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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掰弯计-第27部分

小说: 掰弯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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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校招,我签下了三年的卖身契,成功被周承瑾所在的那家外企录取了,而我也不得不收拾包袱,离开武汉的家,去大帝都北京上班。
第一次和同事来北京的时候,是周承瑾和人事部的部长叫车来接的我们。他们给我们分配好了员工宿舍,给我们介绍了公司现在发展的状况和规模。当然,我还得知,原来周承瑾就在运营部工作,是我的前辈兼直属领导。
进了公司以后,上司大人在校招会上苦心经营的温柔和善的形象都是为了骗应届毕业生上钩的,他其实是个严厉苛刻的魔鬼上司。
就比如说,在入职前培训的第一天,为了调节气氛,我还很风趣的开了个玩笑,逗大家开心。当时除了上司大人,大家都笑了。再比如说,我辛辛苦苦写了一夜的代码,做了一夜的程序会被他厉声回绝,叫我滚回去重新做。而且,我一开始以为他对别的员工都是一样的,后来我才发现才不是那样的,他就是在整我为乐。
要知道,每天公司最晚下班的不是策划部,营销部的人,更不是清洁大妈和门卫大叔,是我跟周承瑾!
有那么一会儿,我都想离职了,但又想想不能轻易放弃,便每天硬着头皮被周承瑾骂的狗血淋头。
彼时,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我还坐在房间的书桌上改代码。等我改完了就滚到他房间里去,像个小奴才一样把我精心编好的代码递给东宫娘娘周承瑾看。跟上司住在一起有个好处就是,工作上的事情都可以在家里解决,我再也不用怀着忐忑的心情去睡觉了。
他滑动着鼠标的滚轮,皱着眉头,神色看上去不怎么好。
半分钟以后,他合上了我的笔记本电脑,对我翻了个白眼,说道:“拿回去重做。”
“这可是我三天三夜的心血。”说着,我都快哭倒在厕所了。
周承瑾脸上多了一丝我读不懂的笑,翘着二郎腿,按着手里的电视遥控器,说着:
“当时校招的时候要是知道本人这么笨,就不招了。”
我气鼓鼓的看着他,夺回了他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摔门离开。
妈的,拽个屁,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02
一开始我和上司大人始终保持着上司和属下的关系,不冷不热。我跟他关系真正的转折点是二零一二年年底我过生日的时候。那天是我的生日,办公室里的同事们知道以后,便约好下了班一起去吃晚饭去唱歌,为我庆生。后来,有同事提议让上司大人也参加。
本来我以为他是不会跟我们一起去的,因为我个人觉得上司大人是那种不爱说话,不喜欢凑热闹的人,再来,我们办公室里都是年轻的程序员,他比我们这群小屁孩大了四五岁,应该和我们玩不到一起。
但是,我再三考虑,人家毕竟是我的直属上司,而且我一开始来北京的时候,他也常常照顾我,便还是出于礼节的问了问。
那天在一群同事的怂恿下,我敲了敲他办公室的门,想问他要不要跟我们一起玩的事情。
我觉得那会儿我就像个勇敢的壮士,在众同事的观摩下,成了第一个敢于跟魔鬼上司在上班时间谈下班怎么去玩的员工。
他叫我进去,我推开了办公室的门,径直走到他面前。
“什么事?”他手里拿着一份报表,眼睛盯着电脑屏幕,根本没有看我一眼。
我觉得他这样挺没礼貌的,但谁叫他是我的上司呢,年底的工资我还得指望他。
“那个,今天是我生日,想问下您,要不要下班后跟我们一起去吃个饭?”
说完,我指了指办公室外那些装作在努力码代码的同事们。
看到他们那副装作拼命工作的模样,我就觉得俗话说的好,不怕神一样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上司大人放下了手里的报表,眯着眼睛,抬头看着我。看到他的表情,我想他大概不会想去的了。
可是,出乎我的意料是,他没有直接拒绝我,而是说:“如果下班我有时间,可以去。”
说实话,那会我觉得我的心都快从胸膛里蹦出来了,因为千年摆着一张人人欠他五百万的脸的上司居然同意和我们一起出去玩了。
那天下班以后,上司大人正好没有别的事情,便开车载着我们一群人去三里屯那里吃晚饭唱歌了。
本来,我想上司大人去了,怕大家都会太拘束,玩不开,但事后我才发现,我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那会儿,我跟同事们开了一间大包厢,大家包括上司大人都玩的很开心。待啤酒,果盘和小吃全部上桌,待音响开了起来,大家就欢脱的玩了起来。同事当中有两个妹子是东北的,喝起酒来十分的厉害,平日里很想和上司大人拼酒,那天她们终于实现了愿望。本来,她们想联合起来,灌醉上司大人,可久经职场的上司大人也不是吃素的,不仅没有喝趴下,反而赢过了那两个东北妹子,让我对他刮目相看。
方大同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男歌手,我几乎把他的所有歌都刷了一遍。唱累的我就滚去和同事们滚去玩骰子,喝啤酒了。玩的正尽兴的时候,只见上司大人手里拿着麦克风,唱歌一首粤语歌。
那是我第一次听上司大人唱粤语歌,还想着那个操着一口北京儿话音的他可以唱粤语歌,而且字字咬字清楚,发音明确。
那首歌的歌词很好,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便是:
仍静候着你说我别用错神什么我都有预感然后睁不开双眼看命运光临然后天空又涌起密云。
我当时听这首歌的时候,心想,这大概是一首抒发暗恋无果的悲伤情感。
一曲唱完,在座的我们皆是鼓掌欢呼,而上司大人只是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的笑着。要不是因为灯光昏暗的关系,我想上司大人脸上大概会有红晕,应该像那种娇羞的女孩子一样笑着。我真的还是第一次见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上司大人这么笑过。
当然,唱完那首歌后,他常常没事就瞥我一眼,以为我没发现,其实侧着坐,假装的唱歌的我根本就是一览无余。
直到第二次,我才知道,原来上司达人唱的那首歌叫《暗涌》,是当年着名作词家林夕写给黄耀明的。
《暗涌》这首歌是上司大人每次去KTV的必点歌曲,当然,后来我才知道那首歌是别有用意。
当然,经过那次生日的唱歌事件后,我和上司大人的关系得到了改善。我想,大家熟络熟络也好,毕竟我在他们公司签了三年的卖身契。
03
最开始那会儿,我还没跟上司大人住在一起,每天都要挤最后一班地铁,往城乡结合部更外的乡下冲去。尼玛,那时候我为了赶上十三号线,每天几乎都是百米狂奔。
我觉得每天在那样的运动量下,过不了多久,我也可以代表中国,去奥运会上争夺百米冲刺的桂冠了。
由于每天都是踩着点进办公室,又时候还会很倒霉的在电梯里遇到慢慢悠悠来上班的上司大人。
在上班的最开始半年里,我从来没有见过上司大人对我笑过,永远都是摆着一张扑克脸,似乎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得罪了他一样。而且,关于我摊上一个工作狂一样的上司,我只敢怒不敢言。而且,我觉得上司大人很闲,每天就像那种喜欢把学生留下来单独授课的小老师,总得把我留到很晚才肯放我走。后来,我干脆和别的部门的女同事八卦了一下,问上司大人有没有女朋友。
果然,在我意料之中,上司大人没有女朋友,因为只有单身的人才会那么闲,会没事刁难一个从乡下进城打工的小职员。
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天,初出茅庐的我信心满满的把自己码的代码给他看,心里还想着他要如何赞叹我的聪慧,夸我是个无师自通的天才。
可谁知,他那时居然把我的电脑往办公桌上一丢,皱着眉头看着我,不满意的骂道:
“重写。”
重写两个字从他那里简简单单的脱口而出,可我得耗时耗力的重新做很多事情。
我记得很清楚,那程序我来来回回大幅度的改动了二十多次,还不算上小涂小改。而且,为了那个程序,我熬夜到凌晨三点,就为了做出让他满意的程序。可谁知,第二天,他特地把我叫到会议室里,一边按着删除键逐个把我的代码删去,一边冷冷的指责着我工作态度不够严谨。
妈蛋,这在他手下工作,简直就是要豁出老命。
我本来就是个性子软的人,而且从小到大,在家的时候父母和个个也没有那么的骂我,在学校的时候老师也从来对品学兼优的我和颜悦色,以至于那天被他骂着骂着,便哭了。
我居然被周承瑾骂哭了,现在想想那根本不科学。
那会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接受着他的教导。他似乎也看不下去了,便从裤子口袋里抽出了一包纸巾,递给了我一张,口气还是不温不火的说着:
“哭什么,又不是小学生了。”
“没有,我只想尽快做出能让你满意的程序。”
我用纸巾胡乱的擦着脸上的泪,却止不住哭泣,好像把自己自从来到北京以后,受的委屈全部都哭了出来。
“来,这边坐下。”上司大人搬了张椅子到他身边,唤我坐下。
哭的泣不成声的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着他如何操作和运行着电脑。上司大人可以一边和我说话,可以一边瞧着键盘,重现码代码,对我来说,那种一心二用简直屌炸天。
很快,上司大人写完了代码,他所创作的程序也在电脑上运行了起来。看到他做的程序,我惊得目瞪口呆,而上司大人说道:
“小猪,创新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劲的往老套路里钻可不行。”
“恩。”我虚心的接受了上司大人的教诲。
“还有,脸皮厚一点,以后你要经历更多的事情,哭才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
上司大人说着,便咯咯的笑起来。
我擦干了脸上的泪,扁了扁嘴,看着一脸快意的他。其实本来我也不想哭的,谁知道他骂的那么凶,我一个激动就给哭了。
“四年前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遇到一个比我更加不近人情的上司。那时候我整天都很累,也想过离职。”
顿了顿,上司大人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淡淡道:“可是有些事情,过着过着也就过去了。”
那天他教我的东西我一直都记得,当然,自从我被他骂哭以后,他再也不为难我了。
说起来,我那次流下的眼泪,还是很值得的。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求评论

、暗涌(二)

01
在公司工作了大半年,虽然我每天下班还是很晚,但比起一开始被公司剥削劳动力,彼时已经好太多了。关于上司大人,即便我已经不是那个初进公司的菜鸟了,但我还是很怕他。看见他来,会故意躲避开来,或者装作没看到的低着头往前走。但是,有时候他做的事情还蛮让我匪夷所思的,好像不是那么恨我的样子。
那年十一月份,挂钟的时针已经停在了十一那个数字上,外面的天早就黑了,而我和上司大人以及另外一个女同事才刚刚赶完代码。等工作都结束了,我和女同事在公司楼下作别,准备回家。女同事的家住的离公司很近,而且还有她那个贴心的男朋友接她回家,便匆匆和我们道别,挽着她男朋友的手离开了。
等女同事离开,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最后一班十三号线应该也结束了。想到这里,我叹了口气,想着要不然走到外面一点去打的算了。但是,从在内环的公司打的打到我那个坐落在乡下的出租房,大概也要花不少钱。可是,我总得回家。
就在我垂头丧气的时候,穿着黑色风衣,带着棕色的巴宝莉格子围巾上司提着公文包从公司里走出来,停驻在我的身旁。
“小猪,你怎么还没走?”上司大人问着我。
我一惊,立刻打哈哈,尴尬的笑着,对着上司大人说:
“我马上就走了,您也要回去了吧,路上小心。”
说完,我立刻撒腿往公司门口的那个路口跑,因为我实在害怕和上司大人一起独处。那种憋的快要窒息的感觉,我真的承受不了。
十一月的风很冷,那天我没看天气预报,穿的十分单薄。我裹紧了身上那件针织外套,伸出手想要揽出租车,可是每一辆驶过我的出租车都表示自己已经有客。
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当你不想打车的时候,亮着绿灯的出租车总会开的很慢,似乎在邀你上车,当你想打车的时候,亮着红灯的出租车总会开的很快,根本无视你的招手。
风越来越大了,眼看着没有出租车从街的另一端驶过来,我心灰意冷,心想着要不然走回家好了。但从公司这边走到我那个处于五环之外的出租房,估计走回去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以前,当我还在武汉,还在爸妈的羽翼之下的时候,我很崇拜和羡慕那种北漂的人。因为他们可以在异乡努力拼搏,可以在异乡做自己想做的事。可当时北漂大半年的我,切身体会到,原来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居然那么的难。
如果我是个女人,我还可以仗着漂亮的脸蛋,傲人的身材去找一个可以照顾自己的男朋友,让自己活得轻松一点。但是,我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各方面我都要靠自己去打拼。
当我的脑子里还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时候,远处驶来一辆白色的轿车,耀眼的车灯灯光让我有些睁不开眼。睁大眼睛,看着车牌号以及车子的型号,才发现原来是上司大人那部价值不菲的雷克萨斯GS350h。当我愣在一边的时候,那部车早就开到我的面前。驾驶座旁的车窗被上司大人摇开,上司大人依旧摆着那张亘古不变的扑克脸,看着有些狼狈不堪甚至窘迫的我。
我不安的盯着上司大人一眼,故意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着:
“诶,再等等就会又出租车了。”
上司大人扬起他的俊美,冷峻的脸上似乎多了一份笑意,淡定的看着我,说: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我摆了摆手,心想着不仅要麻烦这家伙,欠他人情,还要跟他一起呆在狭小的车厢里,便说道:
“没关系,过一会就会有车了。”
上司大人似乎有些恼了,皱着眉头,以平日里骂我的那副姿态,说道:“上车。”
怂逼如我,我真的很怕他,所以我不敢再拒绝了,只好灰溜溜的坐上他的车。当然,我没有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而是缩在后面,偷偷看着反光镜里的上司,根本不敢靠近。
一个弯道,上司大人转着手里的方向盘,看了反光镜里的我一眼,叮嘱道:
“以后要是没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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