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恋爱一样去工作-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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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往往恋爱谈得不错的人,到了工作中却不能发挥自己的水平。
就像我在这本书中要表达的宗旨一样,恋爱和工作是一回事儿,工作就是你跟企业在谈恋爱。
根据这个理论,在工作中,各位同学一定要遵从恋爱法则,无论是面对上司、大老板还是团队中的同事,在你开始运用你强大的表达能力之前,请先把他们当做你的恋人,你正在追求的人。因为工作中的表达目的同样明确,让对方明白你要说什么,这样才有收效,要么共同执行,要么对方许可,要么客户认同。
我们不会允许自己因为驴唇不对马嘴的表达而丢掉恋人,我们更无法容忍自己因为驴唇不对马嘴的表达而丢掉饭碗。
在当今这个时代,饭碗没了基本上等同于恋人也快没了。
《》 第二部分 形式足够震撼,内容纯属扯淡
2002年,当我还是个傻乎乎的小屁孩儿的时候,与同事去拜访无锡某软件公司客户。坐在主管市场的副总裁、市场部总监以及公关专员的对面,我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如果他们成为我的客户,将会得到什么。
会谈时间只有一个小时,同事后来告诉我,从打完招呼的那一刻算起,我长达102页的PPT伴随着口若悬河的讲述,占用了至少50分钟。其间客户几度试图说点儿什么,都被我无情地打断。
而最后,他们三位对此提案的评价时间加在一起没超过10分钟。
在这10分钟里,他们主要表达了几个意思。
第一,贵公司是个年轻的公司,你是个聪明的孩子;第二,你们的提案充满了激情,我完全被你们眼花缭乱的PPT震住了,所以相信你们的团队在执行上同样充满激情;第三,年轻人,好好干,你们很有前途;最后,我们需要根据你们的提案再商量一下,看看是否符合我们今年的市场策略,我们会尽快联络你们的……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你在工作中听到客户以类似方式对你们的洽谈进行总结,你就应该明白,自己被pass了,被fire了,被cancel了,总之,你out了。
所以直到现在,我特怕听见人家跟我说:你真棒,好好干,你一定行!
因为翻译过来就是:你充满激情,但你的表达在我听来,纯属扯淡。咱到此为止。
也可以这么翻译:小伙儿,你不错。但你说的,真的不是我要的,所以你想要的,在我这儿是“这个真没有”。
2002年的激情的我,就是本节开头我提到的介于SA和SC之间的那个我。
我的激情确实震撼了客户,但震撼分两种:
一种是震出了客户的共鸣,震出了客户的高潮,震到客户惊讶于为何自己的需求被了解得如此透彻。
另一种就是当年的我,震出了客户的无语,震出了客户的无奈,也震走了客户的欲望。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客户被我“雷”到了。
追女孩的时候,我们都会出于本能做足功课,得到为先。
追客户的时候,我们的第一本能却并不是得到为先,而是炫耀为先(这或许是年轻时的荷尔蒙分泌决定的)——炫耀我的语言表达能力、炫耀我的激情、炫耀我的小聪明,希望以此震撼客户,进而让他们将单子放心地交给我。殊不知对于那些老江湖,你越炫耀越让人看透你的不靠谱。
每个人都会犯这样的错误,我自己曾经犯过,我现在的员工,或者找到我聊人生聊理想的大学生们,同样犯过。我们能做的,就是克制自己,改变自己。
人们通常只能听见自己想听的话,不想听的,你说了也白说。
《》 第二部分 你很能侃,但是别上来就侃
我,是双子座。
双子座的特点就是坐不住,多动,所以我喜欢夸夸其谈,但很难做到用心倾听。
直到最近两三年,我才慢慢学会坐下来,静静地听对方跟我说些事情,试着做一个“被追求者”,而不是一个“总想征服对方的人”。
之所以得此“进化”,是因为在很多次与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发现我费了老鼻子劲儿做背景调查,掏心掏肺地表白自己,最后依然没有搞定对方。于是我开始反思,大量沟通片段唰唰唰地回放过后,我找到了症结所在:永远都是别人在听我说,我很少听到别人在说什么(也可能是压根儿没有听)。
毕竟谈生意不是说单口相声。
当我开始倾听别人,我发现,原来对方说出了这么多我花了大量时间调查却依然不了解的信息;当对方的表述告一段落,我再顺着他的话茬儿往我的方向引时,过渡得很自然,我也很自信;而且很多时候,眼神的交流比语言交流更打动人心。
所以现在,无论面对客户、员工、合伙人,还是听讲座的学生,或者我的老婆,我都会下意识地想起2002年那个傻×的我,提醒自己:你叫侃侃,你很能侃,但是你别上来就侃。先调查,先倾听,然后再发表意见,这才是沟通的王道。
我开始这样问客户:您今年有什么计划?而不是上来就先说:我认为这样更好。
我开始这样问员工:你觉得最近工作得是否顺心?而不是上来就先说:我觉得你最近如何如何。
我开始这样问合伙人:你丫觉得咱俩最近配合得咋样?而不是上来就先说:你丫听听我最近的新打算。
我开始这样问我老婆:最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好不?
有的时候,沟通很难;因为我们年轻,激情往往盖过了理性的目标。
有的时候,沟通很难;因为我们年轻,个性往往盖过了江湖的规矩。
但有的时候,沟通又很简单;你怎么和恋人沟通,就怎么和工作伙伴沟通。
追女孩屡追屡败的经历固然不幸,却往往能成就男生们在工作中的强悍沟通能力。该吃的亏,该跳的坑,都随着青春的远去而翻过一篇儿,感情的成本说高也高,但总比赔了有形资产强。
我肯定忘不掉我美好却又不再的初恋。
我肯定忘不掉我可悲却又可爱的2002年。
《》 第二部分 夜店如此美丽
夜店,夜里开的店。
“夜店”一词是从台湾地区传过来的,泛指在夜里经营的娱乐场所,包括KTV、夜总会、迪厅、Club、酒吧等等。
夜店的特征很明显,离不开酒精、音乐、活跃的气氛、眼花缭乱的灯光,以及各种魅惑的演艺。
夜店前几夜
必须承认我喜欢夜店,但不是无原则无选择地喜欢。我喜欢KTV,喜欢在酒吧包间里唱歌,喜欢杰克·丹尼(JackDaniels),喜欢龙舌兰,喜欢喝得脸颊微微泛红的朋友,也喜欢夜店里形形色色的帅哥和美女。
第一次正经体验夜店要追溯到九年以前。那时我刚刚得到一份月薪2500元的工作,相比之前的800,手头十分阔绰。有位同事提出去夜店聚聚,我欣然应邀,由此平生第一次见识了何谓夜店,而且一下子见识了两家。
第一家,可能30岁往上的北京人都知道,叫唐人街,位于长安街的永安里路口往里,当时是北京一个挺有名的综合性KTV娱乐场所。至今记忆深刻的是一进门就是一条长长的宽大走廊,两边有无数小吃,需要等位的时候,可以在边上打保龄球以及沙狐球。
只不过现在的唐人街KTV已经不营业了,那个地方也被N多CBD的硕大写字楼取而代之。
第二家在北京依然营业,就是朝阳门外的东方斯卡拉,演艺、唱歌、洗浴一应俱全吧。记得那里有个外号“西瓜太郎”的东北演员,有着深厚的二人转功底,只可惜小沈阳混出来了,他却没有。
也可能是因为这两家夜店都带有明显的KTV色彩,所以在我的概念里,夜店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既过瘾又不失体面,像那些群魔乱舞的迪厅我就比较接受不了。
迄今为止,在北京,我去过的夜店不计其数。有的关张了,有的越来越火,有的新开张,有的半死不活。然而夜店文化在我脑海中烙下的印记,是无法抹去的。更何况我现在的女友,也是在夜店相识的。
夜店对于我来说,有两个好处。首先,这种环境注定了暧昧,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其次,夜店必然离不开酒,因此只要是能喝酒的客户,大家在这里很容易“坦诚相见”,达成某种共识,买卖不成仁义在;第三,对于我这种喜欢得瑟的人,夜店也给我提供了机会和场地。
《》 第二部分 专业的拼不过真诚的
2002年前后,西直门东南角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南侧的那条马路上,有一个叫做“枫之园”的酒吧。这个酒吧我很爱去,第一是它便宜,可乐8块钱一听,绝对算得上工薪消费;第二就是那儿可以当众唱歌,每个卡座的客人轮流点,然后站在舞台上对着大家唱。音响设备也还不错,做个小的LIVESHOW是绰绰有余的。
当时我有一个同事兼好友叫朱晓雷,我俩都酷爱K歌,下班以后也常在一起厮混。当我俩发现仅仅在KTV里跟自己人得瑟已经不能满足得瑟欲的时候,决定将这种里外透着骚的表达搬到酒吧中实现,因此在那个阶段,这家酒吧成了我俩业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
朱晓雷同志的主打风格是张学友和童安格,我的主打风格是郑中基,偶尔也掺和点儿林志炫。
一个周末,我们照例来到这里,那天晚上出奇的热闹,特别是有一桌拼桌,聚了十几个人,好像是大学同学聚会。我跟晓雷有个臭毛病,一看人多就想唱,一唱就巨投入,巴掌大个舞台往上面一站,一闭眼,宛如已经置身工体在向几万名观众献艺了。
晓雷是个天生的好嗓子,一直对玩弄声线技巧来诠释歌曲乐此不疲,唱歌论抖骚,我是拼不过他的。果然,他一曲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博得了广大吧友的热烈掌声。看见丫得瑟之后一脸喜悦和满足地走下台时,我着实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得瑟之情了。于是乎,当又一次轮到我们这桌点歌的时候,我拿出看家本领,点了一首郑中基的《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这首歌至今还被定义为我的“成名曲”。
厚颜无耻地说,哥们儿唱歌确实很郑中基。如果“90后”的小朋友不知道郑中基是谁,也可以参考李圣杰。
基于本人一唱歌就闭眼,一闭眼就宛如置身工体的特点,那一晚在观众的热情配合下,我无论是造型、投入程度、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还是综合水平,都达到了此生难以超越的巅峰状态。
当我唱完第一个part,掌声雷动了;当我唱完第二个part,女生开始尖叫男生开始吹口哨;当我唱完最后一个副歌部分非常得瑟地结束以后,居然有俩姑娘上来给我献花了。这一段,用现在的词儿说,就是。哥们儿既不是专业歌手,更不是艺人,虽然哥心中追求万众瞩目,但着实没被鲜花簇拥过。总而言之,当时哥们儿一定笑得很骚,克制了又克制,才很“低调”地说了声“谢谢大家”。
等我下台后,居然有MM和帅“锅”过来跟我碰杯喝酒。这种情形在我的得瑟史上,简直绝无仅有。我记得晓雷很“不爽”地说:靠,论技巧,我比你强啊;论高音,我在你之上啊……
我十分牛B哄哄地回了一句:那又怎样?架不住哥们儿比你真诚。俺用心唱歌,打动了众多GGMM,你丫玩弄技巧,最多人家以为是一三流歌星,跑这儿赶场子来了。
言外之意,专业但不用情的,干不过用情但不专业的。至此,这也是我信奉的谈恋爱的核心原则,真诚胜过一切,哪怕你做得不够好。
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时间是和合作伙伴或者客户一起去夜店,进行感情和业务沟通。
在年长的人眼里,夜店是个“是非之地”。一提起夜店,就是纸醉金迷、藏污纳垢,甚至“黄赌毒”。就好像一提起“网络游戏”,家长们都是一脸戒备,觉得这事儿不正经。
其实就我的切身感受来说,坏人在什么环境下都是坏人,好人在什么情况下终究是好人;有自制力的人面对什么诱惑都能保持清醒,没自制力的人除非吃了大亏,否则永远给点儿甜头就屁颠儿着去了。那些沉迷网游荒废学业的孩子,就算没有网游,也会毁在台球厅、录像厅或者其他什么地方。与之相反,网络游戏玩儿好了也是人才啊,譬如我的好朋友孟阳(RocketBoy),在“长城之战”中通过QuakeIII这款游戏拿下了100万奖金,不服都不行。
八九年来,我在夜店里结识了不少朋友,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大公司的职员或者名牌大学的学生,还有像我一样的创业者,人家在夜店里该玩儿玩儿,但玩儿得有品位,玩儿得不出格,出了夜店,个个都工作勤恳,学有所成。倒也有些喜欢在夜店里乱来的人,或者喝多了就闹事儿的,现在早就不知道混哪儿去了。
奉劝各位对时下世风极其忧心的家长,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要知道,让孩子了解伤害别人利益和违反法律的严重性,帮助他们培养自制力,引导他们体验工作与娱乐所带来的不同快感,比一味地排斥和隔离要有效得多。
当然,“黄赌毒”除外,这些东西,还是坚决隔离的好。
《》 第二部分 夜店规则:喝酒、唱歌、跳舞(1)
扯远了,我们聊的是夜店。
对夜店,我经历了从陌生(还有点儿胆怯),到逐渐接受,喜欢,沉迷,理性客观对待,最终学会灵活应用夜店法则促进生活和工作发展的过程。我所认为夜店的好,在于这里能让人释放激情,解放天性。这对认清对方的本质,增进彼此感情,加强沟通,提升互动有着重大帮助。
曾经在CCTV录一期节目,主持人樊登老师问我:当年你在四川上学的时候,你一直在好好学习?打算重新考大学?
我回答:没有。我大部分时间用在玩上了。第一次在异地生活,一切都太新鲜,可有机会玩了。
樊登老师又问:那你怎么想到回北京开始工作的?
我回答:玩腻了。
樊登老师紧接着问:就因为玩腻了?
我答:呃,还有个原因。玩儿是有成本的,我觉得要玩好,还得有钱来支撑,跟家里要我实在磨不开脸,还是自己赚钱自己娱乐来得踏实。所以我回来工作了。
突然插这么一段,我是想说玩儿这件事情是每个年轻人的天性,甚至是每个人的天性,这是改变不了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