主动请客,“嗳,听说了没?学校后门的那家KTV正在打折,一个大包一晚上只要六十块,这个周末我们去唱歌吧,我请客,我叫几个人,你也叫几个人。”
然后才说到重点,“别光叫你们寝室的那几个,唱歌难听死了,把你老乡也叫来吧,他们挺会唱歌的。”
一次一次的,她试图接近顾承亮。
刚开始沈宏光不知道她的目的,但几次之后,就明白了过来。那段时间辛蕙特别喜欢找他聊QQ,在她又一次旁敲侧击地向他打听顾承亮的时候,沈宏光终于受不了了,“给我冲一张魔兽点卡,我帮你搞定顾承亮。”
她立刻照办了。
她和沈宏光的友谊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最后她能追到顾承亮,沈宏光可以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然那段时间她也做了不少蠢事。
比方说,她曾经想用一只超可爱的小白兔引诱顾承亮。
她的剧本是这样的:灯光球场,她拉着唐晓月,在场边给一帮打球的男生看守衣物。这帮男生当然是沈宏光组织的,等他们打完球后,大家喝水聊天的时候,她就把兔子放出来卖萌。
目标自然是顾承亮。她会把兔子从笼子里拿出来,放在他面前,这时候他多半会伸手摸摸兔子。然后她马上大方地表示,“你喜欢的话,就送你玩一下吧。”
这一点,她已经做过试验,几乎没人能抵抗得了这只兔子的可爱。
接着继续大方,“给你玩一天吧,记得不能给它洗澡,也不能给它喂萝卜,它太小了,只能吃草。”然后拿出预先准备好的牛奶草给他。之所以叫牛奶草,当然是因为这种草的叶子一破就会流很浓的白色汁液。这种锯齿状的草校园里到处都是,一下雨更是疯长,学名究竟叫什么,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兔子爱吃。
这一切达成以后,第二天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以兔子为借口和顾承亮见面了。顺便还能交流一些养兔子的经验
剧本设定得很好,沈宏光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一帮天天刷游戏的男生带到了球场,可等她把兔子从笼子里拎出来的时候,兔子却以兔子的速度,迅速地钻到了旁边的矮树丛里。
然后她完美的剧本就变成了一场找兔子游戏。
只要是游戏,大家都会玩得很高兴。就听见小树林里传来此起彼伏的叫声。
“在这里,快来人啊!”
“拦住它,别让它跑了!”
“我看见它了。。啊啊啊,跑了。”
至少有四五对情侣被从树林里赶了出来,有一对还手忙脚乱地整理着衣服。
兔子最后是被虞柏谦抓到的,他也是G市人,是沈宏光的老乡。平时看着衣冠楚楚的,今天为了打球,也是一身运动装。他把兔子扔到她怀里,真的是扔,不是送,就那么往她怀里一丢,要笑不笑地看着她手忙脚乱地一把抱住。
一群人都围了过来,这已经是个固定的小团体,所有男生的称谓都带哥,什么谦哥,南哥,亮哥,强哥,光哥,还有伟哥。都以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为准。
这是一帮混合了同学、老乡和游戏基友的小团队,经常一起组队吃吃喝喝,今天是一起刷了兔子。
剧本没能照预定的进行,辛蕙也没了心思再去引诱顾承亮,但她还是很高兴。因为接下来大家要一起去喝茶。
喝茶是虞柏谦提出来的。在辛蕙看来,大多数人其实都更想去吃烧烤,但摆明了是虞柏谦请客,所以他说去哪儿,也就没人反对了。况且茶吧里也有吃的,各种各样的点心,什么三明治,蛋糕,松饼,还有果脯瓜子之类的。
虞柏谦不是第一次带他们来这里了。茶吧就在校内,靠近教职工住宅区,临着马路,很小的店面,里面只能摆四五张桌子,但是外面很宽敞。
他们人多,只能坐外面。
大蓬伞下,玻璃圆桌,高背藤椅,一壶铁观音,一壶花茶,也有咖啡。花茶一般是给女生点的,用的是玻璃器皿,能看见里面的花瓣,配套的小盅玻璃杯,不知用了什么工艺,隔热,捏着不烫,但是非常保温,里面的茶水很可能是滚烫的。
第一次喝的时候辛蕙不知道,凉了一凉,以为可以了,结果一口茶入嘴,烫得她吐也吐不出,脸瞬间扭曲了。放下杯子,就看见大家一脸的同情,顾承亮在她对面憋着笑,忍得很辛苦。
她心里那个郁闷啊,很想掀桌。
回过头她就问沈宏光,那里认识的高端人士,喜欢把他们往这种地方带。茶烫得要死,点心也贵得要死。明显和他们不是一路的。
沈宏光说,老乡啊,还是他爸爸的学生,遇见了就要抓住。你没看见自从谦哥加入以后,我们出去唱歌吃饭都有人埋单了。
作者有话要说:以为有存稿的,结果写着写着,很多都变了。
谦哥出场。虽然是很多年前的出场,但是,也出场了。
睡!过了头河蟹了啊,不是错别字。
每次回头看都有错别字,欢迎大家捉虫。木有留言%》_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