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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重生之花瓶-第9部分

小说: 重生之花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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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盒子:……

木盒子:放心吧,我有分寸的,我知道你是为我好,谢谢你。

木合在网文圈混了那么多年,这点经验还是有的,她如今只是一个新人,如果不是清风一开始就给了她强推,那么就算写的再好没有曝光率一样有可能被埋没在浩荡的网文界里。

虽然楚留香现在的成绩已经让她在华语一炮而红,但是如今的她毕竟是个新人,还是一个真实身份如此年轻的新人,这么快完结一个文再开另一个,极有可能流失很多读者,也错过很多可能成为死忠粉的读者,而更重要的是,如果因为一时兴起开新文过于仓促,那么如果写崩了就极有可能对她以后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

清风作为一个责编,现在只是很负责的提醒了她,如果木合真的只是一个新人的话,说不定会对他的嘱告产生逆反心理,不过现在的木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定位,她此次的所为虽然也是有那么一点冲动任性,但是也不是没有经过思考的。

木合现在并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用到很多钱,虽然保送的名额已经被学校已经内定了其他人,但是以她如今的实力要考上一所好学府也不是太难的事,现在楚留香的收益就是她大学四年学费和生活费都足够了,现在写的只是照搬前世的经典,委实不需花她太多精力,何况她以前虽然只是个小神,却也看过了很多,虽然也是第一次因为一本书就成名,但是木合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淡定的,既然没有了后顾之忧,那么就实在没有那个必要一直吊着读者的胃口了。

写文的人,很大一部分可以归为三类,一为名,二为利,或者希望二者兼得。如今木合掌握着那么多的经典故事,就算她不打算全搬,成名也只是迟早的事,至于利,钱这种东西,确实没有多少人会嫌多。

但是木合对物质生活需求并没有那么高,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卡上的金额永远比需要花的多那么一点,她就已经满足了。

都道知足常乐,木合的追求并没有那么高,比起这些虚妄的名利,靠着别人的经典成名而言,木合如今的目的更加简单了,她希望有一天能以自己的名义写文,真正写出自己的经典。

当初搬借那些经典的原因,不过是为了解燃眉之急,而现在的话,木合也并不愿就此中断这项工作,是的,木合把它当成了一份工作,她希望能让那些经典再现荧屏,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重燃光辉,这让她有种奇特的使命感。

又或许是因为,这里的一切让木合并没有那么深的归属感,木合从不否认自己是个薄凉的人,即使过去她在原来的世界也能一个人生活得很好,即使明明知道父母会担心,可她依旧任性自如。

但是离开了原来的世界,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陌生的空间,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再怎么随遇而安的人,在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都会难受,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有一种深切的恐慌,自己,就那么死了,也许百年之后,她在这个世界也一样会死去。

是人都怕死的,可是比起死亡,木合更加恐慌的是她似乎什么也不曾留下,倒说不上什么生命的意义那么严肃的课题,可是木合还是不想就这么过一辈子,她要的不一定就必须是轰轰烈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无法接受自己就这么过一辈子。

有多少人觉得平平淡淡的生活就是福呢?木合不清楚,她向往这种生活,但前提是她必须要做些什么让自己感觉到她并不是荒废时日。

曾经的她或许说不上是历经沧桑,但是经历的也不算少,多少次午夜梦回的时候,少年时代的梦想总是一次次让自己辗转反侧。

有多少人曾记得,小的时候当大人们问起我们未来的理想时,大家是怎么回答的呢?

木合只记得,当初小小的,稚嫩的自己曾经有过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个作家。

作家,也是写手,却是比写手更加深刻的名词。

何谓家”,一个流派,一种学术,还是一个称谓?

木合只知道,她所追求的,是文字。

以手中之笔作刃,也以手中之笔做人。

不是流于俗套的三流小说,也不是非要闻名中外,只是以手中之笔,写故事,写自己心中的故事,用情感人,不一定要能发人生醒,却也不是让人看过即忘的。

于木合而言,她就是希望在文字里寻找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文艺点可以说是一场柏拉图恋爱,直白点就是当物质生活得到了满足,木合更喜欢或者说愿意去追求满足自己的精神世界。

木合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操打算成为名满天下的大家,但是如果可以,她还是希望在这个异时空看到熟悉的东西,一种,可以牵动她的心的东西。

木合早就打算好了,等搬完一些经典稳定下来,她就会另外用自己现在的身份可以公开的开始属于自己的创作,至于眼前的这份名利,对木合而言,精神上的回报比物质效果更好,她并不打算公开这个说书人的身份。

而现在,她现在主要的工作还是先搬经典,因为自己写文需要花费的精力太多了,木合并不打算在这种时候开。

既然还是抄袭,那木合需要的时间就不会太久,也无需做太大改动,所以即使没有多少存稿,木合相信以后日更还是可以保持下来,因此把原来楚留香的存稿先放上去似乎也并不是那么要紧了。

更何况木合作为古龙先生的死忠粉,自然也知道楚留香的魅力,虽然掌握读者看文的快感很不错,但是作为曾经的读者,这种恶趣味并不需要太多,木合稍稍扫了一眼楚留香文下的评论后就下了决定,所以才会一夕之间把三十万存稿发表了。

楚留香文下又起了一片腥风血雨。

因为完结了楚留香,木合这才有心情去看文下的评论,可惜她一直没有建读者群,连读者自发给她建群她也不知道,更加没有加,所以一直苦苦守候的读者们只好到文下刷话题楼了。

鉴于话题实在太多,木合只好选了些新的来看。

这么一看才发现,很多读者都觉得楚留香的结局过于仓促了,木合想了想,便打字做了回复。

最爱香帅;书大爆更三十万太爽了有木有,请接受我深深地爱意啊啊啊……

默默笑:必须点赞,业界良心啊

小子可乐:好看,可是不过瘾qaq;书大肿么可以就这么完结了,天知道我在看到最后那张正觉得精彩的时候才看到文案上鲜红的“已完结”标签,那怎是一个痛苦

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刷更新:不过瘾不过瘾,求后续求番外各种求,大大你就这么完结了我明天上哪去刷更新

小呆瓜:+1

;+1

不够:+1

……

我是大元帅:+10086

……

风太大:+身份证号码

作者回复:首先,很感谢大家一路陪伴我写完这个故事,一直支持楚留香,其次我想说的是,我知道大家对这个结局有些怨念,但是这却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了,大家可以开放性的猜想,也许楚留香系列里,一直到最后,他也没有死,他也不会死;因为他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人了,更像是一个象征,一个在身体、意识、直觉各方面达到理想状态的生命体,这样的生命体,只会自己消失,不会被他人杀死。当然,他会死,但这不是我要描述的,我只是以一个说书人的身份,给大家讲述关于楚留香他的江湖故事,而他的逝去,已经不是我要表达的了。

这不是故弄悬虚或者为了后续和第二部,楚留香的故事如果想写的话还可以写得更长,但是我却只愿他停留在这里,作为一个凡人,楚留香总有一天也是会死的,可是他同时也是不死不灭的,因为他的灵魂,已经成为了一种象征,一种意识,无论再过多少个百年,都无法为岁月所磨灭,这就是楚留香,他自信,神秘,从容,冷静,一个真正名满天下而宠辱不惊的人。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下周起会开始新文的连载。

下面是文案

陆小凤,一个被称为有着“四条眉毛”的传奇人物。他生性风流,喜欢喝酒,欣赏美女,更重情义。他总能遇到十分稀奇的事,但总能以高超的智慧逢凶化吉。他总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却也有许多的至交好友

花满楼:江南首富花家的七公子。七岁的时候被铁鞋大盗所害双目失明。为人善良,温柔

,开朗。是个真正的君子。他独自居住在鲜花满楼,他的小楼的大门永远为所有需要帮助

的人打开。是陆小凤最好的朋友。

西门吹雪:陆小凤的好友,一个为剑而生的剑客,他的生命中只有剑。他的剑是杀人

的剑,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杀人对他而言是最神圣的事情。他会斋戒三天,焚香沐浴

,他也会放过一个想要他命的人,只因为这个人未来有和他一战的潜力。他就是这样一个

为剑而生的剑客。他的有他的剑道,他诚。诚于人,诚于剑,诚于心。

司空摘星:偷王之王,最喜欢和陆小凤打赌,最乐意看陆小凤的笑话,最喜欢从陆小凤身上偷东西

翩翩人中凤,遨游九重天,

纵无灵犀指,眉毛亦堪豪,

情义是无价,鲜花满江楼,

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

得友如此,此生何求。

、第17章 校运会(下〕

木合没有改变古龙先生所写的楚留香的结局,她也不知道这个结局是否存在这样的意义,但是这却是她所理解的楚留香,一个屹立在灵魂上的人物,一个永不磨灭的传说。

把新文的存稿设定好发表时间,虽然陆小凤只准备日更,但是木合通常不喜欢做没准备的事,所以陆小凤这文已经存稿了至少两个星期的备份,已备不时之需。

木合看时间也不早了,便关了灯休息。

次日早上的时候,木合家的门就被拍的砰砰作响,因为习惯了晚睡,木合早上起床都会赖上一会儿,起床气不可谓不重,昨天睡得又比较晚,所以当被这嘈杂的声音惊醒时,木合的脑袋有那么一刻是空白的。

她眨了眨眼,恢复了些许清明,然后冷静的舀到床边的小桌子上的闹钟,定定的看了三秒钟。

再然后,她冷静的下了床走出房门,冷不防的把门打开了。

叶凯文正站在门外,伸着的手明显正准备继续拍门的动作,在看到木合的那一瞬僵在了那里,看起来有些滑稽而惊恐。

“你,你怎么这副鬼样子,昨晚偷鸡去了吗……”

木合木着张脸,刘海长长的遮住了额头和眼睛,穿着一身白色睡裙,脸色惨白,那副模样,要是在深夜绝对会被人当成恶鬼。

叶凯文本来就比她高出一个头,这么低着头瞧木合的时候根本看不到她的表情,只有黑黑的刘海,苍白的面孔,叶凯文只觉一股阴森森的气息扑面而来,刚想调侃的话顿时僵在了嘴角,一股凉气从后背升起。

然后他就听到那个“女鬼”阴森森道:“你最好找个好的理由在这个时间点跑我家来拍门,不然……”

叶凯文这才发现窗外还蒙蒙的天色,顿时讪讪:“那啥,今天我们不是运动会第一天吗,你难道不应该起早一点。

木合像看个怪物一般把他从上到下扫了一眼:“你确定是要去参加运动会不是舞会?

叶凯文怒了:“你这是什么眼神,难道当领队不应该穿最好看的吗,当然以本少的魅力,无论穿什么都好看,不过既然是全市一起的,我当然得让大家看到我最好的一面;这样还不是为我们班乃至我们学校争光吗……

大清早的被吵醒本来就挺不悦的,偏生是因为这么个家伙的烂借口:“穿得像个花孔雀,想泡妞你就直说好了,还什么班级荣誉,净扯淡。木合嗤笑一声:“就算是你要去争光也是你的事,你tmd大清早的把我吵醒算个什么事。
话音刚落,木合干脆利落的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叶凯文愣了愣,闷闷的低声道:“我还不是想让你第一个看吗,这个反应,算什么事啊?”

看了看时间六点半多一些,当真想睡也没有睡意了,木合只好去冲了个凉换身衣服,又打开电脑刷了刷新闻,这才出门去。

校运会对于高三党其实也算是难得的假期了,除了晚修外,白天的课都不用上,早早的去弄好东西到操场上去。

木合所在的宁城第二高中是一所公立学校,校园里的特色并不多,但是也算依山伴水,小山城的味道,而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操场是宁城最大的,每年的运动会都是在他们学校举行,木合作为后勤,自然是要早一点安排的。

运动会是在早上九点半开始,木合到了班级的集合点,就和同是后勤组的同学一起去外面的超市买东西,水,伤药,绷带,葡萄糖,还有一些零食是为了犒劳大家买的,早在校运会之前班上就已经开过班会,并收集到了大家的集资,所以木合她们只是当一下跑腿的。

把东西都弄好了,因为是第一天,他们要进行入场仪式,听到主席台说起他们班上的演讲辞的时候,木合班上的同学都已经是一副兴致勃勃,斗意昂扬的模样,木合有些好笑有有些莫名的感触,演讲词虽然是她所写,但是作为一个老写手,她能把词写的很动人,很激励人心,但是自己却是很难再体会到那种心情了。

十七八岁,人生最好的年华,然而从来就只有一次,即使她现在依旧拥有这样美丽的年龄,但是有些东西,却早已不是她所能理解的了。比如青春,比如梦。

只有真正处于这个年龄的人,所能享受的激情与感动,所有关于岁月的美好。

木合闭了闭眼,再睁开已经一片清明,不管怎么样,老天终究是厚爱她了,让她能再一次身在这个氛围里,她应该感激。

依旧是老校长冗长无趣的致辞,明明不是一样的将军肚,木合却有一种时光回溯的错觉,似乎所有的所有,依然停留在那个美好的岁月。

然而错觉终究是错觉,木合很快醒过神来,回到自己的班级集合点的时候,班主任也在,因为是随机安排的后勤负责运动员,木合很巧的被分到了和叶凯文一组,负责叶凯文和另一个长跑一万米的男生。

叶凯文报的是跳高,他已经脱了进场时穿的那身领队西服,换上了运动裤,十一月的天,其实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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