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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带着异能兴农家-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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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有这个能力——有奇典大神借给她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万有空间;她也有这个志向——造福人类!

何不借这个机会,建一个孤儿院,先收留这五个女孩,然后再收留与这五个女孩一样的没有父母或是被遗弃的孤儿,让他们在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环境中长大成人。

当然,自己与他们非亲非故,没有义务抚养他们;异能和空间,是奇典大神借给自己的,不是与人共享,自己也不能白付出。

还像收养冯良存那样,定一个说法:等他们长大以后,参加了工作,他们要将自己的劳动所得拿出十分之一,来回报养育他(她)长大的孤儿院。然后孤儿院用他们的回报,扩大孤儿院规模,再收养更多的孤儿。

这样一来,就把“义务”变成了“互惠”:既能救助了社会上的孤儿,还能让自己的事业借力发展!

想到这里,梁晓乐心里充满了阳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成立孤儿院

“娘,咱回家。”梁晓乐拉着宏远娘的手说。

她必须先做好宏远爹娘的工作。尤其是宏远娘——自己心愿的表达者——首先让她真正领会和接受,然后才能行动。灵魂对接虽然能促成此事,先期工作做不好,会让宏远娘事后无所适从——因为这是一个长远的工程。

宏远娘见自己在这里插言不是,不插言也不是。这毕竟是别人家里的事,自己添言就得许诺,可这关系着孩子的归属问题。不添言,自己又受三大娘的委托,求助过老天爷,说不定这事与自己还有点儿瓜葛。心里七上八下的。见女儿拽着手执意要回家,也就随着梁晓乐的拉拽,走出梁龙才的家门。

宏远爹已经回来了。他也是听说囡囡回来后过去看的。见院里的人们都在,也是处于不好说话回来的。这人啊,穷了有穷了的难处,富了也有富了的难处。尤其像他这种由穷变富的人,最了解人在难处时的心理儿。

梁晓乐见宏远爹在家里,一进门,就和宏远娘对接上了灵魂。

宏远娘(梁晓乐):“三大娘家愁住了。”

“一下来了五个孩子,搁谁家也得愁住。”宏远爹叹了口气,说。

宏远娘(梁晓乐):“要不,咱帮帮他们?!”

“这事与咱家没有关系,要帮的话,别人会不会说闲话?”

宏远娘(梁晓乐):“我总觉得与咱家有关系。那个送的女人说,是老天爷爷让送来了。”

“老天爷爷大了去了,哪里的事他不管?!总不能凡是老天爷爷管的事,就和咱家有关系吧?”

宏远娘(梁晓乐):“可,囡囡的事,我求过老天爷爷。保不住老天爷爷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把囡囡送回来的呢?”

“你不是光为囡囡一个人求了吗?囡囡回来了,说明你的祷告起了作用,咱也算对得起三大娘了。你可没为那五个孩子求啊?”

宏远娘(梁晓乐):“保不准老天爷爷见那五个孩子和囡囡在一起。我又是在这里祷告的,就把她们全送来了。你想啊,咱家的东西都是老天爷爷给的。咱的家底有多大,老天爷爷知道的一清二楚。这是让咱用老天爷爷给的东西。来养育这五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们呢!”

“你这么一说,还真有点儿道理。”

宏远娘(梁晓乐):“要不怎么那个女人,非强调说是老天爷爷让送的呀?”

“嗯,你说怎么个帮法吧?”

宏远娘(梁晓乐):“我想,咱成立一个孤儿院,收留社会上被遗弃的孤儿。还和收养冯良存一样,让他(她)们长大后。用劳动所收入的十分之一,回报孤儿院。咱再拿这钱,养育更多的孤儿,造成一个良性循环。这样,我们既做了好事,还能有所收入。社会上的孤儿,也有个去处。我们还可以雇佣这里长大的孤儿为我们做事。我们看着长大的,知道脾性。”

“如果人们借这件事来沾咱家的‘神气儿’。把自己的孩子也往这里送,咱们的孤儿院得办多大呀?”

宏远娘(梁晓乐):“当初收养冯良存的时候,我们也有这个担心。都过去多半年了。不是一个也没送来么!咱是个人办的,人们总得有些顾虑。再说了,咱用老天爷爷给的财富,为社会谋福利,他们昧着良心这么做,老天爷爷也不饶他们啊。”

“你有把握?”

宏远娘(梁晓乐):“我已经看出来了,咱做的好事越多,越大,老天爷爷给咱的财富也就越多。就拿收留长工辛庆同来说,他一个人种咱四十多亩地。还和玩儿的一样。收入比别人多一倍还多。这还不算,今年秋里,又租赁了八十多亩地。如果没他,你敢往这里想吗?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在人们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咱伸伸手,对被救的人来说是捡了一条命,对咱来说,是积德行善。老天爷爷看见了,就用更多的东西来鼓励咱。”

“其实,我心里也有这样的感受,只是把握不准,说不出来。你这一说,我心里踏实了。就依你,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宏远娘(梁晓乐):“咱给族长说一声,毕竟是在村里办。再写个牌子挂起来。孤儿院就算正式成立了。先把三大娘家里的那五个小女孩接过来。再遇见不能自食其力又没人管的未成年儿童,咱都收留。在咱这里形成一个制度,把这项工作长期做下去。”

“嗯,你既然有这个想法,那就赶紧办吧。三大娘那里磨盘压着手呢!”

宏远娘(梁晓乐):“那咱这就去族长那里。”

于是,宏远爹、宏远娘和拽着宏远娘手不放松的梁晓乐,三人一同去了族长家。

……………………

族长对县里把五个外村的孩子送到梁龙才家很有看法:在他看来,县里打击贩卖儿童,不应该把解救出来的幼儿送到农户家里。小家小户,窄房窄屋的,谁收养的起?!一旦梁龙才把孩子送到自己这里,自己也不能推脱。毕竟是一村之长,是给官家跑腿办事的人。

族长正为此事忧心忡忡,见梁德福夫妇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办个孤儿院,不但收留这五个小女孩儿,还要救助社会上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孤儿。这样一来,这五个小女孩儿的问题不就解决了(他认定梁龙才一定会把孩子送到他家来。因为人家没有义务抚养这五个孩子)。

对于梁德福一家,他是越来越看不懂了。做出的事,都超越了人们的想象。像神布、神麦、神饺子,怪异事层出不穷。还好,开了个米面加工作坊,一村人受益;租赁了村里的闲散地,几乎按全年的收成返还地租。都是为村里人谋福利的事,自己乐得跟着沾光。也就不闻不问,任其存在和发展了。

而对于孤儿院,他还从来没听说过。既然人家找上门来,又能解决眼前的难题,自己没有理由不让人家办。

“看来孤儿院就是收留没人管的孤儿,这对社会大有好处。不过,这得是你们完全自愿,与村里没有关系。”族长首先撇清了自己的责任。

宏远娘(梁晓乐):“这个自然。我们在村里成立孤儿院,您是族长,想听听您对这事的看法,争取一下您的意见。”

“这是好事,我同意。在咱村史无前例,我也不知道怎样管理。你们给我说了,我知道了,你们该怎样办,就怎样办吧!”

族长又是一退六二五。

这也是梁晓乐估计到的。要让一个远古时候的村官,接受两千多年后的事物,是不可能的。

给族长打了招呼,孤儿院就算定下来了。

宏远娘(梁晓乐)和宏远爹商量,孤儿院的房子,用与学堂并排的那十间。孩子用饭就在食堂里,和他们吃一样的饭食。孤儿院院长暂时由宏远娘李慧敏担任。由于孩子还少,工作人员暂时定一个。梁晓乐想让三姑梁艳秋来。

这个时空不允许妇女出头露面,但这是在家里,又当别论。梁艳秋未婚先死夫,成了望门寡,情绪正低落。给她个事做,鼓舞她的士气,帮她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宏远娘(梁晓乐):“就让孩子他三姑来上班,一个月给她三百文钱,吃住和孩子们在一起。”

“三秋倒是很好的人选。就是晚上,她一个人在那里住不安全,孩子们又离不开人。”宏远爹有些担心地说。

宏远娘(梁晓乐):“让翠翠和玉云给她作伴。翠翠也随着在食堂里吃,我们什么也不要。”

“翠翠八岁,玉云六岁,也都还是孩子呀!那里住着那么多建筑工人,万一出点儿什么事!”

宏远爹这么一说,倒提醒了梁晓乐:她光考虑照顾孩子们了,把基建工程给忽略了。那里每天都有建筑队在施工,由于不是本村的人,晚上工人都不回去,就住在建起的新房子里。

宏远娘(梁晓乐):“要不,让孩子他爷爷奶奶,晚上过去给三妹作伴。那里空房间有的是,闲着也是闲着。他们也随三妹一块儿在食堂里吃,不让他们起火了。”

宏远爹点点头:“嗯,这倒是个办法。反正离家也不远。”

当宏远爹把聘用梁艳秋的事给梁龙勤、梁赵氏和梁艳秋一说,老两口和梁艳秋都很高兴。

梁艳秋觉得整天和孩子们在一起,也不显得寂寞。这样打发自己的日子,比在尼姑庵里陪伴青灯古佛强百倍(她确实有出家的念头)。

老两口看重的是女儿能挣钱养活自己了,就是晚出嫁几年,也不会受哥嫂的白眼。

在这个时空里,女孩子不下地干活,属于家中养的闲人。就是和老人分开过的哥嫂(弟妹),老人长期养着成年小姑子(大姑子),心里也不是滋味。

没等宏远爹开口,梁龙勤首先提出了安全问题:

“那里正在搞建筑,三秋和孩子们晚上住在那里不安全。我和你娘过去给她们作伴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房主要回来

“我们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了”宏远爹擓着后脑勺说:“慧敏也想晚上让你们过去。大哥管着建筑队,再有你在那里,就不会出什么事了。”

“其实,有你大哥管着他们,也不会出什么事。咱是以防万一。”

“对呀,爹,慧敏还说,以后你们也随着三妹在食堂里吃饭,不让你们二老起火了。”

“这哪里行?三秋是你们聘用的工作人员,在食堂里吃也就罢了。我们是给闺女作伴,使不得。”

“怎么使不得!食堂是谁开的?你的儿子儿媳呀!父母在自己儿子儿媳家里吃饭,有什么使不得?!”

“我要是只有你这个儿子,我就去了。你们兄弟仨,我不能光依靠你一个。”

“我愿意。又不给他们要东西,他们还挑理儿呀?!”

“我是说你吃亏。”

“爹,你还不知道我家里的事?别说你们两个老人,就是他们两家全来,也吃不穷我。”

“这我信。你知道村里的人们怎样评价你们的食堂吗?”

一说起食堂,在一旁听爷儿俩说话的梁赵氏忍不住了,插言道:“村里人们说,在你们家的食堂里吃一天饭,能把一年的吃头都尝遍了。想吃荤的有荤的,想吃素的有素的,口软的,口硬的,随便挑。就是入二亩地进去吃饭也上算。”

“嘿嘿,饭食样数多是真的。其实,并不像人们说得这么好。”宏远爹笑着说:“要这样的话,你二老更得去了。”

“如果你们愿意让我们去的话,我和你娘就一人带二亩地过去入伙。三秋是你们聘的员工,我们就不管她了。”梁龙勤一边装着旱烟袋,一边说。

“这,管你们饭是小人儿对你们尽孝,怎么能要你的地呢?”宏远爹没想到父亲会说出这话来,有些着急起来。

“我们一天三顿饭在食堂里吃,不自己起火了。还要粮食干什么呀?”梁赵氏解释道。

“我们带着地入伙,老大家和老三家也说不出什么来。”

梁龙勤抽了两口烟,沉思了沉思,又说:“对外人也是个榜样:要想沾梁德福家里的‘神气儿’,就得有所付出。我看你家里(指宏远娘)手脚忒大方。今天收养孤儿,明天呀,还不知收养什么人呢?天下干不动活儿、吃不上饭的人多了!虽然东西来得容易,到了自己手里也就是自己的了,不能让他们白沾。”

“二亩地也忒多吧?要带,就带一亩,有这么一说算了。”宏远爹有些为难地说。他认为,儿子赡养老人是应当应份的事,不应该在钱财上斤斤计较。何况还有哥哥和弟弟。自己沾光太多了,会影响兄弟之间的和睦。

“我也不是凭空说的。”梁龙勤惦着手里的烟袋说:“这是村里人们的议论。我听着很有道理。你算算这个账:你租一亩地返还三百斤粮食,要是光吃净粮的话,吃不了一年。二亩地有剩余。这是光指的粮食。算上菜金和油盐酱醋的钱,就是一般家庭,也就刚够。你们的食堂里都是净米净面,肉食也多,二亩地的租粮远远不够。所以啊。村里的人们把食堂看成了天堂,可望不可即。二亩地只是说着玩儿呢。你要是敞明了二亩地就能入伙,那些有地的孤寡老人,巴不能够呢!!!”

见二儿子静静地听着,似乎动了心思,梁龙勤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继续说:“我先给你们轧下这个辄,你往后好说话。”

宏远爹觉得父亲说的在理儿,点点头。记在心里。

……………………

孤儿院的房子、院长和工作人员定下来了,有关规章制度还是必要说清的。于是,又经过商量,在宏远娘(梁晓乐)的建议下,规定了如下条列:

一、孤儿院的收留对象为:

1、“三无”孤儿。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扶持人。

2、父母双亡的、十四岁以下的孤儿。

3、不知道家乡住址,不知道父母姓甚名谁,被拐骗和被遗弃的十四岁以下儿童。

二、孤儿在孤儿院可以生活至16岁。当孤儿在孤儿院达到入学年龄且符合入学条件(如有孤儿因为先天原因或疾病原因不能入学)的,将被送进学堂念书。如果学习成绩优秀,需要去外面(如县学堂)深造的,孤儿院负责一切费用。

三、孤儿在孤儿院年满十六岁以后。由孤儿院安排工作(这也是梁晓乐成立孤儿院的另一个目的——为她将来的事业发展培养人才),也可以到社会上自谋生路,展示自己的才华。无论在哪里,都要将自己劳动所得的十分之一,回报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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