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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重生带着傻弟弟-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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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小秋?”过了一会儿,艾米才轻声问小秋。

出生入殓师世家的小秋,不但从老爸那里学了一手好本领,而且还精通一些旁枝旁节。比如小秋看一个人的十指就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做大入殓师的材料。

就在艾米把碗放到桌子上的时候,眼尖的惠小秋发现王可云的十根手指很修长,而且她凭目测更为吃惊的发现她的小拇指居然和无名指一样长。

小秋看过老爸的手,也看过自己的手,她的手和老爸的手长得很像,虽然小指比平常人要长一些,但是绝对没有长到和无名指一样。

“这个王可云真是太神奇了,她居然长了一双天生做大入殓师的手。”

艾米发现小秋很有兴致的把自己的十根手指捏来捏去,得意道:

“怎么样,我的手指是不是长得很修长,我觉得我的手长得有点像传说中的鸡爪手,他们说女人长鸡爪手将来一定大富大贵,看来我要嫁个有钱人了。”

话一出口,艾米自己就先红了脸,钱少正在追求自己,一看他开的车就知他们家准有钱,为此艾米心想:

“哎呀,羞死人了,我怎么说我要嫁给人家了,他可都还没有向我求婚呢。”

惠小秋不知道艾米的内心活动,觉得这个女人怪怪的,只不过让自己捏一下手脸也会涨得通红。

“嗯,你的手真的是鸡爪手。”小秋瘸着腿走到床边,坐了下来。

“真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居然还会看手相?”艾米不明就里,以为小秋仅仅是在看她的手相。

“看手相什么的,我也不是很懂,只不过稍微知道一点而已。”小秋笑道。

她总是给人一种波澜不兴的感觉,就像是一条平静的小河。

“真是太好了,我可以叫她给我看姻缘、财富、未来什么的,提早知道人生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小秋没有对艾米说她是一块做大入殓师的好材料,艾米这个傻姑娘居然还喜滋滋的要人家看手相告知未来。

可能马大哈和精细虫的差别就在这里。

第一卷 第三十八章 冒出来的母爱

“怎么样,看出点名堂来了吗?我将来是不是会发大财?”

小秋微笑着放开艾米的手,点首道:

“嗯,你的命理不错,事业线爱情线生命线都很好。”小秋敷衍艾米,她觉得右脚踝火辣辣的疼,忍不住用手捂在上面。

艾米见小秋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又见她用手捂住脚,就关切的问人家:

“你怎么了?”

“我的脚不知道怎么搞的,很疼。”

“来,让我看看。”

艾米轻轻兑下小秋的袜子,发现脚踝上有很大一块淤青,同时艾米还发现小秋米色裤子的裤腿上面有一个鞋印,鞋印所在的地方正好是小秋脚踝受伤的地方。

“咦,这就怪了,你晕倒的时候是趴在我背上的,怎么会踩到脚呢?”

艾米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也觉得很奇怪,刚才你背我的时候好像摔了一跤,那个时候我感觉脚踝上被人狠踩了一脚,当时就很疼。”

艾米吃惊的看着小秋说:

“是吗?难道我们被人跟踪了,什么人这么可恶,居然踩你,我去帮你拿药油揉一揉,散散淤。”

“不用麻烦了可云,其实我也不怎么疼,我想睡一晚就会好的。”

小秋这个人就是这样,她不习惯欠别人人情。

“如果不用药油揉一下的话,明天肿的恐怕连路都不好走了。”

艾米细心的替小秋擦了药油,哄傻弟弟躺下,这个时候她才觉得自己的两个膝盖疼的厉害,捋起裤脚管一看,两个膝盖上早就又青又肿。

比起膝盖上的伤,艾米的下巴更难看,上面蹭掉了一层皮,血淋淋的有点吓人。

“惨了,这副尊容明天怎么去见钱少。”

艾米这个傻姑居然还在担心没有一个完美的形象去见她的白马王子,她不知把自己弄成这样的人正是老钱。

离开家的这些天,惠小秋一直都没有睡好吃好,今天晚上终于有一个安乐窝可以睡了。

等艾米和傻都躺下后,小秋偷偷摸出放在书包里的魂灵宝。

“好亮啊。”魂灵宝通体红亮,就像一盏灯笼。

“老爸以前可没有对我说过魂灵宝在夜晚会发亮。”小秋把魂灵宝举在手上研看了起来。

“呵呵,小秋姐姐,你手上的荷花灯可真漂亮,呵呵。”傻还没有睡,正好被他看到小秋手上的魂灵宝。

小秋别过头去一看,发现隔壁床上的小白痴居然还没有睡,她以为可云和小白痴都睡了,所以才把魂灵宝拿出来,哪知居然会被小白痴看到,小秋忙把魂灵宝塞到书包里,静静的躺下,装作睡着的样子。

“弟弟快睡吧,别吵醒小秋。”艾米迷迷糊糊刚睡着,就听见弟弟说话的声音。

傻摇晃着艾米的肩膀说:

“姐,我要小秋姐姐手上的荷花灯。”

“别闹了,等天亮了姐姐帮你去买一个,快睡吧,太晚了。”艾米哄傻睡下。

“你可要说话算数哦,天亮了帮我去买一个像小秋姐姐那样的荷花灯。”傻要跟艾米拉钩才肯睡觉,艾米无奈只能和他拉了拉钩,总算让他安安静静的躺下了。

因为小秋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艾米见隔壁床上没有动静,以为小秋早就睡熟了。她想等明天见到钱少,麻烦他给小秋找份工作什么的,因为小秋刚才骗艾米她是出来投靠亲戚的,哪知亲戚早就搬走了。

她跟自己是同样的命运,她唯一比自己好的地方是不用整天带着一个傻呵呵弟弟,反正同是天涯沦落人,能帮就帮吧。这是艾米的想法。

不过第一次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小秋心里却是这番光景:

“这个叫王可云的女孩到是一个热心肠的好人,只是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刚才忘记问她了,不过她成天带着一个小白痴生活得肯定很辛苦,明天我就找借口从她这里搬出去,免得影响人家。”

姜明予原本准备开车去垃圾摊找魂灵宝,司徒德的死老爸居然把魂灵宝扔了,姜明予气坏了。

不过眼看天越来越暗,姜明予在晚上是瞎子,他的眼睛不能适应黑暗,于是他让司徒德开车,把自己送了回去。

“姜少,到家了。”

姜明予从副驾驶座上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对于家里的环境姜明予是熟悉的,尽管他的视线很模糊,但仍旧可以走得比较顺畅。

老姜记得车子是停在别墅前面的车库里的,只要往左走就对了,此时别墅里亮着明亮的灯火,老姜的眼睛只要一看见光明就会慢慢清晰起来。不过他有点纳闷,妹妹这个讨厌鬼已经被老妈软禁起来了,家里的灯怎么会亮的?

摸索着朝别墅走去,老姜的眼睛始终看着别墅,因为那里有明亮的灯光。

“砰”,老姜的脑袋撞到了一个硬物,用手摸了一下,感觉好像是车身。

“明予。”

“咦,是老妈的声音!”姜明予惊讶的发现叫自己的人居然是老妈。

要知道姜明予的老妈一年到头来姜明予住的别墅的次数绝对不会超过三次,讨厌鬼妹妹过生日老妈来一次,爷爷奶奶的祭日老妈分别来一次。因为姜明予住的这套别墅以前是爷爷奶奶住的,二老临终前说死后把别墅留给长孙,按照家乡的风俗,祭日要在死者生前的住的房子里拜祭,所以明予的老妈才会过来。

因此当姜明予听到老妈叫他名字的时候真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此时从别墅跑出来真的是姜明予的老妈,她知道儿子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就挽着他的手臂,把他带到屋里。

司徒德跟在老姜后面,发现一到了晚上姜少就会变成木偶,走路的样子有点僵直。因为老姜在黑暗中眼睛看不见,所以走起来必须小心翼翼,才会让司徒德感觉像木偶。

“你怎么这么晚回来?”

老妈扶明予在沙发上坐定。

“和钱少一起去健身,健完身又出去喝了会儿酒,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姜明予闻到屋子里有红烧肉的味道,小鸡炖蘑菇的味道,烤肉的味道,这些都是老姜平时非常非常喜爱的食物。

老妈会做一手好菜,不过她已经有整整十年没有给老姜做过菜了,自从爷爷奶奶死了之后,老爸老妈的冷战开始升级,虽然没有离婚,没有离婚是因为他们好面子。

十年啊,姜明予从一个蒙童变成青年,老妈对老姜的生活不闻不问,然而今天奇迹出现了。老妈下班之后先去菜市场采购,然后驱车赶过来,在来的途中遇到堵车,老妈在路上被堵了一小时零四十分钟,方才来到姜明予住的别墅。

原本以为堵车耽误了时间,明予早就吃好晚饭了,哪知明予都还没有回来。于是很少走进厨房的老妈,系上围裙,忙碌开了。

洗菜、腌制、配料,每道工序都做得有条不紊。说来也巧,老妈刚烧好所有的菜,明予就回来了。

老姜的眼睛正在慢慢恢复光明,老妈知道儿子一到了晚上会看不见,就把屋子里的灯全都打开。因此一走进照司徒德看来亮的有点晕眩的屋子,老姜眼前立即五颜六色起来,大概五分钟之后老姜终于可以看到影像了,通常只要在明亮的环境中待满十分钟老姜的就会恢复光明。

看到一向不喜欢烧烤,从来不吃烧烤,只要闻到烧炭的味道就会不舒服的老妈,为姜明予准备了一道又香又棒的烤肉窜,姜明予内心升腾起一股无法言说的感动。

老妈含笑递了一根烤肉窜给儿子,说:

“先来尝一下你的最爱。”

老姜咬了一口烤肉,里嫩外焦,还有一点微辣,一下子就把老姜的思绪带到十年前,那是最后一次吃老妈做的烤肉,不过也是沾了讨厌鬼妹妹的光,要不是明月死缠烂打说要吃烤肉,一闻到烧炭味就不舒服的老妈才不会做呢。

妈妈的味道啊,真是好极了,姜明予嘴里吃着老妈做的菜,心里暖烘烘的,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就是被父母疼爱照顾的孩子,老姜已经很久都没有感受过母爱了,所以此时此刻对老姜来说有点创世纪的味道。

老妈一直暖暖的笑看着明予消灭桌子上的菜,这时她瞥到了站在一旁狂咽口水的司徒德,姜母对司徒德招了招手:

“来,你也过来一起吃。”

司徒德谨记老爸的教育,不能随便吃人家的东西,这是老爸在自己二三岁的时候就一直挂在嘴边的话,司徒德记到现在。

司徒德咽了一大口口水,对姜母摆手说:

“我不吃烧烤的东西,吃了上火。”嘴上这么说,司徒德心里却想:

“好好吃的烤肉啊,我的口水都快下来了。”

“不吃烤肉吃点别的吧,我去给你拿个碗,盛点鸡汤给你吃。”姜母以为司徒德是明予的朋友,所以想好好招呼一下。

司徒德看了一眼桌子上鲜美无比的小鸡炖蘑菇,又咽了一口超级大的口水,坐在司徒德近处的姜明予都听见他咽口水发出的咕咚声。

“阿姨我不吃鸡汤的,我真的不吃鸡汤的,我从小怕鸡,所以不敢吃用它们的尸体煮的汤。”

“好美味的鸡汤啊,要不是现在菜市场一只山鸡要一百多块钱,我早就叫爸爸做我最爱吃的小鸡炖蘑菇了。”

司徒德果真是天下第一孝子,什么都替爸爸考虑,他看见碗里的一只鸡爪,爪子黑黄色,一向勤俭节约的司徒德感觉姜少正在大快朵颐的这只山鸡应该是正宗散养鸡,去菜市场买的话没有一百五十块拿不下来,这样得花掉爸爸好多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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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十九章 难得啊

“你回去吧,明天再来,我想好好享受一下母爱。”姜明予笑着看向老妈。

姜母对儿子回以温情一笑,她指着司徒德问儿子:

“为什么不留你的朋友一起吃饭?”

“你搞什么老妈,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们家的钟点工。”

“啊?钟点工!”姜母想年纪轻轻什么不好做居然做钟点工,要是一个女的就算了,何况还是一个男的,就算到码头上去干苦力也不能做这工作呀。

姜母因为想着司徒德这么年轻做钟点工是一种没有志气的表现,不再像刚才那样和颜悦色。

司徒德还在琢磨姜少今天吃的一桌子菜得花掉老爸多少钱,姜明予见他还死赖着不肯走,不耐烦的说:

“你怎么还不消失?”

“哦哦,我立即消失,立即消失。”

“姜妈妈再见,姜少再见。”司徒德涎着脸说。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折了回来:

“姜少,你明天早上想吃什么,西餐还是中餐,我们家附近有一家汤包馆,那里卖的汤包非常不错,皮QQ的,肉嫩嫩的,还有鲜美的汤汁可以吮吸,不如明天我给你带几个汤包过来当早餐吧。每天早上汤包馆门前都停着好多名车,那可是都是有身份的人开的车哦,所以吃汤包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姜少……”

这个白痴居然说吃汤包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姜明予气疯了,他把正在啃的山鸡的鸡爪朝司徒德扔去。

司徒德头往边上一偏,鸡爪擦着司徒德的面颊飞了出去。

“还不快给我滚!”

“好好,我走,我走,姜少你明天早上到底要不要我给你带几个汤包过来?”

姜明予气坏了,他噌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起,冲到司徒德跟前,一把拎起他的衣领,把他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就算被扔飞出来之后,司徒德还是想不通,为什么姜少不喜欢吃汤包呢,自己已经提醒过他了,有好多开名车的有钱人也会来汤包馆吃汤包,难道姜少还介意吃汤包有损他公子哥的身份?

“这些有钱人真是太让人难以捉摸了。”

尽管被外面的冷风吹得头发都飘起来了,不过司徒德还是想不通。

一走到外面,司徒德才发现自己饿得前胸贴后背,他自语:

“回家吃碗阳春面吧,既经济又实惠。”司徒德真的很省。

姜明予这顿饭吃得很开心,尽管没有醇酒美人相伴,也没有卡拉OK助兴,不过他还是觉得很幸福,因为他吃到了妈妈的味道。

“明予,你上次说知道魂灵宝的下落,还对妈妈保证一个星期之内拿回魂灵宝,现在二天时间过去了,不知道你有眉目了没有?”

眉目到是有了,还险些就在今天被自己找到,可是后来又全泡汤了。

姜明予嗯嗯着,不知道怎么回答老妈。

姜母一看情形就知儿子还没有眉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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