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作者:郭敬明-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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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告诉我:其实你前世是一枚钟面上的指针,孤独地原地转圈,一边转一边看着时光一去不返,而你无能为力。
三
前世是我比较固定的一个网友。他很聪明。我和他最初认识是他想把我的几篇文章弄到他的网站去,他很负责地发了Email告诉我。
前世最初是个诗人,所以他在聊天的时候会时不时地丢一些支离破碎的意象过来。比如“为贞操歌唱的酥油灯”,“十指洞穿瞳孔”之类的。
前世是十任性的人,偶尔孩子气,而我也同样顽皮。我们之间的保留节目是看谁在半小时内令QQ上最多的MM对自己说“我爱你”。
我很看不起那些在网上做出一副纯真样子的女孩子。当一个有着琼瑶式网名的人在和你聊不到三句的时候就问你帅不帅可不可以寄张照片过来的时候,你除了想喷水喷饭之外还想 做什么,而我总是很绅士地告诉她:你穿着白色连衣裙站在北极的雪上一定很漂亮。——一种极度婉转的“你去死吧”的版本。但有很多笨到一定程度的人居然会说:真的吗?你怎么知道我穿裙子好看?说完还打几个笑脸过来。水饭都喷完之后我想把电脑砸掉。
四
我是个孤独的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以我是个又孤独又可耻的人。暗夜零度胎生。舒婷的诗。
当黑夜以顽固的姿态一再膨胀的时候,无边无际的漆黑要么令我僵硬,要么令我热血沸腾,而这种状态很是歇斯底里,我是知道的。
前世说:漂泊的浮萍没有根,断线的风筝没牵挂,无家的流水没有脚,孤独的郭敬明没灵魂。他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地刺伤我,很多时候我不得不关上电脑,然后喝上一大杯热水对自己说:不用怕不用怕,今晚好好睡,今晚好好睡。但事与愿违。我感到一点悲哀,但无关痛痒,犹如彗尾温柔地扫过地球。
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最后的坚守,而这种人却往往容易最先死掉。伟人的话。
五
我问上帝:怎样才可以对悲伤的事情一边笑一边忘记?
上帝回答:把自己弄得疯掉。
六
西北偏北羊马很黑
你饮酒落泪西北偏北把兰州喝醉
把兰州喝醉你居无定所
姓马的母亲在喊你
我的回回
我的心肺
我把小引的《西北偏北》给前世看,前世看完后打过来一行字:小引不是人。我当时想如果前世坐在我面前我一定会把手中的咖啡向他泼过去。但他接着打过来一行字:他妈的居然写得这么好。我笑了,然后我想如果前世坐在我的面前我一定会将咖啡献给他,然后告诉他:你是我的知音。
我:你原来也是写诗的,为什么停了?
他:因为我的手指不再忠于我的思想。
我:你的手指失去了贞洁,呵呵。
他:被与我做爱的女孩的眼泪打湿,嘿嘿。
我:但那个女孩却不是安妮宝贝,呵呵,小杂种。
他:你说对了,嘿嘿,小混蛋。
我在电脑面前放声大笑,在午夜显得有点恐怖。
什么麦加
什么姐妹
什么让你难以入睡
河水的羊
灯火的嘴
夜里唱过古兰经做过忏悔
谁的孤独像一把刀杀了黄河的水
杀了黄河的水
你五体投地
这孤独是谁
七
如果上帝要一个人毁灭必先令其疯狂。
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上帝还不把我毁掉?这是个问题。
八
我喜欢坐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怀里抱着本很厚的英文词典,在眩目的阳光里眯起眼睛,心平气和地看那些一条一条的很长的词条。这是我白天最安静也最正常的时候。我曾经对我的朋友说其实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地聒噪。但我的朋友告诉我其实你骨子里是个聒噪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地安静。我不知道究竟谁对谁错。当我解决别人的问题时我果断而自信,然而一旦事态关已我的判断力就会变得不堪一击。
我家对面的阳台上常出现一个梳着细长辫子的女中学生,她似乎总是在大声地背诵一些乏味的英文语法,而且通常还是错的。不过她读外语时的表情真的很虔诚,像是匍匐于朝圣山路上的藏民。说实话她长得有点像我的初中同桌小溪。她的名字好像叫叶小溪,我不大记得了。但我很清楚地记得小溪也是扎着两条细细的辫子,读英文的时候因为过于咬牙切齿而咬到舌头。不过记忆是一堆散在地上的碎片,拼凑起来要花我很多时间,况且现在我手边也没有一块橡皮之类的东西来供我想起同桌的她。
所以我只会觉得对面的女中学生像小溪,而不会想到打个电话问她声好。况且电话号码已经遗失,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黄昏。
九
某年某月某日,熊姥姥的糖炒栗子。
我对荷边那个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开始感兴趣,我想她的糖炒栗子也许和熊姥姥的一样,吃过之后就如同驾鹤西去一般。于是我买了一包,想看看我会在吃到第几颗时死掉。
结果我吃完整整一包之后我仍然在街上幸福地游荡,像条产前兴奋的鱼一样摇头摆尾。昨夜西风凋碧树。路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开始疯狂地掉叶子,由于没有风,所以叶子一片一片 直挺挺地砸下来,甚是恐怖。阳光从枝桠间破破碎碎地掉到地上,摊成一层散发着模糊光亮的淡金色油彩,像是一层很厚的骨灰。
我为自己的比喻暗暗吃惊,我想是看前世和小引的诗看多了,有点中毒。在吃完栗子一个小时之后,我确定自己没有任何不良反映和中毒的迹象。我吃了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这是 大难。
而我居然没有死掉,所以我必有后福。
聪明的人善于在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候安慰自己。我不算很笨。
十
我开始爱上一个人,可我却不知道那个人是否爱我。
世人说这叫单相思。
前世说这叫寻找肋骨行动失败。
十一
这个冬天异常地可恶,不仅冷,而且潮湿。大把大把的水分子悬在空气里,捕捉着每一个渗透皮肤的机会。我清晰地感受到自己骨缝间停留的东西,那是毒蛇皮肤表面般的阴冷与黏腻。
我开始长时间蜷缩在沙发上,同时把暖气开得异常地足。父亲说这个月的电费是个问题。于是我用三张汇款单把电费交了,然后光明正大地把温度继续升高。
我想其实人也是需要冬眠的。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前世,他说:你很会给自己的懒散找借口。我于是准备下线。他问为什么,我说我要冬眠。
昨天吃饭的时候母亲又谈到我将来的生活。她永远也搞不懂生活在这个懒散的城市其实是一种慢性自杀。她总是对我说,你看生活在这儿是很舒服的,除了记者忙点其它的人活得都挺滋润,连上班的时候也可以翻翻报纸上上网,品品好茶吹吹牛。
可是我总是有种向外突围的趋势,远方的生活像是一幅诱人的大拼图,等待着我去创造一个完美。我的一意孤行和垂死坚持总是让母亲的目光一次又一次直到N次地暗淡。我想我是个不怎么孝顺的孩子。我发过誓的,下辈子我会陪在我妈身边,不走,一步也不走。
十二
在我们文理分科大半年之后,在我们彻底忘掉历史政治之后,在我们连鸦片战争的年代与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都无法想起之后,学校告诉我们说我们要考文理大综合了。然后理科生开始开心地笑,因为他们认为熬几个夜就万事OK了。文科生开始摔本子摔笔,开始人仰马翻。小A是文科的,他问我“化学应该怎么补上去”的时候的样子真正是让我心疼了。
一个星期前我还在考虑是否将理科半途而废,然后快乐地一头扎进文科。现在好了,我不必再为无法选择而痛苦,因为已经没有选择。没有选择其实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我记得谁这么说过。
十三
这个冬天像是十美丽的幻觉,我觉得自己始终处于悬浮的状态,这种状态让我恐慌。厚厚的日历越撕越薄,电脑里储存的文字却越来越多。
我的电脑里有我最最亲爱的文字,文档像个华丽的垃圾场,装满了各种外表光彩夺目的垃圾。在我一一清理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小乞丐。
这个冬天,这个如电影音乐一样模糊的冬天,这个如凡高的色彩一样喧嚣的冬天。这个一去不再回头的美丽幻觉。
在日渐明媚的春光中,真的一去不再回头了。
关于《生活在别处》的生活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堵围墙上。我在中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而从二十一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地触动它,就会有细小的疼痛。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 下我的上海。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都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以便可以到那两个城市的大学去,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胜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做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唯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我妈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实惠的专业,结个实惠的婚生个实惠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实惠的棺材里实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首歌唱到: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有人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六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凡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失,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是谁说过:燃亮整个上海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邮轮。
而我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反顾地拥抱它,不用给我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会在过圣诞节的时候装模作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的在风中晃动的小小尸体。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伟大的米兰·昆德拉。回顾上面的文字,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的怪圈。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关于文字
我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最终的结果是我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学科大赛而组织的集训。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对随便哪种感觉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我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了两万多字类似的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我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把考试中得到满分的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的毫无内涵的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里。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然后拿给同学看,然后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喜欢上海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上海的文字。
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那些精致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恩雅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